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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栀子(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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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七月
时间:
2003-9-5 02:31:36
标题:
[原创]栀子(超长)
随着与忘川的订婚礼渐渐逼近,我心里的不安与犹豫越发明显。我渐渐开始不能确定心的方向,尽管,我们之前并没有第三者。
也许是忘川看穿了我的优柔寡断,或者干脆粗心的忽略了我的反对。她决定联系一下同学,顺便派发请柬。
其实依我说,只是订婚礼而已,还是等结婚的时候才请比较好。可是忘川坚持订婚也要请同学,说是一辈子就结一次婚,当然要搞得隆重一些比较好,还问我是不是准备多结几次所以非要反对。被她这样抢白一顿我只得闭嘴。
聚会那天,一走到包厢门口就听到忘川的声音:那怎么行,我们早说好了要是四张十二人桌的包厢,怎么现在才告诉我们只有三张桌?五十多个人三张桌怎么可能坐得下?不行,一定要换!
推门进去。不出我所料,果然是她在与一个服务生理论,她们班那个好脾气的班长正站在一旁苦笑。
经理也很有苦处,周末的位本来就少,忘川打电话订座的时候又已太晚,大的包厢一早被订下。在电话中那个经理只是答应尽量想办法,她到当是非有不可的了。忘川凡事太自我中心,要求完美,叫人无奈。到最后经理已经气不打一处来,他甩甩手说,只剩两间各有两张桌的包厢了,要不要随你们。
还好两间房连在一起并有门相连,她也就心不甘情不愿的答应了。
扰攘了好一阵子,人到了四十多个,大家便入了席聊天。服务生拿了菜单来要点菜,她扫了扫两间房里的人,在服务生为难的目光中坚持人到齐了才点菜。
大家吵着肚子饿。她点了菜却不要上菜,大家见她是女孩也不好意思说什么。
我问她到底等什么人,她瘪瘪嘴说:“栀子啊,她答应今天会到的。我都快十年没见她了,她今天可是主角。”话是这样说,可是我知道,若那女孩出现在席上并如她所说的成了主角,只怕她又要生气。她今天可是尽心尽力,只想在同学面前出出风头。我微微笑,可爱的忘川。
又等了一阵子,看来要那女孩出现是无望的了。她气鼓鼓地叫上菜,嘴里仍是不饶人的:“真是的,答应了又不来,真不给我面子。”
她那神秘的同学我是知道的,在初中的时候与她要好。似乎小学时父母已经离了婚,很快父亲就带着新婚妻子去了澳洲,而她初中毕业没多久就随母亲移民去了美国,在大学里修建筑,现在在L.A.已经小有名气。人长得漂亮、家境又好,成绩更是长年保持在前三名,在大家眼中差不多是完人一个。中文名字叫做薛栀子——多奇怪的名字。
忘川虽与她关系良好,却一直因两个人身世差距在心中有个疙瘩。常常在我面前提起她,可语气总有些酸酸。她们已经很多年没有联系了,突然听说栀子要回国,又碰巧是在我们订婚之前的日子,忘川便心血来潮搞聚会。这可爱的家伙,想拿我做炫耀的资本。
但其实,嫁给我又有什么值得骄傲的呢?我不过是公立医院一名小小外科医生,工作辛苦赚得不多,长得也不见得是人见人爱。她这样急于要与人分享的心情我倒是无法理解了。但是也没什么,她仍是可爱的女孩。浓眉大眼活泼明快,初到医院来做见习护士的时候被一众男医生宠上了天。可是偏偏对我“情有独钟”,常常借故接近我。就算我是木头一块也不可能察觉不到,况且,相信我,爱上她并不是难的事情。
趁上菜前的空档忘川发了请柬,众人自然是拿出看家本事,想得出来的贺词全搬了出来,场面倒也热闹非凡。等到上了菜,聊天的声音总算小了下来,众人齐动筷。吃到一半的时候,席间气氛突然静了下来,大家停止了讲话看住两个房间中间隔的那道门。
其实我一直不知道该怎么形容那一瞬间我的感觉。好象突然觉得心口有个角落酸酸痛痛,实在不怎么好受,偏偏又有说不出的欢快感觉,情愿这感觉存在。矛盾而不知所谓。干脆不去理它了。
栀子就站在那里,个子高挑皮肤白皙。没有化妆,只涂了深褐色的口红,衬得一张脸孔更加白皙——并不是所有人适合擦这种颜色的口红的,我曾买过一支同色的做生日礼物送给忘川,却不讨她喜欢,说太老气。栀子头发不长,整齐地被梳到耳后。穿一件白色麻质长袖衬衫、一条象牙色松身长裤。脚上一双白色平底麻编凉鞋,露出没有擦蔻丹的脚趾。手里拿着个小巧的细带黑色女式化妆包。并无其他首饰。严格说起来她并不是典型的美女,身型也略为单薄了些。
她似乎对大家突然的安静有点不知措,伸手将头发顺一顺,眼神转了一圈落到忘川身上,松了一口气的样子,微微呼吸一下说:“啊,忘川,他们说你等我很久了,又说你坐在这边,我就过来了。”
忘川这才反应过来:“栀子栀子!来来来,快过来坐我旁边!等了你好久,怎么才来!”
我要到这时候才回过神来。
大家都在向她问好,她一边微笑着点头回应一边在忘川右边的位置坐下,回答了众人的问候才转头对她说:“抱歉啊,飞机晚点了,我可是一出机场就赶过来了,连行李都是叫旅馆的人帮我领的。”她说话语速不快,语调变化也不大,和忘川的大大咧咧是全然不同的了。如果按人以群分的观点看来,我实在不知她们怎么可能是好朋友。
她的脸上有点倦意,看起来有说不出的妩媚感觉。我觉得那并不是睡一觉就可以补回来的疲倦,有点像是对什么都不在乎的冷淡,又像是对眼前的一切感到不适。
我想我大概是喝多了,突然觉得左边脸颊一下子发起烧,直烧得左边耳朵似被火烫。我别过脸去不敢再看她。忘川却一把抓住想逃开的我并对说:“栀子,这是我男朋友,我们快订婚了,这是请柬。那****可一定要赏面啊!”
