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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饭几杯酒落肚,我的胆子大了起来,装出一副醉意朦胧的样子。酒是个好东东,既能壮胆,又可当借口,万一说了什么不当的话,做了什么不当的事,可以一推了之,找酒做替死鬼――对不起,我喝多了。
“看样子,你好象还没有男友吧?”
“我有男朋友啦。”
这让我的心咯登了一下子,不过表面上我没表现出来。“没关系,我可以做替补啦。”我说,“怎么这几天没见?”
“他在上海。”
“哦。”我恍然大悟。心中暗暗庆幸他不在武汉,否则……他很有可能被我扁得脑袋开花,满地找牙。
接下来我装出一副对做他的替补男友很感兴趣的样子,跟她有一句没一句地胡扯乱谈。
女人嘛,都是爱慕虚荣的。我投其所好,希望能够博得她的一点好感,藉此改善一下我们的关系。
“我是我们学校有名的才子帅哥,多才多艺,文武双全,追我的女孩没有八百也有一千。”我借酒三分醉地胡吹。
其实也就只有那么几个貌似恐龙的美眉有意无意地向我暗示过,我当然不感兴趣,装做不懂。
她的眼睛突然看着天花板上不动。
“怎么啦?”
“我好象看到天上有头牛在飞。”
我笑,因为我也听说过这个笑话――为什么天上会有头牛在飞,因为地上有个人在吹。
“对了,我把QQ也告诉你吧。”我说。在手机店,她已经把我的手机号码输入她的手机。
“告我QQ干什么?”
“在网上联络啊,万一你哪天晚上倍感空虚寂寞,心血来潮地想起我,就可上网同我聊上一聊。说不定可以谱写一段网恋的佳话,成就一段美好姻缘哩。”
“什么网恋不网恋?告你吧,网恋网恋,就是往往失恋。”
“呵呵。”我奸笑,没想到她对网恋看得如此透彻。
“真的不想要我的QQ号码?”我的声音充满诱惑。
“不想。”她想也没想就斩钉截铁地拒绝,看来她拒绝过类似的申请已有无数次了。我想她的QQ一定也是不对陌生人开放的。
我仍然没放弃努力:“你真的很特别哎,你知不知道多少女孩子千方百计地打听我的QQ号码?”
“我只知道有更多女孩子对你的号码根本不感兴趣。”她淡淡地说。
这倒是实话,一句大大的实话。
实话会伤人,崔永元的《实话实说》就得罪过不少人。刁蛮的这一句实话将我本来就不太坚强的心狠狠地伤了一下。
当然她根本就没有感觉到,因为我的脸上表情仍然是笑嘻嘻地,只是有点儿勉强,有点儿讪讪地。
“既然有很多女孩子对你很感兴趣,你怎么会没有女朋友呢?”她问。
“古话叫做高不成低不就。现实一点地叫做我看上的女孩看不上我,看上我的女孩我看不上她。若是套上流行歌曲的调子,那就是爱我的人我不爱,我爱的人不爱我。”
“老一套,多少男孩子都这么说过。”她说,突然语气变了变,大概怕伤我伤得太过份了,脸上也露出一副慈悲为怀的神情,“不过挺值得同情的。”
大概是酒精在我的脑袋中起主宰作用了,我勇气倍增地说:“我还是给你吧,免得到时候你想要,又不好意思开口――20845476。”
她说好拗口,难记死了。
“很好记的哦,就象你颜心瑶的名字一样好记。”
“我的名字好记吗?”
“是啊,颜心瑶嘛――想到你的容颜我就心旌神摇。而我的QQ是20845476――奥林巴斯我是吃肉。”
她笑:“奥林巴斯你死吃肉,死在吃肉上面可不太雅观哦。你这人也够奇怪的啊,人家都是牡丹花下死、石榴裙下死,你非要死在吃肉上面。”
我昏。
酒足饭饱,起身结帐。在她掏出钱后两秒钟,我也掏出了钱,还抢着去付。她挡住我,我跟她蘑菇了两下,就很乖很听话地把钱放回了口袋――很长时间没这么乖乖地听别人的话了。
现在社会提倡“女士优先”,作为受过现代文明近二十年熏陶的我一点意见也没有,如果进一步深化到每次买单的时候也来个“女士优先”,我一定会举双手赞成的。
“是不是可以打道回府了?”出了饭店,我征求她的意见。
“不,我们去黄鹤楼。”
“小姐啊,黄鹤楼我都去过好几次了,没什么看头。”其实我就去过一次,也蛮有看头的。只不过门票贼贵。
中饭是她请的,要是再让她掏门票钱,我还是会不好意思的。
可是她已拦下了一辆出租车,而且开始往里钻了。我摇摇头,拉开了车门。
上楼的时候我竟有点脚步虚飘,难道竟然不胜酒力?今天才喝了两瓶啤酒耶,看来是酒不醉人人自醉了。
一路上楼一路玩笑,我和她之间的隔阂象日出后黄山的云海,慢慢地散去。
上到顶楼,我们凭栏而望。
武汉三镇已在脚下,让人登生“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之感。
五月的熙风吹得她的脸侧的长发轻轻地飞扬,让我想起了《第一次亲密接触》。
我和她虽然搂过抱过,不过却算不上什么亲密接触,第一次抱她时心中满是恐惧,第二次抱她时心中满是惊慌。而她第一次被抱时是半昏迷状态,第二次被抱时是愤怒之时。我俩之间并不象痞子与轻舞飞扬那般两情相悦。密虽有之,亲则未必。
刁蛮突然问我:“你不是有名的才子么?会不会写古诗?”
“作为武大中文系大名鼎鼎的才子,当然会写啊。我去年来的时候就写了一首――少岁慕名今登楼,傲立长风瞩远流。大汉雄魂东向海,一人占尽楚江秋。”
“嗬嗬,一人占尽楚江秋,口气倒不小啊。”
“是啊,幸好去年是我一个人来的,要是和你一起来,只好写成――两人占尽楚江秋。”
“要是你和全班同学一起来的话,是不是要写成……大伙占尽楚江秋?”
我大笑:“哈,那好象是梁山泊的英雄好汉啸聚山林、落草为寇、占山为王了。”
刁蛮也大笑。
咦,怎么黄鹤楼有点歪了?
美人一笑倾人城,再笑倾人国。难道刁蛮一笑也能倾倒黄鹤楼?
