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浩网论坛

标题: 又一个死不了的贪官 [打印本页]

作者: 及时雨    时间: 2006-1-24 14:26:43     标题: 又一个死不了的贪官

江苏省委原组织部部长徐国健受贿被判死缓

中新网1月24日电 据中国法院网消息,今天,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江苏省委原常委、组织部部长徐国健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徐国健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 一天赚一万不信你就看  

· 开比萨名店每月赚10万  


· 两性社区乙肝能接吻吗  

· 美女私密18岁以下勿入  


· 超值双眼皮 火爆价299  

· 聚焦中国十佳投资项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决定,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5年12月20日依法对徐国健受贿一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


经审理查明,1992年至2004年,被告人徐国健利用先后担任江苏省盐城市委书记,江苏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的职务便利,为江苏华良集团总经理张忠良、江苏省交通厅厅长章俊元、江苏悦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胡友林、江苏省溧阳市粮食购销有限公司总经理姚洪军、江苏省阜宁县副县长王礼等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张忠良、章俊元、胡友林、姚洪军、王礼人民币631万元、美元1.1万元,折合人民币共计640万余元。案发后,赃款已全部退缴。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徐国健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


法院认为,鉴于徐国健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有认罪悔罪表现,赃款已全部退缴,依法判处徐国健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要么就拖出去毙了,要么就别叫.死刑缓期两年,不还是不死,等贪官家人送礼!!!世道
作者: 晓儿    时间: 2006-1-24 14:28:04

这世道,一声叹息.
作者: 广陵散    时间: 2006-1-24 14:28:37

法律是公正的,官员是清廉的,百姓是无理取闹的。
作者: yyyyzw    时间: 2006-1-24 14:28:53

贪8贪8

等着物极必反
作者: 啊    时间: 2006-1-24 14:29:55

贪官比杀人犯强,死缓也没什么。
作者: 微尘    时间: 2006-1-24 14:31:25

见怪不怪了
作者: jialh    时间: 2006-1-24 15:27:54

为啥总是缓.............
作者: Ivan    时间: 2006-1-24 15:30:38

真要往死里搞的话,还不定要咬出多少人出来,没有办法,只好死缓了。
作者: lmh    时间: 2006-1-24 15:37:46

这世道,只要有钱,什么都摆得平。
作者: ritter    时间: 2006-1-24 15:59:06

组织部受贿,还指望出人才,好官?

拉着就毙,以正法纪
作者: dannyju    时间: 2006-1-24 16:03:10

贪可以,但千万不要坑害老百姓。
作者: 最终幻想    时间: 2006-1-24 17:53:01

不立即就有缓~
作者: mark_mark    时间: 2006-1-24 17:55:03

原帖由 Ivan 于 2006-1-24 15:30 发表
真要往死里搞的话,还不定要咬出多少人出来,没有办法,只好死缓了。

也许是牵连的人比较多
作者: snowfoxes    时间: 2006-1-24 18:07:15

恩 恩.......
作者: blackwhite    时间: 2006-1-25 01:34:02

严格执行人道主义,取消死刑。现在就实行。
作者: sock    时间: 2006-1-25 01:55:24

散了散了........大过年的别给领导添心思
作者: 原振侠    时间: 2006-1-25 03:48:50

原帖由 广陵散 于 2006-1-24 14:28 发表
法律是公正的,官员是清廉的,百姓是无理取闹的。

还有治安是良好的,新闻是自由的,空气是清新的,
作者: BoTong    时间: 2006-1-25 04:08:42

中国大地 人间有情...
作者: wjt    时间: 2006-1-25 10:42:59

话说回来, 中国刑法在经济犯罪上定的太严了, 经济犯罪用剥夺别人的生命来补偿是不是很合适。听过那部《死刑报告》小说后,我对死刑的看法也开始动摇了。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赃款退不退的问题, 如果不退也是死, 退也是死, 那么我想从此将不会有人退赃款了。
作者: 我是猫    时间: 2006-1-25 16:38:26

毒死他吧
作者: Ivan    时间: 2006-1-25 16:39:38

好不好办?
作者: 微尘    时间: 2006-1-25 17:34:47

format 他:/q/s
作者: blackwhite    时间: 2006-1-26 00:18:11

原帖由 wjt 于 2006-1-25 10:42 发表
话说回来, 中国刑法在经济犯罪上定的太严了, 经济犯罪用剥夺别人的生命来补偿是不是很合适。听过那部《死刑报告》小说后,我对死刑的看法也开始动摇了。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赃款退不退的问题, 如果不退也是 ...

非法所得,是必须依法剥夺的,不是他退不退的问题。
作者: 摩登大圣    时间: 2006-1-26 00:24:13

不谈国是
作者: tanwan    时间: 2006-1-26 22:28:15

原帖由 wjt 于 2006-1-25 10:42 发表
话说回来, 中国刑法在经济犯罪上定的太严了, 经济犯罪用剥夺别人的生命来补偿是不是很合适。听过那部《死刑报告》小说后,我对死刑的看法也开始动摇了。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赃款退不退的问题, 如果不退也是 ...


这话听着怎么别扭呢?什么叫"赃款"???就是不义之财啊!还容得你选择退还是不退?退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要我说,不但让他吐出来,还要罚款,还要满门操斩!
作者: 及时雨    时间: 2006-1-27 00:32:01

原帖由 幸福的穷人 于 2006-1-25 17:34 发表
format 他:/q/s


这个彻底么.有没有软件可以恢复的
作者: 我心飞翔    时间: 2006-1-27 01:50:19

路过
只能是路过
......
作者: sebriko    时间: 2006-1-27 10:07:48

一直以来不都这样
作者: iamlesley    时间: 2006-1-27 10:53:22

这种人杀了都不解恨
作者: Davicd    时间: 2006-1-27 11:05:00

最近几个贪官都没判死刑.
作者: lixue01    时间: 2006-1-27 11:19:25

死缓就死不了啦.




欢迎光临 海浩网论坛 (http://bbs.highot.net/) Powered by Discuz! X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