我只得看住她并伸出手去:“李维平,常常听忘川提起你啊。闻名不如见面……”我一时不知该说些什么,只得打住。她的手很小,温暖柔软,我有一刹那的失神。
忘川睨我一眼对她说:“别理他,瞧他那德行。平时讲话顺顺溜溜的,一说到我就结巴,像我欠了他钱一样。”虽然不太客气但语气爱娇,若是从前我定是哈哈一笑也就过了。可是今天我突然恼怒起来,她怎么从来不知道在人前给我留点面子呢?但我是不说她什么的,她的面子我向来都是给得十足十的。
栀子深深地看着我,眼神晶亮,她嘴角渐渐弯起来聚成一个笑,右颊上现出一个浅浅的梨窝——我知道,我是永志不会忘记这个笑脸的了。
她收回手,维持着脸上的微笑只淡淡说一句:“恭喜恭喜。”
可忘川像是十分满意,开始与她讲订婚宴的细节,后来干脆说到了婚礼:“栀子,婚礼我们打算办两场,中式西式各一次。礼服已经选好了,可是花球一直拿不定主意。你一向有眼光,你说选什么花好呢?是玫瑰还是绣球花?要纯色还是杂色呢?”
栀子仔细地听她说话,听完了想了一想说:“花呢,两种都不错,花球的花只要选形态优美就好,小小一束即可。不过,但还是玫瑰好了,比较香。颜色的话,若是玫瑰就没什么可挑的了,当然不能是杂色。只能是红色或者黄色,看你礼服的样式才决定吧。”
我看得出她对此并不热衷,但她神情却是认真的。其实我注意到,这席间她没有对谁特别在意,对所有人都是淡淡的,我并不认为她与忘川特别要好,但看起来忘川这小呆却是把她当然挚友了。不过这也是她的优点,为人单纯,人对她好一分她就对人好十分。
过一会栀子的手机响起来。她接起来用英语讲了几句,大约是一切平安之类的。挂了电话忘川就立刻追问:“谁啊?追得这么紧,人一到就打电话来了。还是洋人……”我又头痛起来,她还是没有学会给人留点隐私。但栀子似乎是习惯了,腼腆地一笑说:“啊,是我老公。他太紧张了,当我是小孩。其实我又不是第一次一个人坐飞机。”
“啧啧啧,老公老公,男朋友吧,叫得这么亲热!叫人羡慕啊。”忘川取笑她。
栀子似有一丝迟疑,终究还是说:“啊,不是的,我们,结婚很久了。有一个儿子。”
我的脊梁骨突然有点僵硬,心跳不小心漏了一拍,手也有些不听使唤的抖了一抖,酒杯一歪,酒全洒到白色西装裤上。我忙站起来:“抱歉,我去一下洗手间。”
忘川似乎也愣了一下,像是控制不了脸上的表情,回头对我说:“怎么搞的,这么不小心!我陪你去吧。”
栀子的神色平静,仍是微微笑着的。
席间一下子平静下来,大家好象都听到了她轻声说的那句话。真的,她实在不像是个生过孩子的已婚妇人。
我想我大概是喝多了,觉得晕旋。我对忘川说:“不用了,我自己可以了。”
擦干裤子上的酒渍,我拧开水龙头把水浇得脸上,左边的耳朵还是在发烧,已经烧得几近透明。
这种情况已经多久没有出现过了?似乎第一次向女孩子表白时有过,初吻的那天也是,记忆中似乎整张脸都在发烧。但过了二十岁就再也没有过了。人长大了,皮也厚了。可是今天突然发作,还是这么严重。我有点无奈。
栀子,我只看她一眼就已经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本来我以为恋爱就该平平淡淡,平淡才能长久。可是我错了,我现在心里的感觉告诉我,我错了,我与忘川根本是个错误。我本应该一直等下去,直到遇到这样一个女孩。那才是我想要的。
看着镜子,我突然失笑:李维平,你做什么白日梦呢?那种女人,你做梦都不曾梦到过,根本与你活在两个世界!你在这里傻想些什么呢?
回到包厢刚好听到忘川在说:“真是的,结婚也不通知我一声……”
忘川,她什么时候才会长大呢?我可以猜到她刚才已经问了多少让人尴尬的问题。说不定连那男人的祖宗十八代的经历都问清楚了。
栀子的脸上有一闪而过的错愕,但立刻恢复了平静的神色——看,我早说过的,栀子,她并不在意,她似乎对任何事情都不在意。我想所有的人都明白这一点,所以并没有对她的出现表示特别的关注。而忘川,却在这里,当着所有人的面,以她好朋友的身份自居。
我有点无地自容。
栀子立刻说:“我们结婚得早,我一毕业我们就去注册了。没有宴请也不欲夸张,所以我也没知会任何人,只在L.A.的一份报纸上登了启示通知亲友。”她停一停又补充,“我们是旅行结婚的。”
忘川一脸的不至信,“什么?旅行结婚?连一桌客都没请?”
栀子这下子是真愣住了:“怎么了?有什么不对?”
