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浩网论坛

标题: 这两天得罪SOCK了...连删两帖! 没的混了 [打印本页]

作者: tolt    时间: 2008-5-17 12:47:46     标题: 这两天得罪SOCK了...连删两帖! 没的混了

不管什么理由...  还是很郁闷...
作者: sock    时间: 2008-5-17 12:52:03

什么得罪啊...这几天我删除了很多的帖子...谈不上得罪...第一个已经很清楚了吧...刚才这个也不合时宜...这个时候无端的猜测对救援和灾区的群众是没有好处的...猴哥那个帖子写的很好...看看...问题一定会有但是现在不是吧眼球盯在这些问题上的时候...
作者: 猴哥    时间: 2008-5-17 12:52:25

海浩是在公安管理部门,以个人实名注册的正规网站
作者: tolt    时间: 2008-5-17 12:52:39

第一帖从CHINA人上对三星对韩国的评论就是不知道是不是事实才拿过来给大家看看来讨论下的...

第二帖是朋友空间里对捐款一事的话题, 帖子拿出来讨论一下, 也得罪大家了....

这可真是没的混了...
作者: tolt    时间: 2008-5-17 12:54:07

原帖由 sock 于 2008-5-17 12:52 发表
什么得罪啊...这几天我删除了很多的帖子...谈不上得罪...第一个已经很清楚了吧...刚才这个也不合时宜...这个时候无端的猜测对救援和灾区的群众是没有好处的...猴哥那个帖子写的很好...看看...问题一定会有但是现在不 ...


我就是想让大家反驳我朋友的帖子才发上来的...

没看下面除了他老婆给支持,其他都给反对意见吗?  我这也是看了生气又没能力好好反驳才拿出来希望大家能帮忙反驳...

我这样容易么我
作者: sock    时间: 2008-5-17 12:56:55

原帖由 tolt 于 2008-5-17 12:54 发表


我就是想让大家反驳我朋友的帖子才发上来的...

没看下面除了他老婆给支持,其他都给反对意见吗?  我这也是看了生气又没能力好好反驳才拿出来希望大家能帮忙反驳...

我这样容易么我



这个时候没必要去反驳他...还有更多是事情要去做...灾区的群众还在等待救援...
作者: tolt    时间: 2008-5-17 12:57:52

郁闷,闪人!

祝大家好!
作者: sock    时间: 2008-5-17 12:58:01

原帖由 tolt 于 2008-5-17 12:52 发表
第一帖从CHINA人上对三星对韩国的评论就是不知道是不是事实才拿过来给大家看看来讨论下的...

第二帖是朋友空间里对捐款一事的话题, 帖子拿出来讨论一下, 也得罪大家了....

这可真是没的混了...



自己确认一下才好嘛...不是所有的人都会去确认一下在发表意见的...这消息在QQ上传播..我就没发现有人认真的确认
作者: tolt    时间: 2008-5-17 13:00:09

原帖由 sock 于 2008-5-17 12:56 发表



这个时候没必要去反驳他...还有更多是事情要去做...灾区的群众还在等待救援...


这意思是大家都不用泡论坛了...都去抗宰救灾去才是正道~

这话的确没错...
作者: sock    时间: 2008-5-17 13:01:18

泡论坛也不是为了反驳谁教育谁吧...为什么不推广一些积极的东西让更多的人参与进来呢....
作者: qwezxc    时间: 2008-5-17 13:14:44

原帖由 sock 于 2008-5-17 13:01 发表
泡论坛也不是为了反驳谁教育谁吧...为什么不推广一些积极的东西让更多的人参与进来呢....

反对,那两个帖子我看时只看到标题,无法进入,应该已经封了,每个人都有思想的自由,也有质疑的权利,清者自清浊者自浊,理越辩越明,并不是我们“推广一些积极的东西”就可以让“不积极”的消失,况且什么是积极?这个有定义吗?疏重于堵,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如果这个论坛的管理者害怕担风险你就说“我们是XX专业的论坛,只谈技术,莫谈国事”,这个世界上“主流”的声音还不够强大吗
作者: sock    时间: 2008-5-17 13:16:54

原帖由 qwezxc 于 2008-5-17 13:14 发表

反对,那两个帖子我看时只看到标题,无法进入,应该已经封了,每个人都有思想的自由,也有质疑的权利,清者自清浊者自浊,理越辩越明,并不是我们“推广一些积极的东西”就可以让“不积极”的消失,况且什么是积极 ...



好吧...“我们是XX专业的论坛,只谈技术,莫谈国事”....

保留你的质疑权去相关权威部门质疑....我支持你...
作者: Cappuccino    时间: 2008-5-17 14:10:19

呵呵,口水满天飞
作者: blackwhite    时间: 2008-5-17 14:15:31

该干什么,还是去干什么.捐点给自己认为可以的组织,表表心意.
作者: fish    时间: 2008-5-17 14:23:36

TT的遭遇说明:绝对不能得罪女人!
作者: sock    时间: 2008-5-17 14:24:40

海浩是在公安管理部门,以个人实名注册的正规网站  前面猴哥说了...这是我们这个论坛的性质...我们只能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下管理论坛...在你抒发思想的时候是不是也给论坛的建立者考虑一下..考虑他和他们所要承受的压力...咱们村小论坛..没有天涯 猫眼那样的深厚背景...我想这个不需要我在说了...大家也是不止一次的经历过论坛关闭整顿...我希望大家在网上能和在现实生活中保持一致..在现实中你可以说的做的这里也可以..在现实中不可以不敢的事情请也不要在网上发泄...也请大家体谅一下论坛管理方的难处....

