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浩网论坛

标题: 【转贴】中国官方改变“躲M猫”说法 [打印本页]

作者: huazai202    时间: 2009-3-3 10:49:26     标题: 【转贴】中国官方改变“躲M猫”说法

英国《金融时报》席佳琳(Kathrin Hille)报道 2009-03-02
中国云南省官方改变了有关一名在押人员死因的说法,并处分了在这起事件中失职的数名高级警官。此前,中国公众对该案表现出越来越大的不满。

在上周五举行的一次少见的新闻发布会上,云南省检察部门表示,上上周在昆明看守所死于严重脑伤的李乔明,系遭另一名在押人员殴打致死,而非如警方先前所称的,是在玩“躲猫猫”游戏时意外死亡。

此次改变说法是正在逐渐显露的一场较量的最新篇章,较量的一方是互联网的威力,另一方则是威权政府通过这一媒介管理公众舆论传播的努力。

警方有关李乔明死因的最初说法,上上周在中国许多在线论坛上招来博客博主和评论员的一片嘲讽,此后,云南省委宣传部号召“网民们”自行调查这起案件。

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曾任官方新华社记者的伍皓,在数个新闻门户网站上播出的一次视频采访中,解释了自己的不寻常想法。他表示,互联网上的公众舆论,必须借助互联网手段来解决。

包括一些知名博主在内的8名人士,被选为一个“调查委员会”的成员,于上上周末应邀到看守所查看。

不过,伍皓的高风险实验产生了事与愿违的效果。

看守所方面拒绝让委员会查看内部录像,或者询问一名被警方识别为证人和疑犯的在押人员。据此,网民们只能得出一个结论:他们缺乏侦破此案的证据。

结果,网上辩论很快转向。博主们开始指控委员会成员是宣传机关的傀儡,并将整个调查过程形容为“演戏”。

云南省政府对此案的处理手法,是中国宣传及监督战略变化的一部分。随着博客、聊天室和在线社交网络成为不受中国媒体监督机构约束的重要新闻渠道,官方采取了更为主动的战略予以回应。