我一时间恨不得找个地洞钻。
过半晌栀子重新开口:“真的,旅行结婚很好的。不用请客省了花费,所以可以多去几个地方玩。又省掉了应酬的麻烦——我是真的讨厌宴会与应酬。”言语间竟有些微愠。但是我知道那不是针对忘川,那应该是心底里对交际的厌烦吧。
忘川却睁大眼睛:“一辈子就一次的事啊!这么简简单单的就过去了?不遗憾吗?”她语气懊恼,似乎错过的是她自己的幸福。她又开始为不相干的人担心,真是让人无奈。
微笑回到栀子脸上:“可是人生中每一件事都是独一无二的啊,比如今天的聚会,又比如我们的毕业典礼。结婚也没什么特殊……”她打住了话头,似乎是想起我与忘川将近的那场看起来隆重的订婚礼,于是没有继续说下去。只转头向我笑了一笑。
忘川转头抱住我的手臂,把下巴搁到我肩上说:“维平,我们可要有隆重的婚礼喔!不然,我要你好看!”我突然觉得整张脸都烧起来了,似乎连右边的耳朵也开始发烫。栀子在旁只是微微笑。她似乎在说:看,你的这个小女人是长不大的呢。
我在心里叹口气。同样岁数的两个女人,栀子这样的成熟,而忘川却还幼稚,这大概是环境使然。
忘川家里虽不是大富大贵但也算小康,从小她就是被众人捧在手心的宝贝独生女。一出了家门就被直接交到我手上,恋爱四年,我们从没红过脸,我一直把她小心呵护着。搞得她毫无忧虑,以为世界一如她所见的美好。
没有烦恼的人是长不大的,我不知道这是否是好事。但好在长不大的人单纯不会做假。
忘川的嘴唇一动一动,可是我什么也听不到。过半晌她猛地摇摇我说:“维平,你到底有没有听我讲话啊,我问你结婚的时候在哪里请酒比较好,你倒是说句话啊!”
我“啊”一声然后说:“随便你吧,你喜欢就好。”
栀子在旁笑起来:“忘川,看你,真幸福。有男朋友真好啊,特别是有好的男朋友。”
忘川一脸的得意洋洋:“那是当然,维平从来都很疼我的啊。”
我的脸越发烧起来了。栀子,这是她的真心话吗?看起来这么独立的女子。即使结了婚,我相信她仍是自主的,不会是那种以夫为天的女人。若我身价百万——不、不、不,甚至不用这么富有,只有有房有车有地位——我必然会追求她——即使她已结婚并育有一子。
坐多一会儿,栀子脸上有疲累的神色闪现,她辞过了众人,留下电话坚持要请忘川与我喝茶,然后离席先走了。
栀子走了,我突然觉得轻松。脸上似乎也没有那么烧了。我喝光杯里的酒,又斟了一杯一饮而尽。在想倒下一杯的时候忘川一把抢下我手里的酒瓶:“发什么神经喝这么多。我可不想抬你回去!”她的脸颊红红。我突然觉得她的妆没有化好,眼影太深了,口红的颜色也不配衣服……
我对她傻笑,她推我一下:“看什么看,还看不够啊!”其实,这样很好,她爱我,所以总是将事情美化——我是在看她,可是不是她想像中那样的在看。女人似乎总是浪漫得无可救药。
只除了——栀子,她那个人,似乎对什么都是冷冷淡淡。甚至是结婚,于她而言也没有一丝喜庆的意味……
席散了之后忘川扶着我走出酒店,与众人话别,站在马路上大声谈笑。这是我最不能容忍的。
是的,我与忘川根本不适合,但我是个守旧的男人,甚至有点像一个旧式的女人,一个牌子的衬衫穿了十几年,连牙膏的牌子都没换过。我以为恋爱应该从一而终,不赞成换来换去,今天我换人明天人换我,毫无意义,造成大家无谓的痛苦。我已过而立,早已不再是冲动的少年。我只是个普普通通的男人,只是公立小医院里一个小小的外科医生。我应该明白,这个世上有很多东西无法得到,很多梦想无法实现。我应该明白,这世上有很多人是可遇而不可求可望而不可即的。我应该早些放弃我心里所有的怪异念头。
我很清醒。特别是被风一吹,更加清醒。所以悲伤的感觉特别强烈。怔怔的几乎要落下泪来。
忘川把我塞进计程车里向司机说了地址,然后对我说:“你自己回去吧,我也不用你送了,我与索琳她们去唱K,你醉得这么厉害还是回家睡觉好了。我会小心的,你不用担心。”我不想费力向她解释我没醉这个事实,于是摆摆手吩咐司机立刻开车。
我家离聚会的酒店很远。忘川是在武昌读的初中,同学多半住在那边,所以酒店也选在武昌。而我却住在汉口江汉路那边。车过了徐东上了二桥似乎又开了很久很久,兜兜转转间我的眼前似有明明灭灭的阳光闪现,脑子里只剩下那张有一个浅浅梨窝的笑脸。觉得过了很久很久我才被司机叫醒,可是一看车资却没有比预料中的多。我觉得已经过了一万年。
我付了钱下车,脚步有点不稳。踉跄着回到公寓里。关上门,将脸埋进手心,眼泪从指缝中流出来。
为什么要挑在这个时候呢?我想了半辈子的一个人,我假设过千万次会是在怎样的情况下认识的一个人,我找了这么久一直没有找到的那个人——却是以这样的身份突然闯入了我生活里,并挑在这样一个敏感的时间。
我半个晚上翻来覆去不能入睡,天蒙蒙亮起来的时候才失去了知觉。
醒来忘川已经在家里了,给我做了便餐。她想上街转转看有什么礼服适合订婚的时候穿。她满脑子想的都是关于订婚礼,甚至已经开始想到结婚与蜜月旅行。而那至少是明年四月的事情了。可是,看起来这让她很快乐。我并不想打消她的积极性。
