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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在一家西餐厅,邻桌客人分贝过高,我为之侧目,反而引起了对方不满,回以挑衅的白眼,潜台词很明显:毛病。其实的确是我“毛病”,人家只不过毫无遮拦地高谈阔论,但他的公鸭嗓音太难听了,声带里任何一点细小的杂物所起的作用纤毫毕现,直往我耳朵里钻,实在影响食欲。我只能怪自己过于矫情:你不能要求每个人声音曼妙如配音艺术家丁建华、童自荣。至于说到人家说话的音量,也是一个很不好苛求的问题:一不是会场,二不在电影院,你凭什么?
倒真见过因为类似的事吵起来的。地铁上两位女同志交流她们共同认识的某个熟人病情,其中重点是描述其呕吐物与排泄物的形状色泽等等,且绘声绘色。旁边一女孩子终于忍不住皱眉打断:您能不能小声点,真恶心。对方的回击十分有力:我们说的是自己的家事,谁让你支起耳朵听了?这叫隐私,你懂不懂尊重他人隐私?真没修养。二对一的结果是势单力薄的一方落荒而逃。
有学者考证高亢激越的信天游流行的地域原因时,指出:黄土高原地广人稀,山高沟深,即使男女间倾诉衷肠,往往也是超长距离进行,不得不扯高了嗓门。据说在信天游流行的地区,当地人不说“唱”信天游,而是说“喊”信天游,或者说“扯”。不过在北京这样现代化国际化的都市,不管在什么场合都有人以扯或者喊的方式进行交流,就有点不可思议了。部分北京爷们坚持认为,像大碗喝酒大块吃肉一样,搂着肩膀头子山呼海叫是一种豪气,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不过凡事都有例外。前年北京一职员因泄露商业机密被判刑入狱,熟悉他的人都很奇怪,说此人交际能力不强,也并非机构中的关键人物,敌对的公司怎么就看上了他呢?侦查结果令人啼笑皆非,原来是因为此人在咖啡厅跟熟人闲聊时涉及自己的工作内容,恰巧被旁边桌上对方公司的人听到,于是盯上了他。这可能是嘴大犯事的最典型教训了。
是窃窃私语还是大大咧咧其实不是什么大事,完全取决于场合。就好比穿衣着装,西装革履出现在海滩浴场最多只算不太协调,但穿着泳装招摇过市就多少有些不雅了。有些人让人叹服之处在于:他能泰然自若地把任何地方都当做海滨浴场或游泳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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