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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好像今天(29号)是法院对重庆那个拆迁户强制拆迁的最后期限 [打印本页]

作者: 猴哥    时间: 2007-3-29 06:35:11     标题: 好像今天(29号)是法院对重庆那个拆迁户强制拆迁的最后期限

搬个马扎看热闹

结果A:强拆。
优点:维护法律判决的尊严(先甭管这法律和判决对不对啊),打消了人人挣当钉子户的伟大理想
缺点:好像会引起一片骂声,特别是这件事至少已经在BBC,朝鲜日报等海外媒体广泛转载了,咱的领导别的都不怕,好像就怕老外哈

结果B:到期妥协拆迁。给予拆迁户所希望的条件,但条件是你嘴上不许说出去
优点就不说了
缺点:尽管那女的嘴上不说得了多少便宜,但广大人民群众肯定会热心猜测,憧憬并计划着效仿或超越

结果C:还是不拆
优点:一片赞扬,说市长亲民啊,zf多人性话啊
缺点:说明市长放出的“妥善”二字起作用了!又一次证明了法院绝非他自己吹嘘的那样垂直领导,法律算个鸟,人治大于法治。并肯定会成为广大拆迁户争相效仿的榜样


个人观点:
从事开发商这个行当的好像历来人品口碑都不匝地,大家骂得都够充分了,俺就不补充了
(不过俺觉得这个开放商比起俺见过的...真嫩啊)
这个女的也绝非普通的拆迁户可比

个人倾向B方案

好了,可以下注了

开咬~~~

[ 本帖最后由 猴哥 于 2007-3-29 06:40 编辑 ]
作者: 无人喝彩    时间: 2007-3-29 08:12:12

CQ人民厉害着呢,还在SC管的时候一帮子老工人就曾经带着小马扎和茶缸子到成渝高速上及市府门口去聊天和茶的。
作者: 四毛毛    时间: 2007-3-29 08:24:24

又有热闹看了?
下注吧下注吧,越热闹越好看
作者: 璨璨    时间: 2007-3-29 08:42:46

伟大的重庆人民
作者: mark_mark    时间: 2007-3-29 08:47:16

B?
作者: 裸烟    时间: 2007-3-29 09:32:53

猴仔队跟的可够紧啊
作者: listry    时间: 2007-3-29 13:02:32

买了买了,A
作者: 微尘    时间: 2007-3-29 13:29:11

猴哥,那里有直播么
上次那个地址废了
作者: basdin    时间: 2007-3-29 14:40:16

B啊!肯定的~但說出來還是強拆
作者: basdin    时间: 2007-3-29 14:41:27

不過 猴哥這個不好,把我們回帖的儅猴子看
揍你這混蛋
作者: 最终幻想    时间: 2007-3-30 05:27:17

哪位女户主不是省油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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