整个散步计划里唯一的失策是碰到栀子,更不巧的是忘川并不在我身边,她说要吃麦当劳的冰淇淋,里面人太多让我在路边等她。
阳光很强,可是栀子却穿了一件黑色中式立领短袖衬衫,同色丝质长裤和半跟鞋子,手上拎着大包小包。襟上别着一朵栀子花,花瓣洁白,在闹哄哄的街上散发出淡淡的清香。她额上不可避免地微微出了些汗,还是那么潇洒。看见我,迟疑了一阵还是走过来说:“嗨,记得我吗?”脸上带着询问的神情。
她眼里似乎总有一丝不确定,让人忍不住心底里产生怜惜。我微微失神。
大概是见我不语,她又说:“我是栀子啊,我们昨天见过的呢。”语气并没有失落,也没有提高声线,依然平静,脸上带着笑。
我回过神来赶紧说:“是的是的,我们昨天见过的。你是栀子嘛。”我汗颜,她以为我已经忘记她。她不知道,像她这样的一个女子,叫人怎么可能会忘记。
于是她笑起来了,眼神明亮:“啊,还好呢,还记得我。”我记得忘川说过她是土生土长的武汉人,不过听口音却并不像地道的武汉女孩,反而有一股江南水乡的那种轻柔甜糯的味道,简直要把人溶化。我有点受宠若惊了。
她并没有如我想像中一样地问:“忘川呢?”她似乎已经忘记我们之间隔的那层关系,只是在与一个老朋友聊天。她放下手里的袋子抹抹额上的汗叹口气埋怨道:“武汉的夏天还真是热得可怕啊。才六月已经成了这样,不知八月该怎么过了。我早说不要在夏天回来了,可是他们偏说栀子是夏天开的,又说我在夏季出生应该回来看看。”她的语气客气熟捻,好象把我当成一个老朋友。她似乎对谁都是这样客客气气的好象很亲热的样子,却偏偏给人一种距离感。
我自嘲地笑一笑,刚才似乎太自恋了,以为她对我的感觉不同。于是我说:“虽然热了些,可是一下起雨来也十分痛快的啊。”
她微笑。我实在难以抗拒这笑容,于是垂下头:“啊,忘川去买冰淇淋了,你若不介意就等她片刻吧。”
她张开嘴愣了一会儿仿佛刚刚想起来还有忘川这样一个人的存在,她说:“喔,不了,替我问候她吧。我已快中暑了。”她微微笑起来,神情带点歉意。
她拎起地上的袋子,对我点点头,走两步又转身说:“对了,下周末吧,我请你们吃茶,还请你与忘川给我面子啊。”说完又笑笑。见我点了头就走了。这次,是真走了。再没有回头。
忘川已经出来,人未到声音已经先到了:“一到夏天老麦就这么多人,真是挤死我,早知道就让你去排队!”我哑然失笑。
她一只手拿着冰淇淋另一只手挽住我的手臂说:“刚才看到你和一个人说话,好像是栀子啊?”
我不知为何心里有点虚:“是、是啊。她说太热就不等你了。还说下周末请我们吃茶。”
她一边继续对付着手里的冰淇淋一边应着:“啊,好啊好!我已好久没去‘粗茶淡饭’了,那粗米饽饽的味道实在太让人回味,干脆就去那里好了。”看样子,她已把昨天心里的闷气丢到九霄云外。她还是可爱的,不记恨谁,也不把伤感摆进心里去。健康的活着,生命力顽强。不像栀子,总怯生生的,好像对什么有恐惧感,走起路来都好像会随时跌倒。
忘川,还是我生命里的那个可爱女人。我知道我是爱她的,她让我安心。若是与栀子一起,只怕只能让我每日神经紧绷。
不知为何,我一下子恼怒起来,为什么一定要把忘川与栀子这样比来比去呢?我这是怎么了?是不是人一到了夏天就容易神经质?
还好随后的生活日趋平静,周末的茶局也因为栀子有重要约会而取消了。但我仍是陪着忘川去了“粗茶淡饭”——不然她会一直碎碎念着她的粗面饽饽。而她果然是吃了很多的,直到觉得有些撑住才满足的离开。临走还打包带了一些,说是要做夜宵。
我一直没有再见到栀子,直到七月时我与忘川的订婚礼那天。
我们挑的是西式的鸡尾酒会,只下午的短短两三个钟头。由于是忘川强求来的,于是岳父岳母坚持自己出钱,租了香格里拉的酒会大厅。颇出了点血,让人肉痛。但她们一家认为值得。是这样了,花钱就得花的值得。只要当事人认为值了,贵一点也无妨。
见到忘川我就开始头痛。她戴着她想要的那颗大大的钻石戒指——这我倒是不会吝啬的,毕竟是自己老婆,她戴了出去也是我的面子,当我加加减减发现足够负担得起的时候,我没有犹豫。可她的妆又厚又浓,我让她抹淡些,她却坚持这样子拍照会比较漂亮。
忘川祖籍在北方,祖父一代已经来到武汉。她母亲是土生土长的武汉人,清秀端丽。她长得却像她父亲,不化浓妆已经生得浓眉长睫,涂了那一层只让人突然突兀;骨架也仍是北方人那样的,有些粗大不若南方女孩般细腻,偏偏选礼服的时候要挑小一号,将她勒得紧紧。我怀疑她能否吃得下东西,不过,幸好并不用吃什么的。况且她显得兴高采烈,我实在不忍扫她的兴。
请的客人很多。医院的同事该来的全来了。她的那些同学也陆续到了。
说我不紧张是不可能的,但并不是因为订婚,我只是在想,栀子会不会来呢?我这样想的时候心里有犯罪感。但上帝原谅我,我真的无法停止这罪恶的想法。
酒会进行了一个钟头之后人群中起了一阵骚动。我知道是栀子来了。有她在的空气中才有这特别的张力存在。
我回头,呆立半晌。那果然是她,可是我几乎不敢认。无袖的灰色松身长袍,稍稍收腰,长度刚好露出小腿,黑色细高跟凉鞋。说不敢认是因为她把头发剪成了板寸,更突出了那双晶亮的眼睛。看上去与前两次是一点不同的了,可是同样潇洒漂亮。连岳父岳母都忍不住向她多看了两眼。
