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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祭文 -(ZT) [打印本页]

作者: xeen    时间: 2004-11-4 13:55:02     标题: 祭文 -(ZT)

《祭》
案子破了,破了,泪水一下子从心里直冲上来,涩涩地盈满了眼眶。感激、心伤和痛憾,诸般情绪,掺杂在一起,让心有着颤栗冷冽的痛。一块压在全家人心头的巨石,终于被掀开了。

    很清楚的记得那天12月2日,是一个星期一,下班回家,妻说:“今天我不做饭了,心口疼得厉害。”我刚把饭做好,电话铃响了,小妹的同事打来电话,说今天小妹没有去上班。妻下意识地喊道:“小虹出事了!”我说:“胡说八道,那么大个人会出什么事?”到处打电话,找不到小妹,手机一直关着,妻脸色惨白,窗外9级的狂风呼号着肆虐着,不断有尘沙击打在窗户上,出门就要被风卷走的感觉,沙子打在脸上生冷的疼,心被小妹失踪的消息撕扯着,赶到小妹住的永升花园单身公寓,却进不了门,找人到小妹单位撬开小妹抽屉,拿上钥匙从白碱滩返回来,已近3日凌晨两点,进得房子,拉开灯,妻哇的一声就哭了,怎么可能呢?小妹在自己的房子里被人杀害了,脖子上一道紫黑的印痕。家里每一个人都惊呆了,人生无常,但何以如此惨痛?梦魇一般。怎么也无法相信这一切会是真的,无法相信眼前这个惨死的人,就是我们那个爱说爱笑活泼灿烂的小妹。中秋节的时候,我们一大家人还高高兴兴地聚在一起,国庆节的时候还一起到黑油山公园荡舟击水,前两天,你还高高兴兴的打来电话说,星期六要到家里来吃饭,还说给孩子买的动画片碟子。孩子一大早就盼着你来,说小姨怎么还不来啊?你的手机关着,当时怎么就没有放在心上呢?真是痛心悔憾啊。

    风一直在刮着,撕扯着冰寒着生命的每一点知觉。妻扑倒在我的怀里,失声痛哭、语不成声,抖颤着打摆子一般。我们那个活生生的、善良文秀、婷婷如花的小妹,竟真的永远的去了。妻姐妹三个一连数日,以泪洗面,哭的死去活来,面容日逾一日的苍白憔悴。小妹妹孤零零地一个人走了,针扎火灼一样的痛,时时袭来,碾碎亲人生命的每一寸神经.......
   
   终于无法瞒过远在西安看病的岳母,老人乍闻噩耗,无疑晴天霹雳,病情急剧恶化,直至双目失明。时间一天天过去,而案情却始终无法突破,一块巨石就那样一下子压在家人的胸口,血凝滞不流,透不过气来的感觉啊。家里每一个人的身体和情感、工作和生活,都受着一种无形的煎熬。妻一次次从梦中惊悸地醒来,泪水常常把枕头打湿,每次做饭,都要每样盛出一份,端到小妹的遗像前,眼中满是酸楚凄惶的神情。往日里温和明理的妻,脾气一天天暴躁起来,常会一个人伤心落泪,常会无缘无故的发火,还在上幼儿园的儿子含着委屈的泪水躲在一边说:“妈妈怎么了,妈妈到底怎么了啊?”我说:“小姨走了。妈妈难受,不要怨妈妈。”人说,死者已矣,生者节哀,可案子不破,生者如何节哀呢,那牵情牵心牵着血脉的二十多年的姐妹感情。每一次我们站到小妹坟前,都是那样的痛心,而又那样的压抑。都在想着,凶手是谁?什么样的一个人能和小妹有这样大的仇恨,能忍心下得去手杀害一个那样文弱柔秀的女子呢?案子何日得破,凶手何时才能伏法啊?

   案子在半年后,由区局转到了市公安局刑警队。而一切都好象没有头绪,没有一点线索,没有一点蛛丝马迹似的,凶杀现场也早已破坏,时隔多日,这案子到底怎么破?我们真的不知道还需要在精神与情感的煎熬中等待多久。一个叫陈敏江的警员说:“案子肯定会破的,我们会全力以赴尽快破案。”

  真的破了,他们仅仅用了一个月的时间,就将残无人道的凶手捉拿归案了。永升花园住宅工程回访的水暖工,在物业公司派来维修地暖时,在小妹毫无防备之下,用电线残忍的将小妹勒死了,只是为了钱,仅仅翻走了15块钱和一部手机,可小妹如花的生命就这样凋零了。妻几乎要晕厥过去,两腿发软,痛心地喃喃自语着,一边又一边喃喃自语着:“就为了15块钱和一部手机啊,就那样把人给杀了,真是牲口,真是牲口啊。”泪水再一次的将全家人的整个生命浸透,心滴血般的痛,可我们终于能够在小妹坟前放声大哭,让眼泪尽情地流泻了。小妹啊,市局刑警队的英雄们,把杀害你的凶手抓住了,替你报仇了,小妹啊,你能瞑目了么?
  恍然间总是你如花的笑靥,花枝一样的身影,还有你清脆甜美的语声笑声。可纵泣泪为血,也无法让你重新活过,夫能何言?你的在天之灵,可曾感知到每一个亲人的伤心与挚爱了么?
作者: 素白的月    时间: 2004-11-4 13:56:13

节哀顺变
作者: xeen    时间: 2004-11-4 13:56:18

地暖不热,打电话到物业公司报修,不曾想物业公司所派的维修人员,是一个劳改释放人员。杀人未遂罪劳改的刑满释放人员,是永升物业公司的施工回访地暖维护人员。
作者: xeen    时间: 2004-11-4 13:57:32

永升物业公司对发给每个业主的《永升物业管理公约》,上面盖着永升物业公司鲜红的大印,竟然称那是份临时公约,做不得数的。
作者: xeen    时间: 2004-11-4 13:58:05

《永升花苑小区物业管理公约》摘述相关条款的相关内容

总则 第二条公约双方应严格履行各自的权利、职责和义务,并知晓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行政、民事、刑事)责任和义务。

物业职责
第七条  配合派出所管理小区内的社会治安工作,确保小区内正常的社会秩序。

第九条 安排保安人员对小区安全保卫进行24小时监控,防止外来人员及不测事件发生。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 物业公司人员违法或违反本公约,应加重处罚。
作者: 一朵云    时间: 2004-11-4 14:03:27

劳改释放没关系,可是没有改造好啊。
作者: 月影星空    时间: 2004-11-4 14:17:04


作者: 仗剑江湖    时间: 2004-11-4 14:18:34

长贴暂时不看
作者: ydm    时间: 2004-11-4 19:20:19

2002.12.2日的事。天海兄还好吗?
作者: 广陵散    时间: 2004-11-4 19:35:35

厦门的事?楼主的亲人还是转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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