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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以为你只要她安慰,不要以为眼角眉梢只是种点缀,她不是脸色明媚,谁会想入非非。不要以为青春一定会枯萎,不要以为她的头发开不出蔷薇,你只要心中有鬼,她就一直甜美。
如果你爱她笑容和你相随,胸膛把你包围,她容颜都销毁,你有没有所谓。如果不再管她像谁,那所谓有情人的眼泪,有何珍贵,又有什么可贵。眼角眉梢不是一场误会,眼角眉梢不是一场误会。
——《色戒》
他在这家店里逗留很久了,女伴一件接一件地试衣服,他在看这家店的主人,一个女主人,一个不施脂粉的朴素而普通的女人,穿着改良的旗袍上装,有着干净的脸和干净的眼。
她很有耐心地帮他的女伴换一件又一件的衣服,看着女客人再次进入试衣间,小心而客气的向他开口:你们中头奖了吧。
不,不是我们,是她。
他也客气地回答。当然是女伴中奖了,因为她遇上了他,奖金额度暂时不限。
希望她每天都中奖,那么我每月只开店半天等她来就好了。
她微微地笑了,眼角有着细细的笑纹。
她向他举了举杯子。杯里是刚泡开的苦丁茶,店里满是让人清醒的茶香,还有一个女人漂亮的歌声。他听出了那是王菲的歌曲,《当时的月亮》。
女伴还在挑衣服,而且乐此不疲。
她的衣服不算少了。他没有抱怨,只是在陈述一件事实。
女人的衣服再多也觉得少,姿色再少也觉得多。她也用很平淡的口气附和。
她体谅地为他沏了一杯茶,他尝出那是顶级的苦丁茶,他向她举了举杯子,表示谢意,也为了她那句话的精到。看到柜台里养着整一排的仙人球,满满一个架子的CD碟,都是王菲。还有一台手提电脑,而她不停地在键盘上滴滴答答,似乎是一个利用电脑写作的写手。
这就是他对她的最初印象:一个穿着改良旗袍上装的女主人,卖昂贵的服饰,只放王菲的音乐,养着十几盆的仙人球,带着手提电脑,爱喝茶。
第二次到店里来的时候,她正蹲在地上整理新进的衣服,丝毫没有发现到他。他看到她穿着一双草编人字拖,露出干净圆润得可爱的脚趾。看着她没有上指甲油的脚趾,他想起了一句话:纯真的诱惑。他一直都不明白什么才算纯真的诱惑,但是现在他懂了。原来脚趾也会有这么致命的诱惑。
她认出了他,眼里都是笑意,只是看到他身边不同于上次的女伴时有着小小的疑惑。
我来把上次没喝完的的茶喝完。他这样对她说。
店里还是响着王菲的歌声,不停地在吟唱,“我只爱陌生人,我只爱陌生人。”
在女伴试衣的空档,她依然为他沏了一杯茶。还是苦丁。
在上网吗?他指着她的电脑问。没有见过这么奢侈的店主,带着手提电脑卖衣服。
对啊。
她把电脑面对他,那上面是一个文学网站。
你在上面发文章?
只是爱情小说。她有些不好意思了。
意料之中。
他看着她干净的脸和干净的眼,问她为什么养那么多的仙人球。
因为它们是最容易满足的宠物,只要一点点水就能安静的生活,从不奢求幸福。这是我最喜欢的安妮宝贝说的。
她呷进一口茶,微微的眯起了眼睛,满足而快乐的样子,接着说到:只要有人能够每天给我提供顶级的苦丁茶,我就嫁给他。
比宠物还天真。
他成为了店里的常客,带着不同的女伴来光顾。她已经习惯了他身边形形色色的女人,开始用一样的热情去对待,不会疑惑。他也开始分享她的生活小细节:看看她写的小说,研究她的仙人球,讨论王菲,讨论苦丁茶,讨论亦舒和张爱玲,还有安妮宝贝。
一个男人,对女人最大的尊重,便是向她求婚。这是亦舒说的。你向她们中的谁给过这样的尊重吗?
她问他,好奇一个感情生活如此丰富的男人到底有没有真正的动心。
他没有回答,只是把问题扔了回去给她:你呢?
