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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小偷逃跑不成坠楼身亡全记录(图) [打印本页]

作者: SeeSee    时间: 2003-7-27 07:00:21     标题: 小偷逃跑不成坠楼身亡全记录(图)

:0
作者: SeeSee    时间: 2003-7-27 07:01:32


作者: SeeSee    时间: 2003-7-27 07:03:03


作者: SeeSee    时间: 2003-7-27 07:04:31


作者: SeeSee    时间: 2003-7-27 07:06:26


作者: SeeSee    时间: 2003-7-27 07:08:55


作者: hzdyy    时间: 2003-7-27 07:10:10

唉~~君子取财有道,不义之财要不得呀`~~~
作者: reguser    时间: 2003-7-27 07:13:23

死一个,少一个。
作者: dgkj123    时间: 2003-7-27 07:58:53     标题: 唉!

他一定以为个个人都可以当时迁!!
作者: 凌风    时间: 2003-7-27 08:07:43

怎么拍到的
作者: kingdear    时间: 2003-7-27 08:25:51

小偷有罪,但不至于死。

“你们中没有犯过罪行的,可以站出来”
作者: jxy1985    时间: 2003-7-27 09:30:44

这个报道我昨天看报纸了
作者: lleydon    时间: 2003-7-27 12:13:59

第3张图好象是他自己跳下去的
第4张好象是一个轻功大虾
第5张好象在做俯卧撑
第6张.............
作者: 雁南飞    时间: 2003-7-27 12:16:00

可恶的小偷。
作者: 石信    时间: 2003-7-27 13:44:00

不应该!
作者: goldeye    时间: 2003-7-27 14:00:30

干什么不好?!
不过因此而死不值.
作者: 小小捣蛋    时间: 2003-7-27 14:04:3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粗口成章    时间: 2003-7-27 15:37:08

摄影师最牛比
作者: xiuliyu    时间: 2003-7-27 18:34:59

活该
作者: xujh    时间: 2003-7-27 20:24:11

活该
作者: 蓝宝石    时间: 2003-7-27 22:30:26

胆子可真大,这么高都跳
作者: pdspoto    时间: 2003-7-27 23:10:09

他也是人呀
作者: snake816    时间: 2003-7-28 00:02:37

有什么比命更值钱
作者: 有情狼    时间: 2003-7-28 00:47:15

没有醉的人站出来
作者: whw    时间: 2003-7-28 01:14:22

活该!!!
如果大家被小偷割过衣服、提包,被小偷偷得一文不剩,身在异乡,举目无亲......
作者: 咕嘟咕嘟    时间: 2003-7-28 01:21:17

真的吗?晕...
作者: fastness    时间: 2003-7-28 07:02:42     标题: 煮豆燃豆萁,豆在釜中泣,本是同根生, 相煎何太急

他这个年龄,也是上有老母的时候。
假如他有1k/m的收入............
作者: red_lion    时间: 2003-7-28 08:48:19

看到下面有保护气垫,他怎么还要拼命往外跳啊,必定有隐情
作者: yj    时间: 2003-7-28 08:52:48

无语..........
作者: Andy    时间: 2003-7-28 08:58:23

有钱谁想当小偷呢?假如一天,你也身无分文,有没有工作,你会干什么呢?
作者: 三塘陈酒    时间: 2003-7-28 09:57:56

死了活该
作者: 三塘陈酒    时间: 2003-7-28 09:58:40

我就是去拾破烂,也不会去偷东西。
作者: lzw    时间: 2003-7-28 10:03:52

最初由 三塘陈酒 发布
[B]我就是去拾破烂,也不会去偷东西。 [/B]



说得好!!
作者: 5M    时间: 2003-7-28 11:58:51

最初由 三塘陈酒 发布
[B]死了活该 [/B]

作者: fastness    时间: 2003-7-28 12:01:02     标题: 拾破烂的确也可以生存, 但是毕竟收入菲薄.

