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浩网论坛

标题: 明天过节,讲一件不很愉快的事情 [打印本页]

作者: 璨璨    时间: 2003-12-31 13:12:04     标题: 明天过节,讲一件不很愉快的事情

上次在海浩讲的手机被偷了的事情,在27号那天找到了,是同寝室的一MM偷的。

https://highot.us/showthread.php ... hlight=%E8%B2%E8%B2
作者: 雁南飞    时间: 2003-12-31 13:15:34

这么好彩啊,还能找回来,老乡,怎么处理她的?
作者: 逃之妖妖    时间: 2003-12-31 13:15:35

怎么处理的?
作者: 寻找真爱    时间: 2003-12-31 13:15:47

内盗????
作者: 璨璨    时间: 2003-12-31 13:17:57

26号晚上她说她妈妈给她托人带了一个手机过来,我本来没有在意,还说大家用一样的手机不要拿混了,但是27号中午她拿回来的时候我就拿在手上玩,心血来潮就摁了“*#06#”就显示了手机串号,结果居然就是我掉的那一个。本来想私了,连系上都不报,但是她很不自觉,不承认,我就报了系上,她还是不承认,我就报了学校公安局。
作者: 璨璨    时间: 2003-12-31 13:18:30

最初由 雁南飞 发布
[B]这么好彩啊,还能找回来,老乡,怎么处理她的? [/B]




她也是重庆的!!!!!
作者: liefly    时间: 2003-12-31 13:19:31

犯下偷窃罪...

作者: 璨璨    时间: 2003-12-31 13:19:48

最开始知道的时候我真的觉得好难过好生气,因为我都从来没有怀疑过她,其他朋友怀疑她我还说绝对不可能,结果就真的是她和寝室另外一个女生干的。
作者: kinghood    时间: 2003-12-31 13:21:31

呵呵  家ZEI难防呀
作者: lixiwen    时间: 2003-12-31 13:21:44

学校应该要开除她吧
作者: 璨璨    时间: 2003-12-31 13:22:29

公安局调查以后就立案了,但是她到了公安局做笔录的时候她都还在编,而且我们系老师找她谈话,她还在编。

根据学校的规定这种至少就是开除。因为公安局也是我们学校的公安局,所以最轻是开除,最重要追究刑事责任。
作者: 璨璨    时间: 2003-12-31 13:25:13

我觉得她无论怎样都不承认,都没辙了,我已经给了她很多次机会了。

系上有点怪我把这件事情直接捅到了公安局,这样的话系上就很被动,而且那个女生在证据确凿下最少就要被开除,而且我的手机上了2000。如果判刑可能就要两三年了,还要看她的认错态度,但是她一直都不承认。
作者: dreamideo    时间: 2003-12-31 13:26:59

遇到这样的人,自己也难过!
作者: liefly    时间: 2003-12-31 13:27:37

超过18岁的成熟公民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这就是教训~

作者: 璨璨    时间: 2003-12-31 13:28:58

那天去公安局做完笔录以后我就给我爸把这件事情从头到尾说了一下,因为他不知道我的手机被偷的事情。我妈知道以后觉得一个女生的一辈子可能就这样毁了就觉得很难过,就要我放了她。但是当时公安局已经立案了的。她的爸爸妈妈给我爸妈打电话就求情,还要求我做假口供。爸妈问我能不能受点委屈。我就说那要看公安局是否会追究我的责任。
作者: 璨璨    时间: 2003-12-31 13:34:20

我和好朋友就说大家都是成年人了,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爸妈告诉我能不让她退学就尽量帮她,所以我觉得还是要帮她向公安局求情,但假供绝对不可能。(我爸妈也是这样的态度)
第二天她爸妈就赶到学校和我协商这个事情。开始他们的态度让我很不舒服,感觉好象他们的女儿是受害者一样。我就直接告诉他们,首先我现在根本不知道L(那个女生)的态度,她知道现在都没有告诉我们真相;其次,这件事情上我是受害者;最后,我会尽力帮她。
她爸妈还让我做假供,我就有点冒火了。最后他们让我先和 L谈谈,再做决定。我就和她谈。结果她居然还不承认,还要编谎话来骗我。
作者: 西域牛仔    时间: 2003-12-31 13:35:39

