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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柴棍小人系列作品,形象简洁生动,动作设计精细,搞笑十足,吸引了很多网虫。
近来常常见到的耐克产品广告中的“小黑人”有麻烦了。昨天,国内著名闪客朱志强(笔名小小)致电本报,称耐克公司在今年10月份开始的新品推广活动广告中使用的小黑人卡通形象侵犯了他的作品“火柴棍小人”的著作权。朱志强聘请的律师已经向美国耐克公司北京代表处发了律师函,但至今没有答复。他表示,如果耐克再不理睬,他就将对方推上法庭。耐克有盗用之嫌
朱志强介绍,他于1989年开始创作“火柴棍小人”,以其为主角创作了一系列Flash作品。这些作品在网络上迅速传播开来。其系列作品及其“火柴棍小人”形象也得到了社会的普遍认可。有多家媒体对他进行了报道,2001年12月15日《新周刊》杂志评选其为“年度网络风云人物”,《小小系列》作品也相继获得了多个奖项。
但自今年10月起,耐克公司为举办“2003 NIKE-Freestyle酷炫之王全国大搜索”活动及宣传推广其新产品“NIKESHOXSTATUSTB”,分别在自己的网站、新浪网首页、王府井大街、地铁(天安门西)站台、北京电视台体育频道大量发布广告。上述广告中使用了一个头部为黑色圆球体,没有面孔,身体的躯干、四肢和足部由黑色线条构成的卡通人物形象,与火柴棍小人惊人相似。
朱志强说,为了依法维护自己的著作权,他在11月27日委托律师向耐克公司发出了律师函进行交涉,并要求耐克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终止发布各种侵权广告并向其赔礼道歉。但是该律师函却石沉大海,耐克公司丝毫没有理睬。正在等待上海方说法
对于此事,美国耐克公司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王晓平解释说,这个广告是国外的一个作者做的,由耐克总部法律部推荐过来。他也确实收到了对方的传真,但代表处这边没有经营广告的职责,因此传真已转给上海耐克(苏州)公司市场部。他表示,知道朱志强先生对此事非常认真,耐克这边也会认真对待。对于广告的情况,他希望记者致电上海方面并给了公司的总机号码。随后,记者拨通了上海耐克(苏州)公司的总机,可惜没有人接听。
对于王先生所说的认真的态度,朱志强先生表示无法理解。他说,如果耐克真的很重视这次侵权的问题,就应该很快和他联系,不会这样不理不睬的。最后他说,如果耐克仍然没有消息的话,他将提起诉讼。
那么,这起我国首例国际大公司侵犯闪客的纠纷究竟会怎样呢?朱志强能否和耐克叫板呢?
朱志强1989年开始创作“火柴棍小人”。“火柴棍小人”头部为黑色圆球体,没有面孔,身体的躯干、四肢和足部由黑色线条构成。自2000年4月创作其第一个网络动画《独孤求败》开始,朱志强相继创作了《过关斩将》、《小小3号》、《小小特警》等一系列Flash作品(详见http://www.xiaoxiao-movie.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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