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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从余勇可贾到余音绕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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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7-26 17:25:13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书屋》二000年第二期补       作者:王开林

   

  引言

  文化与商业结欢,起先耳鬓厮磨,随后肌肤相侵,这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

  在中国,古往今来,就属知识分子活得最累,他们酷似两千多年前那位坐在家里担心天穹会一朝倾塌的杞国人,总是疑虑重重,忧心忡忡。姓“商”的财大气粗了,姓“文”的就害怕自己有朝一日会被贬为丫环仆妇,连姬妾的地位都将不保,从此要低声下气,摧眉折腰,殊不知,这般诚惶诚恐纯属庸人自扰。姓“商”的固然大名赫赫,威风凛凛,豪迈得脱口就“秀”:“请看今日之域中,竟是谁家之天下!”但他同样也有软肋,即所谓“寡人有疾,寡人好色”。若单论姿首,“文”家有女,堪称尽态极妍,无人能出其右。淡扫蛾眉的文化被纵情声色的商业视为尤物,这是可幸还是不幸?他们究竟是陌路怨偶,还是良缘佳配?

  某些智者认为,表面看去,文化之冷艳与商业之热如冰炭不同炉,然而,冷艳者说不定更喜欢热和者的体贴,喜欢有人来托举她,让她唱云间之歌,作掌上之舞。当今时代,万千行业都已纷纷失身于商家,硬要蒲柳弱质的文化守身如玉,道理何在?余秋雨是真正的高手,一旦商机乍现,他就能像优秀的守门员那样将大力射来的皮球牢牢地抱在怀里。他曾在公开场合不只一次地讲过:妨碍文人极限发展的最大死敌是其自身性格中根深蒂固的清高。此言曾让不少读书人如食苍蝇,深感不快。必须承认,余秋雨的目光的确湛亮如斧,在“流氓文化”(即厚黑学)占主导地位的中国现实社会里,只有像他那样虎虎生风的士类,才能吃通和通吃。一部分“马作的卢飞快”的中国文人率先抛弃“崇高”和“清高”的辎重之后,好不舒爽,但可疑的是,这些如虎添翼的智者正在奔向何方?

  照例,商家一通热闹的开场锣鼓,引出文化登台亮相,具体到人,这戏是由张三唱,还是由李四唱,或是由王二麻子唱,效果截然不同。即算商业包装做得美轮美奂,也不过帮衬帮衬而已,若是唱戏的人没有足够的底气,仍难免穿帮。

  千年学府岳麓书院不甘落后于大时代,基于学术交流和文化普及两方面的远虑深谋,挺身与湖南经济电视台合作,在南宋大学问家朱熹和张栻会讲的忠孝廉节堂专诚辟出讲席,春夏秋冬接引海内外学界巨子来此剧谈我见我识。迄今已办四期。率先升坛的是大陆的余秋雨,继而登墀的是海外的余光中。近年来,文学界有些喜欢侈谈“大文化散文”的高蹈派分子常饶有兴致地将“二余”相提并论,这种过于热心的生拉硬扯似乎并未使当事人感到多么愉悦。真要客观地评价,先须撇清水面上的“油层”,两人的才华、学识和成就究竟是在伯仲之间,还是相去甚远?这回天赐良机,我可以近距离好好打量一番了。

  A、文化洗礼与人文关怀

  七月流火,大地上燥热的身心都在期盼凉秋的到来,适逢其时,余秋雨恰如施洗者约翰自远方翩翩而至。老实说,我起始就为他捏了一把冷汗,作为五十年间在忠孝廉节堂公开布道的第一人,他的文化底蕴究竟够不够深厚?这是一个问题;嗷嗷嘈嘈的听众期望甚高,他能不能满足他们?则是另一个问题。不过,我很佩服他敢作出头鸟,敢向“枪口”上撞的这份勇气。

  天公有心凑趣,无意搅局,主讲者既然是秋雨,天公便以夏雨应之,湖湘学人露天而坐,虽然被浇了个周身透湿,倒也随遇而安。四百人的场合,多出百多个空位,可谓美中不足。事后,有促狭鬼搬照书院中的那副名联(“惟楚有材,于斯为盛”),嘲之为“于斯为剩”,只易一字,尽得噱头。

  毕竟是资讯发达的现代社会,这场别出心裁的讲学不仅湖南经视台直播,还上了互联网,只要是有心人,纵在万里之遥,也可听到余秋雨的高谈阔论。

  从电视荧屏上,我看到西装革履的余秋雨信手抓起一个名为“面对二十一世纪的中国文人”的缥缈话题,仿佛耍大蛇的艺人绰起一根草绳,挥了个风雨不透,颇有公孙大娘一舞“剑器”动四方的架式,让人目之为神。可是待我倾耳细听下去,其言却水邈山重,云遮雾罩,越来越让人不得要领,越来越令人浑身沙痱子起爆。他说,中国文化有四座桥:一为经典学理之桥,二为世俗民艺之桥,三为信息传媒之桥,第四座桥最玄,尚有待于下个世纪去建构,他阐释其精神内涵为“真正揭示中国人之为中国人的艺术气韵”。与我同看电视的朋友终于捺不住性子,狠狠地调侃了一句:“余秋雨何时摇身一变,成了桥梁工程师?开口闭口都是文化的‘四座桥’,却没有一座桥讲清了来龙去脉。依我看,他这四座桥并不比重庆坍塌的那座彩虹桥更让人放心。”“四”也许是余秋雨的幸运数字,他还曾在别的场合将北京、上海、香港和台湾定为下世纪中国文化的四大中心,其中他对香港的前景尤为看好,称它是现代文明最敞亮的窗户(此前的惊人之论则为:深圳是中国文化的桥头堡;深圳有条件建立深圳学派;深圳最有资格做总结二十世纪文化的大事——掌握二十世纪中国文化的结算权)。如此高见,却没有多少学人乐于苟同。余秋雨为何不讲自家饭碗里的戏剧理论,也不讲自家茶壶里的文化散文?这恰恰说明他心虚气短,故意藏拙。讲别的讲砸了没什么大不了的,倘若将自己的长处暴露成短处,将自己的亮点暗化成盲点,那就等于搬起榔头来自砸金字招牌,太不值得,太不划算了。他脑袋瓜子那么灵光,又怎会犯傻?