你已经做到仁至义尽了,对这样的人,不足惜。
作者: dreamideo    时间: 2003-12-31 13:36:35

最初由 璨璨 发布
[B]那天去公安局做完笔录以后我就给我爸把这件事情从头到尾说了一下,因为他不知道我的手机被偷的事情。我妈知道以后觉得一个女生的一辈子可能就这样毁了就觉得很难过,就要我放了她。但是当时公安局已经立案了的。她的爸爸妈妈给我爸妈打电话就求情,还要求我做假口供。爸妈问我能不能受点委屈。我就说那要看公安局是否会追究我的责任。 [/B]

帮她可以,可以不起诉,但是决不要做假口供!!
作者: 小小捣蛋    时间: 2003-12-31 13:36:51

是上次跟你一起上论坛的女孩?

不是吧
作者: 璨璨    时间: 2003-12-31 13:37:15

她爸可能把她吼了,最后她当着我们系主任,老师,我,她爸****面承认了这件事情。她哭的很厉害,当时我也哭了,我也很难过,我觉得早知今日何必当初。而且我也在想,手机掉了的几天,她怎么还可以这么大言不惭的安慰我?看着我又自己掏钱买了个新的怎么可以无动于衷?
作者: lixiwen    时间: 2003-12-31 13:38:13

别人可以帮她做假口供,但是手机不会做假口供吧
作者: 璨璨    时间: 2003-12-31 13:38:16

最初由 小小捣蛋 发布
[B]是上次跟你一起上论坛的女孩?

不是吧 [/B]




不是她,她也和我一个寝室,但是是寝室另外两个人干的。
作者: 寻找真爱    时间: 2003-12-31 13:38:18

该做的你已经做到了,她是无药可救了,让她去吧
作者: 旦旦    时间: 2003-12-31 13:39:35

抓起来。。。。
作者: eggborn    时间: 2003-12-31 13:39:42

有机会都不知道悔改的,就该让她吃不了兜着走!
再年轻也是成人了!还一辈子?我觉得牛改不了吃草!
作者: dreamideo    时间: 2003-12-31 13:40:14

看情况这家人的做人处世比较卑鄙!

有其女比有其母,小心反咬一口!
作者: mzbaby    时间: 2003-12-31 13:41:56

最初由 璨璨 发布
[B]她爸可能把她吼了,最后她当着我们系主任,老师,我,她爸****面承认了这件事情。她哭的很厉害,当时我也哭了,我也很难过,我觉得早知今日何必当初。而且我也在想,手机掉了的几天,她怎么还可以这么大言不惭的安慰我?看着我又自己掏钱买了个新的怎么可以无动于衷? [/B]


看了这个事情,觉得很疼心,我也曾经遇到过类似的事情,虽然丢东西的人不是我
但我却成了受害者之一,唉。。。。。。。。。。



人哪

画虎画皮难画骨呀
作者: 璨璨    时间: 2003-12-31 13:41:59

后来系上说让我就给公安局说是她拿了我的手机借去用,让人转告我,但是那个人话没有带到。我真的不想让她退学,虽然是罪有应得,但是这个惩罚对于一个女生而言真的很残忍,而且我想她应该是一念之差。所以我就答应了。系主任打电话给公安局说了,我也给公安局求情。后来他们信了,就答应销案,把这件事情交给系里处理。其实也就意味着系上不会给她任何处分了,更不会开除了。
作者: 小小捣蛋    时间: 2003-12-31 13:42:00

所以任何人都不可以相信楼
作者: 小小捣蛋    时间: 2003-12-31 13:43:18

虽然这样处理了
但是我想她一定没好日子过了

自作自受
作者: mzbaby    时间: 2003-12-31 13:44:25

最初由 璨璨 发布
[B]后来系上说让我就给公安局说是她拿了我的手机借去用,让人转告我,但是那个人话没有带到。我真的不想让她退学,虽然是罪有应得,但是这个惩罚对于一个女生而言真的很残忍,而且我想她应该是一念之差。所以我就答应了。系主任打电话给公安局说了,我也给公安局求情。后来他们信了,就答应销案,把这件事情交给系里处理。其实也就意味着系上不会给她任何处分了,更不会开除了。 [/B]



