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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一个卖山芋的遭遇 [打印本页]

作者: Somewhere    时间: 2003-3-27 20:15:44     标题: 一个卖山芋的遭遇

我贴,可怜的卖山芋的老伯被城管欺负了
作者: liangru    时间: 2003-3-27 21:46:17

这是新华网的帖了,在各论坛掀起了轩然大波。


这是原帖的文字:
作者: 信任(2003-03-07 19:02:49.0)  
这是我今天中午在街上拍的。这个在街上卖红薯老人的三轮车链条被城管人员剪断,前轮钢丝被城管踩断。城管干完就走了,他靠着墙哭泣。我给了他五元钱,同事给了10元,还有别人也给了他大概30元,同事帮他把钱收到他怀里。
原帖链接:
http://forum.xinhuanet.com/detail.jsp?id=1839598&pg=1
作者: tu329    时间: 2003-3-27 21:58:31

天啊.正義何在.天理何在....
作者: weiw    时间: 2003-3-27 22:42:50

有些人不是人。不想想他们靠谁来养活,品德不好,或许根本不知道有德这个字。
作者: jnzerg    时间: 2003-3-27 23:44:01

谈起道德来了。。。
作者: goodnoon    时间: 2003-3-28 08:47:53

我看是还没出摊,揉揉眼睛罢了。那是他自己的三轮车。
作者: bestmaninworld    时间: 2003-3-28 09:07:55

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作者: tiantian    时间: 2003-3-28 09:20:33

城管就是他****欺弱怕强
作者: bestmaninworld    时间: 2003-3-28 10:35:04

I love China!I hate corruption !!!!!!
作者: 夏夜星空    时间: 2003-3-28 12:43:30

有这样的城管
哎,世风日下
难道发展经济就一定会带来这些弊端?
作者: 夏夜星空    时间: 2003-3-28 12:46:53

我家门口的自由市场经常来城监,有一次我碰到城监开着卡车来抢劫,有一个停在小学校门口卖评估试卷的残疾人,坐着轮椅,他们愣把人从轮椅上拽下来,把轮椅扔到卡车上开走。那个残疾人当时就爬着去撞电线杆子。城监的人还从车窗里往后看。

这仅仅是素质的问题么?简直就是泯灭人性!
--
看到这张回帖,我的心被深深地震撼了。
天理何在?人性何在?
作者: luckycape    时间: 2003-3-28 12:55:42

是邪非邪?

从方法上来说,城管做错了;但从职责上说,他必须要对城市的仪容负责。
只不过很多城管只知做事求结果,却忘了人性有向善的一面,只知暴力而不知更有人情味的解决方式,可叹!

换了你作城管,不知你会如何去做?
作者: www0    时间: 2003-3-28 13:36:56

赵 牧:曾想编一本书,书名是《谁是最可恨的人》。

  两年前把这想法告诉过几个友人,几人都说“好主意”。其中一人还热心把我的这个想法送上网站论坛,替我征集“最可恨者的事迹”。谁知拖拉一久,去年上网输入“最可恨”三字,竟发现已有同名的书出版。

  遗憾,但也有所得:原来这世上可恨者已经多到可以搞评选了,这已经不是我一个人的看法了。

  编书的想法黄了,但“可恨”的念头却未去。

  这不,又来了!

  2月13日晚,在西安雁塔区“兴善寺”东街,孕妇金昌艳摆摊经营,一个城管人员将她推倒在地,并在她肚子上踩了两脚。在围观群众强烈要求下,两名工作人员被迫陪金昌艳去医院检查,值班医生诊断金昌艳腹内胎儿死亡。

  熟悉中国国情的都知道,“城管”与“市容”之间的“血肉联系”。知道某些城市的当政者为何酷爱面子(治表)工程,而对艰巨的“治里工程”不感兴趣,知道为什么会对那些“有碍观瞻者”那么凶狠。

