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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警告版主们! [打印本页]

作者: 马铃薯    时间: 2002-7-26 23:28:23     标题: 警告版主们!

凡是转贴而不在标题注明的一概删除。否则无法保护原创。

在文章里面说明都不行,以上规则必须写在标题上。请将我的贴子置顶。
作者: kingdomking    时间: 2002-7-27 10:01:08

看过了。
作者: heavendragon    时间: 2002-7-27 13:29:52

已阅!
作者: 马铃薯    时间: 2002-7-27 15:11:26

我说要踢所有男版主的屁股,气哭女版主们的贴子被飞羊姐姐删了。飞羊姐姐一定在想法暗算报复我
作者: thethe89    时间: 2002-7-27 20:18:04

hehe,真逗
作者: alou    时间: 2002-7-28 14:20:02

?
作者: fsq    时间: 2002-7-30 04:34:10

拿了根针就以为是棒槌。
作者: 杰克    时间: 2002-7-30 11:12:10

自大的很呀。看来这里的斑竹很宽容。
作者: joyt    时间: 2002-7-31 12:27:49

这里环境也很宽容,但自己也要自觉
作者: kingdomking    时间: 2002-7-31 15:48:57

最初由 杰克 发布
[B]自大的很呀。看来这里的斑竹很宽容。 [/B]


慢慢地说,静静地听,这就是我们这个版的目的。
谢谢你的评论:)飞扬一定很高兴
作者: 风雨使者    时间: 2002-7-31 17:21:58


作者: 马铃薯    时间: 2003-8-17 01:46:44

嘿嘿嘿,拎出来,纪念马铃薯同学在海浩文版讲话发表一周年。

一年之前,回贴诸位,心态平和的人,只有一位kingdomking同学。

这一年来,其实就开始按这个标准执行,因为这是所有文版的通用执行标准,没有例外。

一年之前看不惯,一年之后仍然看不惯,可见,在某人眼里,对和错完全次要,就这还要偏偏大谈什么文不文,纯属扯蛋。闷闷摆出个不服气,何苦。除了性格,没有第二种解释。

真服了。
作者: fsq    时间: 2003-8-17 02:05:43

我昨天写过一句话,叫刀笔吏深刻,
什么叫深刻,马铃薯翻起去年这个帖子,就做了很好的注解.

一件观点有不同的表述方式,选择了这种居高临下的态度,有什么效果?这个帖子也给了很好的注解.

还是那句化,马铃薯没有善意,不足与论.


另外,告诉你我曾经在你的一篇帖子里说过,你的文章too delicate and make me throw up. 你如果想证明所谓的态度问题,这句话更适合拿来做靶子.
作者: 马铃薯    时间: 2003-8-17 02:22:10

为什么偏偏就是我在上呢?

嗯?谁指定的?是不是某人心存偏见的视角?

一个人的心里有偏见,就不要大谈善啊善的,那所谓的善,只不过是自以为的善。你以为你很公允了,在第三者眼里可能并不是那么回事。

说到善,我为海浩文版贡献贴子,这就是对文版真正的善。把你的善良拿出来吧,fsq同学,既然要抓住我不放,那我只好求你了。
作者: 马铃薯    时间: 2003-8-17 02:32:54

顺便一句,这种带着搞笑性质的贴子,不是我真正的文学原创贴,这两者如果我再不解释清楚,倒真要被人误解,甚至被人恶意曲解。

我还没有把攻击谁之类的贴算进原创,那根本就是两码事。
作者: pallet    时间: 2003-8-17 05:26:57

哦。土豆同学,我忙着谈恋爱呐~~


你的建议,我基本准奏。8过好的转贴未注明咱也不用删它,我给它编辑一下,加上转贴俩字不就完了么
作者: 怎么可以    时间: 2003-8-17 20:55:42     标题: 回复: 警告版主们!

最初由 马铃薯 发布
[B]凡是转贴而不在标题注明的一概删除。否则无法保护原创。

在文章里面说明都不行,以上规则必须写在标题上。请将我的贴子置顶。 [/B]


斑竹若再敢不听你的。把他们统统干掉!
CTM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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