当地政府的一名发言人上周五将官方改变政策之举誉为“阳光政府”,表示这将迎来开放的新时期。

但在网上,许多博主仍表示怀疑,称新的说法为“又一次侮辱”。
作者: huazai202    时间: 2009-3-3 10:50:35

不得不佩服这些人和事
作者: 摩登大圣    时间: 2009-3-3 11:02:38

今天报纸上说3年前有犯人死于同监室,而且无监控录像

当时看守所用3w块钱搞定了家属
作者: 雨夜咖啡    时间: 2009-3-3 11:10:44

这世道
作者: 摩登大圣    时间: 2009-3-3 11:10:51     标题: 躲猫猫事件事发监室三年前曾有人死亡

http://club.news.tom.com/item_1176_48348_0_1.html


玉溪青年李荞明的死引发了轰动全国的“躲猫猫”事件。网友调查委员会在晋宁县看守所调查时,该县公安局副局长曾多次强调,晋宁县看守所此前没有出现过类似事件。

  可是,就在三年前,一名叫李荣林的男子也在晋宁县看守所“突然死亡”,与李荞明一样,也死在了第9监室。事后,李荣林的家属得到公安机关支付的3万元的“安埋费”。
  李荞明被狱霸殴打致死的真相水落石出后,李荣林的亲人怀疑他也是被牢头狱霸殴打,因为进看守所前他还是好好的,怎么可能突然“急性心肌梗死”?
  三年前的“意外死亡”
  昨日,晋宁县的董燕女士找到记者,说她的表哥李荣林3年前同样死在该县看守所第9监室。昨日下午,记者随董燕来到李荣林家,了解详细情况。
  据李家人讲,2006年,李荣林因盖猪圈拉砖与邻居发生纠纷,当年10月20日,李荣林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批捕,羁押在看守所。
  2006年11月1日7时30分,是晋宁县看守所在押人员起床的时间,可是第9监室内的李荣林却躺在大通铺上,一动不动,狱友推了他一下,没有反应,便立即向狱警报告。
  李荣林被送到晋宁县人民医院时,医生检查确认,他已经停止了呼吸。
  尸检结果没出来 先给安埋费
  2006年11月1日上午,李荣林的妻子鲁琼芬、弟弟李华林、弟媳李琼芬被警方带到公安局“谈事”,见到了县公安局、刑侦队、看守所所长、检察院和法院刑庭副领导。
  警方找家属谈的事情是让他们签字同意尸检。
  鲁琼芬回忆说:“好好的一个大活人,进看守所前能吃能睡能劳动,怎么一下子就死了?”
  根据看守所记录:李荣林2006年10月30日、31日自感头痛,看守所医务室给予口服“咳感敏、维生素C”药片两次,对症治疗后31日晚未发现异常,11月1日7时30分未起床,呼之不应,急送县医院已死亡。
  当年12月2日,县公安局拿出一份打印的《协议书》,要求家属在上面签名,当时到场的家属一一签名,并按上了手印。《协议书》末尾落款处的“甲方”位置,加盖着晋宁县公安局的公章。
  这份协议中并没有提到公安局是否有责任,开头只这样简单交代了一下:“(李荣林)羁押于晋宁县看守所,2006年11月1日因故死亡。经与家属协商,甲乙双方就安埋费用达成协议。”
  协议的具体内容是一次性付给家属安埋费3万元,家属必须在收到安埋费三天内将尸体安埋,相关善后事宜待尸检结论出来后,再做解决处理。
  值得注意的是,签下这份协议的时候,尸检已经过去一个月了,但报告一直没出来。“没有办法啊,不能再拖了,难道就让尸体一直这样摆着?我家没钱安葬啊……”鲁琼芬抹着眼泪说。
  拿到这3万元,死因不明的李荣林被草草下葬。
  家属不服“心脏病”说法
  2006年12月15日的尸检报告(编号为昆检(2006)技法字第32号的《检察科学技术鉴定书》)记载:可以排除外力打击致死和中毒死亡,死因为原有多种心肌疾病突发性心肌梗死。
  云南省公安厅(2006)公刑鉴字第1305号刑事科学技术鉴定书给出的病理检验报告结论为:李荣林死因为急性心肌梗死,心功能障碍。
  “没有责任?那公安局为何白白给我们3万元?”鲁琼芬说,这个结果她无论如何都没法接受。全家人决定借钱请律师,重新鉴定。关于不服的理由,家属在一份《申请书》中称:李荣林生前无心脏病史,身体健康。在进看守所时也做了检查,没发现任何疾病。因此,“多种心肌疾病突发”并导致死亡的原鉴定结论缺乏事实依据。
  据董燕讲,李荣林的家属在尸检报告上签字后被允许到县医院看遗体。“两个耳廓发青,额头有红肿,胸部肿起,右脚脚掌有宽两厘米、长10厘米的青色痕迹。”当时警方不准家属拍照,说这是正常现象。
  事后,云南一位长期从事法医鉴定的人士告诉李家的朋友,这不太正常,不排除殴打致死的可能。
  可是,家属的质疑却因种种原因不了了之。在李荣林死后,家属一直要看监控录像,得到的答复是“没有”。但后来警方又说,监控录像有,但每半个月会清洗一次,他们看不到了。
  李荞明同样突然死亡在第9监室,也同样没有监控录像,云南省公安厅新闻发言人说:“监控器坏了半年都没修。”
  2月27日的新闻发布会上,检察机关新闻发言人表示,他们还不掌握这个情况,如果确有此事,他们会派人去调查。
作者: 雨夜咖啡    时间: 2009-3-3 11:25:26

记者问:啥叫“两会”?
农民代表答:会养猪、会交配。
工人代表答:会挣钱、会消费。
民工代表答:会讨薪、会下跪。
保姆代表答:会做饭、会叠被。
退休代表答:会健身、会养胃。
小姐代表答:会上床、会收费。
艺人代表答:会炒作、会陪睡。
文人代表答:会抄袭、会拼对。
商人代表答:会赚钱、会逃税。
官员代表答:会撒谎、会受贿。
祝大家会逍遥、会陶醉!
作者: markwang    时间: 2009-3-3 11:28:01

自己SB了,就以为公众也是SB
作者: KIT    时间: 2009-3-3 11:48:49

社会内部确实还有很多阴暗面。
作者: xiaoyaoju    时间: 2009-3-3 16:50:24

原帖由 雨夜咖啡 于 2009-3-3 11:25 发表
记者问:啥叫“两会”?
农民代表答:会养猪、会交配。
工人代表答:会挣钱、会消费。
民工代表答:会讨薪、会下跪。
保姆代表答:会做饭、会叠被。
退休代表答:会健身、会养胃。
小姐代表答:会上床、会收费 ...



太精辟了


作者: huazai202    时间: 2009-3-3 17:15:29

呵呵,咖啡精辟的总结




欢迎光临 海浩网论坛 (http://bbs.highot.net/) Powered by Discuz! X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