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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求助(法律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步川酷子    时间: 2004-5-7 00:26:00     标题: 求助(法律问题)

2002年,我打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的官司(车祸),我是原告,胜诉,二审判决书于2002年7月下达。当时,因考虑到被告无赔偿能力,我就未向法院申请执行。请问,我现在还能否要求法院来执行,事隔近两年了,有无法律时效的限制。懂这方面问题的朋友给我发短信,急等,谢谢。。。
作者: 步川酷子    时间: 2004-5-7 00:28:55

帮忙顶一下
作者: 月牙儿    时间: 2004-5-7 00:30:27

不懂,但是帮你顶一下
作者: eggborn    时间: 2004-5-7 00:37:54

问问“午夜飞行”或者小羊MM。
作者: eggborn    时间: 2004-5-7 00:38:46

裤子,你没什么事儿吧?
作者: windsword    时间: 2004-5-7 06:49:49

先把裤子穿上
作者: sock    时间: 2004-5-7 07:39:22

民事诉讼时效期是1年~
你这个执行问题搞不清,请专家回答~
作者: mzbaby    时间: 2004-5-7 18:45:07

裤子好象很久没来过了

不过正好有做法律的朋友,可以帮你问问看
作者: mzbaby    时间: 2004-5-8 10:17:50     标题: 回复: 求助(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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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002年,我打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的官司(车祸),我是原告,胜诉,二审判决书于2002年7月下达。当时,因考虑到被告无赔偿能力,我就未向法院申请执行。请问,我现在还能否要求法院来执行,事隔近两年了,有无法律时效的限制。懂这方面问题的朋友给我发短信,13579359899 急等,谢谢。。。 [/B]


有法律时效的,有效期是一年,但你可以尝试着上门去要,因为对方也不一定知道是有时效的,去试试看吧,祝你好运
作者: zuoluo    时间: 2004-5-8 10:21:43     标题: 回复: 求助(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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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002年,我打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的官司(车祸),我是原告,胜诉,二审判决书于2002年7月下达。当时,因考虑到被告无赔偿能力,我就未向法院申请执行。请问,我现在还能否要求法院来执行,事隔近两年了,有无法律时效的限制。懂这方面问题的朋友给我发短信,13579359899 急等,谢谢。。。 [/B]

到律师事物所问问吧
好运
作者: zuoluo    时间: 2004-5-8 10: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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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帮忙顶一下 [/B]

穿好裤子在顶
作者: 猴哥    时间: 2004-5-8 10:36:24

试试这样:
找到对方心平气和的说一下当时的受伤者现在的情况,询问一下赔偿的问题,说白了就说要钱,对方一定不会答应,然后借口回去交差(假如受伤的是老人就接口老人在家唠叨,要是你是委托人就更好)或者答复法院询问(不行就说法院搞活动调查旧案件的执行情况要求回复,体谅对方的实际情况同时也为了应付法院,等到一年以后再签一个新协议等等,编呗)要求对方写一个签字生效的还款协议,条款尽量随着对方,一年,两年都行,模糊与否随便,搞到手还款计划是关键,到手以后,你就又有一年的时间申请执行了。
这是经济合同纠纷里面我以前追款常用的一招
不知道用在车祸索赔上是否可行,但假如能搞到对方签字的还款合同,在法律上有效期一定会顺延一年(自这个还款协议签订日开始计算,不管前面过期了多少天)
作者: 午夜飞行    时间: 2004-5-8 11:51:57

1、《民事诉讼法》第219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上述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期限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没有规定履行期限的,应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法律文书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本次应履行的义务的申请执行期限。

由此,楼主你需要先看判决书上所注明的判令对方还款期限,是否确实已过申请执行时效。二审如维持一审原判,则看一审判决书是否注明了对方还款期限,我估计一般是:某某自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几日(一般是十日或十五日)内向对方付款。按你上面所说的情况,可能已过申请执行时效。

2、当然,申请执行的期限也不是绝对的。《民事诉讼法》第76条规定:“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可以申请顺延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上述所指不可抗拒的事由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发生地震、水灾、战争等使交通通讯中断,当事人无法完成在法定期限内主张自己的权利的客观事由。所谓正当理由,是指当事人不能预见或无法避免的事由。

