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takelook 于 2006-3-23 12:00 发表
海关总署工作条例
“宁可把自己锁外面,也不能放过一件走私品”
原帖由 sock 于 2006-3-23 12:41 发表
老早就有的东西了...............
原帖由 云在肩头 于 2006-3-23 16:03 发表
这东西咱用不着,值钱的东西就是工资卡,那密码不用加密。
原帖由 ju3by 于 2006-3-23 17:10 发表
PGP不错,还有msn加密的那东西也不错,总比QQ好阿。
原帖由 windsword 于 2006-3-24 19:09 发表
真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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