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由 广陵散 发布
[B]看过基地组织类似的录像,恐怖
为什么要击毙呢? [/B]
最初由 xug 发布
[B]应该先用催泪瓦斯攻击。 [/B]
最初由 zuoluo 发布
[B]这是真的,就在我身边发生的 [/B]
最初由 yuechu 发布
[B]责任在两个人.第一个是把车挡在那个女女车前面的出租车司机.
如果车可以继续行驶的情况下.在行驶过程中解开安全带.然后猛踩刹车就可以打开车门逃走了.女的就不回死了.
警察有很大的责任.我们国家没有专门的谈判人员.据说在国外高级刑事谈判员都是研究生以上学历.精通法律.还要获得资格证书才行.我们就算没有,至少找律师来当谈判员总是应该的.但实际上不是.用了三个多小时还不能说服对方.反而让对方的精神被折磨的想自杀.我觉得这不是谈判员.是唐僧.
第三责任在狙击手.红外线的瞄准镜不关玻璃有没有贴膜都没有影响.罪犯坐在后座上.空间很大.这种时候根本就不需要多考虑什么.直接击毙就行了.反正专业选手嘛.只要不是突然羊颠疯或者突然二五眼了就肯定打不找那个女女.再不行就奔下半身去.打到了那个女女也不要紧.反正死不了.总比被人干死了强. [/B]
最初由 yuechu 发布
[B]责任在两个人.第一个是把车挡在那个女女车前面的出租车司机.
如果车可以继续行驶的情况下.在行驶过程中解开安全带.然后猛踩刹车就可以打开车门逃走了.女的就不回死了.
警察有很大的责任.我们国家没有专门的谈判人员.据说在国外高级刑事谈判员都是研究生以上学历.精通法律.还要获得资格证书才行.我们就算没有,至少找律师来当谈判员总是应该的.但实际上不是.用了三个多小时还不能说服对方.反而让对方的精神被折磨的想自杀.我觉得这不是谈判员.是唐僧.
第三责任在狙击手.红外线的瞄准镜不关玻璃有没有贴膜都没有影响.罪犯坐在后座上.空间很大.这种时候根本就不需要多考虑什么.直接击毙就行了.反正专业选手嘛.只要不是突然羊颠疯或者突然二五眼了就肯定打不找那个女女.再不行就奔下半身去.打到了那个女女也不要紧.反正死不了.总比被人干死了强. [/B]
最初由 yuechu 发布
[B]责任在两个人.第一个是把车挡在那个女女车前面的出租车司机.
如果车可以继续行驶的情况下.在行驶过程中解开安全带.然后猛踩刹车就可以打开车门逃走了.女的就不回死了.
警察有很大的责任.我们国家没有专门的谈判人员.据说在国外高级刑事谈判员都是研究生以上学历.精通法律.还要获得资格证书才行.我们就算没有,至少找律师来当谈判员总是应该的.但实际上不是.用了三个多小时还不能说服对方.反而让对方的精神被折磨的想自杀.我觉得这不是谈判员.是唐僧.
第三责任在狙击手.红外线的瞄准镜不关玻璃有没有贴膜都没有影响.罪犯坐在后座上.空间很大.这种时候根本就不需要多考虑什么.直接击毙就行了.反正专业选手嘛.只要不是突然羊颠疯或者突然二五眼了就肯定打不找那个女女.再不行就奔下半身去.打到了那个女女也不要紧.反正死不了.总比被人干死了强. [/B]
最初由 yuechu 发布
[B]责任在两个人.第一个是把车挡在那个女女车前面的出租车司机.
如果车可以继续行驶的情况下.在行驶过程中解开安全带.然后猛踩刹车就可以打开车门逃走了.女的就不回死了.
警察有很大的责任.我们国家没有专门的谈判人员.据说在国外高级刑事谈判员都是研究生以上学历.精通法律.还要获得资格证书才行.我们就算没有,至少找律师来当谈判员总是应该的.但实际上不是.用了三个多小时还不能说服对方.反而让对方的精神被折磨的想自杀.我觉得这不是谈判员.是唐僧.
第三责任在狙击手.红外线的瞄准镜不关玻璃有没有贴膜都没有影响.罪犯坐在后座上.空间很大.这种时候根本就不需要多考虑什么.直接击毙就行了.反正专业选手嘛.只要不是突然羊颠疯或者突然二五眼了就肯定打不找那个女女.再不行就奔下半身去.打到了那个女女也不要紧.反正死不了.总比被人干死了强. [/B]
最初由 马铃薯 发布
[B]刀一直在脖子上,逃是不可能的
责任全在警查是对的,实在不行应放开,让车走。
装备确实太差,那种高档好狙,并有红外经瞄准镜的,国内造不了,也发不起。 [/B]
最初由 旦旦 发布
[B]看完后不禁又后怕了一回,23岁那年,我也曾被歹徒用刀架在脖子上,还被迫拉下海游向金门岛,要不是我会水性(当时跟歹徒慌称不会,分散了歹徒的注意力),要不是大陆的渔民伸长了竹竿要打在水中的歹徒,我也没有机会抓住竹竿潜水逃离;如果换作一个笨一点的渔民,不够敏捷不够聪明地立刻缩回竹竿协助我顺间逃开的话,现在肯定不会再是一只活蹦乱跳的猫了,而是一堆长眠在金厦海域的鱼骨粉了。。。。。。。。。 现在偶尔翻起那张旧报纸,还是有点自豪感的。。。。
珍惜生命,因为未来不知如何。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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