  在这场纯商业炒作的讲演活动中,余秋雨充分表现了新新学者知恩必报的名士风范,他对于出资的湘财证券公司和开机的湖南经济电视台推崇备至,投桃报李,回赠了大量库存的溢美之辞,为此还不惜以开碑裂石之掌推翻历史定论,抛吐惊爆人脑的海外奇谈:“‘五·四’运动最大的功绩就在于普及了白话文”——而非德先生(民主)与赛先生(科学)的横空出世——“这种成就又主要在于承揽了教材印刷权的文化企业商务印书馆的积极参与。”这就是大学者余秋雨苦心孤诣的创见。听了他的高论,我辈处江湖之远的读书人真格一愣一愣的,久之才缓过神来,心想,以余秋雨的醍醐灌顶,或许只有木偶的脑袋才不至于化脓。

  那天细雨霏霏,原是识相的好雨,润物细无声的化雨,然而露天而坐的听众是人而非物,淋雨岂能好受?余秋雨兴酣意饱地自说自话,对天要下雨,娘要嫁人的那档子事儿全然漠不关心,对台下听众落汤鸡似的苦状置若罔顾,也许是他将平日曲不离口的人文关怀匆忙间忘在了上海的家中,才显得如此之“酷”吧。

  九月授衣,正是湘中民谚所谓“八月半,看牛伢子缩田墈”的中秋时节,远程接力的余光中乘坐现代铁鸟飞度海峡而来,这是他首度湘行,在岳麓书院讲学则是其中一站。若说天公不作美,未免有点冤枉,凭心而论,天公并没有耍半点后爹的作派,无论是对大陆的余(秋雨)先生,还是对台湾的余(光中)先生,他都一视同仁。余光中却不肯敬领天公的这份盛谊,他调谑道:“余秋雨先生名秋雨,下雨合情合理;我的名字是光中,今天只见镁光,不见阳光,上天多少有点不配合。”紧接着,余光中以由衷之言赞美台下近四百位身披雨衣的听讲者:“我现在就好像面对一座花园,满目都是白色蓝色的花朵!”在余光中演讲和答问的一个半钟头内,他对淋雨的聆听者多次表达关怀,十足体现了仁者爱人的古道。他先是借用林语堂的妙喻来安慰雨中的聆听者:“演讲也像迷你裙,同样是越短越好。我今天的演讲不会太长。”没过多久,在引用朱熹的诗句“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时,他又说:“今天从天而降的活水太多了,已经供过于求!”好一阵风狂雨骤,真好似鉴湖女侠临刑前所言的“秋风秋雨愁煞人”的实况,倘若换在平日,演讲者的魅力和感召力偏弱,只恐怕树还未倒,猢狲(仅就其喻义而言)早就散尽了。余先生在谈到现代诗歌的兴味时,郑重补上一句:“我希望老天爷少点诗兴,多点同情心,雨能下小一点。”演讲的结尾部分,谈到“与永恒拔河”,余先生仍不失时机地感叹道:“今天与天气拔河,诸位是真正的胜者!”隽语一出,台下听众久久鼓掌,为之欢笑。整堂演讲,余光中向饱经苦雨之灾的听众三致意焉,又岂止三致意?这样心心相系的仁蔼使疾风飘雨的凉秋也陡然增添了亮丽的暖色。

  余光中的演讲题目为“艺术经验的转化”,谈的是文学与姊妹艺术(诸如绘画、音乐、建筑、雕塑、摄影)之间互为借鉴互为启迪的关系。其演讲内容既旁征博引,又深入浅出。首先,他强调了“知识”、“经验”和“想象”在文学创作中三位一体的依存关系,知识得于学习积累,经验来自亲历亲为,艺术家的想象则视天赋的厚薄而有强弱之分,因人而异;继而他谈到自己置身于横流的沧海之上,不改古典的立场,“我所以在诗中狂呼着、低呓着中国,无非是一念耿耿为自己喊魂。不然我真会魂飞魄散,被西潮淘空”。文化是因人而存,无所不至的,为此,他特意引用了托马斯·曼在二战时期说过的一句名言“凡我在处,即为德国”,以强调文化对政治的消解作用;终焉他敷陈了英国唯美主义作家王尔德曾极力倡导的“人生模仿艺术”的观念,以说明艺术对人类的深度影响早已入骨三分,刮磨不去。余光中的演讲淋漓尽致,内容非常结实,信手拈出许多生动的例证。比如,何为“同情的模仿即创造的想象”?他标举了李白的诗句“相看两不厌,只有敬亭山”和辛弃疾的词句“我见青山多妩媚,料青山见我应如是,情与貌,略相似”为例,还标举了古代男性诗人所作的“闺怨诗”为例,都很有说服力。艺术家的想象为何彼此迥异?他说:《圣经》题材入主西方古典绘画,圣婴与圣母可胖可瘦,实与画家所用的模特儿有绝大关联;如何使古典精神与现代意识浑融一体?他以自己的诗作《与李白同游高速公路》为解剖对象,调侃李白驾照被扣,酒债未偿,要是坐王维的“宝马”就好了,由他驾车,绝对稳稳当当,可王右丞已去开会——是辋川污染听证会。

  余光中的精彩演讲为时一个钟头。会后,也有为数不多的湖湘学人将他的演讲哂之为“给高校二年级学生上了一堂生动的语文课”,不买账可以,这正是他们的权利。更多的人则认为,余光中递给大家的确实是“茅台”和“五粮液”那样芳冽而饶有回味的醇酒,配方并不复杂,酿术却是一流,绝不是余秋雨先期端出的那等寡薄而多含杂质的村醪。

  单就演讲而言,“二余”无可比性。

  B、名家与大家

  只要全方位考察一下余秋雨与余光中的著述、学问、才智和其他功夫,我们就不难获取一个明晰的印象。

  论成就。余秋雨可划入被“文革”耽误的一代人中,历年以来,他出版了学术专著《戏剧理论史稿》等四部,散文集《文化苦旅》、《文明的碎片》、《秋雨散文》、《山居笔记》和《霜冷长河》等数部。这些单行而又风行的散文集内容多有交叉,读者按全价购买新旧参半的拼装品,读者吃亏了,余秋雨则赚了个满怀。以猛火大锅疯炒文学著作,风险明晃晃地摆在那儿,正所谓“成功我幸,失败我命”,这无可厚非,然而买一半搭一半的做法与奸商的公然行诈又有何异?文学评论界已形成较为一致的看法:余秋雨的散文集一蟹不如一蟹,整体水平呈极为明显的滑跌趋势。余光中则在诗歌、散文、评论和翻译的“四维空间”里纵横驰骋逾半个世纪,每一方面均卓有建树——他自称为“艺术上的多妻主义者”——迄今已出版诗集二十种,散文集十种,评论集五种,翻译集十二种,共计四十余种,选本除外,单行本中所收的作品绝少交叉重复。余光中以其多方面斐然的文学成就享誉海内外。

  论学养。余秋雨中学尚可,西学薄弱,即便是在尚可的中学方面,也有许多贻笑大方的破绽和纰漏。例如,在《洞庭一角》中,他眉毛都不皱一下,就斗胆将娥皇、女英由舜帝的床头二妃强行降格为膝下二女;在《十万进士》中,则将“会试”和“殿试”混为一谈,尤为逗趣的是,晚唐的风流才子杜牧居然成了金榜上的“第五名状元”,纵然是时下的选美,再怎么滥,也只有“第一亚军”,“第二亚军”,尚未听说过有“第五冠军”。如此伤肝伤肺,低级错误愈演愈烈,皆出于常识不备,真让人头摇十下,齿冷三天。余光中积学深厚,中西贯通,其长达五万字的比较文学论文《龚自珍与雪莱》便是用中、英两种文字写成。他多年从事中、英文的教学和研究,治学十分严谨,要在他的文章中找到硬伤,难乎其难。