  在西安的“兴善寺”,一个胎儿就这样被一个肩负着包括维护面子(市容)等使命的城管两脚踹死了。

  警察的野蛮已经说过不少。现在专门说说“城管”人员的威风。

  金昌艳的遭遇,仅就被曝光的事例,就不是第一个了。

  去年8月12日中午,在石家庄一道路交叉口,在上百群众和车斗上城管人员的注视下,一辆城管执法车拖着一名还有二十天就要生产的孕妇毫不犹豫驶出100多米,这名孕妇当即被拖倒在地不省人事。

  十年前我住简易楼里时,邻家有个年逾花甲的老太太,她每天扛着个小包袱在北京永安里一带摆地摊,也几乎天天要表演“望风(城管来了)而逃”的生活剧。我为老太的儿子十分心酸——都快四十了,还不能让年事已高的老母安度晚年。

  面对金昌艳的遭遇,一个网友说:谁愿意冒风险在路边靠摆地摊糊口呢?

  每发生这样的事,从新闻跟贴中都可以看到,愤怒总是占绝对压倒优势,还有并不少见的集体作证。中国人在“将心比心”的本能方面还没有错乱。

  当然也有这样的纪录——

  网友:匿名 发表时间: 2003-02-14 14:47:40.0 IP地址: 211.92.200.★

  占道经营,就该绝种!

  为什么这般压倒的愤怒,都奈何几个野蛮的“城管”不得?

  为什么在北京有“城管”人员敢当众挥刀刺人并打昏一名70岁的老人?

  为什么一声“执法队来了”的警报,能把一个民工吓得一头从七层楼上栽下身亡?

  为什么有“城管”敢在光天之下扒了瓜贩的裤子?

  问问这些受侮辱与损害的,谁是最可恨的人?

  他们的遭遇多或许会使他们说:“最可恨的人”就是那些直接加害他们的人。

  在心理学上,这当然是可以理解的。不过在社会学层面,这却是不能赞同的。因为在“城管”的暴行之前,必然有谁录用了这些人的问题?在比比皆是的野蛮背后,必有着相同的机制在起作用,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机制?这些野蛮的城管,他们的权力边界在哪?他们又究竟是在代表谁的利益行使管城市的管理权?

  曾想编一本《谁是最可恨的人》,也许还可以重拾这已经放弃的打算。

  上周,相声艺术的一代宗师马三立老先生去世。好好看看网上的悼念情景吧。它从另一个角度也表明,大多数中国人的心智还没有错乱。(2003年2月16日)
作者: www0    时间: 2003-3-28 13:38:52

卖碳翁现代版!!! [/COLOR]

伐薪烧炭南山中。
满面尘灰烟火色,
两鬓苍苍十指黑,
卖炭得钱何所营?
身上衣裳口中食。
可怜身上衣正单,
心忧炭贱愿天寒。
夜来城外一尺雪,
晓驾炭车辗冰辙。
牛困人饥日已高,
市南门外泥中歇。
翩翩两骑来是谁?
黄衣使者白衫儿。
手把文书口称敕,
迴车叱牛牵向北。
一车炭,千余斤,
宫使驱将惜不得,
半匹红纱一丈绫,
系向牛头充炭直
作者: 火蛇    时间: 2003-3-28 15:17:15

帖子看过了同情中。
作者: 蓝宝石    时间: 2003-3-28 16:56:07

现在的执法人员,唉……
作者: liangru    时间: 2003-3-28 17:51:56

城管走了……
作者: punkren    时间: 2003-3-28 19:48:34

没法说
能说什么呢?
作者: king-of-pop    时间: 2003-3-28 20:09:16     标题: 难道真的怪城管吗?

天理难容
作者: king-of-pop    时间: 2003-3-28 20:09:49     标题: 难道真的只怪城管吗?

不!!!!
作者: liangru    时间: 2003-3-28 20:34:32     标题: 回复: 难道真的只怪城管吗?