BTW:你要是确实憋的难受我建议你去天涯..我就经常这么干..
作者: sock    时间: 2008-5-17 14:25:25

原帖由 fish 于 2008-5-17 14:23 发表
TT的遭遇说明:绝对不能得罪女人!


我觉的你一下得罪俩女人....
作者: blackwhite    时间: 2008-5-17 14:35:29

原帖由 sock 于 2008-5-17 14:24 发表
海浩是在公安管理部门,以个人实名注册的正规网站  前面猴哥说了...这是我们这个论坛的性质...我们只能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下管理论坛...在你抒发思想的时候是不是也给论坛的建立者考虑一下..考虑他和他们所要承受的压 ...

理解,大家多去关心灾民的苦难.各尽所能.
作者: fish    时间: 2008-5-17 14:35:52

   一下得罪好多。。。。。。。。。。。包括TT
作者: 云在肩头    时间: 2008-5-17 15:45:53

这里够好了,起码没听说关谁小黑屋。
作者: erjing    时间: 2008-5-17 15:56:36

好啦TT,俺都看你那帖子了。。。忒长了点。
要是俺看到这么长的还一大堆的东西直接就给删掉了。。。
小二居然还耐心的看完了。。。
人家小二删你的帖子还要解释一大堆的,真是可怜宁啊。。。
删除就删除了,人家又没关你的黑房子还~~~~
作者: erjing    时间: 2008-5-17 15:58:48

俺看还是别念TT了,不比tolt强...
咋念上去就像是哪个啥。。。哪个啥涅~~~
作者: tolt    时间: 2008-5-17 16:13:09

大家都不要争论了...

以后每次删帖我都当是因为违反国家规定或违反海浩规定...

下次如果我再问同样的傻问题,希望斑竹也不要说什么讨论这个有无必要还不如去干什么什么的说法, 直接给我的答案,就是违反海浩论坛规定更直接了当且具有说服力!

如果我对这个答案再有质疑,直接从海浩滚人.很清楚,国家有国家的规定,论坛有论坛的规矩,如果不愿意服从, 只能滚人了..只是我一下子舍不得离开罢了..

删就删了,也不是第一次了...

人在屋檐下,哪能不低头啊....
作者: 笨笨妹妹    时间: 2008-5-17 16:22:46

国家大事,俺们小民众就别太在意,我们也没法在意,做我们该做的吧。
作者: dengk7376    时间: 2008-5-17 16:55:30

MO MO 小TT,我的也被删了,可能大家还没来得及看到捏,人家小二天天睁大眼睛盯着也不容易,都是为了HIGHOT,啥也不说了,我去天涯骂人去鸟。
作者: tolt    时间: 2008-5-17 17:42:44

原帖由 dengk7376 于 2008-5-17 16:55 发表
MO MO 小TT,我的也被删了,可能大家还没来得及看到捏,人家小二天天睁大眼睛盯着也不容易,都是为了HIGHOT,啥也不说了,我去天涯骂人去鸟。


对的, 大家都不容易...

只是稍微郁闷一下下而已...哈哈~~ 郁闷过了就雨过天晴了哈~
作者: 晓儿    时间: 2008-5-17 18:00:47

给小二姐买朵花戴戴,哄哄她就好了.
灌水也是有规则的
作者: erjing    时间: 2008-5-17 19:10:47

原帖由 tolt 于 2008-5-17 17:42 发表


对的, 大家都不容易...

只是稍微郁闷一下下而已...哈哈~~ 郁闷过了就雨过天晴了哈~


我发现女人还真的很善变啊....脸变得如此之快....
作者: 及时雨    时间: 2008-5-17 19:14:28

TOTO水龙头好象很贵!换名字叫TOTO吧!至少名牌
作者: erjing    时间: 2008-5-17 19:35:04

原帖由 及时雨 于 2008-5-17 19:14 发表
TOTO水龙头好象很贵!换名字叫TOTO吧!至少名牌


怎么能在这种关键滴时刻开这样滴玩笑呢,党容许海浩也不容许滴啊~~
作者: tolt    时间: 2008-5-17 19:41:12

原帖由 erjing 于 2008-5-17 19:10 发表


我发现女人还真的很善变啊....脸变得如此之快....


废话! 你被人家连续删了两帖你也会郁闷的,发发牢骚人之常情...

但反过来说, HIGHOT能拥有像SOCK这样的斑竹是HIGHOT的福气.... 太负责了...
作者: fffff    时间: 2008-5-17 21:09:51

原帖由 tolt 于 2008-5-17 16:13 发表
大家都不要争论了...

以后每次删帖我都当是因为违反国家规定或违反海浩规定...