  论才力。余秋雨的“大文化散文”有的篇什(如《风雨天一阁》)能化腐朽为神奇,文思绵密如锦,可谓才识俱胜;有的篇什(如《苏东坡突围》)则化神奇为腐朽,败笔累累如尸,简直不堪卒读。反观余光中的诗文,则元气淋漓,才华横溢,《乡愁》《民歌》《当我死时》和《逍遥游》《登楼赋》《听听那冷雨》等代表作都流播天涯海隅,令人齿颊噙香。余光中敢给朱自清改文章,给闻一多改诗句,兼具霸气和霸才,这在当代作家中,尤为鲜见。凭心而论,余秋雨的才华是雪浪三丈,乱石穿空,如钱江之潮;余光中的才华是断崖千尺,惊涛拍岸,如东海之潮。同具壮观之美而高下立判。

  论诗外工夫。余秋雨是炒家中的顶级高手,其自我炒作在紧抓“反盗版”这一趁手题材方面表现得十分抢眼。他自始至终痛恨和谴责的都是那些躲在阴暗处食脑吸髓的文化盗贼——在《山居笔记》一书的序言中,甚至不惜动用两万多字的篇幅痛加挞伐——而对孳生这种“文化白蚁”的漏洞百出的现存体制却不敢公然表示一词一字的愤慨。细细推究一番,我们不难发现其动机只在耸动读者的视听,而不是引起官方的警觉:他的书销得好上了天,被群贼剽掠正说明他的“家底”厚实。这就给那些盲目从众、缺乏主见的读者一个假像和错觉:余秋雨的书就算是牛溲马勃吧,也都是香甜可口的饮料和蛋糕,绝对多热量够营养。论沽名钓誉的诗外工夫,余光中不只是瞠乎其后,简直是望尘莫及。起初,湖南经视认为他的演讲题——《艺术经验的转化》过于雅致,便劝说他往“乡愁”上靠得更近些,那样子收视率会更高,节目也可以做得更好看,但他婉言谢绝了。他说,现代人受电视的侵害很深,他对媒体的炒作细节不感兴趣。演讲之后,有位读者拿着一本盗版书让他签名,他瞅着自己被拐卖的“孩子”,报以苦笑。他能斥责谁呢?难道也为此在下一本文集的序言中动用两万多字的篇幅狂泄其愤吗?

  论机智幽默。余秋雨的辩才出乎其类拔乎其萃,张嘴就能滔滔不绝,满机灵的,但时不时拿腔捏调,矫揉造作,而且总喜欢绕弯子,闪烁其词。在岳麓书院演说时,台下有聆讲者提问,问他如何评价自我,是否有过深刻的反思。这话问得很唐突很敏感,余秋雨略一沉吟,便语惊四座:谈过去,难免要揭伤疤,揭伤疤就要脱衣服,当着这么多人脱衣服,不雅观嘛。他郑重许诺将来会写一部自传,给大家一个交待——说到写自传,美国幽默作家威尔·罗杰斯曾挖苦道:“当你记下自己本来该做的好事,而且删去自己真正做过的坏事——那,就叫回忆录了。”余光中早就撰文表示他“不敢写自传”,却是为何?“其实一生事迹不高明的居多,何必画蛇添足,一一去重数呢?又没有人勉强你写,何苦‘不打自招’?”很显然,余光中同罗杰斯一样唱的是反调,泼的是冷水——随后,又有一位聆听者问余秋雨如何看待博大精深的湖湘文化,他照旧虚晃一枪,答曰:这样宏大的课题,一言难尽,真要讲,得在湖南大学的大礼堂讲够四小时。余秋雨这番貌似幽默机智的表达,分明显示出黔驴技穷的窘困,让人看了为他难过十分。反观余光中,任谁提出天大一个伤脑筋的刁问难题,他都绝不敷衍,总要解答得丝丝入扣。他手中始终握着阿基米德的神奇杠杆,兼具张三丰的太极真功,除非不出手,出手就能四两拨千斤。有人问他中、西文化的差异何在,他借用自己现成的文句调谑道:“当你的女友已改名玛丽,你怎能送她一首《菩萨蛮》?”此语耐人咀嚼。有人问他如何才能写出好作品,他说:只有一个办法,趁神松懈的时候,赶快下笔。有人问他何为“与永恒拔河”,他一语破的:只要天天追求美,就是与永恒拔河,未必不能胜出。在谈到诗歌、散文与评论的关系时,余光中以一首打油诗调侃道:“如果菜单梦幻如诗歌/那么帐单清醒如散文/稿费吝啬如小费/食物中毒,呕吐吧,像批评。”他语出机智,诙谐风趣,令人解颐,妙在其言雅,其味正,嬉而可喜,谑而不虐。

  论表演才能。余秋雨独擅胜场,毕竟他曾是上海戏剧学院的教授和院长,对舞台表演深有心得,煽情是他的拿手好戏。演讲演讲,一半是演,一半是讲。演起来,余秋雨手挥目送,眉飞色舞,遇到关碍处,则王顾左右而言他,聆讲者就算堵住耳孔,不听不闻,仍能看到天花乱坠。余光中不玩花招,气定神闲,谈吐精粹,纯以语言的盛宴款待聆讲者,虽无繁复的手势惹眼,也不在眉宇上巧做文章,但不表演是为大表演,其语言艺术令人心折。

  有人说:余秋雨表演的是花里胡哨的猴拳,余光中表演的则是炉火纯青的太极拳。论内蕴的功力,论外在的观赏性,两人都不在同一个档次上。

  无疑,余秋雨是名家而非大家,余光中则既是名家,又是大家。

  C、风度与气度

  余秋雨风度翩翩,身上颇有股子海派名士味,一目了然,他显得聪明,精明,还很高明,实属社会活动家中那种顶尖尖的“三明治”、意为,他有了“三明”,仿佛上天有了“三光”,你就拿他没“治”。称他为大学者,当然也会有人肯相信,如同相信木鱼也是鱼,木鸡也是鸡一样,只不过用它们做菜,就有点邪门。余秋雨还像一位商人,算不算儒商?大家可以举牌亮分来评定,既然是圈内人说圈内话,这事有得商量。余秋雨智商够高,要不然,他不可能在任何时代都成为弄潮儿和幸运儿,值得刮目相看的是,其人气一直很旺,如今仍在不断飙升。

  余光中吐属清雅,雍容平和,童颜鹤发,道骨仙风,彬彬如也,谦谦如也,真学者之典范。借用余光中赞美大诗人叶芝的话说:“老得好漂亮!”

