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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记住: 任何事情和外表都不是一样的。 广见博闻!
1。 网友须知、实情如下:
1、邹雪是儿童艺术剧院演员李文玲(现受聘北京电视台)和邹赫威的女儿。该女上中学时就是个“狠角色”,曾经堕胎3次。后与歌手红豆(被判入狱的那个)相好,时常出入演艺圈。后嫁某美籍华人,成为《时装》杂志总策划(不干正经活的那种)。
2、邹雪与zw曾经是好友,共同发财。
3、“军旗装事件”后,邹雪“仁义”的激流勇退!
4、其父邹赫威是中国儿艺的国家一级演员,爱人李文玲,女儿邹雪。邹赫威是老大,下边一妹一弟,妹妹邹海蓝是北京军区总院的眼科主任,弟弟邹德威是著名骨科专家,解 放军306医院院长。他们的父亲邹子度,是我国著名眼科专家。
5、邹雪20岁时在北京开了一间倒卖赴美签证的公司,经其手帮助大约300多名携款外逃的贪污犯潜往美国,因此被北京市公安局通缉,不知为何却可以逍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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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以下病情分析:
1、眼科:双眼视网膜、视神经严重挫伤,眼部前组织积血,眼眶周边组织挫伤。
双眼视网膜、视神经严重挫伤,这两个诊断来自于主观主诉,即患者自述视力下降视物模糊等,无客观依据证明,这类诊断,被逼下这种诊断,在急诊科并不少见,只看医生是否怕事或是有人壮胆。
眼部前组织积血,眼眶周边组织挫伤,这种诊断需客观依据,即外伤的痕迹,但邹女士的眼周组织完全正常,有照片为证。况且若伤到了视网膜视神经,眼部软组织见不到一 点外伤,球结膜也未充血,这简直太奇怪了,我相信,不是外星人干的就是气功大师干的 ,隔物伤人那种技术,啧啧,了不起啊。
2、鼻科:鼻部外伤明显,鼻子软骨组织挫伤,鼻梁偏曲,鼻骨骨折?
照片上,外鼻形态完全正常,未见任何瘀斑及紫癜,亦未见皮下积血,鼻部外伤明显从何谈起?而且“鼻子软骨组织挫伤”这种诊断,不是规范的医学术语,难道是实习医生填的单子?小心处事啊,小同学,这种事,一不小心就惹祸上身的。
3、神经科:脑震荡严重
容光焕发,双目炯炯有神另带煞气,且思维清晰,迅速找媒体,详尽叙述,怎么诊断脑震荡的,还说是严重,这医生干什么吃的?进一步令人疑心是实习医生,无处方权的,他下的诊断也无意义。
邹女士之所以不报警,而是联系媒体,这种做法其实很好理解。
因为报警会带来法医鉴定,涉及法律,不是那么容易买通的。
但是,若双方打官司,也一定会请法医鉴定。这也会败露真相。
唯一一个她可以肆意说谎的可能性就是,赵根本就没有所谓的找人打她,这样,赵也就没有必要请法医鉴定;若找法医鉴定,又会中了邹圈套:说赵指使他人打人这件事是真的。
所以,邹女士心机不简单,老谋深算。赵现在这种处境是无计可施,眼睁睁被摆一道。
不过,那个开诊断书的医生是违背了职业道德,且情节严重,如果是执业医师,会吊销执照,甚至坐牢;如果是实习医师,实习是就有不良纪录,无医院敢接收,找工作很难,开除学籍也很难说,除非有有背景的人帮他。
所以,我若是赵薇的经纪人,我会找法律支持,第一被告邹女士,第二被告开诊断书的医生,虽然受处罚最重的会是那位医生,但是对于这种没有医德的人,用不着心软,留他在医学界,危害人间。
3。 姓邹的伤势怎么说变就变,第一次露面时眼睛还好好的,转眼就这样了。
敢情打人者有内功啊!
孕妇被打了不是应该就近治疗吗?就诊断书而言,伤势比较壮烈,为何舍近求远?不怕宝宝有个三长两短?还是本就朝中有人好办事的原则,去自己的势力范围安全有效?
被打了也不报警,反而去联络记者,呵呵,看来在该妇心中,记者比警察更能保护她,舆论比法律更能还她公道?首都的警察是不是应该检讨一番?
可笑之至的作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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