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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宪法第二条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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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EAINFO
时间:
2010-7-1 12:53:31
标题:
宪法第二条修正案
美国宪法第二条修正案规定:“管理良好的民兵是保障自由州的安全所必需的,因此人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得侵犯。”那么民兵是作为团体,还是众人的联合体?是公民个体拥有持枪的权利,还是各州拥有武装的权利?最后,美国最高法拍板了:民兵是个体,公民持枪是个人权利。6月29日,美国的最高法院大法官以5比4裁定州、市政府限制人民拥有枪支的法律违宪。在裁决书当中,大法官说,美国宪法保障人民拥枪自卫的权利。
要是咱有了这东西,还会被强拆吗?
作者:
梅七
时间:
2010-7-1 12:56:17
国民的自律性不一样,不能什么都拿出来比较吧
作者:
thbeforedo
时间:
2010-7-1 13:47:42
跟有没有枪有关系?
如果想有枪,还是有很多办法的
作者:
蛋生
时间:
2010-7-1 13:48:55
对。男人默认都有一支。
女人更厉害,只要获得出去,想要多少就有多少。
作者:
yuechu
时间:
2010-7-1 14:20:03
中国估计如果允许私人持枪。不知道社会治安会怎样。但是人口迅速减少肯定是没错的。
作者:
issa
时间:
2010-7-1 16:12:00
要是大家都有枪,估计也易主很多年了
作者:
莫离
时间:
2010-7-1 17:01:43
枪像原子弹一样,不能每个都有,只有少数人拿着维持秩序还行。都有就乱了。
作者:
blackwhite
时间:
2010-7-1 20:55:00
难道美国枪支多的哦地方,就乱的不行,命案就比比较多?好像统计的结果,不是这个样子。
作者:
TEAINFO
时间:
2010-7-1 21:47:28
重要的不是是否要有枪,而是是否能够公平公正.
作者:
weier
时间:
2010-7-1 22:33:16
但如果有枪之后也许是保证公平的一种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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