  说到气度,余秋雨的风度再好,也罩不住皮袍下的“小”了,他对自家的短处护得太紧,根本听不进饶具药石之效的逆耳之言,所有的批评者——不管对方的出发点如何,究竟是恶意还是善意——都一概被他贬斥为专与“文化盗贼”沆瀣一气的“文化杀手”。殊不知,他在“文革”期间作为“石一歌”的主要成员,才真正是捉刀的行家。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更何况是特殊时期的失足落水,但他从未作出巴金、韦君宜和邵燕祥那样的锥心忏悔,其人格魅力因此七折八扣,所剩无多。曾有聆讲者踩到他的“痛脚”,问他对来自文学界越来越强烈的批评有何感触,余秋雨稍加沉吟,没再把“文化杀手”这个已耍弄得很顺溜的“血滴子”从口袋里掏出来,而是以一种漫不在意的语气说,他一直欢迎大家批评指教,只可惜至今还没有一篇批评文章能让他刻骨铭心。这话无疑透露出一个重要的信息,评论界人士想从余秋雨身上收集“太阳能”,或者想令他坚闭的内心为之震落梁尘,不仅“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须努力”,而且极可能此生无望。

  余光中的气度如何?从他与李敖的恩恩怨怨,我们可以看个分明。六十年代中期,李敖主笔的《文星》杂志遭国民党政府封杀,这位飞天蜈蚣一时生计大窘,遂毅然决然地向报界宣布,文坛已成伤心之地,他要投笔下海,卖牛肉面去。为此,他致函余光中,仍时刻不忘自我标榜,真是绝妙文字:

  “我九月一日的广告知你已经看到。‘下海’卖牛肉面,对‘思想高阶层’诸公而言,或是骇俗之举,但对我这种纵观古今兴亡者而言,简直普通又普通。自古以来,不为丑恶现状所容的文人知识人,抱关、击柝、贩牛、屠狗、卖浆、引车,乃至磨镜片、摆书摊者,多如杨贵妃的体毛。今日李敖亦入贵妃裤中,岂足怪哉!岂足怪哉!我不入三角裤,谁入三角裤!”

  余光中见李大侠执意要玩下三路,恐其灵气为秽气所挟,便急人所难,立即挥就一篇意兴酣畅的广告词,为其张帜:

  “……今之司马相如,不去唐人街洗盘子,却愿留在台湾摆牛肉摊,逆流而泳,分外可喜……我们赞助他卖牛肉面,但同时又不赞助他卖牛肉面。赞助,是因为他收笔市隐之后,潜心思索,来日解牛之刀,更含桑林之舞;不赞助,是因为我们相信,以他之才,即使操用牛刀,效司马与文君之当垆,也恐怕该是一时的现象。是为赞助。”

  李敖搞出一个噱头,抖落几朵枪花,已觉过瘾,并未认真去卖牛肉面条,倒是在文坛开了一家大涮活人的“李氏火锅店”。余光中何幸,又何其不幸地成为了李老板涮汤的“主料”之一。李敖直斥余光中“文高于学,学高于诗,诗高于品”,定性为“一软骨文人耳,吟风弄月、咏表妹、拉朋党、媚权贵、抢交椅、争职位、无狼心、有狗肺者也”,一如当年鲁迅痛斥梁实秋为“丧家的”“资本家的乏走狗”。余光中受此大粪浇头的辱骂,本可奋笔还击,却始终保持缄默,他坚守的是古典的儒家准则:“君子绝交,不出恶声。”诚不愧为梁实秋的入室弟子。从这桩公案,我们足可见出余光中的气度超逾常数。

  论风度,“二余”各有千秋;论气度,余秋雨逊色何止一筹。

  结语

  在这座千年庭院,并不是每一次“文化洗礼”都让人受益匪浅,也并不是每一位“文化大师”都使人心悦诚服。揭破了挑穿了说,演讲者实际上是在拿自己多年辛辛苦苦建立起来的声名冒险,弄不好就会将自家那口“上海造”或别处造的“文化砂锅”在这讲坛上砸得稀烂,徒然落下个“盛名之下,其实难副”的话柄,直让人冷笑三声,虫牙掉尽。诚然,炉火很旺,焰色也很美,但把并非铁打的屁股搁上去,做“韩国烧烤”,烤出的很可能不是喷喷的肉香,而是肉臭。

  电视追求名人效应,他们绝对不会吃亏;商家出资赞助,小小手笔,也是稳操胜算;而名人,被镜头狠狠地瞄准着,像被迫击炮瞄准一样,一旦“炸”成了碎片,可怜的名人呵,还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除非像余光中那样已炼就了“金刚不坏之躯”,否则,登台前,千虑一失的智者还是先想明白为妙。

  余秋雨来也匆匆,去也匆匆,只给湘水余波添加了一串串貌似文化的啤酒泡沫,有人说他“余勇可贾”,有人却说他“愚勇可贾”。往昔,清寒的士子只有一条光明的出路,那就是“将身货与帝王家”,余秋雨早就脱下了殿前御用的袍服,其选择面已天宽地大。不管是“余勇”,还是“愚勇”,想必今后他对大文化散文和戏剧理论都只会作有限的感情投注,他的成功将更多地体现在浸透了商业气息的文化推广和营销方面,在那片广阔的天地里,他将大有作为。

  与之截然不同的是,余光中去意徊徨。在岳麓书院,他题写了四个字:“不胜低回!”可谓寄慨良多。余光中许多年前就曾在诗中说过“蓝墨水的上游是汨罗江”,这绝非空口白牙说出的门面话,他真就抽身去朝圣了,“圣者”便是伟大的爱国诗人屈原。听说,在屈子祠的屈原像前,余光中低心俯首,向自己敬仰已久的夫子献上了一束美丽的鲜花。这颇具经典意味的场面,在屈子怀沙自沉的汩罗江边,并不是经常能够见到的。我们尽可以大胆预计,湘行之后,余光中远未枯竭的文思定将更加风发泉涌。“老当益壮,宁移白首之心?”我乐于相信,他“要做屈原和李白的传人”,是痴情,而绝非妄念。

  余光中悄悄地走了,正如他悄悄地来,但他“咳唾落九天,随风生珠玉”的演讲仍将绕梁三日不绝,又岂止三日,三月,三年,将更久更久。



认识余光中是那句:等你, 在雨中, 在造虹的雨中……

认识余秋雨是那本文明的碎片,风雨天一阁……

如今,看到余秋雨三字便浑身不舒服,

但余光中的形象历经打磨在我的心目中益发明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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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遍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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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愁四韵》

           余光中


给我一瓢长江水啊长江水
酒一样的长江水
醉酒的滋味
是乡愁的滋味
给我一瓢长江水啊长江水

给我一张海棠红啊海棠红
血一样的海棠红
沸血的烧痛
是乡愁的烧痛
给我一张海棠红啊海棠红

给我一片雪花白啊雪花白
信一样的雪花白
家信的等待
是乡愁的等待
给我一片雪花白啊雪花白

给我一朵腊梅香啊腊梅香
母亲一样的腊梅香
母亲的芬芳
是乡土的芬芳
给我一朵腊梅香啊腊梅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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幽默的境界

余光中

据说秦始皇有一次想把他的范围扩大,大得东到函谷关,西到今天的凤翔和宝鸡。宫中的弄臣优旃说:“妙极了!多放些动物在里面吧。要是敌人从东边打过来,只要教糜鹿用角去抵抗,就够了。”秦始皇听了,就把这计划搁了下来。

