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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自民党正与各政府有关部门一起研究和讨论自民党提出的《关海洋结构物安全水域的法案》草案,以「保护在日本拥有主权权利的专属经济区以及大陆架上进行海底资源调查以及采掘和开发活动的结构物」;希望这项法案能够在明年举行的国会例会上审议通过,这是日本为抢占中国油气资源提供法律依据而迈出的重要步骤。
该法案规定,日本国土交通大臣可以按照有关主管部门行政首长的要求,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主权国家可以将海洋结构物四周一定围内的海域设定为「安全水域」。日本海洋结构物的安全水域是从该结构物外缘开始的五百米内。法案还规定,没有日本国土交通大臣的许可,任何人都不许进入安全水域内,违者将会受到重罚。
完全没依据 不符国际法
法案从法律本身来看是一部日本的国内法,但实际上是针对中国,为保护日本在东海的试开采活动提供法律基础,为日企在中日存在严重争议的东海海域争夺石油天然气提供法律上的支持,创造一种日企随时都可以在日本单方面提出的东海海域,日中中间线日方一侧开采石油天然气资源的条件,牵制中国在东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问题上的主张。法案在国会通过後,如果开采企业的试开采活动遭到了「妨碍和扰乱」,海上保安厅对这些「妨碍者」采取行动就有了法律依据。
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相关规定,一旦认定安全地带被侵犯,当事国即可援引《公约》第一一一条关於「紧追权」的规定,即当「沿海国主管当局有充分理由认为外国船舶违反该国法律和规章时,可对该外国船舶进行紧追」。
日本相关立法内容涉及东海油气开采区块,处在中国陆地自然延伸到冲绳海槽的东海大陆架上,也应该在中国的专属经济区内。因此,日本试图「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日本政府擅自授予帝国石油公司的油气开发区块上,确立安全水域,以获取紧追权,完全没有依据,不符合国际法。
此外,日本最大的在野党民主党,也在筹划提出一项旨在阻止中国海洋科学调查船在中日有争议的东海海域进行科学考察工作的法案。
这项暂定名为《资源勘测限制法案》草案规定,如果中国的海洋调查船以及其他船在没有取得日本政府许可的情况下进入日中「中间线」日方一侧,日本海上保安厅的巡视船就有权登船检查,乃至扣押船并逮捕相关人员。日本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在日中有争议的日中中间线日方所属的专属经济区从事能源、资源开采事业时,将由日本海上保安厅的巡视舰负责武装保护。
日本这两条法案通过之日,就是中日东海开战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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