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次与一个职业翻译闲聊,我说我在国外买东西不敢问,想问一件东西多少钱,记得好象是how much does it cost,但叫不准,没敢问。他说,其实你不要拘谨于非常完整、正确的说法,象这句话你只需说how much就行,老外肯定明白。他还说,曾经和一个技术人员在国外做业务半年多,这位老同志五十多了,年轻时学过一点儿英语,根本不行,但他人老心盛,非要自已试,于是两人约定,老同志自己和老外说,碰到不会的单词和说法时,由翻译补上,错的由翻译纠正。于是老先生一口根本没有什么语法的中式英语就上来了。跟老外整了半年,现在估计四级考不过,但自己出国绝对没问题了。
后来知道美国英语和英国英语有不少区别,比如英国人写colour,美国人写color,英语说be going to,美国人说will,先有英国后有美国,按照一般思维,是美国人犯了拼写错误和语法错误。现在实际情况怎么样?color成了标准写法(请问国内有几个人还写成colour?),I will ….也大行其道,英国人不也得受着?
昨天我吃了三个鸡蛋,I ate three eggs yesterday。已经说了三个,还加复数有何必要?已经说了昨天还用过去式又有何必要?过去式中还搞那么多不规则变换是何道理?看我们聪明绝顶的中国人给你们改造一下:Yesterday i eat three egg。随便找个老外来,问他理不理解意思?会不会弄错?对,就这么弄,反正你也不会理解错,正好发挥中国人就会背书的强项,我就记你们的单词,管你什么这个数、那个时态的,我全不用,反正都是那么回事,反正你都能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