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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帖:难产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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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2 16:16:4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作者:白衣咸饭

  在生孩子的过程中,并非每个人都很顺利。对于生不下来的孩子,人们习惯于说叫“难产”。其实,医学上对难产有很严格的定义:需要医生帮助的分娩叫难产。具体讲,有两大类三种技术:一类是胎儿经阴道生出来,但需要医生使用器械的帮助,把胎儿弄出来。这一类有产钳术和胎头吸引术两种技术。另一类是大家熟悉的剖宫产。对于后者,还是专门写一个吧,因为原因太复杂了,一篇短文说不完。

  上文中已经讲了,产力有时候只差那么一点点。这在以前是件很难的事情。后来发明了缩宫素(以前叫催产素),这种情况改变了很多。其实,缩宫素本来是人体在分娩过程中,自身分泌的一种小分子物资,半衰期很短,大约只有3分钟。在胎动发作之后,作用于子宫,使子宫一阵一阵地收缩,最后胎儿娩出。但有的妇女体内的缩宫素难以达到子宫收缩的浓度,或者子宫对缩宫素不敏感,医学上叫宫缩乏力。发明了这种药物之后,医生对宫缩乏力的产妇,就静脉点滴这种药物。这样,很多产力不够的妇女,也可以“借助”外界来生孩子。其实,子宫收缩的力还是由子宫的肌肉完成的,医生们使用的只是发动子宫收缩的药物而已。

  缩宫素的使用很有讲究。刚开始用的时候,以为剂量大较好,效果并不理想。剂量大了之后,子宫的收缩很强,极性发生消失,成为无效宫缩,甚至引起子宫破裂。更恶心地是,外包装盒上,写着可以肌肉注射。其实肌肉注射只适用于产后子宫的收缩,绝对不可以用于分娩前的妇女。在促进子宫收缩时,必须静脉点滴,而且浓度很低、滴速很慢,行话叫小剂量静滴。以前有赤脚和乡村医生不懂得这个道理,对临产的产妇也使用过这个剂量,造成患者子宫破裂,母子双亡。要是现在,这样使用恐怕要判刑了。这个缩宫素的使用,尤其是小剂量的使用,并非发达国家发现的,而是爱尔兰都柏林产院摸索出来的。爱尔兰的产科水平都
很高,他们的孕产妇死亡比在全世界最低,仅1/10万。其它国家似乎都难达到这个水平。

  在临床工作中,也有的妇女对这个东西不敏感,或者已经使用了缩宫素,但只差临门一脚了,怎么办?另外,更多的情况是胎儿在宫内发生了缺氧,必须在短时间内娩出,容不得再慢慢地在那里点滴这个药物。这时,如何助产就摆在了医生的面前。

  很多人或许会问,做剖腹产啊!其实,这个问题医生也会回答。问题是有时候来不及做剖宫产。剖宫产要切开肚子,先得麻醉。这个过程一般得一刻多钟,有的医院甚至要30分钟,而胎儿等不得这么久,所以古老的产钳术或胎头吸引术还有一定的市场。

  就我所知,产钳也好,胎头吸引术也罢,这都是不得已而为之。前者是对钳子,夹住胎头把孩子拉出来,后者是使用负压吸引把孩子的头牵引出来。一般而言,前者对胎儿的损伤相对而言要小一些,但对母亲的产道损伤大些,后者正好相反,对胎头的损伤大一点,而对母亲产道几乎没有什么损伤。但这两种方法的使用,既考验医生的智慧,也考验医生的技术。如果差一条,都可能会使手术失败,轻者给新生儿或母亲造成损伤,重者引起死亡。

  由于二者均属于临门一脚的技术,只适用于宫口已经开全的产妇,而且是胎头已经下降到几乎就要出来的产妇,一般没法术前预测。以前麻醉技术不发达,做个剖宫产算是个很大的手术,因此,这两项技术还用于一些宫口已经开全,但胎头较高的产妇。这时候医学上叫高位产钳或中位产钳。由于这两种产钳产生的副损伤几乎是不可避免的,有时甚至非常严重。因此,现在很多地方已经明言禁止。其实,即使不禁止,医生们也慢慢把高、中位产钳给淘汰了。但低位产钳不同,这种方法还有一定的市场,估计100年后也还有市。低位产钳又叫出口产钳,从名称上就可以知道,胎头已经很低了,马上要出来了。只需要用产钳轻轻一拉,胎儿就会出来。这时候如果去做剖宫产,不仅不合算,而且无论对胎儿还是母亲,都是弊大于利。即使麻醉很快,手术可以很顺利地入腹,但因为胎头的位置太低,胎头卡在盆腔内,这时候要从上面(腹部)把胎儿取出来,同样是件困难的事情。不仅取出胎儿要很久的时间,而且可能会加重胎儿的缺氧,损伤母亲,比如造成子宫撕裂,严重的还会波及子宫周围的器官。