这样的结果不太好吧
作者: 璨璨    时间: 2003-12-31 13:44:44

说真的,那天把这件事情解决了以后(也就是确认她不会受处分以后),我回宿舍,告诉了我们几个好朋友,她们都觉得很不公平,觉得怎么可以这样就完了。因为这种事情拿到系上来以后也就意味着连记过这样的处分都不会给她记。我说我不是帮她,我是帮她的爸爸妈妈。
作者: dreamideo    时间: 2003-12-31 13:45:42

你这是在害她!!!!!!!!!!!!!!!!!!!!!!!
作者: mzbaby    时间: 2003-12-31 13:46:48

前几天一个朋友我还对我说过这么一句话

“你对对方的宽容,也许就是对对方的一种放纵”

也把这句话送给MM
作者: lixiwen    时间: 2003-12-31 13:47:47

休学/退学/转学
作者: 璨璨    时间: 2003-12-31 13:48:49

其实那天到公安局说是误会以后,我回寝室就哭了。我真的觉得有点委屈。
作者: 璨璨    时间: 2003-12-31 13:50:37

事情都搞定那天也就是28号晚上她爸妈请系上主任老师和我去吃饭,吃饭的时候她的态度让我觉得很不爽,因为给我的感觉就是好象她觉得她没有作错一样。因为第二天有考试,我就吃完饭就要先走了,她和我一块走的。从饭馆一出来,她挽着我的手,给我说对不起。我当时突然就一点都不觉得生气不觉得委屈,也原谅她了。我想每个人都会犯错误吧。而且妈妈对我说了这么一句话:“璨璨,如果真的要L退学的话,我宁愿你的手机找不到。”后来她给我讲了事情到底是怎么回事,她说她这个真相都没有告诉她的爸妈和老师。
作者: eggborn    时间: 2003-12-31 13:51:52

其实这事一旦在学生中传开,她的口碑……哼哼……
作者: 懒得起名    时间: 2003-12-31 13:53:49

是漂亮妹妹么?
作者: dreamideo    时间: 2003-12-31 13:54:27

发她的照片上来吧,我负责把她包装成“超强的小胖”第二。  :)
作者: 旦旦    时间: 2003-12-31 13:54:49

说实在的,象她这样的态度也是正常的,以为死不承认就一定没事,做贼总是心慌的。系里最起码要让她转学或写下书面检讨(当然不一定要存入档案,但起码作为对此事的证据,否则以后她就更有理由说是“借用”了)。

但话说回来,人岂能无过?嘴上不承认犯过,但心里总是会有后怕的。总要给人个改过的机会,人不能因为做一件错事就一辈子抬不起头来,以后的路还那么长,如果有机会,为什么不给别人一个改过的机会呢?

哪怕今后她不感谢你,但你的心已经做到了宽容,也许大家不理解,但老天在看着。
作者: 璨璨    时间: 2003-12-31 13:56:11

听她讲完了以后我信了,但是回来给朋友讲以后她们说是假的。后来我想了想也的确有点不对。但是我已经不愿意去追究这个问题了。既然我在开除这件事情上都帮了她,其他的也没有什么不能接受了,虽然我至今都不知道真相到底是什么。她不说真话,还是骗我,那是她的人格问题,那是她为人处世,我不管。我做好自己的。我这样做,只是不想很久很久以后再回想这件事情会觉得自己当初没有尽力帮她而觉得遗憾,毕竟如果真的她被开除这一辈子也许就完了。
作者: 璨璨    时间: 2003-12-31 13:56:52

最初由 懒得起名 发布
[B]是漂亮妹妹么? [/B]




是。
作者: freebell    时间: 2003-12-31 13:58:02

这个室友心里现在肯定对你恨极了,不管她表面上怎么样。我不想说你饶了她好不好,你是个善良的女孩,这样做也没有什么错误。但特别要提醒的是,以后千万警惕这个人,她说不定哪天会害你!你们绝对不可能恢复原来的关系或者称为朋友什么的,如果说有,只是假相,越那样就越危险。能调的话尽量不动声色地调离,不要和她再住在一起了,另外,不动声色地和她远离。
作者: 璨璨    时间: 2003-12-31 13:58:11

