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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做事拖拉的习惯 [打印本页]

作者: 怎么可以    时间: 2004-4-4 12:56:37     标题: 关于做事拖拉的习惯

假如一件工作可以3个小时完成(抓紧时间的情况下)。
假如期限是24小时完成。
第一种做法:先用21个小时去歌舞升平,用最后3小时来赶工作。
第二种做法:先用3个小时完成工作,然后21个小时去娱乐。
看上去好像没什么区别,其实一个是拖拉,一个是积极。
如果有事放在心上,唱歌跳舞侃大山的效果绝对不如刚刚完成一项任务之后去放松的效果。所以积极比拖拉更好。
可惜,大多数的人选择拖拉。所以做为上级的,就尽量去压缩期限。搞得下面的人紧紧张张,而下面的人又往往知道上面的人所说的期限是假的。于是总是超期。上面的人说了话不算话,自己打自己嘴巴,觉得威信受损,于是对下面的人发脾气,下面觉得上面这个人素质太低。。。等等等等。遗患无穷。

我是属于拖拉型的,有人管这种人叫做性情中人。哈。其实还是第二种比较爽。的确爽。
作者: 马铃薯    时间: 2004-4-4 14:11:06

理论上正确,但,如果你用三小时完成工作,后面21决非你指望得到补偿的歌舞升平,这才是事实。
作者: 找事    时间: 2004-4-6 16:06:32

理论上也不正确,剩下3小时和剩下24小时所承受的压力不同,你磨磨蹭蹭6个小时的工作效果不一定比的上破釜沉舟的3个小时,所以是拖拉指引我们一直向前,中世纪没办法爆发大革命就是这个道理。另外我突然想到早泄,那其实就是积极的恶果,我们都不喜欢。
作者: 温吞吞    时间: 2004-4-6 17:20:17

我也是性情中人
作者: zhkai    时间: 2004-4-6 17:22:18

何和~~ 我也是情性中人。
作者: try2008    时间: 2004-4-7 13:07:28

最初由 马铃薯 发布
[B]理论上正确,但,如果你用三小时完成工作,后面21决非你指望得到补偿的歌舞升平,这才是事实。 [/B]



嘿嘿,理论上是能者多劳。
你用三小时完成了,后面想歌舞升平,没门,不是红眼的人多,就是多干几件。
作者: hshzy    时间: 2004-4-9 23:05:40

同意楼上的,所以干活还是慢点好啊
作者: qianbj    时间: 2004-4-16 15:44:28

如果你在前三个小时干完,后面的二十一个小时老板通常的选择是不会让你闲在那儿的,会让你干别的事情,当老板的都这个样
作者: freebell    时间: 2004-4-19 00:02:09

我想,大多数在国内上过大学,参加考试的人都是第一种,就算以前没有也在大学的考试中养成了
作者: xxcaptain    时间: 2004-4-19 01:15:56

甭管啥习惯
别把事情拖到最后
谁知道你还有什么其他的事要占用你这三小时
作者: 没想好    时间: 2004-4-19 11:49:21

同意楼上的,我做事比较小心,虽然剩下的21个小时决不会去歌舞升平但也要在前三个小时完成工作
以致于老板看到我时我都在闲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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