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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闲人一个 于 2011-10-9 10:05 发表
乔布斯和苹果公司的伟大在于:最初允许微软使用自己的图形界面技术;苹果做出世界上第一个商用鼠标;定义了现代笔记本电脑……
他是伟大的商人,也是伟大的设计师。他的伟大不在“把互联网装到我们的口袋里”(奥巴 ...
有几个事实要澄清:
1,给微软图形界面的"部分"使用权是乔布斯离开苹果之后由其他人作出的,而且当时也是一种商业举措,即要求微软给苹果做软件为前提.这个仅仅是商业行为而非慈善行为,和个人或者公司的道德无关。和乔布斯更无关。
2,乔布斯的伟大,个人认为主要是在pc的开创性上,而他的所有才华,又都被他的商业头脑(其实正确说是贪婪)所磨灭了,他所推崇的封闭式的系统——直到现在苹果也是这样的——最终被微软用开放式的系统打败了,直到现在pc都是以*86+微软系统为主。
3,“生让人们刷卡,死让人们刷屏”才是他真正的写照。乔布斯不过是商业奇才而已。技术上么,请参考有关资料,苹果产品的设计啥的,是由哪些公司做的。
我一个同学现在在清华带计算机的博士,他对于商业性的软件大多不屑一顾,说那不过是些工业标准。
其实如果当年比尔盖兹在95,98推出后就死掉了,那么他也会像现在的乔布斯那样极被哀荣——死在什么时候也是很有技术含量的,乔布斯的幸运就在于他的产品正在大卖的时候死掉。如果他死在90年代,可能大家都不知道乔布斯是谁。
至于创新,封闭的苹果系统不过是商业成功,而对创新却极度抑制,一如当年的微软。唉,这样的话题,都是90年代讲烂的,不想多说了。相对来说,史玉柱搞脑黄金,搞免费网游,倒是会和乔布斯惺惺相惜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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