拾破烂的确也可以生存, 但是毕竟收入菲薄.
如果依存与你的亲属, 就是需要一笔钱, 你该如何?
7月上旬, 有一个地方的高考女状元, 无钱入学,你老父亲服农药自杀了,如你是这个老父亲,当如何?
作者: fastness    时间: 2003-7-28 12:05:27     标题: 头几百元的东西, 罪不会重的

但是他偏偏不用救生气垫, 选择绝路,其间必有隐情
可怜的是它的父母了.
作者: new_user    时间: 2003-7-28 13:28:38

好好的干吗去偷,还是入室行窃,活该!
作者: super-sheep    时间: 2003-7-30 18:15:36

唉~~偷窃又不是死罪,何必死呢??可杀不可辱?
作者: sky0918    时间: 2003-7-30 18:31:34

他可能以为自己是武侠小说的武林高手,可以飞的!
作者: 西风肥猴    时间: 2003-7-30 19:14:15

真的假的
作者: myzfire509    时间: 2003-7-30 22:46:21

他以为他是圣斗士!!!!!
作者: wade888    时间: 2003-7-31 06:44:26

可能吸了毒,感觉特好,飞了。
作者: Er@ser    时间: 2003-7-31 12:24:42

现在小偷太猖獗, 死的好
作者: kema    时间: 2003-7-31 12:27:56

武汉的事
.....
作者: ysq    时间: 2003-7-31 13:54:12     标题: 回复: 煮豆燃豆萁,豆在釜中泣,本是同根生, 相煎何太急

最初由 fastness 发布
[B]他这个年龄,也是上有老母的时候。
假如他有1k/m的收入............ [/B]

    依题看你是这个类败的兄弟?!按你说来小偷来你家偷盗,你就不用“相煎太急”了!你家对外奉行共产主义?
  你咋知道他没nk¥/m的收入?就我知道的小偷而言,他们的投入/产出比例是惊人的!马克思那个关于利润率的看法是怎么说来着?
  我有位公安朋友,家被小偷光顾后,发现门后多了一把刀!据分析是小偷为“撤退”时应付“不测”之需的,我听后为他惊出一身冷汗。
  就我知道的小偷而言,都是人他妈生的,个个是血案在身,拿“月钱”的时候总是不惜亡命——当然是亡他人之命!看看上面的同学真是:皇上不急、太监急!
  就我知道的老母而言,有位老母的老公是公安局局长,所以近水楼台先得月、靠山吃山,靠海吃海,他的儿子是小偷,被逮住了可以用老爸的名号减负——减轻拳脚负担、减轻偷盗成本、降低投入风险,更不用坐牢!
  ! ! !
  醒醒吧!!!
作者: cloudburst    时间: 2003-8-2 00:18:40

死定了!
作者: 包孕吴越    时间: 2003-8-2 00:21:56

摄影师可以得奖了。
作者: 雨夜咖啡    时间: 2003-8-2 00:29:00

,,,
作者: 倾心可乐冰    时间: 2003-8-2 10:30:21

早知道结果是这样,也许他死都不会选择这条路!
作者: 莫烦恼    时间: 2003-8-3 20:00:26

可恶的小偷。
作者: sharelu    时间: 2003-8-3 21:19:38

没把他搞死呀
作者: xbhjx    时间: 2003-8-3 22:02:06

哈哈<img src=" https://highot.us/images/avatars/838.gif">
作者: xbhjx    时间: 2003-8-3 22:03:30

<img src="https://highot.us/images/avatars/836.gif ">
作者: 老枪5810    时间: 2003-8-3 22:44:24

是的,小偷是可恶,不过最好还是要救他一下,人道也还是要说的。不知道我说的对不对,听大伙的。
作者: zhily    时间: 2003-8-3 23:18:54

罪有应得!一了百了!抢救还要浪费国家资源---我们纳税人的钱!
作者: lsl0971    时间: 2003-8-4 08:30:11

罪有应得。
作者: 老色鬼    时间: 2003-8-4 10:17:00

真是可怜。。。
作者: chenyu9708    时间: 2003-8-4 13:40:42

最初由 Andy 发布
[B]有钱谁想当小偷呢?假如一天,你也身无分文,有没有工作,你会干什么呢? [/B]

你不知道有种职业叫乞丐吗?
作者: 爱在黑夜    时间: 2003-8-9 21:40:04

这小偷
作者: 睡宝    时间: 2003-8-9 22:01:53

真过瘾啊
作者: punkren    时间: 2003-8-9 22:42:16

唉......
作者: 菊池良人    时间: 2003-8-9 22:43:50


作者: time    时间: 2003-8-9 22:51:31

只有中国才回这样!不能准备个 气垫吗?
生命是宝贵的!!!!!!!!!!!!
作者: Mr7Inch    时间: 2003-8-9 22:55:10

施主 祝愿你改过自新啊``
作者: genie    时间: 2003-8-16 09:03:04     标题: 可怜啊!!