最初由 eggborn 发布
[B]其实这事一旦在学生中传开,她的口碑……哼哼…… [/B]





对啊,就算系上真的不给她任何处分甚至连通报批评都没有,但是身边的人都知道事情真相。让舆论惩罚她。
作者: fish    时间: 2003-12-31 13:58:24

给个机会也是好的

freebell说的更是现实,注意避免接触吧
作者: 34806495    时间: 2003-12-31 13:58:43

最初由 璨璨 发布
[B]后来系上说让我就给公安局说是她拿了我的手机借去用,让人转告我,但是那个人话没有带到。我真的不想让她退学,虽然是罪有应得,但是这个惩罚对于一个女生而言真的很残忍,而且我想她应该是一念之差。所以我就答应了。系主任打电话给公安局说了,我也给公安局求情。后来他们信了,就答应销案,把这件事情交给系里处理。其实也就意味着系上不会给她任何处分了,更不会开除了。 [/B]

同意这种作法。虽然你的同学作法可耻了些,但我觉得反正让她现在承担刑事责任,还是重了点。当然我的想法也不是纵容这种形为,主要是觉得也不是贯犯可能也是一时爱机心切。楼主很大度
作者: hhjsx    时间: 2003-12-31 13:59:50

宽恕她吧,就像上帝宽恕我们的罪恶一样。
这件事情对于她来说也会从心里产生一些震动的。
你做得对!为了她人的幸福,我们可以这样作,毕竟这位女孩子还要有几十年的生活之路啊,你毁了她,她只会破罐子破摔,最后堕落下去。。。。。。这样你的心里也不会安宁的。
和她谈谈心,让她真正地认识到这件事情。毕竟人心不是石头做的。
现在人心如此:看到别人有好东西就不请自拿,做错事死不承认。和这个社会有很大关系。社会病了,人就会有病啊!
如果你是一个心智正常的人,就应该去帮助长病的人。用你对于这个社会的责任和对她人的爱。
作者: 没想好    时间: 2003-12-31 14:00:24

她其实是害怕了所以一直不敢承认,你给了她这次机会希望她能改过自新
作者: 璨璨    时间: 2003-12-31 14:02:06

最初由 freebell 发布
[B]这个室友心里现在肯定对你恨极了,不管她表面上怎么样。我不想说你饶了她好不好,你是个善良的女孩,这样做也没有什么错误。但特别要提醒的是,以后千万警惕这个人,她说不定哪天会害你!你们绝对不可能恢复原来的关系或者称为朋友什么的,如果说有,只是假相,越那样就越危险。能调的话尽量不动声色地调离,不要和她再住在一起了,另外,不动声色地和她远离。 [/B]




我想到了报复的,所以一开始就让她写了承诺的,承认手机是她拿的;保证以后不会对我造成伤害(因为她男朋友有点那个什么);手机我不要了,但是把2600元钱给我。她爸要给我3000,但是我没有要。爸妈也说的,反正都帮了她了,如果多要钱显得很俗气,何况又不是差她这点钱。


换寝室是肯定的,下期吧。
作者: 懒得起名    时间: 2003-12-31 14:03:39

那要先学习一下教育学再说
作者: useagl    时间: 2003-12-31 14:04:51

这种事还说呀,别说了呀妙算啊啊
作者: 田伯光    时间: 2003-12-31 14:05:56

讨论这个很无聊,既然你已经决定放过她了,为什么还来这里大肆宣扬?后悔了?看来也没什么两样,真正善良的人是没有的
作者: 璨璨    时间: 2003-12-31 14:06:02

现在我可以在这里讲这件事情就说明已经没有什么了。因为我真的是觉得得饶人处且饶人。
作者: 璨璨    时间: 2003-12-31 14:07:57

最初由 田伯光 发布
[B]讨论这个很无聊,既然你已经决定放过她了,为什么还来这里大肆宣扬?后悔了?看来也没什么两样,真正善良的人是没有的 [/B]



