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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乐守则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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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9-11 07:45: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乐观为快乐之本:
快乐的人不见得比他人幸运,但他通常有颗乐观的心,让自己选择正向积极的念头。即使他发现自己落魄到连双鞋都没有时,还会庆幸自己还不致于连脚都没有,以此为自己打气。

二、希望为快乐之翼:
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当身陷逆境时,如何能怀抱希望,决不轻言放弃,就有转寰的可能性。如同马戏团的大象,何以甘于受困于一条细绳?那是源自于小象时期无法挣脱的记忆,使他放弃争自由的希望;即使长成大象,它也早已遗忘自己对自由的渴望与梦想。

三、多笑为快乐之征:
笑是世界共通的语言,是通往快乐的道路,更是快乐象征的感染力。纵使原本不太快乐的心灵,一日三大笑,常能牵动快乐与轻松的记忆区,增加激活快乐的机率。反正痛苦无济于事时,那就多笑笑吧!

四、活动为快乐之路:
套句广告词:「人是动物,要活就要动;坐久了,会变成植物;躺久了,会变成矿物。」活动是人的本性。因此,学生需要下课十分钟活动;老师需要寒暑假调剂;上班族需要周休二日补充元气。不论十分钟、一整天或一两个月,只活不动,生命是不会有活力和乐趣的。

五、分享为快乐之美:
与人分享的餐宴较美味,与人分享的成果较宏伟,与人分享的成果较够滋味,甚至有人可以分享的痛苦,也较不易气馁。所以把爱分享给别人,也分担别人的痛苦,就尝到「助人为快乐之本」的美味。

六、平和为快乐之始:
不一定要有轰轰烈烈的爱情,不一定要有惊天动地的创举,平安就是种福气,平安就是种智能,谁说这不是种快乐的起始点?

七、弹性为快乐之友:
贪吃的人常不懂空腹的轻松;爱吃甜食的人,常不满咸味之美;爱掌权的人,常不知小人物的享受;爱成功的人,易忽视失败的可贵;爱开车的人,遗忘了徒步的踏实。什么最好?什么最值得快乐?容许各种弹性快乐的出现!

八、自信为快乐之基:
恋爱中人,常因被爱恋而倍感自己的重要与美好;失恋的人,常因被遗弃而不再相信自己的好。依别人对待我们的方式,来决定自己的重要性之人,没有快乐自主的权利;相信自己、欣赏自己的人,才可能拿回自己快乐的主控权。

九、知足为快乐之泉:
「知足常乐」人皆知,却知易行难。流行歌曲「欢喜就好」唱道:人生好坏有必要弄得一清二楚吗?理想生活目标追寻下,每天抱怨车小、屋窄、妻丑、钱少…的并不快乐。一个悠闲的午后,一份心爱玩具、一位知心好友,一本好书…都足以使我们乐在其中了。

十、真实为快乐之伴:
人因梦想而伟大,但老是活在梦中,未必快乐。一个人活在当下的真实生活中,去体验、去感觉、去生活,也许就能享有真实带来的踏实与喜悦,又何必远求?

十一、包容为快乐之爱:
寓言故事中,北风与太阳比赛谁最能令人脱掉丑陋的衣服。北风狂吹,只见路人个个抓紧大衣走避;太阳一露出和煦阳光,路人笑着自动脱掉外衣。快乐是勉强不来的。容许别人依他自己的速度、需要来调整或配合我们的意图,才不愿让自己一再地在要求与失望中愤怒。

十二、成功为快乐之宴:
成功的经验,常是一个人肯定自己的快乐泉源。但是很多人奋力追求之后,才发现自己遗漏了快乐而落寞;当一个人能以快乐来庆贺自己的成功时,那种成功才够滋味。为自己创造快乐的成功经验,等于为自己创造自我犒赏的快乐之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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