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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zt]一千元的代价(很值得一看) [打印本页]

作者: ldwlqy    时间: 2004-10-29 14:49:47     标题: [zt]一千元的代价(很值得一看)

一千元的代价(很值得一看)
一千元的代价(很值得一看)

在某个鸡尾酒会上,张先生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千元大钞,向所有的来宾宣布:他要将这张
千元大钞拍卖给出价最高的朋友,大家互相竞价,以50元为单位,到没有人再加价为止。
出价最高的人只要付给张先生他所开的价码即可获得这张千元大钞,但出价第二高的人,
虽无法获得千元大钞,仍需将他所开的价码如数付给张先生。

这个别开生面的‘以钱买钱’的拍卖会,立刻吸引了大家的兴趣。开始时,‘100元’、
‘150元’、‘200元’的竞偿声此起彼落,到价码抬高到‘500元’时,步调缓和了下来
,只剩下三、四个在竞价。最后只剩下王先生和林先生在那里相持不下。

当王先生喊出‘950元’时,张先生弹一弹他手上的千元大钞,暧昧地看着林先生,林先
生似乎不假思索地脱口而出:‘1050元!’这时会场里起了一阵小小的骚动。张先生转而
得意地看着王先生,等待他加价或者退出,王先生咬一咬牙说:‘2050元!’人群里起了
更大的骚动,林先生摆一摆手,喝口鸡尾酒,表示退出这个‘疯狂的拍卖会’,大家才松
了一口气。

结果,王先生付出‘2050元’,买到那张‘1000元’钞票,而林先生则平白付出了‘1050
元’。两人‘平分秋色’,各损失的‘1050元’都纳入了张先生的荷包。

陷阱的三个特征

这个游戏是耶鲁大学经济学家苏必克(M.Shubik)发明的,想拍卖钱的人几乎屡试不爽地从
这拍卖会里‘赚到钱’。它是一个具体而微的‘人生陷阱’,参与竞价的林先生和王先生
在这个‘陷阱’里越陷越深,不能自拔,最后都付出了痛苦的代价。

自古以来,人类为捕杀动物所设的‘陷阱’,通常有下列三个特征:

1.有一个明显的诱饵。

2.通往诱饵之路是单向的,可进不可出。

3.越想挣脱,就越陷越深。

人生道上的大小‘陷阱’多少也与此类似。

社会心理学家泰格(A.Teger)曾对参加‘千元大钞拍卖游戏’的人加以分析,结果发现掉
入‘陷阱’的人通常有两个动机,一是经济上的、一是人际关系上的。

经济动机包括渴望赢得那张千元大钞、想赢回他的损失、想避免更多的损失;人际动机包
括渴望挽回面子、证明自己是最好的玩家及处罚对手等。千元大钞就是一个明显的诱饵。
开始时,大家都想以廉价而容易的方式去赢得它,希望自己所出的价码是最后的价码,大
家都这么想,就不断地互相竞价。

当进行一段时间后,也就是出价相当高时,相持不下的两人都发现自己掉进一个陷阱中,
但已不能全身而退,他们都已投资了相当多,只有再增加投资以期挣脱困境。

当出价等于‘奖金’时,竞争者开始感到焦虑、不安,发现自己的‘愚蠢’,但已身不由
己。

当出价高过奖金时,不管自己再怎么努力都是‘损失者’,不过,为了挽回面子或处 罚
对方,他不惜‘牺牲’地再抬高价码,好让‘对手损失得更惨重’。人生到处有陷阱

在日常生活里,大至商场上的竞争,小至等候公车,都有‘陷阱’在等待着你。

譬如公车平常是十五分钟一班,当你花在等待的时间超过十分钟后,你会开始烦躁不安,
但通常你会继续等下去,等到超过十五分钟公车还不来时,你除了咒骂外,也开始感到‘
后悔’——你应该在十五分钟前就走路或坐计程车去的。

但通常你还会继续等下去,因为你已‘投资了那么多的时间’,不甘心现在改坐计程车,
结果就越陷越深,无法自拔,直到公车姗姗来迟,你心理的困境才获得解脱。

但人生有很多‘目标’,并不像公车那样‘必定会来临’,而且投资的也不是你‘个人的
时间’而已。如何避免蹈入陷阱

在人生道上,如何避兔蹈入这类‘陷阱’,也是一门不小的学问,心理学家鲁宾
(J.E.Rubin)的建议是:

1.确立你投入的极限及预先的约定:譬如投资多少钱或多少时间?2.极限一经确立,就要
坚持到底:譬如邀约异性,自我约定‘一次拒绝就放弃’,不可改为‘五次里面有三次拒
绝才放弃。’

3.自己打定主意,不必看别人:事实证明,两个陌生人在一起等公车,‘脱身’的机会就
大为减少,因为‘别人也在等!’

4.提醒自己继续投入的代价。

5.保持警觉。

这些方法大家也许都知道,但‘知易行难’,一旦掉进人生的陷阱,抽身是不太容易的。
作者: sjb    时间: 2004-10-29 15:58:22

好文章!
作者: 月影星空    时间: 2004-10-29 16:01:25

參与拍賣的人走上了一條不歸路﹒
作者: 竹葉青    时间: 2004-10-29 16:09:21

傻子.......................
作者: bar131    时间: 2004-10-29 16:10:25


作者: 耗子    时间: 2004-10-29 16:38:41

读者上看过这篇
很有道理。
作者: NIVA    时间: 2004-10-29 19:26:38

不错,很有道理!
作者: 卖女孩的火柴    时间: 2004-10-29 19:57:07

贼是研究型学者
作者: zmkm    时间: 2004-10-29 21:01:27

有点意思
作者: xiaxiaoyun    时间: 2004-10-29 21:13:53

最初由 卖女孩的火柴 发布
[B]贼是研究型学者 [/B]


对,能够偷人卖的更是研究员级的学者
作者: 卖女孩的火柴    时间: 2004-10-29 21:33:42

最初由 xiaxiaoyun 发布
[B]对,能够偷人卖的更是研究员级的学者 [/B]




地球人都知道
作者: dgkj123    时间: 2004-10-29 21:47:06     标题: 有道理!

不错。
作者: takelook    时间: 2004-10-29 23:00:07

只感觉王先生和林先生有一人是托儿
作者: 雨夜咖啡    时间: 2004-10-29 23:15:49

好长~~~~~~~~~~
作者: scarlet    时间: 2004-10-29 23:17:55

呵呵,比较有趣
作者: 天下无道    时间: 2004-10-30 00:27:30

好文 有深度
作者: IQ360    时间: 2004-10-30 01:17:45

精辟!
作者: zzx    时间: 2004-10-30 01:24:04

h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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