  这么看来,幽默实在是荒谬的解药。委婉的幽默,往往顺着荒谬的逻辑夸张下去,使人领悟荒谬的后果。优旃是这样,淳于髡、优孟是这样,包可华也是这样。西方有一句谚语,大意是说:解释是幽默的致命伤,正如幽默是浪漫的致命伤。虚张声势,故作姿态的浪漫,也是荒谬的一种。凡事过分不合情理,或是过分违背自然,都构成荒谬。荒谬的解药有二:第一是坦白指摘,第二是委婉讽喻,幽默属于后者。什么时候该用前者,什么时候该用后者,要看施者的心情和受者的悟性。心情好,婉说,心情坏,直说。对聪明人,婉说,对笨人只有直说。用幽默感来评人的等级,有三等。第一等有幽默的天赋,能在荒谬里觑见幽默。第二等虽不能创造幽默,却多少能领略别人的幽默。第三等连领略也无能力。第一等是先知先觉,第二等是后知后觉,第三等是不知不觉。如果幽默感是磁性,第一等便是吸铁石,第二等是铁,第三等便是一块木头了。这么看来,秦始皇还勉强可以归入第二等,至少他领略了优旃的幽默感。

  第三等人虽然没有幽默感,对于幽默仍然很有贡献,因为他们虽然不能创造幽默,却能创造荒谬。这世界,如果没有妄人的荒谬表演,智者的幽默岂不失去依据?晋惠帝的一句“何不食肉糜?”惹中国人嗤笑了一千多年。晋惠帝的荒谬引发了我们的幽默感:妄人往往在不自知的情况下,牺牲自己,成全别人,成全别人的幽默。

  虚妄往往是一种膨胀作用,相当于螳臂当车,蛇欲吞象。幽默则是一种反膨胀(deflationary)作用,好像一帖泻药,把一个胖子泻成一个瘦子那样。可是幽默并不等于尖刻,因为幽默针对的不是荒谬的人,而是荒谬本身。高度的幽默往往源自高度的严肃,不能和杀气、怨气混为一谈。不少人误认尖酸刻薄为幽默,事实上,刀光血影中只有恨,并无幽默。幽默是一个心热手冷的开刀医生,他要杀的是病,不是病人。

  把英文humour译成幽默,是神来之笔。幽默而太露骨太嚣张,就失去了“幽” 和“默”。高度的幽默是一种讲究含蓄的艺术,暗示性愈强,艺术性也就愈高。不过暗示性强了,对于听者或读者的悟性,要求也自然增高。幽默也是一种天才,说幽默的人灵光一闪,绣口一开,听幽默的人反应也要敏捷,才能接个正着。这种场合,听者的悟性接近禅的“顿悟”;高度的幽默里面,应该隐隐含有禅机一类的东西。如果说者语妙天下,听者一脸茫然,竟要说者加以解释或者再说一遍,岂不是天下最扫兴的事情?所以说,“解释是幽默的致命伤。”世界上有两种话必须一听就懂,因为它们不堪重复:第一是幽默的话,第二是恭维的话。最理想也是最过瘾的配合,是前述“幽默境界”的第二等人围听第一等人的幽默:说的人说得精彩,听的人也听得尽兴,双方都很满足。其他的配合,效果就大不相同。换了第一等人面对第三等人,一定形成冷场,且令说者懊悔自己“枉抛珍珠付群猪”。不然便是第二等人面对第一等人而竟想语娱四座,结果因为自己的“幽默境界”欠高,只赢得几张生硬的笑容。要是说者和听者都是第一等人呢?“顿悟”当然不成问题,只是语锋相对,机心竞起,很容易导致“幽默比赛”的紧张局面。万一自己舌翻谐趣,刚刚赢来一阵非常过瘾的笑声,忽然邻座的一语境界更高,利用你刚才效果的余势,飞腾直上,竟获得更加热烈的反应,和更为由衷的赞叹,则留给你的,岂不是一种 “第二名”的苦涩之感?

  幽默,可以说是一个敏锐的心灵,在精神饱满生趣洋溢时的自然流露。这种境界好像行云流水,不能做假,也不能苦心经营,事先筹备。世界上有的是荒谬的事,虚妄的人;诙谐天成的心灵,自然左右逢源,取用不尽。幽默最忌的便是公式化,譬如说到丈夫便怕太太,说到教授便缺乏常识,提起官吏,就一定要刮地皮。公式化的幽默很容易流入低级趣味,就像公式化的小说中那些人物一样,全是欠缺想象力和观察力的产品。何可歌有一个远房的姨夫,远房的姨夫有几则公式化的笑话,那几则笑话有一个忠实的听众,他的太太。丈夫几十年来翻来覆去说的,总是那几则笑话,包括李鸿章吐痰韩复渠训话等等,可是太太每次听了,都像初听时那样好笑,令丈夫的发表欲得到充分的满足。夫妻两人显然都很健忘,也很快乐。

  一个真正幽默的心灵,必定是富足,宽厚,开放,而且圆通的。反过来说,一个真正幽默的心灵,绝对不会固执成见,一味钻牛角尖,或是强词夺理,厉色疾言。幽默,恒在俯仰指顾之间,从从容容,潇潇洒洒,浑不自觉地完成:在一切艺术之中。幽默是距离宣传最远的一种。“舍我其谁?”的英雄气概,和幽默是绝缘的。宁曳尾于涂中,不留骨于堂上;非梧桐之不止,岂腐鼠之必争?庄子的幽默是最清远最高洁的一种境界,和一般弄臣笑匠不能并提。真正幽默的心灵,绝不抱定一个角度去看人或看自己,他不但会幽默人,也会幽默自己,不但嘲笑人,也会释然自嘲,泰然自贬,甚至会在人我不分物我交融的忘我境界中,像钱默存所说的那样,欣然独笑。真具幽默感的高士,往往能损己娱人,参加别人来反躬自笑。创造幽默的人,竟能自备荒谬,岂不可爱?吴炳钟先生的语锋曾经伤人无算。有一次他对我表示,身后当嘱家人在自己的骨灰坛上刻“原谅我的骨灰”(Excuse my dust.)一行小字,抱去所有朋友的面前谢罪。这是吴先生二十年前的狂想,不知道他现在还要不要那样做?这种狂想,虽然有资格列人《世说新语》的任诞篇,可是在幽默的境界上,比起那些扬言愿捐骨灰做肥料的利他主义信徒来,毕竟要高一些吧。

  其他的东西往往有竞争性,至少幽默是“水流心不竟”的。幽默而要竞争,岂不令人啼笑皆非?幽默不是一门三学分的学问,不能力学,只可自通,所以“幽默专家”或“幽默博士”是荒谬的。幽默不堪公式化,更不堪职业化,所以笑匠是悲哀的。一心一意要逗人发笑,别人的娱乐成了自己的责任,哪有多么紧张?自生自发无为而为的一点谐趣,竟像一座发电厂那样日夜供电,天机沦为人工,有多乏味?就算姿势升高,幽默而为大师,也未免太不够幽默了吧。文坛常有论争,唯“谐坛” 不可论争。如果有一个“幽默协会”,如果会员为了竞选“幽默理事”而打起架来,那将是世界上最大的荒唐,不,最大的幽默。

  一九七二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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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光中诗四首

五陵少年

  台风季,巴士峡的水族很拥挤
  我的水系中有一条黄河的支流
  黄河太冷,需要掺大量的酒精
  浮动在杯底的是我的家谱
  喂! 再来杯高粱!
  我的怒中有燧人氏,泪中有大禹
  我的耳中有涿鹿的鼓声
  传说祖父射落了九只太阳
  有一位叔叔的名字能吓退单于
  听见没有? 来一瓶高粱!