我定睛一看,原来是刁蛮笑弯了腰,而我的视觉中心点便在她身上,她一动,我的视觉中心也动,于是作为背景的黄鹤楼就此变歪了。
刁蛮忍住笑:“那是去年的了,不算数。”
“好吧。”我说,“那就写一首新诗。”
“新诗?不好,现在的新诗我都看不懂。”
“我的诗包你看得懂――我站在高高的黄鹤楼,长江在我的眼皮底下流。看一看身边的美眉啊,口水从我的嘴角边上流。”
“好诗,好诗。”旁边有人鼓噪。
掉头一看,原来是几个陌生人。
刁蛮扭过头去,望着远方汉口林立的高楼大厦,脸孔红红地。
接下来我们又去了汉正街。她买了好几件衣服。
“对了,我给你买的衣服呢?”想起那件衣服,我不由得笑出声来。
她瞪了我一眼:“捐到阿富汗去了。”
分手的时候我问她明天几点见,她说她明天有事。
我的心里突然升起一种淡淡的惆怅,似烟,如云,象雾。
“那太好了。”我口是心非地笑着说,丝毫没表现出一丝惋惜的情感,“终于可以痛痛快快地去聊天泡妞了。”
其实我是要赶快到回宿舍去写上几千上万字,拿到网上去发。自打28日发生事故以来,已经有不少日子没发帖了,性急的家伙已给我留言大声嚷嚷:瘦狐啊,我都等你等到我心痛了。
但是我还是忍不住要打击她一下子。
可是……她只是淡淡一笑,毫不在意。
我的这句话就象一块大石掉进万丈深渊下的泥潭中,一点回音也没有,真的好惨哦。
回到学校吃过晚饭,打开电脑,写了近四个小时,写下五千多字,粗粗校对了一下,找出几个错别字,改了几句不通之处,把它拷到迷你王上,来到一家网吧――胖子网吧我可不敢去了,上网把它发了。
然后我就想起了刁蛮,想打个电话给她,拿起手机,想了一下,又放弃了。
她对我一点感觉也没有,没必要去自讨没趣。
一种淡淡的悲伤笼罩着我,我的手指在键盘上打出几个字:
走在爱的边缘。
然后又打出几句:
最后的结果是我的伤心你的离去
这种爱情只能有这种结局
爱到这一地步已身不由己
走在爱的边缘走不出你
我对刁蛮其实还只能算是单相思而已,连爱情也算不上――因为爱情是相互的。这几句难道是我对未来的一种预感?
对着电脑,发了半天呆。
后来又进了聊天室,逮住几个美眉胡扯了一通,感到很是没劲,心灰意懒地下了网,回宿舍安寝。
七、竖女不堪与恋
第二天一大早就醒了,这是连续四个晚上都没去泡网吧养成的坏习惯。
躺在床上,想了一下刁蛮,想到有点抓狂的时候,戴上耳机,听了几首娓娓动听的歌,下床穿上衣服和运动鞋,来到操场。
晨跑的人并不多,大概是放长假的缘故。
酸菜正在操场上跑着步,扎在脑后的马尾一跳一跳地。她看到我,并没停下来,继续跑着。
这样很好,我也不太想去惹她,因为在她面前我总有一种不自在的感觉――一个爱情的战俘面对胜利者是很难保持强者风范的。
我开始跑起来,凭我的速度,要追上她不费吹灰之力,但我只是以中速跑着,和她保持着二三十米的距离。
跑着跑着,酸菜的速度慢了下来,于是我也放慢速度,但是她越来越慢,我不能再慢了,再慢下去就不是跑步,而是走路了。
我只得加快了一点速度,从她身边超过去。
“瘦狐。”她喊我,声音和平时不太一样。当然这是由于跑步的缘故。她的速度也加快了一点,和我并肩跑着。
我不好意思再充耳不闻,扭过头去笑着说:“早。”
“那个……同学出院了?”
“是啊……昨天上午出院的。”幸好是在跑步,让我不自然的语气不至于透露我心中的不安。
我加大了步伐,虽然频率没加快,但与酸菜的距离却拉大了,当距离拉得足够大的时候,我把频率也加快了。过了十几秒钟,当我跑到拐过弯道的时候,我的眼角的余光看到酸菜已停了下来,走到一边扭腰摆臀地运动着。
我又跑了两圈,已接近了终点线,酸菜正在不远处一蹦一跳地做着健美操,虽然没对着终点线,但还是能够看到我。
我跑步时的习惯是在最后加速冲过终点线,然后再慢慢地停下来。这一次我还是做了平时一样的动作,做完后,我就停在酸菜前面四五米的地方。
想跟她打个招呼,但她好象没看到我,我往健身房那边走,准备进去练练拳脚。
“你对人是不是总是这么傲?”她突然问了我一句很奇怪的话。
我不得不停下来:“谁说的?”我傲?她才傲啊。多少男生都骂她假撇清、假清高,要不然我给她取一个酸菜的绰号怎么大家叫得这么起劲?
但我没把这意思表达出来,这种过份伤人的话我轻易不会说出口――除非先受到对方的恶毒冲击而进行自卫还击。
“班上的女生都这么说。”
原来如此,一定是因为那几个对我有好感的女生约我,被我婉转拒绝后对我造谣中伤。怪只怪中文系的美女太少,谁叫这世道变成“女生无貌方有才”!
我依着杂志上教授的方法,深吸了一口气,压下心中的惶恐与不安――不就是一个二十岁的女生吗?用得着这么怕她?
真的有效,我镇静了不少,然后开始回答:“哦。原来是这样,其实是我这人很笨,不会说话,一说话就容易得罪人,所以就不敢去和别人说说笑笑。”
事实当然不是这样。除了在特定的人(比如郭雨田、刁蛮,还有酸菜)和特定的时候,我会因为激动而言词失当外,绝大多数时候还是应答自如,妙语频出的。
所以酸菜盯着我:“真的是这样?”
