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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歹徒在广州公安局门口抢劫女子 砍断其腕动脉(图) [打印本页]

作者: 小虫    时间: 2005-7-26 13:17:35     标题: 歹徒在广州公安局门口抢劫女子 砍断其腕动脉(图)



被抢劫

  本报讯 (记者 周文峰 实习生 王志海) 昨日早晨7时许,市民欧女士骑自行车经过位于起义路的广州市公安局门口时,遭遇飞车党抢劫,挎包被抢走,左手腕动脉和肌腱被砍断。

  劫匪挥刀砍包带

  昨日上午10时许,市公安局门口的斑马线旁边,一大摊暗红的血印清晰可见,两名民警正拿着相机拍现场。门口值勤哨兵告诉记者,他接班不久,不知道早上发生的抢劫。

  10时半许,越秀区环卫二所工人许文军从光塔街派出所作完笔录回到这里继续打扫卫生,他的工作服上还有当时被溅上的血迹。他说自己目睹了抢劫:一女子骑着自行车从惠福东路沿着起义路往人民公园方向而去,女子骑出大约七八米远,一辆摩托车从他身旁呼啸而过,后座上的男子手持一把十几厘米长的匕首。摩托车在市公安局门前的斑马线上追上了骑自行车女子,后座男子去拉扯女子身上的挎包,并挥刀砍断包带,得手后快速逃离。

  据悉,挎包里有2部手机和600多元钱。

  女子腕动脉被砍断

  许文军说,他赶紧跑过去,女子左手腕被划伤了,流血很厉害,他帮忙按住伤口,并报警。
  一名当时正好从马路对面经过的老伯证实了许文军的说法。他判断伤者可能是动脉断了,就拿出手帕扎住女子左手动脉上端阻止流血,并按照女子提供的电话通知了其家人。
  女子后被广东省人民医院惠福西门诊部救护车接走,随后又转入广东省人民医院外科住院部。接诊记录显示,她姓欧,36岁。医生说,欧女士的左手动脉和三根肌腱被砍断,幸亏伤口不深,缝合后病情比较稳定。

  “我从来没有那样恐慌过”

  欧女士回忆起被抢劫的那一幕,仍觉得难以相信:昨日早上6时40分许,她从海珠区江湾桥脚骑自行车去广卫路,准备乘车去南海黄岐。她在黄岐一所幼儿园当老师。

  “事前我一点都没有注意到。”欧女士说,当她骑车经过起义路市公安局门口时,劫匪突然从后面追上来,后座上的男子扯她的挎包,没扯断,就用匕首猛地砍下来,包带断了,劫匪跑了。
  欧女士说,看着鲜血不停从左手腕里流出来,真的是惊慌失措,“我感到胸闷,我从来没有那样恐慌过。我觉得自己突然好无助。”

  后来有位老伯从马路对面过来,用手帕包扎住欧女士的左手腕,又有其他路人纷纷过来,大家安慰她不要担心,“我真的很感谢那些素不相识的好心人。”
作者: 猴哥    时间: 2005-7-26 13:20:32

又见砍手党
作者: 三个梦    时间: 2005-7-26 13:20:58

够后怕的。
作者: hwei    时间: 2005-7-26 13:21:48

真是胆大妄为....
作者: 小狐仙    时间: 2005-7-26 13:24:44

我和他拼了!
作者: 雨夜咖啡    时间: 2005-7-26 13:26:19

世道啊
作者: 午夜飞行    时间: 2005-7-26 13:36:31

我从不和他们拼,抢救拿去吧

不然我治病的钱比被抢的还多

而且会有心理阴影

被抢走不反抗我最多觉得自己没用保护不了自己的包包
作者: hlht    时间: 2005-7-26 13:38:00

广州可真够乱的。
作者: jhl666    时间: 2005-7-26 14:01:48

有机会去感受感受 不知道他会不会抢我
作者: 四季    时间: 2005-7-26 14:03:22

TMD,现在这些人胆怎么这么大!
作者: 雨夜咖啡    时间: 2005-7-26 14:12:23

钱就让他们抢.千万别让自己受伤
作者: sebastian    时间: 2005-7-26 14:13:26

大家看清楚.是在公安局门 -_- 口
作者: 五加一    时间: 2005-7-26 14:20:19

如果把门口改成院里可能也不会惊讶。
作者: 尚枫    时间: 2005-7-26 14:20:38

过街老鼠,猫为什么要打
作者: 凌风    时间: 2005-7-26 14:27:51

狂,
作者: 雨夜咖啡    时间: 2005-7-26 14:34:08

没啥好帖子.顶一下
作者: dengk7376    时间: 2005-7-26 16:15:46

广州就要举办亚运会了!再不好好治理整顿一下,到时候哪个外国人被砍就广州就出名了。
作者: eggborn    时间: 2005-7-26 16:18:48

俺只打算劫色,对篮子里的鸡蛋没兴趣。
作者: rjypla    时间: 2005-7-26 16:53:38

还好.命保住了
作者: 刚洗完澡    时间: 2005-7-27 05:54:50

广州抢劫算全国泛滥的了
作者: coffer    时间: 2005-7-27 09:01:23

乱世丫
作者: 花儿红了    时间: 2005-7-27 10:31:54

我建议只要抓住这种抢包的,立即枪毙。
作者: 迷城    时间: 2005-7-27 10:53:44

最初由 小狐仙 发布
[B]我和他拼了! [/B]


你手下怎么又惹事,得管管了!
作者: 梅七    时间: 2005-7-27 10:56:14

所以不能随身携带身份证之类的证件
补办太麻烦
作者: zephyr    时间: 2005-7-27 11:17:28

最初由 梅七 发布
[B]所以不能随身携带身份证之类的证件
补办太麻烦 [/B]



不带证件,小心被收容


作者: 四毛毛    时间: 2005-7-27 12:36:14

广州的公安局为什么这么无能
作者: shally    时间: 2005-7-27 12:42:26

以前光是抢包,现在发展到动刀子了,再下去要直接杀人越货了
作者: prwryue    时间: 2005-7-27 15:23:50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prwryue    时间: 2005-7-27 15:32:2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qhjdyzxx    时间: 2005-7-27 18:04:12

乱的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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