  千金裘在拍卖行的橱窗里挂着
  当掉五花马只剩下关节炎
  再没有周末在西门町等我
  于是枕头下孵一窝武侠小说
  来一瓶高粱哪,店小二!

  重伤风能造成英雄的幻觉
  当咳嗽从蛙鸣进步到狼嗥
  肋骨摇响疯人院的铁栅
  一阵龙卷风便自肺中拔起
  没关系,我起码再三杯!

  末班巴士的幽灵在作祟
  雨衣! 我的雨衣呢? 六席的
  榻榻米上,失眠在等我
  等我闯六条无灯的长街
  不要扶,我没醉!

等你, 在雨中

  等你, 在雨中, 在造虹的雨中
   蝉声沉落, 蛙声升起
  一池的红莲如红焰, 在雨中

  你来不来都一样, 竟感觉
   每朵莲都像你
  尤其隔着黄昏, 隔着这样的细雨

  永恒, 刹那, 刹那, 永恒
   等你, 在时间之? 在时间之内, 等你, 在刹那, 在永恒

  如果你的手在我的手里, 此刻
   如果你的清芬
  在我的鼻孔, 我会说, 小情人

  诺, 这只手应该采莲, 在吴宫
   这只手应该
  摇一柄桂浆, 在木兰舟中

  一颗星悬在科学馆的飞檐
   耳坠子一般的悬着
  瑞士表说都七点了 忽然你走来

  步雨后的红莲, 翩翩, 你走来
       像一首小令
  从一则爱情的典故里你走来

  从姜白石的词里, 有韵地, 你走来

或者所谓春天

  或者所谓春天也不过就在电话亭的那边
  厦门街的那边有一些蠢蠢的记忆的那边
  航空信就从那里开始
  眼睛就从那里忍受
  邮戳邮戳邮戳
  各种文字的打击

  或者所谓春天
  最后也不过就是这样子
  一些受伤的记忆
  一些欲望和灰尘

  或者所谓春天也只是一种清脆的标本
  一张书签曾是水仙或蝴蝶

与李白同游高速公路

  刚才在店里你应该少喝几杯
  进口的威士忌不比鲁酒
  太烈了,要怪那汪伦
  摆什么阔呢,尽叫胡姬
  一遍又一遍向杯里乱斟
  你应该听医生的劝告,别听汪伦
  肝硬化,昨天报上不是说
  已升级为第七号杀手了么 ?
  刚杀了一位武侠名家
  你一直说要求仙,求侠
  是昆仑太远了,就近向你的酒?
  去寻找邋遢侠和糊涂仙吗 ?
  —— 啊呀要小心,好险哪
  超这种货柜车可不是儿戏
  慢一点吧,慢一点,我求求你
  这几年交通意外的统计
  不下于安史之乱的伤亡
  这跑天下呀究竟不是天马
  跑高速公路也不是行空
  限速哪,我的谪仙,是九十公里
  你怎么开到一百四了 ?
  别再做游仙诗了,还不如
  去看张史匹堡的片子
  —— 咦,你听,好像不祥的警笛
  追上来了,就靠路旁吧
  跟我换一个位子,快,千万不能让
  交警抓到你醉眼驾驶
  血管里一大半流着酒精
  诗人的形象已经够坏了
  批评家和警察同样不留情
  身分证上,是可疑的“无业”
  别再提什么谪不谪仙
  何况你的驾照上星期
  早因为酒债给店里扣留了
  高力士和议员们全都得罪光啦
  贺知章又不在,看谁来保你?
  ——六千块吗?算了我先垫
  等“行路难”和“蜀道难”的官司
  都打赢了之后,版税到手
  再还我好了:也真是不公平
  出版法那像交通规则
  天天这样严重地执行?
  要不是王维一早去参加
  辋川污染的座谈会
  我们原该
  搭他的老爷车回屏东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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剪掉散文的辫子

余光中

英国当代名诗人格雷夫斯(Robert Graves)曾经说过,他用左手写散文,取悦大众,但用右手写诗,取悦自己。对于一位大诗人而言,要写散文,仅用左手就够了。许多诗人用左手写出来的散文,比散文家用右手写出来的更漂亮。一位诗人对于文字的敏感,当然远胜于散文家。理论上来说,诗人不必兼工散文,正如善飞的鸟不必善于走路,而邓肯也不必参加马拉松赛跑。可是,在实践上,我总有一个偏见,认为写不好(更不论写不通)散文的诗人,一定不是一位出色的诗人。我总觉得,舞蹈家的步行应该特别悦目,而声乐家的说话应该特别悦耳。

  可是我们生活于一个散文的世界,而且往往是二三流的散文。我们用二三流的散文谈天,用四五流的散文演说,复用七八流的散文训话。偶而,我们也用诗,不过那往往是不堪的诗,例如歌颂上司,或追求情人。

  通常我们总把散文和诗对比。事实上这是不很恰当的。散文的反义字有时是韵文(verse),而不是诗。韵文是形式,而诗是本质。可惜在散文的范围,没有专用的名词可以区别形式与本质。有些散文,本质上原是诗,例如《祭石曼卿文》。有些诗,本质上却是散文,例如颇普的Essay on Criticism.这篇名作虽以“英雄式偶句”的诗的形式出现,但说理而不抒情,仍属批评的范围,所以颇普称它为“论文”。

  在通常的情形下,诗与散文截然可分,前者是美感的,后者是实用的。非但如此,两者的形容词更形成了一对反义字。在英文中,正如在法文和意大利文中一样,散文的形容词(prosaic,prosaique,prosaico)皆有“平庸乏味”的意思。诗像女人,美丽,矛盾,而不可解。无论在针叶树下或阔叶林中,用毛笔或用钢笔,那么多的诗人和学者曾经尝试为诗下一定义,结果都不能令人完全满意。诗流动如风,变化如云,无法制成标本,正如女人无法化验为多少脂肪和钙一样。至于散文呢?散文就是散文,谁都知道散文是什么,没有谁为它的定义烦心。

  在一切文体之中,最可厌的莫过于所谓“散文诗”了。这是一种高不成低不就,非驴非马的东西。它是一匹不名誉的骡子,一个阴阳人,一只半人半羊的faun。往往,它缺乏两者的美德,但兼具两者的弱点。往往,它没有诗的紧凑和散文的从容,却留下前者的空洞和后者的松散。此地我要讨论的,是另一种散文——超越实用而进入美感的,可以供独立欣赏的,创造性的散文(creative prose)。