  一般人以为,产钳夹着胎头,可能会把孩子夹傻。其实是种误解。恰恰相反,由于产钳就是设计成保护胎头的形状,所以指征合适时损伤胎头的情况反而不多见。但由于在胎头与产道之间多了一对“钳子”,无形中加大了胎头的“直径”,而且没有弹性,使得阴道损伤的几率大增。当然,胎头损伤与否,还与胎位和产钳的放置有关。如果把胎儿的位置查错了,产钳的放置也会相应地发生错误。这时候,损伤胎头的事情不仅会发生,而且会很严重。前不久,报纸上报道说美国判决了一例天价赔偿案:一对韩国夫妇获得1960万美元的赔偿。这个案子就是产钳使用不当的典型。产钳助产过程长达23分钟,最后小孩脑瘫,产妇的产道发生了4度会阴损伤。

  在这个案子中,报道说脑瘫的原因是助产时间太长,使得小孩大脑严重缺氧。而产道4度会阴损伤,伤及了直肠,修补了5次都没有修好。国内对会阴损伤的分类采用3级制,也就是说,最严重的会阴撕裂也只3度。而美国的4级分类中,把直肠损伤算为4度。美国人做会阴切开术时,习惯于行纵切口切开会阴,切口很容易自动延长伤及直肠。国内以前也有这种做法,但后来普及新法接生时,明言废止了这种方法,只允许做侧切,这样,伤口撕裂延长时,也往往是往旁边延长,伤及直肠的几率很低。在我的行医生涯中,只见到过一例80多岁的老太太,以前生孩子时伤及了直肠。

  无论是直切还是侧切,伤口延长时都可以损伤肛门括约肌。这个肌肉一旦损伤,就等于管理大便的开关被破坏了,患者的大便不再集中排泻,而是有一点就往外流一点,医学上叫大便失禁。因此,妇科医生的一个最基本的功夫就是要会修复这块损伤的肌肉。既要会修复新鲜的损伤,也要会修复陈旧性的损伤,因为这个损伤给人的苦恼真是太大了。上面提到的这位美国仁兄,如果当时把这位韩国太太的会阴修复好,估计也不会出现天价赔偿案。报纸上说,在第一次修复时,助手不明原因地走开,结果失败了。会阴和盆地损伤的修复有个特点,第一次修不成功,以后再修时,就是在疤痕上手术,越往后越不容易成功。这个案例中医生为患者修了5次都失败了,就说明了这一点。估计现在全世界愿意接手这种损伤的医生不是很多,要拍胸脯说可以修好的,更是罕见。从这例损伤的严重程度和特点看,估计这个案例中的的胎儿可能是个枕后位,使用了中位甚至高位产钳。术者术前对病情的复杂程度认识严重不足,最后发生了惨剧。这个手术的医生好像也是位亚裔人士,不知道是韩国人还是华人。

  胎头吸引术在国内的很多医院慢慢消亡。重要原因就是这个手术后,无论有无损伤,胎头都会像一块长长的砖,难看极了。在这种情况下,要人不怀疑医生的水平都难。虽然绝大多数孩子的头会在3-5天内恢复为很圆的样子,但这种手术多少都会增加新生儿头颅皮下血肿的几率。皮下血肿发生后,虽然对孩子的大脑不产生影响,但会延长新生儿产后黄疸的消退期,所以医生们慢慢地放弃了这个传统的手术。我最近10年来就没有听说过还有谁在做胎头吸引术。估计再过10年,新的妇产科医生可能会不知道胎头吸引术为何物。不过,这类手术消亡也就消亡了,不必为它开追悼会。从纯技术上讲,国内某些卫生院也可以给患者做剖宫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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