可怜啊!!
作者: ysq    时间: 2003-8-16 11:24:39     标题: 前一阵子在电视上看到一起偷高压电线的新闻

小偷被烧焦在电杆上。据报道说类似的案件还有几起。
虽说他们死得惨,但这是他们自作自受。看上面有些滥情的人巴不得电厂关了电让小偷活命。
作者: wstianfeng    时间: 2003-8-16 11:54:21

慌不择路,未考虑后果.
作者: Robin    时间: 2003-8-16 12:01:59

那也是生命呀!
作者: jxy1985    时间: 2003-8-16 12:22:08

早就看了
作者: sage    时间: 2003-8-16 14:50:38

  收到有这么一回事,不评价。
作者: fffff    时间: 2003-8-21 03:09:30

死不足惜,可惜的是人性的泯灭

罪尤可赦,难赦的是道德的沦丧!
作者: new_user    时间: 2003-8-21 10:46:43

这些人是社会的蛀虫,严重影响人们的正常生活。

虽然罪不致死,但死了也活该!最好所有的小偷都死光!!!
作者: xinwei5    时间: 2003-8-21 11:19:37

小偷实在是很可恶,但还不至于死吧?!!
作者: 粗口成章    时间: 2003-8-21 13:18:54

再顶一次
作者: coolfax    时间: 2003-8-21 13:19:42

老~~~~
作者: 空虚心灵    时间: 2003-8-21 15:59:42

怎么拍的!
作者: 韩信    时间: 2003-8-21 16:53:25

呵呵,这样的镜头竟然能拍到:)
作者: pcwos    时间: 2003-8-26 18:18:38

最初由 zhily 发布
[B]罪有应得!一了百了!抢救还要浪费国家资源---我们纳税人的钱! [/B]


赫赫~纳税人的钱,还不都去了........

造成这些人现在这样,还不是因为某些人?!

作者: 小小爱上乖耗耗    时间: 2003-8-26 18:50:00

第二张图上不是有气垫,吗 怎么还掉到地上 我恨小偷 但他罪不至死 可怜可恨
作者: lslzh    时间: 2003-8-26 19:14:16

现在的社会什么人都有,贫富相差太大。
作者: strong    时间: 2003-8-26 19:15:36

应该把他接住!!!
作者: ck5098    时间: 2003-8-27 06:43:09

跳楼的姿势真丑
作者: ellen    时间: 2003-8-27 08:28:11

怎么拍的,摄影师为什么不劝他。
作者: goodnoon    时间: 2003-8-27 10:09:37

为了几块钱,赔了一条命,真是不只
作者: 风之恋    时间: 2003-8-27 13:30:56

此人的死轻如鸿毛。真是恶人有恶报
作者: syhunter    时间: 2003-8-27 22:13:47

能扑作这好的镜头
作者: hooligan    时间: 2003-9-10 13:32:07

真正该死的人却都活着
作者: jxy1985    时间: 2003-9-10 14:56:06

这都是什么时候的事了。怎么现在还有啊。
作者: 水杯    时间: 2003-9-25 13:35:54

不要再说了,人都死了,还有什么比死更加惩罚的呢?
难道连死人还要说他吗?起不很过分?
作者: 空虚心灵    时间: 2003-9-25 13:48:11

最初由  发布
[B]怎么楼上的人好象看笑话啊?

是不是真的? [/B]

是假的!!你没看出来!!!!!
作者: 海马行空    时间: 2003-9-28 13:50:04     标题: 四真的吗?

唉,现代科技发达真不简单啊~~~~~~~~~~~~~~
作者: sanmao757    时间: 2003-9-28 17:01:28

一定是小偷吗? 搞不好是好色之徒,正憨看之时,一失足~~~~~~~
作者: changtoufa    时间: 2003-9-29 20:47:19

很有教育意义!
作者: HOW    时间: 2003-9-30 01:28:43

是该死,活该
作者: 广陵散    时间: 2003-9-30 21:33:16

罪不致死!窃国者无罪。
也许他是生活无着,被逼如此呢。这世道!
作者: strong    时间: 2003-10-7 13:37:43

活该
作者: yuzhou    时间: 2003-10-7 13:43:43

可悲!
作者: hhjsx    时间: 2003-10-7 13:57:35

“你们中没有犯过罪行的,可以站出来”
____基督的话,让我们永远记住!!!
作者: zhihliu    时间: 2003-10-19 20:37:24

可以先给个绳子,以便安全
作者: oldwolf2688    时间: 2003-10-19 22:30:17

这种社会败类没什么值得好同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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