  据说,自五四以来,中国的新文学中,最贫乏的是诗,最丰富的是散文。这种似是而非的论断,好像已经变成批评家的口头禅,不再需要经过大脑了。未来的文学史必然否定这种看法。事实上,不必等那么久。如果文学的价值都要待时间来决定,那么当代的批评家干什么去了?即在今日,在较少数的敏感的心灵之间,大家都已认为,走在最前面的是现代诗,落在最后面的是文学批评。以散文名家的聂华苓女士,曾向我表示过,她常在读台湾的现代诗时,得到丰盛的灵感。现代诗,现代音乐,甚至现代小说,大多数的文艺形式和精神都在接受现代化的洗礼,作脱胎换骨的蜕变之际,散文,创造的散文(俗称“抒情的散文”)似乎仍是相当保守的一个小妹妹,迄今还不肯剪掉她那根小辫子。

  原则上说来,一切文学形式,皆接受诗的启示和领导。对于西方,中国古典文学的代表,不是文起八代之衰的韩愈,而是诗人李白。英国文学之父,是“英诗之父”乔叟,而不是“英散文之父”亚佛烈王或威克利夫。在文学史上,大批评家往往是诗人,例如英国的柯文治和艾略特,我国的王渔洋、袁子才和王观堂。在“简明剑桥英国文学史”(The Concise Cambridge History of English Literature)中,自一九二○至一九六○的四十年间,被称为“艾略特的时代”。在现代文学中,为大小说家汉明威改作品的,也是诗人庞德。最奇怪的一点是:传统的观念总认为诗人比其他类别的文学作家多情(passionate),却忽略了,他同时也比其他类别的文学作家多智(intellectual)。文学史上的运动,往往由诗人发起或领导。九缪思之中,未闻有司散文的女神。要把散文变成一种艺术,散文家们还得向现代诗人们学习。

  现在,让我们来分析分析目前中国散文的诸态及其得失。我们不妨指出,目前中国的散文,可以分成下列的四型:

  (一)学者的散文(scholar's prose):这一型的散文限于较少数的作者。它包括抒情小品、幽默小品、游记、传记、序文、书评、论文等等,尤以融合情趣、智慧和学问的文章为主。它反映一个有深厚的文化背景的心灵,往往令读者心旷神怡,既羡且敬。面对这种散文,我们好像变成面对哥德的艾克尔曼(J.P.Eckerman n),或是恭聆约翰生博士的鲍斯威尔(James Boswell)。有时候,这个智慧的声音变得厚利而辛辣像史感夫特,例如钱钟书;有时候,它变得诙谐而亲切像兰姆,例如梁实秋;有时候,它变得清醒而明快像罗素,例如李敖。许多优秀的“方块文章”的作者,都是这一型的散文家。

  这种散文,功力深厚,且为性格、修养和才情的自然流露,完全无法作伪。学得不到家,往往沦幽默为滑稽,讽刺为骂街,博学为炫耀。并不是每个学者都能达到这样美好的境界。我们不妨把不幸的一类,再分成洋学者的散文和国学者的散文。洋学者的散文往往介绍一些西方的学术和理论,某些新文艺的批评家属于这类洋学者。乍读之下,我们疑惑那是翻译,不是写作。内容往往是未经消化的什么什么主义,什么什么派别,形式往往是情人的喃喃,愚人的喋喋。对于他们,含糊等于神秘,噜苏等于强调,枯燥等于严肃。“作为一个伟大的喋喋主义的作家,我们的诗人,现在刚庆祝过他六十七岁生日的莫名其米奥夫斯基,他,在出版了他那后来成为喋喋主义后期的重要文献的大著《一个穿花格子布裤的流浪汉》和给予后期的喋喋派年轻诗人群以更大的影响力的那本很有深度的《一个戴七百七十七度眼镜的近视患者》之后,忽然做了一个令人惊讶不已的新的努力和尝试,朝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的期期主义和计一世纪初期的艾艾主义大踏步地向前勇敢迈进了呢!”读者们觉得好笑么?这正是目前某些半生不熟的洋学者的散文风格。只有十分愚蠢的读者,才会忍气吞声地读完这类文章。

  国学者的散文呢?自然没有这么冗长,可是不文不白,不痛不痒,同样地夹缠难读。一些继往开来俨若新理学家的国学者的论文,是这类散文的最佳样品。对于他们鼓吹的什么什么文化精神,我无能置啄。只是他们的文章,令人读了,恍若置身白鹿洞中,听朱老夫子的训话,产生一种时间的幻觉。下面是两个真实的例句: “再如曹雪芹之写《红楼梦》,是涉猎了多少学问智识,洞察了多少世故人情?此中所涵人类之共性,人世间之共相,人心之所同然处,又岂非具有博学通识,而徒读若干文学书,纯为文学而文学者所能违此境城?是故为学,格物,真积力久,感而遂通天下之故,乃为中国学者与文学家所共遵循之途撤。”“吾人以上所说之发展智慧之道或工夫,我们皆名之为一种道德之实践,此乃自吾人于此皆须加以力行而非意在增加知识而说。然此诸道或诸工夫,乃属于广义之道德实践。此种种实践,唯是种种如何保养其心之虚灵,而不为名言之习气所缚,不形成知识习气之实践。”

  我实在没有胃口再抄下去了。这些哲学家或伦理学家终日学究天人,却忘记了把雕虫末技的散文写通,对自己,对读者都很不便。罗素劝年轻的教授们把第一本著作写得晦涩难解,只让少数的饱学之士看懂;等莫测高深的权威已经竖立,他们才可以从心所欲,开始“用‘张三李四都懂’的文字(in a language "understan ded of the people)来写书。罗素的文字素来清畅有力,他深恶那些咬文嚼字弯来绕去的散文。有一次,他举了一个例子,说虽是杜撰,却可以代表某些社会科学论文的文体:

  Human beings are completely exempt from undesirable behavior pattern only when certain prerequisites,not satisfied except in a small percen- tage of actual cases,have,through some fortuitous concourse of favorab- le circumstances,whether congenital or environmental,chanced to combine in producing an individual in whom many factors deviate from the norm in a socially advantageous manner. 这真把我们考住了。究其原意,罗素说,不过是:

  All men are scoundrels,or at any rate almost all.Themen who are not must have had unusual luck,both in their birth and in their upbringing.

  (二)花花公子的散文(coxcomb's prose):学者的散文到底限于少数的作者,再不济事,总还剩下一点学问的滓渣,思想的原料。花花公子的散文则到处都是。翻开任何刊物,我们立刻可以拾到这种华而不实的纸花。这类作者,上自名作家,下至初中女生,简直车载斗量,可以开十个虚荣市,一百个化装舞会!