忘川已经跑过去拉住她的手向她父母介绍起来。我的腿有点不听使唤,我的理智一点也不想过去,连它也不知道我会做出怎样的事情,可是我的腿,它们只依照心的指示前进。我所能做的只有管好我的两只手,攥着拳。我觉得脸上的肌肉有点僵硬,我想我的笑一定比死人还可怕。
而栀子,她还是不说什么的,只是笑,现出右颊上那只浅浅的梨窝。这次我没有喝酒,可是依然感到晕旋。
我听到岳母在说:“啊,栀子,多可爱的名字啊。人长得也标致,怎么忘川读初中的时候没见你来家里玩过呢?”看,我早说过的,栀子与忘川是并不亲近的。
忘川就不高兴了:“妈妈,人家栀子是很乖的,成绩超好。哪里有空和我一样每日胡混。”忘川是真可爱,一心护卫着她的这个“朋友”。
岳母也呵呵地笑。
栀子递过一个小盒子:“小小礼物,不成敬意。”
忘川立刻打开来看,是一对情侣钻表,她大吃了一惊:“来了我就很开心了,何必这样破费呢?”她说这话是真心的,我听的出来。
栀子但笑不语,她的神情有一点寂寞。转头看到僵硬的我,她歪歪头说:“又见面了啊,准新郎倌。”她的话里并没有戏谑,我也听的出来。
她只逗留片刻就离开了。于是酒店中剩下的就是真的订婚礼了。
其实我并不是个懂得追求浪漫的男人。活到三十多岁的人了,连一次真正的恋爱都没有谈过。
一直太拘泥小节,太规矩自律。其实我并不反对现代男女的速食爱情,只是我始终还是认为恋爱是以婚姻为主要目标的。也交过几个女朋友,都不成功,她们或是嫌我个性太过狷介,或是认为我的工作不定时,赚得也不多,不是良好的发展对象。
直到遇到忘川,她来医院做见习护士,并不是分在外科的,但自从我们认识之后她就常常借故跑来外科,同事们全都知道了此事,一个劲的笑我有艳福。只有坐我对面的老李一直没有说过,我暗自庆幸他不是长嘴之人,否则以他的地理优势,一说起来我真是要双朵滴油了。
那时我的皮夹丢了两个星期,没有时间去买新的,身上有钱一直塞在口袋里。
一次下雨忘川来外科借伞,刚好只有我在况且与她也是顺路于是送了她一程,她见到街旁有卖炒粟子,吵着要吃,我掏钱出来的时候不小心零币洒了一地。第二天中午忘川来外科串门,走之前给我留下了一只皮夹,说是自己换新的时候买一送一送的一只,是男式,她自己留着没有用就给我了。
那是一个墨绿色的LV皮夹,我虽然对市场不太了解,但这么名贵的牌子我是不可能不知道的,没搞错的话它的市值应该在两千块以上,没有人会相信这是个“买一送一”的附属品。事情已经这样的明显。
这下子连老李都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老李憨厚老实,结婚三十多年,与他妻子是盲婚,一辈子没有爱过。一开口便说:“李维平,你小子艳福不浅哪。不愧是我李家之人。”我不知道这两件事有何关系。真是让人哭笑不得。
久而久之,被人说的多了连自己都信以为真了。就真的与忘川在一起了。一晃就是四年,忘川已经二十五岁,我也已过而立之年,大家都已是适婚年龄,于是她暗示我们应该结婚了。我没什么意见。我父母早亡,结婚也是我自己的事情,没有什么人可以给意见,忘川是个好女孩子,虽然比她好的女人成堆,但是我也比不上很多其他的男人。我们可说是天生一对。何况娶妻娶德,忘川会是个听话的小媳妇。
可是现在,在这个敏感时期,我偏偏认识了栀子。我已经快弄不清自己的心。订婚礼已经过去有一段时间了,我没有再见到栀子,可是似乎每天都在不停地想念。记忆中我从未这样渴望与某个人见面。我已半入疯狂的境地。但是忘川,我的那个小女人,她似乎永不会长大,她什么也没有看出来。
栀子与忘川始终是我心上的两根刺,疼痛但没有办法拔掉。
它们一直长在那里,直到我再一次见到栀子。
我只能说,此事纯属巧合。可它却让我的平静生活出了大意外。
那是八月的某天,我被忘川放了鸽子之后实在无聊被同事拉去参加一个酒会。问他是什么酒会,他说:好象是个普通的庆功酒会,为从美国回国发展的一个建筑师开的。
我实在是无聊到极点,于是没有拒绝。想着混吃混喝倒也不错。
主办者极为阔绰,并没有发帖,除了必请的宾客之外,见者有份什么人都可以进,五百人满。是美国学生中比较常见的那种开放式派对。
正当我躲在角落举案大嚼之时,眼睛的余光瞟到一个熟悉的身影。高挑纤瘦,裹在一条样式简单毫无花样的黑色吊带裙里,头发极短地贴在耳后,神情疲倦但是眼睛明亮。是了,除了栀子,还有谁有那样怯怯的厌倦却带着倔强的眼神呢。我早该猜到她是今天酒会的主角。
她看到我,整张小脸一下子发起光来了。她走过来,还是用她特有的不确定的语气问:“维平,还记得我吗?”我吞下嘴里的东西,我想我现在的形象一定很糟,头发早两天就该洗了,没有换像样的衣服,领带没有系好,吃相也必定难看到极点。我只懂得拼命点头。她就笑了。
她叹口气:“都是我老公!我才接了一张单他就大张旗鼓地替我开什么庆功宴。莫名其妙。明知我最讨厌应酬……”她眉头微锁。
