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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新交通法第76条的--超级搞笑故事 [打印本页]

作者: Ivan    时间: 2004-9-14 18:41:36     标题: 新交通法第76条的--超级搞笑故事

新交通法第76条的--超级搞笑故事

甲乙两人是街坊,平时有矛盾。甲挣了点钱,买了辆车,风吹不到,雨淋不着,牛哄哄的样子,这让乙心里很郁闷。

尤其乙的老婆,天天在家骂乙没本事挣钱,搞得乙很烦,拼了老命工作,还是没钱买车。

当乙看到了新交通法,顿觉眼前一亮,呵呵,挣钱的机会来了。

这天,乙算好了甲下班回家的时间,在马路边等着,当甲开车过来时,乙一个箭步冲上去,尽管甲紧急刹车,但还是把乙撞了,乙大难不死,却瘫痪了。

甲可就倒霉喽,赔了乙几十万,加上在路上突然刹车造成的追尾事故,也要掏钱赔偿,甲立马破产。

乙拿着甲赔的钱,给老婆买了辆车,两人过上了幸福的生活。甲对此极其恼怒,就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也对乙玩了这么一手,结果,甲也高位截瘫了,乙也破产了。

他们两个人的事情,在当地传开了,大家纷纷仿效,于是,该地死亡、伤残的人大幅上升。

管人口的官员自豪地对外宣布:本地人口首次出现负增长。

当地残联的队伍越来越大。

没过多久,该地活着的人口,残疾率达到80%,虽说如此,依然有众多人为了85万英勇地扑向汽车。又没过多久,马路上就很少见到汽车了,而该地却意外地获得了环保局颁发的环境优秀奖——因为没有汽车尾气污染,该地空气质量大幅提高。

最搞笑的是,某处被人纵火,消防车刚一出动,就有大批要发财的人拦在前面,高呼“撞我!”,而警察去抓纵火犯,那个纵火犯一头撞向警车毙命,警察赔偿该犯家属85万。

最后,要发财的人没的可扑了,就开始扑官员的车,当官的着急了,立即召开会议,宣布修改交通法。
作者: 小狐仙    时间: 2004-9-14 18:56:01

好笑么?我怎么没笑?
作者: 馨香夜痕    时间: 2004-9-14 19:11:38     标题: 悲哀


作者: 广陵散    时间: 2004-9-14 20:01:39

嗯,逻辑推理得不错,可能修订这条的人要的就是这效果
作者: 笨狗爱学习    时间: 2004-9-14 20:06:58

傻逼
作者: 不再爱了    时间: 2004-9-15 00:38:13

嘿嘿...我向着理想进发了...
作者: zhw    时间: 2004-9-15 00:49:10

机动车撞人负全责我没觉得有什么不妥
作者: 肥权    时间: 2004-9-15 01:11:14

呵呵
作者: 凌风    时间: 2004-9-15 02:50:13

提高警惕,保卫汽车
作者: 雪飞    时间: 2004-9-15 03:09:45

我想要钱又不想残废,
作者: xug    时间: 2004-9-15 08:38:30

这是对新交通法76条的误解。将整个法律通起来看,就不会得出这个结论。但把这条拿出来,就会有此误解。要注意,并不是车主一定要赔偿伤者。伤者首先由第三者责任险来赔偿,任何机动车都要强制参加第三者责任险,另外还要有一种公共基金来赔偿。
车主没有过错的话是不用赔偿的。相反,很有可能车主也获得赔偿。车主有10%的错误,就赔偿10%。由交警部门认定。

这段时间,网上到处以讹传讹,请大家仔细看完整个交通法全文,就知道了76条只是一种责任认定规定,不要割裂同其他条款的关系。
作者: 霉得心慌    时间: 2004-9-15 08:40:15

编得也太差了……
作者: xug    时间: 2004-9-15 08:46:21

按照新交通法,自己主动撞向汽车,除了赔偿给车主造成的损失外,自己得不到任何赔偿。估计在车上安装黑匣子的生意就会火爆起来。到时间拿出来一鉴定,是行人责任,该避免多大损失啊。
作者: 雪飞    时间: 2004-9-15 09:26:15

最初由 xug 发布
[B]这是对新交通法76条的误解。将整个法律通起来看,就不会得出这个结论。但把这条拿出来,就会有此误解。要注意,并不是车主一定要赔偿伤者。伤者首先由第三者责任险来赔偿,任何机动车都要强制参加第三者责任险,另外还要有一种公共基金来赔偿。
车主没有过错的话是不用赔偿的。相反,很有可能车主也获得赔偿。车主有10%的错误,就赔偿10%。由交警部门认定。

这段时间,网上到处以讹传讹,请大家仔细看完整个交通法全文,就知道了76条只是一种责任认定规定,不要割裂同其他条款的关系。 [/B]
xugxugxug紫光打出来就是虚构二字奇怪

嗯,说地好
作者: future008    时间: 2004-9-15 09:44:02

说说笑笑可以,不要以讹传讹就是
作者: lzw    时间: 2004-9-15 11:05:40

反正开车要小心,看到行人心慌慌。
作者: snx    时间: 2004-9-15 17:32:45

高招。不得不佩服。
作者: snake1126    时间: 2004-9-15 23:26:3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noif    时间: 2004-9-24 07:01:56

1。问题是目前的第三者责任险只是在驾驶人在事故中被判定负有责任时才能得到保险的赔偿。你撞死了人,但交警叛你没事故责任,但你要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可能会倾家荡产),你是不会从保险得到一分钱的。新交法里的强制第三者险还没有那家保险开通,也不知道何时会开此险种,开不开是保险公司的事。
2。死去的人谁能去证明是主动和故意的,请举个例子。
作者: snx    时间: 2004-9-24 07:25:22

开车胆大心细才行啊。
作者: kingmax112    时间: 2004-9-24 08:15:52

要真的这样的话我看大家只好回到单车时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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