我觉得这个也比较不靠谱,除非你2003年非典期间你被隔离了,可是这个非典是否能算作不可抗力也在争议中,专家们正讨论着那。

3、说点实际的吧。如果对方当事人愿意自行执行,即使超过执行时效也无所。因为给申请执行规定一个时效只是为了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而不是为了豁免义务人原本应承担的责任。所以如果它愿意给你钱当然好咧。当然,如果它有法律知识,它就会理直气壮得不给你钱,那你就要象猴哥说得那样诱哄它签一个还款协议,从而建立一个新的债权债务关系,酱紫你就可以理直气壮的到期跟他要钱了,如果它逾期拒不履行,你就可以拿这个合同去法院主张你作为债权人的权利,而不是申请执行人。嘎嘎,就是这样,不过我觉得如果对方意识到时效问题,那他肯定不跟你签还款协议,所以只要你能克服这个技术性障碍,就OK拉。

谁还有海浩上的短消息就给这哥们发一个把,我得用完拉^_^
作者: 午夜飞行    时间: 2004-5-8 11:52:58

我是说发个消息让他来看论坛就可以了把
作者: mzbaby    时间: 2004-5-8 12:02:37

我刚才已经给他发过短信了,也许他有空会上来看的
作者: 午夜飞行    时间: 2004-5-8 12:04:43

蒽,宝宝真是个助人为乐的好人
作者: 闲人一个    时间: 2004-5-8 12:07:13

不穿裤子是不是穿裙子的?

穿裙子的的MM漂亮
作者: 雨夜咖啡    时间: 2004-5-8 12:49:23

飞行JJ牛人。。。。汗一下
作者: mzbaby    时间: 2004-5-8 13:15:24

最初由 午夜飞行 发布
[B]蒽,宝宝真是个助人为乐的好人 [/B]


呵呵,与他也算是老朋友了

只是我先前是打电话问的朋友
所以回答的没有你们的全面,但估计大概的意思是表达出来了吧
作者: zuoluo    时间: 2004-5-8 13:29:57

最初由 mzbaby 发布
[B]呵呵,与他也算是老朋友了

只是我先前是打电话问的朋友
所以回答的没有你们的全面,但估计大概的意思是表达出来了吧 [/B]

姐姐是海浩最好的人
作者: mzbaby    时间: 2004-5-8 13:49:11

最初由 zuoluo 发布
[B]姐姐是海浩最好的人 [/B]


再夸我就要不好意思了

沫儿的桌子哪里去了:MM
作者: 猴哥    时间: 2004-5-8 14:33:54

最初由 午夜飞行 发布
[B]所以只要你能克服这个技术性障碍,就OK拉。

[/B]

法律方面飞行MM是专家,楼主最好多听听她的意见
关于怎么诱骗对方签个新的还款协议,偶倒是这样办过几次(没办法,跑销售的除了自己完成销售任务,多多少少也总有些追陈年老款的任务,说白了,就是给前任擦屁股),有一点点经验,不过都是经济类的,不知道是否能给楼主一些借鉴和帮助。

1,找对人。一定直接要找签字有效用的,别去和什么七大姑八大姨科长处长的扯淡,那样等你见到有决策权的主儿对方可能见你之前就想到一年有效期了,那就什么都玩完了,偶每次是直接找企业法人谈,这点你的事情比我有优势,因为企业法人几乎都懂得一年有效期,但是普通人不一定,且就算懂也很多都是一知半解,所以假如你的情况适用这个方法,大胆去办!成功的希望很大(至少偶还没有失过手)