“假的。”我终于狠下心,在她面前露出了狐狸本性,“其实你应该知道原因的。”
说完这句话,我终于长出了一口气,压在心头一年半的大石头被我一句话抛到了爪哇国。
但我马上就懊悔了,不应该说这句话的,如此一来,好象自己在勾引她一样。
果然,冰雪聪明的酸菜皱起了眉头。
“开玩笑的,”我急忙去捞救生圈,“其实我是没时间――我这人不求上进,生性贪玩,除了踢踢足球,就是上网聊天打游戏。”
“听说你练过武术?”酸菜岔开话题。
“谁说的?”这是我的口头禅,“我胡吹的,骗人的。”
不知道为什么,我今天竟然对自己的优点抵死否认,这可不符合我一贯的作风。
大概是我言不由衷的回答让她生气了,她突然说:“不早了,我去吃早饭了。88。”
“bye。”我回了一声,往健身房走去。
回到宿舍,门竟然是开的,难道野火他们回来了?进去一看,原来是黑风正在狼吞虎咽地吃着早餐。
黑风的网名是黑风魅影,但我们三个把它拦腰截断,简称黑风,因为我们的绰号都是两个字,为统一军纪,只能让他做出牺牲。
黑风、野火、嚎狼、瘦狐,因每个人的绰号的拼音中都有一个H,野火弄了一个很恶心的总称――H4。
这当然是F4的翻版,我对这种邯郸学步的事很不以为然,因此持反对意见,但另外两个却投了赞成票。
“据我所知,H4还是一种灯泡。”我警告。
“要什么紧,灯泡好啊,点亮自己,照亮别人。”嚎狼一点也不在乎。
所以H4便成了我们的总称。当然他们在向别人解释时没把H4是灯泡一层含义告诉别人,而是吹嘘H是High的意思。
“H4就是High four, 黑风游戏水平High, 野火文学水平High,嚎狼足球水平High,瘦狐唬烂水平High。”他们统一口径,对外如此宣称。因为我持了反对的意见,所以我High得最惨,最没人缘。
到了今天身畔没有PLMM,虚位以待,大概与这H4的解释也不无关系。
黑风是我们宿舍中长相最斯文的一个,坐在那里绝对是一个邻家男孩――这是很恶心的一个称呼。
他的游戏玩得极好。据说是骨灰级的游戏玩家,还在上幼儿园的时候,就开始玩游戏了。我和他对决过不下百次,只有两三次侥幸地死里逃生。不少游戏迷都以打败他为荣。
我敢说,如果他不是这么贪玩的话,考上北大清华是没有问题的。就象我如果不是做武侠小说梦,考上北大或者北外没有多大问题一样。
让人佩服和嫉妒的是,他玩了这么多游戏,竟然眼睛不近视,不戴眼镜。
我有些儿近视,不过除了太阳镜外,也不戴眼镜。我不太喜欢戴眼镜,也不太别人喜欢戴眼镜,尤其是女生,戴上眼镜后十个有十个都会变丑,不管原来本质是恐龙还是美女。
一看到黑风在优哉游哉地吃着早点,心里便无名火起,给了他一拳:“小子,你太不够意思了,我落难至今,你竟然忍心不去探望一下。”
“如果被撞的人是你,我一定去。可是你好好的,我就是去了,也没多大用啊。”
我想想也有道理,野火和嚎狼去倒是去了,也没起多大作用,倒是让本来就已囊中羞涩的我雪上加霜。
拿了饭盆,到食堂买了早饭,一路走一路吃,回到楼下,一个法学院的哥们喊我:“瘦狐,快来,有事找你。”他把我带进他的宿舍,递给我一本留言册:“好好写写哦,别辜负了你裁纸的威名。”我这才记起他已是大四了,再过两个月就要跟我“知己一声说拜拜”了。
我笑嘻嘻地说:“一定一定,我会把你这东东裁得四分五裂,七零八落。”把包子叼在嘴上,一手端了碗,一手拿了留言册上了楼。
黑风已躺在床上睡着了,大概昨晚又是一个通宵。我叹了口气,拿起留言册,边吃饭边看,主要是看照片――当然是MM的照片。MM的照片很快就看完了,因为没几个能让我眼睛发亮,值得我注意力集中三秒以上的。于是开始看留言。
留言全都是应酬之词,不知是没怎么当回事呢,还是现在大学生的文学修养大为下降,说实话,还不如我们高中的留言。就象是到了某个论坛,放眼一望,哇,触目全是水帖,水汪汪的一片,如同到了洞庭湖边。
吃罢饭,提笔写留言。心里突然想起了刁蛮,想起了刁蛮,灵感就来了。
美女是文学的推进剂,如果没有美女,世界上多少文学作品是没法完成的。象曹雪芹那糟老头,他要是没见过一大堆的美女,能写成红楼梦吗?金庸要没见过一大堆美女,能写活黄蓉、小龙女、赵敏、双儿、阿珠……吗?
废话我就不多说了,否则写下去就要演变成我的毕业论文了――《论文学与美女的关系》。
在写了几句诸如:“与君初见,为君之风流倜傥、高风亮节所倾倒……想君往日驰骋绿茵场上,横刀跃马,无人可挡……今日相别,不禁泪湿衣襟,不知何日再可与君共谋一醉……幸有网络可以联系,不至两相遗忘,愿与君今后QQ来往,伊妹传情……”后,又道:“今日离别,无以相赠,唯有一歌,以资壮行:
冷暖浓淡多少欢忧,别时偷回眸。看年华暗换似飞花流走,如风中点点花香没法拥有。梦境辉煌谁可挽留?茫然四顾已是数载春秋。
悲欢离合不计飘流,无语望四周。看人是物非不敢去追究,一切已成往事谁能够挽留?丝雨黄昏徘徊温柔,一生停停走走难辨对错。
所有纵然不为所求,心中一颗痴心从未悔咎。谁能真将红尘看透,深深浅浅暗将心收?
爱过恨过笑过哭过,不知多少痴情凭空错付。仍愿一生追求永不休,不悔一生飘零飘流。”
写好后下到楼下,把留言册还给了那哥们,那哥们看了一下:“不错,不错,到底是裁纸啊。”
出了宿舍楼,我发了一下愁,如何打发这大好春光呢?早上不应该得罪那个酸菜的,就是拖上她去游游街,也比窝在学校里好啊。
转悠了一阵,还是转进了网吧。打开QQ,好友栏内黑乎乎的一片,看来这些家伙都趁大好假日出外游玩去了。不过有几个不太喜欢跋山涉水的网虫应该昨夜上网上到很迟,现在还没起床。所以我就把QQ开着,一边等人一边听音乐一边写文章。
过了没多久,果然有人找我,但是却是个陌生人,名字叫做“迷死你我不管”。
我点击。
“以为改个名字我就认不得你了,你就是改成瘦猪、瘦狗、瘦屁,你也跑不掉。”
我晕,我倒。
靠,我瘦狐混迹网坛数载,见多识广,见过不少骂人的,也被骂过不少,但这样冲上来就不分青红皂白、劈头盖脸地乱骂一通的,还是第一次。
心情很好的时候,遇到骂人的,我会挺身而出,帮人排忧解难。毕竟大多数骂人的,都是遭遇不幸,或者受人骗,或者受人欺,上网寻求发泄的。
心情很不好的时候,遇到骂人的,我也会挺身而出,不过却是与之对骂一番。
但我骂人都会适可而止,也不会将网吧名字告诉对方,以防万一对方心里失衡,找上门来与我对决。
今天心情既不是很好,也不是很不好,所以我就对对方来个置之不理,不闻不问。
过了两分钟,那QQ又闪了起来。而且一直在闪,一直闪到我去点出为止。
“竟然改名叫瘦狐,我看不如叫蠢猪。其实猪还比你好,不会到处去胡说。”
我咬牙切齿地按了一下“下一条”:
“怎么了,蠢猪,不敢吭声了?”
下一条:
“哈,你也有今天,平时你不是挺能吹的吗?”
谁会这么丧尽天良地对我呢?