我没有出声。我有什么立场说话呢?我甚至感到妒忌。我是不能给她这样的生活的,可以随意的为她开酒会……我头一次为自己没有钱感到羞愧。
她并不在意我的沉默,她拉拉我的手,小脸扬起来,眼神迷茫:“维平,我们逃走吧。我再也待不下去了。”而我,我已经不能自由控制自己的行动。她说什么我都会听。
她悄悄换了衣服与我从酒店后门溜出来。若是平时,对着忘川,我是绝不敢这样惊世骇俗的,何况忘川从不会对宴会感到厌烦。看着一脸兴奋的栀子,我想牵她的手,可是心跳得很快。我突然胆怯起来。
栀子提议看电影。
忘川是不喜欢去电影院的,她说花钱在指定时间去那黑暗的房间里坐两三个钟头是浪费生命,她更喜欢坐在家里看DVD,随时喜欢随时看,自由自在。本来,我也不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对。
可是栀子说:“你知道吗?我已经太久没有进过电影院了,我怀念那里的黑暗气氛。每个人都全神贯注,连眼睛都不敢眨,生怕错过了就再看不到。生活也应该是一样的,想到什么就该去做,错过了便不会再有。看VCD固然没有什么不好,可是当你知道一件事情可以repeat and repeat again的时候,就不会那么珍惜了。”
所以我们如她所愿地去那小黑匣子里坐了两个钟头。
看完了电影,栀子整个人都精神起来。并不与我讨论剧情,她说:“看电影的滋味只能自己回味,与人讨论立刻失去意义。”她只是提议式的说:“我们去吃点东西吧,我好饿,刚才都没有吃什么。”
我问她吃不吃辣,她说喜欢,于是我带她到了一家湖南牛肉面馆,我还从未带忘川来过,她怕吃辣会长痘。我们叫两碗麻辣牛肉面,栀子直呼过瘾。几乎将整张脸埋进碗里。
我心里突然漾起满满的感动。
当你爱一个人,根本不需要她为你做任何事情,她一个小小的动作一声小小的感叹,也会让你情不自禁地感动。我满足得几乎想要落泪。这已是我第二次想为她落泪。我转过脸去不敢让她看到我的表情。
当然,我也知道,她是不会爱我的。
到最后,她连辣得我都不敢喝的汤汁也喝下去半碗,然后“唔”的叹口气:“太好吃了,我永远不会忘记这碗面,不会忘记今晚。还有你,维平,我永远不会忘记你,带我来这里,吃到这么美味的东西。”她的神情陶醉。
我的眼睛已经薄薄的蒙上一层雾气,我埋头吃面不敢答话。怕让她看到我的这一点怯懦。
都说医生是最勇敢的,特别是外科医生,每天腥风血雨,懦夫也变勇士。可是在这一刻,在这个对于我来说像梦一样的女子面前,我失去了全部的勇气。也就是在那一刻,我的心里一片澄清,只剩下栀子那张笑意盈盈的脸庞。
其实,五百年后,不,不必那么久,一百年后,我认不认识栀子,是否与她一起吃过这一碗面,对历史有什么影响呢?根本是微不足道的小事。但是于忘川,这该是怎样一个残忍的事实啊。她引以为傲的男友,居然为了一个只有数面之缘的女人抛弃了一切世俗尘念。
我已顾不了那么多。
才两个多星期,忘川已经知道我与谁在约会。
她去到我的公寓,沉默的转动着左手无名指上的那只戒指。
她说:“维平,还要继续瞒着我吗?”她的神色冷静。
我觉得难堪,她知道一切却这样冷静,是否代表我将失去她了?我心里有些微的疼痛。纵是举案齐眉,到底意难平。我实难压制心里那丝微微的苦意。但一想起栀子微笑的脸,我心里猛的一紧。是的,我要冷血一点,否则对所有人都太不公平。
忘川见我不语,依旧不依不饶:“你是不是早已经不再爱我了?”但声音已经开始发抖。
我不知该说什么,我曾答应过她永不变心,而那似乎正是百多天前的事情,而现在我却要厚颜无耻的说出相反的话。我简直没有脸见她。
终于她平静下来声音恢复镇定,她说:“维平,你应该知道,我总是等你的。”然后静静地离开了,没有骂我半句,没有一哭二闹三上吊,更没有拖泥带水。
这简直不是忘川。若她狠狠的骂我一顿或干脆地给我一个耳光,我会好过得多。至少我会对我的背叛感觉心安理得。而现在,我没有任何借口为自己开脱。在这故事里,只剩下了我这一个坏人。坏得这样彻彻底底无可救药。为了一段没有未来,甚至没有承诺的恋情伤害了一另个人。我失败得这样让人绝望。简直让我自己不齿。
终我所能,这辈子仅有的福气也许不过是娶一个平凡的女子,生儿育女过完一生。那样才是长久而安全的生命。而栀子,与她有什么未来呢?她甚至没有说过她爱我。与她在一起有什么长久可言呢?可是每当看到她的脸,我已不计较这一切,我只想与她在一起,不论多久,有多久就多久。我甚至不计较她是不是爱我。
我想我是已经疯了。
过往的三十多年我过得太过规律,从未出过自己定的界限半步。所以现在,一开始沉沦就已经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或许更惨一点,永世不得翻身。
但我已经只顾得了眼下的生活,无法看到长远的未来。
九月的时候,阴历八月里。桂花开得正好的时候。
栀子捧了大包的栀子来我家。是真的栀子花。
栀子用脸盆盛了水养着它们。
她的声音里透出惊喜:“我在路上看到有人卖,真的没有想到,已经快入秋了还有栀子花!还是开的这样好的!”