2,谈的时候个人感觉最关键的是两点:
A,一气呵成,一旦对方默认甚至同意,马上开写,写完就让对方看看签字。千万千万不能等以后再签!不用很长,一天之后再签对方十有八九就会明白过来,所以一定一定要当机立断,一气呵成。
B,满不在乎&心平气和,一定几句话就要建立一个第三方(你这个可能就是受伤者或者法院)!然后和对方站在同一角度商量怎么应付这个第三方!是第三方找麻烦,我个人只是为了交差,瞎话怎么说,又如何谋得对方信任和最后同意签字,这个帮不了你,只能从你自己特定的情况出发,你自己提前想怎么说好了,一般是先扯几句淡,然后慢慢说明个人收到第三方的压力,先说能不能给钱,一定要用商量的口气,且表现出自己都很不好意思提出或者绝对没有信心能谈成还钱的样子,对方几乎100%会摇头,然后再提出要不写个东西,就说准备还,我好回去交差,一定不要让对方觉察到你的急迫,一定要坐得住,就算写好东西,请对方看看怎么样的时候也不要紧张,大大方方的等着!永远别刚写好就请要么你来签字?写好后你自己直接就把名字签在甲方,乙方的写好乙方两个字,下面空着,对方看完认可自动会签
C,永远不要提什么一年有效期,自己主动说那只能说明自己脑子进水,万一瞎话编的不够圆对方察觉了,主动点你一年的有效期,这时候一定要糊涂!死不认帐,让对方坚信你在法律方面就是一糊涂蛋,什么都不懂,就是为了交差。这时候你表现的越是法律意识淡薄甚至一窍不懂越好!就是扯着为了交差跟他扯淡,诉苦说个人的难处总会吧?
D,不知道这个事情当中甲乙两方是不是在同一个城市,假如不在同一个城市,一般都是写明有纠纷在哪个城市的法院解决,在自己的城市打官司当然最有利!
明确写上可能会引起对方的警觉,从而导致整个的失败。
这个要玩个阴的,其实也就是随身带一只笔,用自己的笔写完东西,随手把笔装在身上,写的时候对方不明确要求你就只写一份,就是为了回去交差么,给对方留一份有什么意思?接口多了,不说就只写一份,注意写完之后控上两行再写甲方乙方,出了门还用这只笔在那两行空白添上假如有争议在甲方所在城市当地法院解决



这些都是个人的一点点体会,罗罗嗦嗦一大堆也不知道楼主有没有用,每个问题都有自己的特殊性,怎么说怎么谈还得从自己的情况出发,只是希望能给楼主一点点借鉴。
作者: 午夜飞行    时间: 2004-5-8 14:38:18

哈哈哈,猴哥多总结总结,咱们也出本书

以前我们民诉老师说它写过一本书叫讨债72招(大概这名字)

其实就36招有效

其他都是骗稿费的
作者: 猴哥    时间: 2004-5-8 14:42:53

最初由 午夜飞行 发布
[B]哈哈哈,猴哥多总结总结,咱们也出本书

以前我们民诉老师说它写过一本书叫讨债72招(大概这名字)

其实就36招有效

其他都是骗稿费的 [/B]


这破事儿还总结啊,要不是想着也许能帮到哥们我连想都不愿想呢
我最烦的就是给别人擦屁股了,呵呵
作者: 午夜飞行    时间: 2004-5-8 15:05:19

别人的屁股不好擦

这和“谁说打车就不会迟到”

是一个道理滴
作者: yuechu    时间: 2004-5-8 15:08:02

带几个公安去逼他签字按手印。一亮警察证估计丫就tai了。
作者: 午夜飞行    时间: 2004-5-8 15:12:21



一民事问题加上警察

公安局是你们家开的阿
作者: yuechu    时间: 2004-5-8 15:21:08

要是一两千块钱也用不找大张旗鼓的。要是钱多宁可找警察了。一顿饭一千块钱撑死了。越是民事问题越应该找警察。解决的快啊。现在这年头,效率第一。
再说了。不找警察交那么多税金我到哪里收回成本啊。
GP不能解决要警察干嘛啊
作者: 午夜飞行    时间: 2004-5-8 15:27:37

摆明了说吧

如果对方懂法的话

用警察根本就吓唬不了人家

比如是我的话

警察叔叔如果你是办公,先给我出示证件好了

如果不是办公,那对不起,压根不要跟我说话

要真像你说得

那所有欠债的事情,还别说过期的,都找警察私下解决得了

还用费那么多周章干吗

比如楼主也别打官司

直接找几个警察要对方出钱好了

既然楼主标题里注明了是【法律问题】

那自然想通过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

我们也就是在法律边上打打溜边球尽量维护公平正义罢了
作者: 步川酷子    时间: 2004-5-8 21:03:29

谢谢各位朋友的的帮忙,特别感谢宝宝,虽说发的是个坏消息。
  事已至此,也只有试试午夜和猴哥的偏方了。
作者: mzbaby    时间: 2004-5-8 21:52:50

原来裤子说我说谎就是这个呀,唉,这个可是我给你发了短信以后才发的帖子呀

你看看,我也只是个半桶水而已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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