一个女人要有学历,婆家人才不敢欺负。
她有些忧愁的低下头去喝茶,间接回答了问题。
他没有说话。她写出那些带着淡淡的哀伤的小说,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吧。
她又开口了:我只是像喜宝一样,希望有很多的爱情,要不有很多的钱,要是都没有,那么有健康也是好的。
那么你达到了哪个?
爱情。健康也可以了。要是你每月都带新的女友上来店里,钱也足够了。她笑得皱起了鼻子。
他低头,有点涩涩的,苦丁茶也似乎更苦了。
试衣间里的女伴出来了,她迎上去为过长的裤脚别别针。他看着她蹲在地上的身子,真是不甘心啊!
能借你的电话用吗?我手机没电了。
电话在上网。用手机好吗,在柜台里。
她头也不回的说。
他拨通了家里的留言电话,他知道家里的电话有来电显示,他只能用这么蹩脚的方式来得到她的电话号码。他看着她,她只是认真地在和女伴身上的衣服奋斗,女伴在喋喋不休的发表议论,还有就是推门而入的顾客。
“欢迎光临!”
回到家里,打开答录机,显示出了她手机号码,还有她那一声清脆的“欢迎光临”。他一遍一遍地重复播放着:“欢迎光临!欢迎光临!……”
除了女伴低低的声音,除了顾客进门的声音,至少他有了她的电话号码。一切都好,一切都好。
一个月后,他从台湾回来,破例地只身前往她的店里,带着全套原装正版的王菲的CD.但是,在店里迎接他的却是另一张陌生的年轻面孔。新店主说,原来的店主要回家乡了。
旁边的店主告诉他,她要回家结婚了。
他带着那套王菲的CD回到家里,一遍一遍地听她那唯一一句意外的留言:“欢迎光临!欢迎光临!……”
她快嫁人了,她要嫁人了。那个只要每天一杯苦丁茶就能娶走的女人要嫁了。他身边唯一一个不为钱终日,不为业终日,像仙人球一般容易满足而透明的女人要嫁了。再也没有人会跟他谈那些他身边的女人永远都不屑于提及的事情了,比如茶,比如仙人球。她们只会讨论关于品位关于品味的消遣,不会想到仙人球的温柔。
一星期后,他收到一个硕大的箱子。秘书告诉他,那是一个年轻的女人送来的。
他拿着拆信刀小心的打开了箱子。里面是满满的十多盆仙人球,还有一个厚厚的信封。他知道是她。
他把信封里的CD放进唱机,看着她的信:她说他的地址是他的一个女伴给她的,说她就要走了,谢谢他半年来和女伴在店里的消费,谢谢他陪她谈王菲谈仙人球,谢谢他看她的小说。仙人球是送给一个真诚的朋友的纪念物。
唱机里王菲从头到尾只在懒懒散散地唱同一首歌,《当时的月亮》。
“当时我们听着音乐,还好我忘了是谁唱;当时桌上有一杯茶,还好我没将它喝完。谁能告诉我,要有多坚强,才敢念念不忘。有什么分别,能够呼吸的,就不能够放在身旁。回头看,当时的月亮,曾经代表谁的心,结果都一样;看,当时的月亮,一夜之间化做今天的阳光。
谁能告诉我,哪一种信仰,能够让人念念不忘。”。。。
他拨通了她的手机,却说不出话。听着她不停地询问,听着机场广播的登机信息,还有一个男人的声音,用着标准的广东话催促她上机。她也用着那样标准的广东话温柔的回应。
他只是轻轻的挂断了电话。王菲还在唱着:
“当时如果没有什么,当时如果拥有了什么,又会怎样。”
眼角眉梢不是一场误会。只是他错过。
“如果有人钟爱着一朵独一无二,盛开在浩瀚星海里的花,那么,当他抬头仰望繁星时,便会心满意足。他会告诉自己:'我心爱的花在那里,在那遥远的星星上。”
《小王子》里这样说。
他知道那个总穿改良旗袍上装,只爱王菲和苦丁茶,用手提电脑写作的,让他心动的女人,正安静而自得的生活在另一个城市。他走到地图前,伸出手,轻轻摩沙着那方土地,心头温暖起来,像一个装着水的瓶子,有着轻轻碰触的水声。
她在那里,他也会心满意足。
登录上她常去的文学网站,看到了她新发的文章,写的是他。在文章的结尾。她写着:
“像这样丰富的男人是一股风,需要的是一面墙。而我只是站在那里,张开手,让你穿过。”
让你穿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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