难道是酸菜?对我早晨的冷淡态度恶意报复?
不会,她既然能容忍我给她取绰号,也不会在乎我这么对她。看来我是“以小人之心度淑女之腹”了。Sorry, 酸菜。
要不是刁蛮?
不会,她既然连我的QQ也不想要,又对网恋这么痛恨,看来是很少聊天的。
排除了近日与我结仇的两位,得出结论,这家伙定是个无良少女、小太妹之类的角色。对这种人物我向来是不憷的,而且在必要时还能痛下杀手而不至于心软。
依照平日“先君子后小人”的作风,我先来了句:
“卿本佳人,奈何为……痞?”
不少太妹被我这么一奉承,倒也不好意思再骂,反而嘻嘻一笑,跟我套近乎。
但也有不少见多识广的太妹没被这怀柔政策所感化,比如这一个――“少跟我玩这一套。: (”她摆出一副寡妇脸。
没关系。
我看了看她的年龄,20,还是个妙龄女郎。
不过网络上的年龄就跟当红女星的年龄一样,是作不得数的。标明1岁的,可能是个六十多岁的退休老人,没事可干,跟着孙子孙女学了上网,他的网龄才“1岁”。标明200多岁的,可能是个二九佳人,她才出生200多个月。
“大好春光,芳龄二十的你竟然上网,想来尊容应是――吓死我你不管。: )”我给她一个弥勒佛似的笑脸。
“错!姑奶奶的回头率百分之百。”
“是啊,我看过几十篇《X大女生十回头》……”
“哼哼哼哼哼哼……”
“这么哼哼,倒是只老母猪哦。”
“^¥%@#&(删去太妹骂人经典术语九句),去死吧你!!!!: (”
我想她也该气得七窍生烟了。于是不再搭理她。
但那家伙一直一闪一闪地,闪到我一直去点击。
“小子,你是那家破庙里的和尚?: (”她仍不思悔改,出言不逊。
“小女,你是那家破庵里的尼姑?: )”我反问,用她现成的语句。
“姑奶奶是清华学女。: (”
“本少爷是北大才子。: )”敢骗我?我是那么好骗的吗?清华要是有这种烂妹,早就成了清水了。
“好,你等着,我马上过来,就在未名湖畔等你。”她纵马挑战。
“好家伙,你竟敢杀上门来,当心死无葬身之地。”我凛然不惧。
“你怎生打扮?”
“我头戴紫金冠,手托玲珑塔,身穿蟒龙袍,脚踩风火轮 : )”
“人妖一个。: )”
“什么?呼呼呼!!!: (”我生气了。
“一个人类的妖精啊!嘻嘻嘻嘻嘻嘻嘻!: )……: )”她一定开心得要命,笑得眼睛都看不见了。
“这么嘻嘻嘻地,好象大人抱着小孩小便哦。: )”我边打字边笑。
“#¥%@^!&(删去太妹骂人经典术语十八句),去死吧你!!!: (”
“我带一枝郁金香。: )”我决定好好地惩罚她一下。
“为什么是郁金香?而不是玫瑰?”毕竟是女人,被我一枝郁金香就忘记了骂人,而且连笑和怒的符号都忘记了。
“我喜欢荷兰队。你带什么?: )”
“我带一根马尾巴草。: )”
“你很不浪漫哎。”
“我是来打架的,不是来跟你谈请说爱的。(看来她没忘记自己的使命)”
下一条。“当你夹着狐狸尾巴逃跑时把它插在你屁股上。: )”
“咻咻,”我真的有点生气了――谁提到我的狐狸尾巴时我都会生气,“那你放马过来啊。: (”
“你一定要等我哦。”她回话。怎么听起来象是约会了?
“一定一定。: )”我笑着敲着键盘。和这种太妹讲信用?切,就象和本·拉登商谈停止恐怖活动。我当然不会这么傻。
半个小时后,我正准备去吃中饭时,那QQ又闪了。
“你这畜生,竟然骗人。: (”
“什么什么啊?”
“你根本就没到未名湖去。: (”
我当然不可能到未名湖去。半个小时,要我从武汉赶到北京,就是坐飞机也来不及,除非我是超人。这么点时间,打的到东湖去还差不多。
这个清华的学女(姑且当她身份是真的),倒真有点锲而不舍的精神。
“嗬嗬,我出网吧时被老板扣留了――我没钱交上网的钱,正等着人来赎身呢。你过来帮帮忙好不好?: )”
“鬼才信你。: (”
“这是给你一点小小的教训,太妹,以后少骂人,多积德行善。”我义正辞严地教训了她一句,就跟她诀别,“我要喂肚子去了,永不再见。: )”
我下了网去吃中饭,断线之前,看到QQ又闪了两下,不知她又放出什么厥词?
“男人喝吧喝吧别怕醉,醉了还有我和你相依偎……”声嘶力竭的歌声回荡在宿舍楼。
这个声音和唱出的歌词昭示着嚎狼回来了,果然四十七秒后,嚎狼和野火风尘仆仆地出现在宿舍门口。
“好可怜哦,瘦狐,一个人在这里吃晚饭。”嚎狼说着把行李放在桌上。
我瞪了他一眼,看到他们我就想起了郭雨田,想起她,我的心情怎么会好?
所以他们两个放下行李后,就乖乖地吃饭去了。
直到“睡前自由论坛”,嚎狼才问我:“你医院里的那个青春玉米呢?”
“什么?”我随口问,旋即醒悟过来,“哦,你说刁蛮啊――她能算青春玉米吗?”
“刁蛮,好奇怪的名字――哪有女孩子取这样的名字啊?”黑风说,难得他今晚能按时上床。
“她就叫这个啊――姓刁名蛮,字不讲理,号惹不得。”我笑嘻嘻地。
“原来都是你老兄的杰作。”野火说。
他们兴致勃勃地追问刁蛮的来历。我当然就把她如何诬陷我的事实公布于公。
“你完了,碰上个这么有心计的玉米,你死定了。”嚎狼怪叫。
“不死也要被扒层皮。”野火补充。
“据说这种事故要赔很多钱的,什么营养费,误工费,整容费……”黑风完善。
“你们一个个好象很开心似的。”我大声疾呼。
“这个玉米刁蛮能够惩恶扬善、为民除害,我们当然要拍手称快。”嚎狼说,“还有一个可怕的事啊。”
“什么?”我的心跳了跳。
“精神损失费啊。你想想,一个MM叫刁蛮,有多恐怖。要是她这个大号在华师传开了,得,这小妞下辈子算完了。”
“没这么严重吧?”我问,声音有点发颤了,觉得脑袋立马就大了,而且越来越大。
“很有可能告你去。”野火说,“好好的名字不取,要取个刁蛮。”
嚎狼说:“你要是取个温柔啊、美丽啊、轻舞飞扬啊,那美眉醒来一看,心里一乐,哈,这事就算了。”
我愤愤地说:“当时我是在气头上啊,你们想想,她后脑勺没长眼,硬赖着我撞的她,我受得了吗?”