我如果后悔我可以直接去法院告她。我也并没有觉得我有多善良,只是在讲述一个事实而已。

如果一个人本身都不善良,那从他眼里看来的确是没有真正善良的人。
作者: useagl    时间: 2003-12-31 14:10:33

没啥好说地。^_^
作者: 田伯光    时间: 2003-12-31 14:12:10

放过别人,但自己心里面不平衡,然后来这里找平衡,真没意思
作者: 田伯光    时间: 2003-12-31 14:13:40

最初由 璨璨 发布
[B]我如果后悔我可以直接去法院告她。我也并没有觉得我有多善良,只是在讲述一个事实而已。

如果一个人本身都不善良,那从他眼里看来的确是没有真正善良的人。 [/B]
呵呵,你告她?你现在属于做伪证
作者: 璨璨    时间: 2003-12-31 14:14:08

最初由 田伯光 发布
[B]放过别人,但自己心里面不平衡,然后来这里找平衡,真没意思 [/B]



你还能看到人家心里去???
作者: dreamideo    时间: 2003-12-31 14:14:21

不同意田伯光所言!
作者: 璨璨    时间: 2003-12-31 14:15:37

最初由 田伯光 发布
[B]呵呵,你告她?你现在属于做伪证 [/B]




大哥拜托,做伪证的人我们系领导。我又没有给公安局说过:“她让人告诉我但是那个人话没有带到。”之类的话。
作者: 璨璨    时间: 2003-12-31 14:16:48

最初由 田伯光 发布
[B]放过别人,但自己心里面不平衡,然后来这里找平衡,真没意思 [/B]




你也比较没有意思,不喜欢还来看!
作者: 田伯光    时间: 2003-12-31 14:17:47

最初由 dreamideo 发布
[B]不同意田伯光所言! [/B]
不需要你同意,我只是说出了现实的残酷,人生就是这样,做了就别后悔,既然已经放过她了,就应该当什么都没发生,而现在在这里一说,呵呵,她的前途还不是一样完蛋?很佩服女人的小心眼
作者: dreamideo    时间: 2003-12-31 14:22:22

这是调节心理的一种方式,难道田兄有什么事都往肚子里憋吗?小心身体!
作者: 田伯光    时间: 2003-12-31 14:24:22

这有什么好憋的?既然已经决定了放过别人,还会觉得憋吗?奇怪
作者: 璨璨    时间: 2003-12-31 14:26:32

有的时候讲出来并不代表就是小气或者心里面还放不下。
作者: Taste-Life    时间: 2003-12-31 14:27:50

唉...
作者: 荡漾    时间: 2003-12-31 14:35:45

你不喜欢憋着,那你上来论坛做什么?不就是发表你的说法吗?真是前后矛盾
不让用你自己的表达方式来规定别人
作者: 天堂的阳光    时间: 2003-12-31 14:45:46

最初由 璨璨 发布
[B]如果一个人本身都不善良,那从他眼里看来的确是没有真正善良的人。 [/B]

这句话说得好!邪恶的人看任何人、事都是邪恶的。
作者: 璨璨    时间: 2003-12-31 14:48:28

最初由 天堂的阳光 发布
[B]这句话说得好!邪恶的人看任何人、事都是邪恶的。 [/B]




en a  ~~就象偶看你,虽然你是个坏人,但也象好人~~
作者: 天堂的阳光    时间: 2003-12-31 14:53:13

最初由 璨璨 发布
[B]en a  ~~就象偶看你,虽然你是个坏人,但也象好人~~ [/B]

应该是“有时候”像好人。
这种事情太多了,人心难防嘛。以后多加小心就是了...
作者: 田伯光    时间: 2003-12-31 15:08:40

两个小女人就互相吹捧吧
作者: fffff    时间: 2003-12-31 15:34:52

学会宽容
而不只是被教会宽容
作者: 旦旦    时间: 2003-12-31 15:37:14

最初由 田伯光 发布
[B]放过别人,但自己心里面不平衡,然后来这里找平衡,真没意思 [/B]



就这件事来说,其实放在这里讨论也有好处,可以帮助一些年轻的孩子们 知道社会、校园里存在的各种各样的问题。

也许我们老了,经历了许多,所以我们懂得如何处理,但还有很多还未毕业的同学们,他(她)们还有很漫长的路要走,还要遇上很多我们以前曾遇过的事。如果我们在这里各抒己见,总有好的方法让大家借鉴。

