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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等买卖做大了应该建立保证金信用制度 [打印本页]

作者: yi_dian    时间: 2004-2-12 22:17:16     标题: 等买卖做大了应该建立保证金信用制度

等买卖做大了,信用应分为两类,一类为交易结果类,买卖双方打分发评比
另一类海浩应成立保证金准入信用制度,对于专业的和新品等价值明确
争议少的商品卖方应要求按交易额存入交易保证金, (二手和临时买卖另开专区)
根据保证金占标的物价值百分比来显示其信用程度.同时鉴定协议,如果发生投诉事件.此保证金可做为赔偿金划付消费者.

    说来容易做起来难,当然对此方案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执行还是很有难度的,
网站也应该获利才能营运起来,
作者: 很菜    时间: 2004-2-12 23:12:22

这个建议不错
作者: 大梦小生    时间: 2004-2-12 23:41:38

实现起来比较困难
作者: 凌风    时间: 2004-2-13 08:27:01

不错,建议不错
作者: zhkai    时间: 2004-2-13 17:10:46

这样的话,和易趣差不多了,是不是?只是如果这样的话,那么必须得要一个商业化的道路,才行。
作者: 龙子    时间: 2004-2-13 21:57:12     标题: 实现是很难的

还有就是投诉的原因,范围的界限什么的都没有明确的规定。
作者: lin_fzclmh    时间: 2004-2-14 12:04:38

实现是很难的,交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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