“大丈夫能屈能伸,你徒逞一时口舌之快,只怕要弄得惹火烧身。”嚎狼说。
“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这么浅显的道理你都不懂吗?”黑风补充。
“少年心性,意气用事,不知天高地厚。哎,苦头有得吃了。”野火感叹。
“你们就不能说点好听的,有利的。”
他们一个个见风使舵。
“当然,她也不一定会去告你,毕竟都是大学生嘛。”黑风说。
“是啊,打官司挺麻烦的。”野火补充。
“再说,官司打到最后,闹得满城风雨,她这个外号不仅在华师出了名,整个武汉也流传开来,对她未必有利。”嚎狼完善。
接着他又说:“塞翁失马,焉知非福?这个刁蛮溜须拍马之徒见得多了,也许你这一招让她感到新鲜刺激,对你心生爱慕之心也不一定哦。”
“谢谢。”经过他们的开导,我心情果然好了一些,“我也不想她爱我,只要能把这件事好好地摆平就OK了。”
我现在真的只想祈求这件事能够妥善解决就行,花点小钱,消去大灾。
次日下午他们取回照片,我还是忍不住过去看,郭雨田那副可爱的模样,看得我心旌神摇。
“这件事怎么会这样?野火,那个陈方南是你的老乡的同学吧?”
“我也没办法。票买好了,你出了事,我就喊上老乡。黑风又临时变卦,不肯去,只好喊上老乡的同学。”
“我这冤大头真冤。”我说,“弄了半天,替别人做了嫁衣裳。”我捏着手指,这是我揍人的前奏。
“你要找就找罪魁祸首。”野火朝后面躲着身子。
罪魁祸首?
我想了一想,眼睛转向了黑风:“不错,就是你!要是你去了,那个陈方南就没有份了。”
黑风被我盯得直发毛,开口说:“好啦,好啦,我请你喝酒陪罪行不行?”
到此地步,我除了接受还有什么办法呢?如同痞子所爱说的:余岂好酒哉,余不得已矣!
酒桌上,嚎狼开导我:“天涯处处有芳草,偌大的武大,还怕找不出一个比郭雨田更美貌的女子吗?”
野火说:“就算武大没有,华师呢,华科呢,财大呢?”
“你们老乡中,有没有?”我问。
“我老乡一个个姿色平平。”野火说。
“我的那些老乡和郭雨田比起来都是庸脂俗粉。”嚎狼哀叹。
“我的老乡没几个,你都见过的。”黑风朴素地回答。
“要是能和你这有名的裁纸结下半个老乡缘,真是幸莫大焉,惜乎惜乎。”嚎狼说。
“4r4r(是啊是啊)。”野火和黑风脸上都是一副遗憾得不能再遗憾的神情,还用上了聊天时的简语。
“看来你们都是爱莫能助了。”我也哀叹。
“4r。”嚎狼说,“爱莫能助,就是――爱,是不能帮助的。”突然又说,“你那个刁蛮不是一个选择吗?还有那个倪什么的,一双两好,难道在医院没有泡上一个?”
“哪有两个啊,那个倪雅君30号就走了,和男朋友到三峡旅游去了。”
嚎狼瞬息之间两眼放光:“这么说,你和那个刁蛮孤男寡女地呆了四五天。”
“啊啊……。”我知道在医院呆的这段时间将被渲染成一段传奇了。
“对了,这个刁蛮是不是如我所说,与那个倪什么的是环肥燕瘦,各擅胜场?”
我记起他当日的话来,对他色狼式的恶毒眼光也不禁有点钦服,点了点头:“这小妞虽然刁了一点,蛮了一些,但还算上是个青春玉米,PLMM。”
“你不会告诉我你们两个在医院里相敬如宾,坐怀不乱吗?”嚎狼越说越来劲。
“你们想,我会错过这个机会吗?”我嘻嘻笑着问。
“会,可能会。”黑风说,“(我瞪了他一眼)……嗯……不会。”急忙端起杯子喝了一大口啤酒。
“那天我脱她的衣服,差点就脱下来了,可惜的是正好护士来查房,坏了我们的好事。”我说的虽然都是事实,但在这种时候断章取义地用这种暧昧的语气说,表达的意思聋子都听得出来。
我当然不能把自己在医院里坐怀不乱、守身如玉的事告知他们,否则武大虽大,恐已无我瘦狐立锥之地矣。
“噢噢噢,阿里阿里噢。”他们三个鬼叫。
“唉,可惜后来知道她已经有男朋友了。”我为自己没能泡到那小妞找了一个很硬挺的借口,“我瘦狐虽然……却也不愿做这种第三者插足的事,来一个横刀夺爱。”
“但现在形势容不得你哦――如果你泡上她,到最后她的就是你的,你的就是她的,不分彼此,彼此不分,不就万事大吉了吗?钱也不用给了,美人也到手了。真正的一箭双雕丫。”嚎狼说。
“对啊,我怎么就没想起来――看来真是当局者迷,旁观者清。”
“怕只怕你泡不上她。”野火说。
“凭我玉米杀手的本事,三砍两砍,就会让她心醉神迷,就此丢盔弃甲、缴枪弃械、束手就擒。”酒劲上来了,我开始吹嘘。
“你不会是用迷药吧?”嚎狼关切地问我。
“呸,犯得上吗?”我怒斥,一口喝尽杯中酒。
我躺在床上,思索着如何去追那小妞。
撇开个人恩怨,去掉仇视成分,光从面容上来说,这小妞还真算得上是个美女。
这倒是个麻烦事,若是个恐龙,凭我这副嘴脸也算抬举了她。
更为严重的是,她对我没甚好感,恶感倒是有不少。在她的芳心之中,我一定是一个敢做不敢当的赖皮。在医院的那些日子里,我也没好言好语对她,虽然不至于拳脚交加,但横眉冷对、怒目而视者有之,冷嘲热讽者不乏。
我与她算得上是一见生厌。要想化干戈为玉帛,化仇敌为情侣,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梁雁翎不是有首歌叫做《情长路更长》么?看来倒有点象我和刁蛮的真实写照了。
好在还有两年的时间,要是过了两年,我还泡不上她,那这H4也只能变成H3+L――我这一极的H只能用L(low)来代替。
兵法云:兵贵神速。俗语说:夜长梦多。
5月10日,星期五,晴天,微云,轻风。
下午两点整,我骑着野火的破车,出了校门。