网络就是学习社会阅历的好地方,不象我们以前只是听长辈、听老师的。这个世界很大,不能再按从前的教育模式来教育我们的下一代了。
作者: 猴哥    时间: 2003-12-31 15:39:43

坦白说,你可能很快就会为你的选择而后悔的
再多说几句你可能会很不痛快的话:至少在我看来你这样做与善良,宽容毫无干系
这样说决不是指责楼主什么
而是为楼主担心
因为我觉得你这样的人生观可能会让你的一生充满了坎坷
...
词不达意
也不知道你能否明白我的意思

算了,不说了
祝楼主早日成为一个独立,自强,别人不敢欺负的女孩
作者: windsword    时间: 2003-12-31 15:49:45

社会.....
作者: 猴哥    时间: 2003-12-31 15:58:32

同意旦旦MM的观点
老田有点过了

别说什么已经处理过了还来这里找平衡什么的
找平衡,虚荣心,心有不甘等等
年轻人可能会有人看不惯
但我们这些年龄稍微大一些的连这都不能保持心平气和么?
毕竟楼主是一个二十几岁没有步入社会的在读学生

再说大家讨论讨论
假如能给这里的朋友一点点鉴戒,帮助
以后能够少受一点点风雨,伤害
不是更好么?
作者: 夏夜星空    时间: 2003-12-31 16:22:07

最初由 freebell 发布
[B]这个室友心里现在肯定对你恨极了,不管她表面上怎么样。我不想说你饶了她好不好,你是个善良的女孩,这样做也没有什么错误。但特别要提醒的是,以后千万警惕这个人,她说不定哪天会害你!你们绝对不可能恢复原来的关系或者称为朋友什么的,如果说有,只是假相,越那样就越危险。能调的话尽量不动声色地调离,不要和她再住在一起了,另外,不动声色地和她远离。 [/B]

严重同意发哥的观点。
不管怎么说,你已经给了她一次机会,你可以于心无愧
但以后千万提防她陷害你,或者举报你逃课,长时间不上课外出什么的,和她在一个考室考试时别作弊,至少别携带资料作弊(毕竟看看同学的试卷没有证据),等等
作者: yuechu    时间: 2003-12-31 16:25:36

我觉得如果是我的话我会原谅对方的,就算心理不原谅至少会给她一次机会的。
我也办过错事,而且不是一次两次,直到事情搞大了才知道自己究竟玩儿了多大的一把火。到现在也非常感谢当时帮我的朋友们。想想现在的我,虽然没有办法向着原来的方向发展,但是总算还能过着平凡而充实的生活,这都多亏了那次机会。一次机会,也许会忍受极大的委屈,但有时候真的会拯救一个人的一生。
多行善事,必有善报。就算没有因,果还是一定会有的。如果通过这次的事情她真的改好了,你就不会为自己没有给她机会而后悔了。
作者: 璨璨    时间: 2003-12-31 16:33:09

最初由 yuechu 发布
[B]我觉得如果是我的话我会原谅对方的,就算心理不原谅至少会给她一次机会的。
如果通过这次的事情她真的改好了,你就不会为自己没有给她机会而后悔了。 [/B]



同意
作者: 璨璨    时间: 2003-12-31 16:34:23

这样的决定不是我一个人做的,还有我的父母,我的家人,我的长辈。我只是觉得能够给人一次机会为什么非要逼得走投无路呢?
作者: fdpm    时间: 2003-12-31 16:44:02

看了一屏...一点都没有诚意怎么帮呀.......
作者: mzbaby    时间: 2003-12-31 17:34:15

MM是善良的MM,起码在这件事上是善良的,只希望她能够好自为之,重新开始,好好检讨自己
作者: 广陵散    时间: 2003-12-31 20:03:00

还是给点惩罚好
作者: 刚洗完澡    时间: 2003-12-31 20:45:25

同学一场,太尴尬了,马上换寝室```吧
作者: Kirst    时间: 2003-12-31 20:50:33


首先恭喜璨璨找到了自己的手机哦
这件事情说明我们的璨璨是个善良的好姑娘,偶一直相信“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辰未到”这句老话。相信璨璨跟定会有一个美好的未来。
既然没有处分她,也不必过分害怕,毕竟大学才几年的时间,毕业之后就各走各路了。人的品格问题是会影响到人的一生的。
同时偶更加希望那个女生能接受教训从此做一个好人。
作者: cynosure    时间: 2003-12-31 21:02:01