栀子浑身都透着光芒,我无法将眼睛从她身上移开。这可爱的小女人,她难道不知道现在已经是二十一世纪了,花房的发明已经让所有的花可以全年随时开放的了。
那盆栀子开得是那样好,洁白清香,花瓣散散的张开像她的浅浅笑着的脸。
在这个金秋的九月,我被一盆纵情开放的栀子花感动了,获得了意外的欣喜。拥着栀子的肩膀我的心里有巨大的满足。
我们去街头吃小食,短短一个月的时间,我带着栀子几乎去过了汉口所有的小吃店。她总嚷着这样下去她要胖死,可是依然义无反顾地陪着我吃遍了武汉三镇。然后我们去跳舞。栀子穿着已经不流行的白色大圆裙,转起圈来的时候像一朵栀子花开。她的舞姿优美,场里的男士们都在看她。我无法否认,我那点小小的虚荣心已经满满的涨起来。
第二天起床,栀子花依然芳香如初,可是它们已经开到荼靡。
也许是开得太纵情,原本洁白的花瓣变得蔫黄。只有香味依然是浓郁持久的。
我深深觉得可惜。这样好的花,只开得一个晚上。
那天,栀子没有来找我。在接连的十二天里,她都没有找我。
我想我是曾经不停地打电话给她的。见不到她,我几度接近疯狂。上穷碧落下黄泉。我一定要找到她。我几乎将整个汉口翻过来。
有天忘川在街上见到我,突然哭了。“维平?我的天……”她捂着嘴流下眼泪。那时我已多天没有刮胡子,身上的衬衫也多日未换,团得似一颗腌菜。我想,我在她心里的形象已经尽毁。可是我并不在乎。
栀子,她是真的失了踪,到处都找不到。
那一个月的时间像是一本写坏了的小说,开始的时候轰轰烈烈,让我以为会有多少跌宕的情节会陆续出现。可惜随着栀子的离开,故事在高潮的时候戛然而止。
渐渐的,我开始相信这不过是个梦,镜花水月。就像《聊斋志异》的一个故事,我是穷困潦倒的落魄书生,而栀子,她是住在隔壁寺院里的女孩。我在某个没有月亮的夜晚遇到她,把心交给她。
可是,她消失了。
生命里的意外太多。我已经无力承受。我甚至报了警,而警察对此无能为力,只当做是普通的失踪案件,立案,调查,无疾而终。
圣诞节前,忘川来找我。带着食品和礼物,她说:“维平,圣诞快乐。”我已听她这样说过无数次,可是,这一次,我是真正听清了。她祝我“快乐”的时候脸上的幸福表情满得几乎要溢出来。这是否表示对于她来说,我的快乐也是她的快乐。而我,只不过是个蠢人,深深地伤了她的心。但我不乞求任何人的原谅,因为我自问没有做错过什么。与栀子在一起的那一个月,曾是、将是、永远都是我人生中最快乐的一个月。
平安夜,忘川与我去江汉路闲逛。街上人很多很多,我紧紧拉着忘川怕她走失。我已对不起她,不能让她有意外发生。
步行街上人挤人。快走到麦当劳门口的时候我的视线里有一个背景闪现。那么熟悉,我的心一下子悬到半空。那是她!不会有错,短短的头发贴在脑后,穿一件白色皮裘——这年头在武汉还有谁敢穿白呢!穿上身过三分钟就像是在泥里揉过一样。何况还是皮衣。我敢肯定那是她!栀子。只有她才如此放肆。
我的心底有一丝紧张,更多的是恐惧——她会不会一瞬间在我眼前消失?这一切是否全是我的幻觉?
我拉着忘川拼命向那个方向挤过去!我要拉住她!一定要!
就在快要接近的时候,忘川突然松开了我的手。我回头看她,她已被人潮挤开,她的表情平静眼神温和,她的嘴角甚至有一个若有若无的微笑。她说了一句什么,我没有听到。她被人潮拥着失去了踪影。再回头的时候,视线里的那个白色背影已然消失不见。
我感觉左胸下方突然之间变得空空荡荡。栀子与忘川,都看不见了,我被人潮挤失了方向。
我已错失一切。
对我来说,武汉的一年中以三月最为讨厌,整个月都阴雨绵绵,一到四月气温就会马上从十度跳到二十五度,省略了春天,直接从冬天跳到夏天,没有过渡。就像栀子对我,直接将我从云层的顶端抛至深谷,并不肯为此负任何责任。
自平安夜失散以后忘川似乎换了一个人,她开始快乐的自我处自由进出,帮我洗洗刷刷。事实上我们的关系并未恢复,她甚至不是我的钟点工——因为她不收取任何费用。我想她父母已经放弃劝说她。至于我,已是一个死人,早已没有言语。
而四月,阳光灿烂的日子终于还是来了。
忘川哼着歌开门进来,“唰”地拉开窗帘,把我从沉闷的土壤深处挖了出来。
强光一下子照透了整个公寓。我几乎不敢面对她在阳光下的那张脸庞。那已不是我所认识的忘川。
她推我进洗手间里逼我梳洗。待我整整齐齐地来到客厅,她笑眯眯地坐在沙发里,她说:“维平,按计划,我们是该结婚了吧?”她抬起左手亮出无名指上的大颗钻石。
我张大嘴。
她突然间一脸惊慌:“怎么?我们是有过订婚礼的啊!说好了今年的这个时候结婚的嘛!又没有召告天下取消此事。难道你想就此否认?那我要拿什么脸出去见人?”
