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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NND,又贡献了一把!! [打印本页]

作者: 换个活法    时间: 2011-6-15 10:12:08     标题: NND,又贡献了一把!!

昨天天气比较闷热,和朋友去北辰泰岳溜冰,50元一次,价格很划算。当完事出来的时候,前档上被帖了违章停车的条子,看看周围,前面的车子也帖了,可后面还有好几辆也跟我一样并排着停车,为啥偶的待遇就“上档次”了呢???NND,只好无奈去交了罚款,本以为最多50,100的也就这样了,可没想到又是200块啊,溜冰成本一下变成了二百五了,汗死~~~
作者: 莫离    时间: 2011-6-15 10:51:17

旁边的车估计也被贴了,然后开走了,新停的还没来得及贴。

这些不能停车的地方不能明确标一下吗?!
作者: mech    时间: 2011-6-15 11:15:41

我打算到哪里买个这种票据,下车前自己先贴个。
作者: 胸口碎大石    时间: 2011-6-15 11:57:53

原帖由 mech 于 2011-6-15 11:15 发表
我打算到哪里买个这种票据,下车前自己先贴个。

下车前咋贴?
作者: lia-002    时间: 2011-6-15 12:50:53

好办法,自己先贴
作者: 换个活法    时间: 2011-6-15 16:18:26

这注意好啊。呵呵~~是啊,哪里不可以停车好歹给标注一下啊
作者: 蛋生    时间: 2011-6-15 17:48:59

毕竟楼主是有钱人,不会在乎250一次的。
作者: 猴哥    时间: 2011-6-16 01:52:46

现在存自行车还是一毛钱么?
作者: RUANXIN    时间: 2011-6-16 04:57:17

现在上公厕都最少5毛了。。。。不小心上个五星级厕所,2元。。。。。NND,都不舍得尿了。。。。。
作者: 雨夜咖啡    时间: 2011-6-16 09:39:04

原帖由 莫离 于 2011-6-15 10:51 发表
旁边的车估计也被贴了,然后开走了,新停的还没来得及贴。

这些不能停车的地方不能明确标一下吗?!



只要没划停车线的公共交通区域都不能放。

不能停的地方多了,标的过来嘛 呵呵
作者: 雨夜咖啡    时间: 2011-6-16 09:43:57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    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也就是说 只要不是在规定地点停放,都是违章。。。
作者: 雨夜咖啡    时间: 2011-6-16 09:50:40

查了下 没违章。哇咔咔 目前除了1次限行出行外,尚未违章过!
作者: 迷城    时间: 2011-6-16 10:39:10

命苦不能怨ZF,俺昨天也被贴了
作者: 换个活法    时间: 2011-6-16 14:27:36

后来听一朋友说,协管们的贴条都是有数量的,贴了条后等着24小时内有跟电话打进来辩论一番后就不罚款了。没有电话进来的就只有自动交钱了。
作者: 妮儿    时间: 2011-6-16 15:05:56

交完罚款条子留着,下次去滑冰自己贴上~~~
作者: 换个活法    时间: 2011-6-16 15:46:48

条子人家交罚款时候就收走了
作者: Error    时间: 2011-6-16 15:50:49

你没随身带个罚款单啊,去了直接贴上不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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