你们寝室一共几个人
除了两个偷手机的,一个和你灌水的,你们寝室人也不少么
另外一个参与的人呢,没事了?
作者: 璨璨    时间: 2003-12-31 22:28:55

最初由 cynosure 发布
[B]你们寝室一共几个人
除了两个偷手机的,一个和你灌水的,你们寝室人也不少么
另外一个参与的人呢,没事了? [/B]




我们一共有四个人,和我灌水的是我的好朋友。另外一个参与的人不知道我知道她也参与了,其实她是一个比较老实的人。我也不想追究她了。
作者: 璨璨    时间: 2003-12-31 22:29:57

最初由 刚洗完澡 发布
[B]同学一场,太尴尬了,马上换寝室```吧 [/B]




系上说要下期了~~
作者: 暴雨中红魔狂舞    时间: 2003-12-31 23:15:11     标题: 她一定很爱你

偷你的手机,那是因为她很爱你
作者: Ivan    时间: 2003-12-31 23:37:05     标题: 回复: 她一定很爱你

最初由 暴雨中红魔狂舞 发布
[B]偷你的手机,那是因为她很爱你 [/B]


呵呵,你这也太不靠谱了吧。

我也说几句:同意发哥的意见,疏远她吧。再就是你自己也得检讨一下为何会有此事的发生。可能跟你平时不经意的张扬也有关系吧。一句话,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当是一个教训吧。
作者: 璨璨    时间: 2003-12-31 23:49:54     标题: 回复: 回复: 她一定很爱你

最初由 Ivan 发布
[B]呵呵,你这也太不靠谱了吧。

我也说几句:同意发哥的意见,疏远她吧。再就是你自己也得检讨一下为何会有此事的发生。可能跟你平时不经意的张扬也有关系吧。一句话,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当是一个教训吧。 [/B]




偶很低调滴~~~~
作者: 深秋    时间: 2004-1-1 14:22:27

楼主做得没错
不过要小心小人报复


作者: aidsto    时间: 2004-1-1 15:56:12

那小妞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这样的话出了社会又会出更大的事吧。学校怎么教育的,为了自己的名誉,连道德都不要了,这样的学校别上了。
作者: ddffman    时间: 2004-1-1 18:05:47

远小人啊远小人
作者: 璨璨    时间: 2004-1-1 19:30:46

最初由 半张纸 发布
[B]这个话题就此打住吧,说多了也没有用.人类的本性如此,你自己做什么样的人随便你,但你真的是无法让别人也符合你的标准.
算了吧~ [/B]



shi  ta men  fan  chu zhe ge tie zi  a  ~~~
作者: 夏夜星空    时间: 2004-1-2 19:45:28     标题: 回复: 回复: 回复: 她一定很爱你

最初由 璨璨 发布
[B]偶很低调滴~~~~ [/B]

长得PL会遭人妒忌滴~
想要万无一失的话,就打扮很丑吧
作者: 璨璨    时间: 2004-1-2 19:52:20     标题: 回复: 回复: 回复: 回复: 她一定很爱你

最初由 夏夜星空 发布
[B]长得PL会遭人妒忌滴~
想要万无一失的话,就打扮很丑吧 [/B]



怎么翻出来了



但是打扮得丑也会遭人打滴~~~~
作者: 1122    时间: 2004-1-2 20:56:04

我们学院对这些事就处理得很严,有女生偷藏别人的裤子在自己柜子里,被留查;有女生偷现金,也是留查!!!
怎么都是女生????????????
作者: sunxsunx    时间: 2004-1-2 21:10:55     标题: 回复: 回复: 回复: 回复: 回复: 她一定很爱你

最初由 璨璨 发布
[B]怎么翻出来了


但是打扮得丑也会遭人打滴~~~~ [/B]




上帝啊,我从来就没见过这么丑的女人.........(然后一顿狂扁,k王之王2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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