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浩网论坛
标题:
俺觉得要想维持交通就绝对要铁血
[打印本页]
作者:
yuechu
时间:
2004-10-13 04:00:21
标题:
俺觉得要想维持交通就绝对要铁血
随便过马路的,机动车线上开非机动车的.走路的.撞死了白撞,撞残疾了不负开车的不负任何责任.车出的任何损伤都由违反交通规则一方承担.死了就让家人亲属赔偿.
违反交通规则的司机也往死了罚.闯红灯一次罚一万.吊销架照一年.闯三次终身不得开车.
在全民素质上不来的情况下要想维持交通就要铁血.什么人权?等素质上来了再说吧.铁血一些,不出十年.别说交通事故少了.全民素质都提高了.
作者:
windsword
时间:
2004-10-13 04:17:12
在国外开惯了车回国内简直就是没有立足之地
作者:
diS.Silent
时间:
2004-10-13 13:48:42
你自己买了车便这样想了,哪天被人车死了你家里的,你还不把自己想的这规则骂到一无是处,想把那开车的杀了都有余,还罚一万块?我给你二万,车死你家里两个,划得来啊
作者:
笑傲江湖
时间:
2004-10-13 15:26:58
支持。
楼上的,人家说的是闯红灯罚一万,车死一人要看谁的原因阿。
作者:
Kirst
时间:
2004-10-13 15:41:44
还是大家都走路好了
作者:
snail
时间:
2004-10-15 04:39:38
这不是以铁血,这是冷血,但我赞成。
作者:
diS.Silent
时间:
2004-10-15 18:54:33
确实可以用重刑,但是这些方法不是很适合目前的状况,大字都不识一个的农民,哪里懂什么交通规则?死了那可就冤了,但是这又不能怪人家,因为根本都不知道有这规矩。
我觉得把规则定细一些,并且能贯彻执行就可以了,真能做到闯一次红灯罚一万,行人横穿马路罚5千,那就达到效果了。
作者:
gmwhhh
时间:
2004-10-15 22:22:06
同意楼主的意见:乱世用重典!!!!!!!!!
作者:
cmoem
时间:
2004-10-16 18:11:05
别说那么多,从自己开始吧。。。
作者:
jiaguoliang
时间:
2004-10-17 15:47:47
对着呢
作者:
广陵散
时间:
2004-10-17 19:18:56
俺支持,现在在街上走实在是没什么人身安全保障。车开得猛,人走得狂。
作者:
tomwin
时间:
2004-10-18 20:49:14
支持,重典治下,必能进步。
欢迎光临 海浩网论坛 (http://bbs.highot.net/)
Powered by Discuz! X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