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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我说得不清楚,我们的情况如下,看到流程后你告诉我,怎样才是好的处理方式。
我或总经理报价给客户负责国产化科长,通过核定后,此价格由他转发给生产部科长,生产部通知系统科发行订单,并由生产部科长和副总经理的签名为生效。
订单变更也要通过他们两个人方可生效。并其订单抄送给他们物流部。
盘点时,他们4个部门,我们2各部门相互交叉核对。每月盘点日为25日,但在特殊情况时算到最后一天。(配合客户需求)
整个过程需要通过两个公司,近20个人。(太麻烦了)
客户要求出货时,必须提供订单编号,因此他们不提供订单,我们无法安排出货。
因为我们公司以我的签名未生效,所以订单上的问题,都是我直接与客户联络。
从上述情况中,因为:
单价错误而变更订单,必须重新发行订单;
我们两个人的签名都生效,故与科长的沟通快,且我无法叫动客户担当;
订单编号错误,不仅仅无法出货,给相互盘点、结转资料的传递造成不必要麻烦;
担当的邮件为wanghui@域名,名字的性别特性不明确。
我发给客户邮件时,都注明联络方式,而他什么都没有,永远是附件就是邮件的全部内容。
我的工作根本不需要他的协调,所以不找多余的人。
这个客户,几乎每三个月都在变更单价,有书面联络。
有时候,就是为了防止这样不必要的麻烦,我写邮件要抄送给客户近10个人。但也会出问题,因为他们内部还有些人是工作中不用邮件的。
若不是尊重客户,这些事情,我完全可以丢给下面人做。
重要的,我认为,这种工作中的疏忽是无法理解的。怎么可以说:我工作多,出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觉得做事情很累,发牢骚一下。
最初由 笨笨妹妹 发布
[B]偶还是认为找当事人比较好。第一、你说你们以前是邮件联系,那么如果你发现有错,可以用邮件通知他。他收到邮件后肯定会改正。如果他不改,你再找领导,比较说得过、去。第二,做为你的客户,你竟然都不知道是男是女,我认为这对于你的工作来说,是不利的。第三、如果说在前几次出现错的时候,你就主动找当事人说清了,我想也不会发生今天的事。
我也是客户部门的,我们相当明白做为客户来说的重要性,有些时候他们是无理的,但是只要我们做好了,做到他无话可说的时候,就算他还要乱扯,我们也是理直气壮的,至少我们在领导面前有所交待。
以上为个人意见,梅七不要生气。 [/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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