我只瞪大眼睛看她。她甚至为我铺好了台阶,我只要抬抬脚自己走下来即可。
她转动着戒指自顾自地讲下去:“我已想好了,不如我们不要请客了吧。那多麻烦!我们干脆旅行结婚。去欧洲好不好?还是先逛完东南亚呢?或者两者兼收,先逛东南亚再去欧洲?欧洲的话,意大利我是非去不可的,威尼斯是我最爱的城市。当然法国也是要去的,我想去卢浮宫。还有西班牙,真希望拥有一座城堡在那里!简直是我梦想的天堂……”她的脸几乎发出光来,整个人被笼罩在一层薄雾里。
她!忘川以前从不对我说这些……
这是忘川?从不替人着想的忘川?只会撒娇耍赖的忘川?
她根本不是忘川!
我突然发现我从未认识过现在窝在我家沙发里的这个女人。
她长着一张忘川的脸,但是,她是谁?
我用手捂住脸流下眼泪。
结果我们不仅花了整整三个月逛遍了忘川想去的各个国家,旅程更多加了美加的大小城镇,几乎用尽了我父母的毕生心血与我自己的半生积蓄,甚至还搭上了忘川父母的养老金。可是每个人似乎都很快乐。
我在地狱的边缘徘徊了一圈。在那三个月里,我捡回了一条小命。
面对着忘川我已没有任何争吵的理由。我所有的放肆与不羁已在那一个月的放纵里燃烧殆尽。到了现在,我所拥有的全部不过是眼前的这个女人与她的一切,包括她的爱与不耐。
我只能对一切包容,因为她已包容了我的一切。
到了七月,忘川在一个黄昏回到家里。拿出菜,找出围裙穿好,与往常一样开始做饭。
过一会儿,她看一眼钟,淡淡地叫:“维平……”
“嗯?”其实我就站在她身边给她打下手。
她迟疑片刻,终于还是说,“维平。栀子,她今晚要飞回洛杉矶了。七点的飞机,带着她儿子。我也是刚刚才知道的。你若想见她,只得这一次机会。”
我的血液凝固了瞬间,然后左边脸庞开始发烧,直烧得整个左耳火烧火燎的开始发烫。
忘川的手停下来,她说:“维平,你知道,我总是希望你快乐的。”
我的声音含在喉咙里:“忘川……”我想说我现在已经很快乐,可是我没的嗓子里像是卡了一颗石头。
她挥挥手说:“你如果八点还没回家,你以后都不用回这个家了。”
机场很拥挤,我在匣口一眼见到她,栀子。穿一条白色长裙站在那里。头发已经很长了,并没有扎起来。素着一张脸。依然是没有戴首饰的,连耳环都没有。看上去好象只有十七八岁。
她是决意要永远都那样淡淡的了,像风景画里的女郎。
她右手只拎着一个不大的布袋。左手紧紧抱着一个小小男孩。
真的,我始终不能相信她已是一子之母。我心里的栀子,是不一样的。
我心里的栀子,穿着黑色吊带裙仰着一张小脸眼神迷茫,她对我说:“维平,我们逃走吧,我是再也待不下去的了。”
我并没有走过去。
她似有感觉,回头看到我。脸上有一瞬间的迷惘,看起来像一只迷途的小鹿,又像是想要走过来却不知先迈哪一只脚。我的心紧紧地一缩。我想冲过去拥她入怀。可是我没有,我只是站在那里。
她终究也没有走近,呆立片刻,脸上出现恍悟的神情,终于扯扯嘴角笑起来。右颊上现出浅浅一个梨窝。把我的心脏扯得疼痛——我本以为它已死去良久,现在疼痛,说明还是活着。
我,终于还是活下来了。
机场的扬声器已经在对飞往L.A.的航班进行最后广播。她向我挥挥手,张张嘴却没有说什么。抱紧那男孩转个身进去了。
栀子,她又一次从我的生命里离开了。这一次,是被我送走。我不知她当时为什么突然消失,甚至也不知道她在这一年里躲在哪里,与什么人在一起,做了些什么。
不过也许这一切已经不再重要。正如她所说的,她想做什么就去做了。她喜欢去电影院里看电影,因为那些瞬间不能永恒,一旦错过就是永远失去。于是当在她寂寞的时候看到了我就快乐地与我在一起,因为她不想错失生命中任何的快乐。也许某天早晨她睁开眼,发现对我的感情已经消失,她也就让自己消失了。我明白她。
也许,我的心我的良知,早在我看向栀子的第一眼,早在她第一次向我露出笑脸的时候,已经兵败如山倒。我仅剩下的,只得一具身体,和永存的负罪感。
我也知道,这世上是要有栀子这样一些女子的,在男人的生命中昙花一现,被拥有过却不能长久,让他们心里永远有个“练门”,一触即死。并留下一个永远不会结痂的伤口。
在她转身离开的那一刻,我的身体似有一部分一下子失去了再找不回来。心口有个角落酸酸痛痛,实在不怎么好受,却又觉得有说不出的感动。终究还是爱了一次。失去的那部分,不想再找回。
我竟不能恨她。
若没有栀子出现,忘川对我的用心我将永远无法体会。
我剩余的半生时间将永远愧对忘川。即使有天我连这具躯壳也抛下,真正跨上奈何桥走过了亡魂渡,遗忘了我的前世今生。对于忘川来说,我依然是个有罪之人。
作者:
丁露
时间:
2003-9-5 10:25:10
真的好长哦
累死我了。。。。。
总算看完
作者:
七月
时间:
2003-9-6 10:34:31
汗。。。这一篇其实是许久以前就写了的,可是一直没有放到论坛上来……
是太长了,以后要开始写短一些的……
作者:
salt
时间:
2003-9-8 10:07:59
哈密瓜
作者:
七月
时间:
2003-9-8 13:02:00
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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