最初由 king-of-pop 发布
[B]不!!!! [/B]


不怪城管怪谁?
就算是执法,就一定要剪断人家的钢丝、链条吗?一定要破坏人家的谋生工具吗?
作者: mdx_kr    时间: 2003-3-28 20:46:58

中国人没有法制概念,在香港应该差不多,乱摆摊在防碍你时你会想,咋没人管
作者: superjie    时间: 2003-3-28 20:54:04

看见都让人心酸啊,难道一点同情心都没有吗?人家也不就是为了两餐饭而已嘛,真不知道政府用我们的纳税钱去养些什么人?想一想如果人人有工作,人人生活好,谁会到街边摆摊,谁会冒险去干这?
作者: ljtlily    时间: 2003-3-29 01:48:44

我看根本的问题在于政府。
1.政府如果把工作做好了,经济搞上去,大家有工可做,又有谁会摆路摊呢?你见过企业家在摆路摊么?
2.既然政府没有把工作做好,那么就有义务照顾那些低收入者;
3.政府爱面子,故意做表面文章,使老百姓受了许多的冤枉苦;
4.凭心而论,警察也好,城管也好,有许多人根本就算不上是好人,用人滓来称呼其实也不为过,但政府在选择他们是,明知不好也要用,因为这样的人有一股狠劲,使用他们,可以实现铁腕管理;
5.代表政府的一城之主当然也不好,对低收者毫无同情心.我敢说,如果朱容基知道此事,相信至少会为老百姓说句同情的话,这也正是为什么大家在网上都评论他是一位好总理的原因

甚至其他的观点,我也想说一句,有人说路面摊会妨碍其他人,这话当然不假.不过,难道你就没有在路边摊上买过东西么?如果买过的话,在买的时候,你难道也会附加一句:你妨碍了我,妨碍了大家,请以后不要摆路边摊了?其实,那时候,你的心里没准在想:路边摊就是好,方便,便宜,等等一类的好话;如果没有买过的话,我无话可说!

至于踩死胎儿,或者是孕妇被拖走好远等的事,那是一定要在法庭上见个真章才对的!
作者: lz6856    时间: 2003-3-29 05:08:03     标题: 生活就是这样。

不怪城管怪谁?
就算是执法,就一定要剪断人家的钢丝、链条吗?一定要破坏人家的谋生工具吗?
政府要解决下岗的问题。又不准做小生意。我们没法活了?
作者: 粗口成章    时间: 2003-3-29 08:20:33

磨刀中。。。
作者: 三塘陈酒    时间: 2003-3-30 22:18:00

如果这社会就是老实人被人欺
作者: lllcxx    时间: 2003-3-30 22:34:56     标题: ............

无言独上西楼.........
作者: 雨夜咖啡    时间: 2003-3-31 02:01:48

最初由 ljtlily 发布
[B]我看根本的问题在于政府。
1.政府如果把工作做好了,经济搞上去,大家有工可做,又有谁会摆路摊呢?你见过企业家在摆路摊么?
2.既然政府没有把工作做好,那么就有义务照顾那些低收入者;
3.政府爱面子,故意做表面文章,使老百姓受了许多的冤枉苦;
4.凭心而论,警察也好,城管也好,有许多人根本就算不上是好人,用人滓来称呼其实也不为过,但政府在选择他们是,明知不好也要用,因为这样的人有一股狠劲,使用他们,可以实现铁腕管理;
5.代表政府的一城之主当然也不好,对低收者毫无同情心.我敢说,如果朱容基知道此事,相信至少会为老百姓说句同情的话,这也正是为什么大家在网上都评论他是一位好总理的原因

甚至其他的观点,我也想说一句,有人说路面摊会妨碍其他人,这话当然不假.不过,难道你就没有在路边摊上买过东西么?如果买过的话,在买的时候,你难道也会附加一句:你妨碍了我,妨碍了大家,请以后不要摆路边摊了?其实,那时候,你的心里没准在想:路边摊就是好,方便,便宜,等等一类的好话;如果没有买过的话,我无话可说!

至于踩死胎儿,或者是孕妇被拖走好远等的事,那是一定要在法庭上见个真章才对的! [/B]


不过呢。 现在中国的执法队伍素质真的很差啊。。。。。。哎。。野蛮。靠靠的,  
作者: 自由呼吸    时间: 2003-3-31 11:42:27

值得同情
但也不能一味责怪城管
可能他们已经告诫多次了
老伯为了生存还是照样摆摊
而后便发生了~~~
作者: bestmaninworld    时间: 2003-3-31 11:50:25

NO method for th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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