兵法又云: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我没有达到那境界,只知道刁蛮今天下午没课――那天送她回宿舍时看到她们的课程表。
我也没去翻老黄历,看看是不是黄道吉日。就是去翻,那种过时的东东,也不会有“今日宜泡女友”之类的现代迷信。看来老黄历也该改革了,不要老是来那一套“今日忌动土,宜嫁娶”之类的陈词滥调,否则会被无情地淘汰的。
来到一家商场,决定买点东西去看刁蛮,不花钱能泡上MM当然是最好,但那是不可能的。
想起电视广告上陶大宇做的广告――脸色红润,我喜欢。刁蛮被撞,失血很多,当然要补血。就买血尔吧。于是购了两盒血尔。
太太口服液?不行,太露骨,虽然我很想她能成为我太太。要是换个名字叫“美眉口服液”,我就毫不犹豫地掏钱了。看来这家公司应该多开发一点系列产品的,比如女友口服液,情人口服液,漂亮美眉口服液,都挺不错的。(不说了,再说就要被人怀疑我是太太口服液的员工了。)
另外买了几样比较便宜的东西,就进入华师大门。到达宿舍时,已经三点多钟了,上楼时才记起忘记了一件大事,头上没喷啫哩水。
老天,这很让我没看头的,魅力指数恐怕要降低20点。但这时到哪去找那东东哩。
我看到旁边的水龙头,有了主意,拧开来,弄了一些水抹到头上,用手梳了几下,对着玻璃望了望,不长不短的头发湿乎乎的,很有坠感,和啫哩水的效果倒也相差不大。
心里一边转着“买来的啫哩水是不是就是自来水灌的”这个念头,慢慢地上了楼。
到了刁蛮宿舍门口,我深吸一口气,压抑着激动的心情敲响了门。
“谁啊?”一个清脆的女声,但不是刁蛮的声音。
“是我。”尽管不是刁蛮,我的心还是有点紧张,喉咙有点发干。
“请进。”
我推开门进去。里面有三个女生,有的在看书,有的在听音乐。不过这时候都已扭过头来看着我,看书的合上了书,听音乐的已取下了耳塞。
“刁蛮……颜心瑶在不在?”我问,其实我已看清,三个女生没有一个是她,倒是有一个倪雅君。
“是你啊。”倪雅君放下MP3,“颜心瑶有事去了。”
“哦,去了多长时间了?”
“一个多小时吧。你有什么事?”
“来看看她……的伤有没有全好。”
其实我知道她已经完全好了,那天逛街的时候我都有点累了,但她还是兴趣盎然。
“啊,你坐吧。”她拖过一条板凳。
“这……这是我买的。”我把东西递给她,她接过去,放在桌上。
我坐下来,有点不知所措。原来以为刁蛮会在宿舍,没想到不在,想好的一套战术全然没有用武之地。
倪雅君请我吃话梅,我摆摆手拒绝:“不吃,太酸。”
她拿了一颗丢在嘴里,嘴动了两下,吐出光溜溜的内核:“你很辜负了我的一片心意。”
“……”
看来刁蛮一定把所发生的一切毫无保留地告诉了她。
“你怎么答应我的?没想到我走了,你竟让她一个人晚上呆在病房,又让她快到两点才吃中饭,还让她淋了一个多小时的雨!……算了,不说了。”她越说越生气。
“也没有这样……她也有高兴的时候……”难道刁蛮没将她开怀大笑的情景告诉她?
“你不说还好――她伤没好,你能让她那样大笑?!”倪雅君愤愤地说。
我默然。
倪雅君拿起电话,拨了一个号码:“心瑶,是我……那个人来了……撞你的人啊……还拎了东西……什么……啊……好……好……再见。”
放下电话,她对我说:“心瑶不肯见你,你还是走吧。”
那天分手的时候还有说有笑,翻脸就不认人了。
少女的心,秋天的云。
我黯然站起身来,朝门外走。
“东西你拿走――心瑶不肯收。”
“撂这儿吧。这东东都是给女人补血的,我用不着。”我走出门,“她要不吃,你吃好了。你要是不吃,就扔到垃圾堆里去吧。”
出门时看到旁边挂了块镜子,在镜子前晃了一下,看到前额的头发已经耷拉了下来,看来自来水和啫哩水还是有差别的。
怏怏下了楼,想到华师的老乡,决定去混顿晚饭吃。那个叫谢明军的老乡在华师美术系。
俗话说: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但那是古时候的事了,那时候交通不便,千里之外能见到个老乡,才会喜出望外、痛哭流涕。现在这世道不稀奇,就是在美国的沙漠里面见到个老乡,我也不会惊讶。
所以他见了我,只是一笑:“瘦狐啊,好长时间没见了。”他一头长发及肩,我不明白为什么学艺术的家伙都喜欢留长发。艺术成就的高低似乎与头发的长短没有丝毫的联系,倒是学文学的倒好象有点儿,象李白的“白发三千丈,缘愁似个长”,就是明证。
学艺术的留长发的唯一合理的解释是――遇到喜欢艺术的MM,一看就明了:“噢,这个GG是学艺术的,好帅好酷哦,我一定要泡上他。”
谢明军喜欢下围棋,每次到他这,我都要和他杀上两盘。
今天也不例外,很快就啪啪啪啪地下了起来。
布局阶段我便领先了,进入中局形势更是一片大好,但后来想到刁蛮的事,精神恍惚之下,犯了一个现在胡棋王偶尔犯、聂棋圣经常犯的错误――出现了一个大昏招。正所谓一看不慎,满盘皆输,接下来尽管我左冲右突加声东击西,但仍然是无力回天,眼睁睁地看着一条大龙被擒,登时溃不成军,无奈之下投子认输。
谢明军与我下棋从未如此大获全胜,狂喜之下,嘴都裂到耳朵根去了。
他乐滋滋地把黑子白子分开,我打点精神再战。
第二盘简直是第一盘的翻版,又是在进入中局后出现一着误算,棋筋被提,登时形势逆转,反胜为败。
“今天好象不在状态,是不是有什么心事?”谢明军终于看出他大获全胜的原因不在于他的棋力大长,而是我失魂落魄,心不在焉。
“还不是因为刁蛮那个臭小丫。”我脱口而出道。
“刁蛮?你认识刁蛮?”
我抬头看他,他的眼睛直直看着我,好象很奇怪的样子,就如同我认识外星人一样。
“是啊。”我说,“咦,你怎么知道刁蛮?你知道刁蛮是谁?”