  这类散文,是纸业公会最大的恩人。它帮助消耗纸张的速度是惊人的。千篇一律,它歌颂自然的美丽,慨叹人生的无常,惊异于小动物或孩子的善良和纯真,并且惭愧于自己的愚昧和渺小。不论作者年纪有多大,他会常常怀念在老祖母膝上吮手指的金黄色的童年。不论作者年纪有多小,他会说出有白胡子的格言来。这类散文像一袋包装俗艳的廉价的糖果,一味的死甜。有时袋里也会摸到一粒维他命丸,那总不外是一些“记得有一位老哲人说过,人生……”等等的金玉良言。至于那位老哲人到底是萧伯纳、苏格拉底,或者泰戈尔,他也许根本不记得,也绝对不会告诉你。中国的散文随“漂鸟”漂得太远,也源得太白了。几乎每一位花花公子都会蒙在泰戈尔的白髯上,荡秋千、唱童歌、说梦话。

  花花公子的散文已经泛滥了整个文坛。除了成为“抒情散文”的主流之外,它更装饰了许多不很高明的小说和诗。这些喜欢大排场的公子哥儿们,用起形容词来,简直挥金如土。事实上,他们的金都是膺品,其值如土。他们绝大多数是全盘西化的时代青年,大多数只知道罗密欧与朱丽叶而不知道梁山伯与祝英台,大多数看过摩娜·莉莎的微笑,听过《流浪者之歌》,大多数都富于骑士的精神,不忘记男女两性的平等地位,所以他们的散文里充满了“他(她)们都笑了”的句子。

  伤感,加上说教,是这些花花公子的致命伤。他们最乐意讨论“真善美”的问题。他们热心劝善,结果挺身出来说教;更醉心求美,结果每转一个弯伤感一次。可借他们忽略“真”的自然流露了,遂使他们的天使沦为玩具娃娃,他们的眼泪沦为冒充的珍珠。学者的散文,不高明的时候,失之酸腐。花花公子的散文,即使高明些的,也失之做作。

  (三)浣衣妇的散文(washerwoman's prose):花花公子的散文,毛病是太浓、太花;浣衣妇的散文,毛病却在太淡、太素。后者的人数当然比前者少。这一类作者像有“洁癖”的老太婆。她们把自己的衣服洗了又洗,结果污秽当然向肥皂投降,可是衣服上的花纹,刺绣,连带着别针等等,也一股脑儿统统洗掉了。

  这些浣衣妇对于散文的要求,是消极的,不是积极的。她们但求无过,不求有功。对于她们,散文只是传达的工具,不是艺术的创造,只许踏踏实实刻刻板板地走路,不许跳跃、舞蹈、飞翔。她们的散文洗得干干净净的,毫无毛病,也毫无引人入胜的地方。由于太干净,这类散文既无变化多姿起伏有致的节奏,也无独创的句法和新颖的字汇,更没有左右逢源曲折成趣的意象。

  这些作者都是散文世界的“清教徒”。她们都是“白话文学”的善男信女,她们的朴素是教会聚会所式的朴素。喝白话文的白开水,她们都会十分沉醉。本来,用很纯粹的白话文来写一般性的应用文,例如演说辞、广播稿、宣传品、新闻报道等等,是应该也是必要的。我不但不反对,而且无条件地赞成。可是创造性的散文(更不论现代诗了)并不在这范围之内。由于过分热心推行国语运动,或长期教授中小学的国语或国文,这类作者竟幻觉一切读者都是国语教学的对象,更进一步,要一切作家(包括诗人)只写清汤挂面式的白话文。根据他们的理想,最好删去《会真记》和《长恨歌传》,只留下《错斩崔宁》和《拗相公》;最好删去杜甫和李商隐的七律,只留下寒山和拾得的白话诗。

  在别人的散文里看到一个文言,这类作者会像在饭碗里发现一粒砂,不,一只苍蝇,那么难过。她们幻想这种“文白不分”是散文的致命伤。我绝不赞成,更无意提倡“文白不分”的散文,但是所谓“文白不分”的散文有好几种,有的是坏散文,有的却是好散文。将文白的比例作适当的安排,使文融于白,如鱼之相忘于江湖,而仍维持流畅可读的白话节奏,是“文白佳偶”,不是“文白冤家”。“雅舍小品”,“鸡尾酒会及其他”,“文路”等属于这一种。至于我在前面举例的国学者的“语录体”,非文非白,文得不雅,白得不畅,文白不睦,同床异梦的情形,才是“文白怨偶”,才算文白不分。所以,浣衣妇所奉行的主义,只是“独身主义”,不,只是“老处女主义”。她们自己以为是在推行“纯净主义”(purism),事实上那只是“赤贫主义”(prnurism)。

  (四)现代散文(modern prose):对于中国古典文学的修养,眼看着一代不如一代;熟谙旧文学兼擅新文学,能写一手漂亮的散文的学者,已成凤毛麟角。退而求其次,我们似乎又不能寄厚望于呢呢喃喃的花花公子,和本本分分的洗衣妇人。比较注意中国现代文学运动的读者,当会发现,近数年来又出现了第四种散文—— 讲究弹性、密度和质料的一种新散文。在此我们且援现代诗之例,称之为现代散文。

  所谓“弹性”,是指这种散文对于各种文体各种语气能够兼容并包融和无间的高度适应能力。文体和语气愈变化多姿,散文的弹性当然愈大;弹性愈大,则发展的可能性愈大,不致于迅趋僵化。现代散文当然以现代人的口语为节奏的基础。但是,只要不是洋学者生涩的翻译腔,它可以斟酌采用一些欧化的句法,使句法活泼些,新颖些;只要不是国学者迂腐的语录体,它也不妨容纳一些文言的句法,使句法简洁些,浑成些。有时候,在美学的范围内,选用一些音调悦耳表情十足的方言或俚语,反衬在常用的文字背景上,只有更显得生动而突出。

  所谓“密度”,是指这种散文在一定的篇幅中(或一定的字数内)满足读者对于美感要求的分量;分量愈重,当然密度愈大。一般的散文作者,或因懒惰,或因平庸,往往不能维持足够的密度。这种稀稀松松汤汤水水的散文,读了半天,既无奇句,又无新意,完全不能满足我们的美感,只能算是有声的呼吸罢了。然而在平庸的心灵之间,这种贫嘴被认为“流畅”。事实上,那是一泻千里,既无涟漪,亦无回澜的单调而已。这样的贫嘴,在许多流水帐的游记和睛三话四的书评里,最为流行。真正丰富的心灵,在自然流露之中,必定左右逢源,五步一楼,十步一阁,步步莲花,字字珠玉,绝无冷场。

  所谓“质料”,更是一般散文作者从不考虑的因素。它是指构成全篇散文的个别的字或词的品质。这种品质几乎在先天上就决定了一篇散文的趣味甚至境界的高低。譬如岩石,有的是高贵的大理石,有的是普通的砂石,优劣立判。同样写一双眼睛,有的作家说“她的瞳中溢出一颗哀怨”,有的作家说“她的秋波暗弹一滴珠泪”。意思差不多,但是文字的触觉有细腻和粗俗之分。一件制成品,无论做工多细,如果质地低劣,总不值钱。对于文字特别敏感的作家,必然有他自己专用的字汇;他的衣服是定做的,不是现成的。

  现代散文的年纪还很轻,她只是现代诗和现代小说的一个么妹,但是一心一意要学两个姐姐。事实上,在现代小说之中,那散文就是现代散文,司马中原的作品便是一个例子。专写现代散文的作者还很少,成就自然还不够,可是在两位姐姐的诱导之下,她会渐渐成熟起来的。

  一九六三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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