下次如果我再问同样的傻问题,希望斑竹也不要说什么讨论这个有无必要还不如去干什么什么的说法, 直接给我的答案,就是违 ...

来TT,刚在另一贴里学的歌,在这里给你唱唱

“……
我亲爱的小孩
为什么你不让我看清楚
是否让风吹熄了蜡烛
在黑暗中独自漫步
亲爱的小孩
快快擦干你的泪珠
我愿意陪伴你走上回家的路
……”
作者: 随风    时间: 2008-5-17 21:15:26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





呵呵,何必太认真
作者: kent777    时间: 2008-5-17 21:37:40

sock斑竹非常尽职,也希望大家能理解论坛.毕竟水区是公开对游客开放的.
作者: erjing    时间: 2008-5-17 22:38:58

原帖由 tolt 于 2008-5-17 19:41 发表


废话! 你被人家连续删了两帖你也会郁闷的,发发牢骚人之常情...

但反过来说, HIGHOT能拥有像SOCK这样的斑竹是HIGHOT的福气.... 太负责了...


悲极生爱?
作者: 哈哈鸟    时间: 2008-5-17 23:30:27

之前我有被水掉的贴,     相对某些论坛 这里还算稍微宽松点

但是 我觉得已经和 " 畅所欲言 " 名不符实了   

也不能怪谁   现实如此,  

tt可以换地方讲话

比如QQ群
作者: 大约在冬季    时间: 2008-5-18 08:34:51

有事好音量
作者: 云在肩头    时间: 2008-5-18 11:56:21

原帖由 tolt 于 2008-5-17 16:13 发表
大家都不要争论了...

以后每次删帖我都当是因为违反国家规定或违反海浩规定...

下次如果我再问同样的傻问题,希望斑竹也不要说什么讨论这个有无必要还不如去干什么什么的说法, 直接给我的答案,就是违 ...


那啥,如果无力反抗,就学会享受吧。谁不是这样呢?
作者: sock    时间: 2008-5-18 12:46:13

有些帖子我觉的大家还是往深度看看...往积极的方向看看...宽容一些...不要让网络成为失去公平公正的发泄环境...

谢谢tt能理解....
作者: car    时间: 2008-5-18 20:59:39

报个道,我也被删一贴,只是向政府有关部门提个醒的帖!没那么敏感吧
作者: 哈哈鸟    时间: 2008-5-18 23:17:44

我今天也发一贴 关于赈灾药价 看什么结果
作者: sock    时间: 2008-5-18 23:18:20

标准不变.......
作者: sock    时间: 2008-5-18 23:19:56

原帖由 car 于 2008-5-18 20:59 发表
报个道,我也被删一贴,只是向政府有关部门提个醒的帖!没那么敏感吧



为什么不积极的向当地有管部门回报提醒呢...
作者: 雨夜咖啡    时间: 2008-5-19 08:54:43

原帖由 fish 于 2008-5-17 14:23 发表
TT的遭遇说明:绝对不能得罪女人!


作者: 雨夜咖啡    时间: 2008-5-19 08:55:31

报告TT。我的帖子也被删除了。我没意见。。
作者: tolt    时间: 2008-5-19 12:36:07

原帖由 云在肩头 于 2008-5-18 11:56 发表


那啥,如果无力反抗,就学会享受吧。谁不是这样呢?


看我...现在不就是在享受了吗~? 哈~
作者: thbeforedo    时间: 2008-5-19 12:56:04

这么严肃?^_^
作者: csm2000    时间: 2008-5-19 15:59:24

原帖由 雨夜咖啡 于 2008-5-19 08:55 发表
报告TT。我的帖子也被删除了。我没意见。。


报告tt,我有一帖也被删除了....我很理解
作者: sock    时间: 2008-5-19 16:01:15

原帖由 csm2000 于 2008-5-19 15:59 发表


报告tt,我有一帖也被删除了....我很理解



你的帖子有些抱歉..是因为回帖...
作者: car    时间: 2008-5-19 16:02:31

原帖由 sock 于 2008-5-18 23:19 发表



为什么不积极的向当地有管部门回报提醒呢...

反映无门啊,再说会得罪一批贪官啊
作者: csm2000    时间: 2008-5-19 16:04:08

原帖由 sock 于 2008-5-19 16:01 发表

你的帖子有些抱歉..是因为回帖...



嗯,,,,多少给了我一点安慰
作者: sock    时间: 2008-5-19 16:05:34

原帖由 car 于 2008-5-19 16:02 发表

反映无门啊,再说会得罪一批贪官啊



哦...那你觉的网上说会有什么结果呢....我小心眼的揣摩一下..会让我以及其他几位斑竹或者于嫂被警察叔叔请去喝茶...
作者: 雨夜咖啡    时间: 2008-5-19 16:20:04

原帖由 tolt 于 2008-5-19 12:36 发表


看我...现在不就是在享受了吗~? 哈~



TT在享受2哥
作者: 夏夜星空    时间: 2008-5-19 17:31:03

tt,删帖子没啥的,别在意~论坛也要生存嘛,国家政策不能无视~
不过我很好奇你发的帖子啊,私下PM给我瞧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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