“她是华师有名的美女啊。不过最近更出名了,听说武大有个家伙撞了她,还给她取了这个稀奇古怪的名字,所以现在她名闻遐迩、家喻户晓。”
我的脑袋嗡地一声,差点没昏过去。
真正是好事不出门,丑事传千里啊。
原来这小妮子在华师还算得上一号人物。取名之初恨不得让刁蛮两个字跟定那小妞,弄得她声名狼藉,以慰我怀。现在真正到她大名鼎鼎、远近闻名时,我却慌神了。
“不会是你撞的她吧?”我的异样神情让谢明军注意到了。
我苦笑着点点头,又摇摇头:“不是我撞的,名字却是我取的。”
事情好象越来越糟了。
出师不利,铩羽而归。
“怎么样?”嚎狼问我。
“竖女不堪与恋。”我愤愤地把回来时在一家音像出租店借的两盘碟片摔在床上。
临睡前,我的手机震了两下,拿起一看,竟然是刁蛮的电话。
一颗心砰砰地跳了两下。一定是她回心转意了,毕竟我瘦狐还是有一定吸引力的嘛。
“下周一下午有没有课?”她的声音很平静,但仍然很悦耳。
她为什么问我这个,难道是想约我?我的心别别别地跳了起来,还没有这么漂亮的玉米主动地约过我呢!
“有课,不过不要紧,我可以翘课。”我急忙说。
“逃课就不必了。”她说(真是善解人意啊,为什么以前我就没发觉?),又听到她问:“周二下午呢?”
“没课。”这个学期为了看世界杯,我只选修了上午上的选修课。我在头脑中迅速勾画着周二下午如何度过的美景,黄鹤楼?东湖?磨山?
“那好,下周二我们到交警队去把这件事去处理一下。”
我登时呆了,竟忘了如何回答。
“怎么啦?”刁蛮说,“发呆了?”
这她都能料到,真是聪明,不,是刁钻。算你狠,死妮子!
“没什么。”原来是我自作多情,我在心里嘲弄了自己一下,嘴上却说,“no problem。”
然后就把手机啪地关了。
闭上眼睛,我的脑袋瓜子高速地转开了。虽然我回答她说没问题,其实问题有一大堆,而所有问题的症结是一个字:钱。
我是一个穷学生,最大的金钱来源自然是父母。
如果说被人诬陷还情有可原的话,那么取名惹祸却是我咎由自取,要想得到老爸的谅解,我看是一种奢望。
天啊,我该如何去解决这个problem?
八、厚着脸皮去泡妞
到了此刻,我才对“虎落平阳被犬欺,落地凤凰不如鸡”有了深刻全面的了解。
突然想到了小时候听人唱的一首歌:“我俩,太不公平。爱和恨,全由你操纵!”现在,我的金钱和爱情全被刁蛮所操纵。
记得嚎狼改过一首诗:“金钱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有小命在,两者皆可抛。”我现在小命虽然在,但金钱和爱情都可以抛弃吗?
又记起几年前看过《中国青年》的一篇文章,题目很狂,叫做《给金庸上课》,里面说道:段誉受虐于王语嫣,王语嫣受虐于慕容复;石破天受虐于丁当,丁当受虐于石中玉……当时我就很迷惑,那不是爱吗?怎么叫做受虐?
后来到懂得什么叫受虐的时候,才知道那仅仅是作者的个人观点。
其实男女之间的爱情只是一种选择与被选择。你选择别人,别人也选择你。就象叶倩文和林子祥唱的那样:“你选择了我,我选择了你。这是我们共同的选择。”
只是通常这种要命的选择都会错,就象重大的考试一样,我选择了答案,但答案却没有选择我。
痞子蔡给单相思的情形定义为制约,这倒比较符合恋爱中男男女女的写照。
那英有一首歌叫《征服》,里面唱道:“就这样被你征服。”一个国家征服另一个国家,受煎熬的是百姓;一个人征服另一个人,受煎熬的是心灵。
躺在床上,我想了很久,道理我是懂了,但道理懂得越多我的失望就越大。王朔不是说过“无知者无畏”吗?所以有知者有畏,而且知道越多就越惶恐。
难怪古人在饱受折磨后也会感叹:“易挑锦妇机中字,难得玉人心下事。”
怎么办?我开始绞起脑汁来。
俗话说:狗急跳墙。可是我连墙在哪里都找不到!
经过一阵子的反复地绞脑,绞出来三个办法:
一、写情书。初步评估:土,俗。原因:虽然写情书是我的特长,洋洋洒洒几千上万字地可以写上几十封,篇篇叫人可以看得爱不释手、情不自禁、荡气回肠、叹为观止。但是现在已是什么时代了?哪个美眉还把情书当宝贝?煽情指数:10,浪漫指数:2,成功可能性:20%。
二、扮英雄。初步评估:烂,笨。原因:已被人用滥,逃不过久经电视电影和爱情考验的美眉的火眼金睛,而且拳脚的杀伤力大,万一把握不住,误伤人命,则会出现人财两空的危险。危险指数:10,浪漫指数:3,成功可能性:30%。
三、装情痴。初步评估:蠢,呆。原因:虽然跑到美眉窗下大唱情歌,或者大叫“刁蛮,我爱你”,会博得一些人的同情和掌声,但也会给人留下白痴情人的感觉,很容易引起刁蛮的反感。疯狂指数:10,浪漫指数:4,成功可能性:40%。
冥思苦想的这几条“妙计”,要么荒唐至极,不可付诸实施;要么效果不佳,连泡上几分姿色的美眉也殊无把握。
本来也可以召开“睡前紧急会议”,向各方征求意见。
但这一来我这爱情高参的威名就要扫地了,在他们三个的眼中,我是一个已在情天爱海里浸泡已久、尝尽爱情冷暖的情圣级别的老手了,泡上一个大二的女生应是易如反掌的事。他们当然不会知道我这个爱情高参竟会是一个爱情大菜鸟。关于爱情方面的东西我三分之一来源于理论,三分之一来源于想象,剩下的三分之一才是来自于实践――而且是来自于不太成功的实践。所以在爱情方面我其实并不比一个高中生强到哪里去,看来他们把我high的水平称叫唬烂,倒也没错,至少在爱情这方面是恰如其分。
更何况我已在他们面前夸下了海口。唉,真是:牛皮易吹,玉米难追。看来以后说话得注意点了。
慢慢地我的心静了下来,想着想着就开始后悔。
有很多的事,都是做的时候觉得很正确,做完后隐约觉得做得有点不对,隔几天细细回忆才发现完全错了。
给女孩取绰号,也许是一件很愚蠢的事,尤其是取的绰号带有一点歧视或者偏见,是对一个女孩子最大的伤害。
虽然我在那天瞎掰,让她觉得“刁蛮”这个名字似乎也可以和“貂蝉”媲美。但华师的学子学女们可不会这样认为,回去以后一定会对我的谬论大加批判,那个叫倪雅君的说不定会骂刁蛮大脑秀斗、鬼迷心窍,竟然会相信我的谬论。
象刁蛮这么漂亮的MM,而且不是绣花枕头的MM,一定有不少男生追。据我近两年时间的耳闻目睹的种种爱情怪现象来分析,吃她闭门羹的家伙可能可以从华师排到武大。我给班长取了个“酸菜”就有人喊得这么起劲,给她取这个“刁蛮”当然就更得“人心”了。
看来以后自己要好好地面壁思过了。
于是我就立刻采取行动――翻了个身,面对墙壁,想起了杨过――谁叫那个刁蛮美得有点象不食人间烟火似的小龙女呢?
