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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还是认为找当事人比较好。第一、你说你们以前是邮件联系,那么如果你发现有错,可以用邮件通知他。他收到邮件后肯定会改正。如果他不改,你再找领导,比较说得过、去。第二,做为你的客户,你竟然都不知道是男是女,我认为这对于你的工作来说,是不利的。第三、如果说在前几次出现错的时候,你就主动找当事人说清了,我想也不会发生今天的事。
我也是客户部门的,我们相当明白做为客户来说的重要性,有些时候他们是无理的,但是只要我们做好了,做到他无话可说的时候,就算他还要乱扯,我们也是理直气壮的,至少我们在领导面前有所交待。
以上为个人意见,梅七不要生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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