“喂,瘦狐啊,你别再翻身好不好?吱吱啊啊地,还让不让人睡啊?”黑暗中传来嚎狼的抗议声。
为了今后生活得更美好,我只得屈身委就,厚着脸皮去泡刁蛮了。
次日上午,在网吧,我拨通她的手机。
“喂。”手机里她的声音仍然甜美。
“颜小姐,你好。”网吧声音太嘈杂,我只得一边打一边往门外走。
“你是谁啊?”
靠,连我的声音都听不出,什么什么嘛?一点面子都不给。“我是楚天舒。”
“是你啊。”声音淡淡地,淡得象没放盐的汤,又象国画里的作为背景的远山。
“今天有没有空?”我也装出一副无所谓的语气。这时我已走到门外,一边说一边看路上匆匆来往的行人和车辆。
“什么事啊?”她的声音表明她已警觉起来。
“请你喝杯咖啡。”我最不爱喝的东东就是咖啡,苦不拉叽的。最爱喝的当然是酒,但我总不能请女孩子喝酒啊――当然可以请她吃饭,但是吃顿饭要花很多银子的,尤其是这么正大光明、郑重其事地邀请,总不能象以前那样随便找个小店就打发了事。算来算去,还是喝咖啡划算。再说喝这玩艺儿还有情调,朦朦胧胧的灯光下,悠悠扬扬的音乐中,或许可以增长我的魅力。
“今天我没空。”她答应得很干脆,这大概是上帝赋予美女的特权。
“明天呢。”我继续厚着脸皮,磨炼着意志。
“明天……明天我有事,上午我们系里有活动,下午我上街有事。”
“那么晚上呢。”我不死心地问,那副低声下气的样子,说出来都丢人。幸好方圆十米没有人烟,我也没有重要到有谁会窃听我的电话的程度,否则真够难为情的。唉,谁让大后天就是我的“庭审”呢。
“看来不喝你的咖啡是不行的了?”她笑起来,如清泉溅石。
她竟然笑了!而且好象还同意了。我于是也笑:“是啊,今天我碰到一个茅山老道,他说我这两天又是印堂发黑,说不定有血光之灾。我大惊之下,向他求教破解之道,幸得他指点迷津,要我破财消灾,所以我很荣幸地邀请你帮我这个忙。”
电话那头静了片刻,“好吧。”
接下来我们约好了见面的时间和地点,彼此既然认识,接头暗号也就免了。
我关上手机,心情竟十分地激动。看来的确是被她制约了,真糟透了。
不过我还是很高兴的,毕竟刁蛮接受了我的邀请。剩下来的事就是如何劝说她将赔偿的金额降低到我可以承受的范围。
但是这是一件很困难的事,上次我一分析交通事故,她就变脸。只有见机行事了。
逛到网上,没想到那个迷死你我不管又缠上了我,真是阴魂不散。
她也真有办法,几句话又把我弄得七窍生烟,不愧是太妹。我气愤地打下几十个字:
看你这样地shit
一定是个母pig
要是你敢再惹我
扁得你象烂book
“你下得了手吗?”没想到她还不死心。
“切,我旁的本事没有,扁人的本事天下第……一万八千六百四十三。”
“我可是脸蛋如花似玉,皮肤吹弹可破……你舍得吗?”
这倒是一件麻烦事,不过――她不在面前,眼不见心就狠,所以我在键盘上敲:“照扁不误,而且扁起来格外爽快――你要是恐龙我还就算了。”
“你变态!”
“恐龙越扁越难看,美女越扁越惹人怜 : ) ”
“哼!!……”
接下来我们又对骂了一阵,这一次却被她占了上风,而且被她抢先一步溜掉了,剩下我对着屏幕生了好几分钟的闷气。
吃过中饭,来到图书馆,进入社科部查资料。我写的是金式武侠小说,所以不得不多查点历史资料。我不太喜欢现在网上很流行的为杀而杀的武侠小说,那些其实不能算是武侠,武则有之,侠则全无,主人公最多只能算是一个人肉屠夫。那些烂小说居然还有人喝采,真是……世风日下,人心不古了也。
但金庸的这种武侠风格却是十分难学,白白耗费了我几年大好的青春,尚还藉藉无名。这大概也是金庸式的武侠小说后继无人的原因。
翻了半天的历史书,搞得我头大得象塞了车的长江大桥。
身上的手机忽然震动了起来,传来一条短信:有人找,速速滚回宿舍。
刚到宿舍楼下,一个同学要我快点上去,说是有人找我。
“谁啊?”
“不认识,不过有个美眉,挺漂亮的。”
我一边上楼,一边寻思,最近这一阵子我挺安稳的,没干什么缺德事,也没招谁惹谁,就是和刁蛮结下了不解之缘,另外在网上和那个“迷死你我不管”的太妹对骂了两次。
依刁蛮那副德性,绝不会无缘无故地找上门来。难道是那太妹一怒之下上门寻仇来了?
可是,她不是清华的学女么?难道是冒牌货?这倒是很有可能,如今在网上,除了我之外,谁不厚着脸皮往自己的脸上贴金?搞不好那个“迷死你我不管”是个三陪女也不一定。
走近宿舍,听到里面滴里呱啦地聊得挺欢。
我深吸一口气,走了进去,里面坐了好几个人,看到我进去,都望我。
一个美眉正坐在桌前,周围几个男生众星捧月似地围着。瞧那美眉一张如花似玉的脸,一身时尚得体的打扮,真象是那个迷死你我不管,这么漂亮的MM,迷死几个臭男人真的没问题。她还带来了两个保镖,头发长长,一个染得黄黄的,象小鸡,一个染成棕色,象猩猩,看起来都有点象流氓的样子。这我倒也不怕,毕竟这是在我的地盘。
不过以后骂人的时候不能再用这个QQ号码了。省得人家一找就找到我这来了,谁叫我瘦狐太有名了呢?虽然不说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但到武大问上两三百号人,还是会有一两个人会知道我的。
“你好,瘦狐。”那美眉伸出手来。她的声音真好听,让人如聆仙乐。
她竟然主动对我示好,难道是她了解到网下的我本是良善之辈,并非十恶不赦之徒,所以消除了误会,意欲与我冰释前嫌?
一番交谈后才知道是我误会了。原来这美眉是武汉音乐学院的学生,和几个家伙搞了一个乐队,名字叫做“飞浪”,那女的便是主唱,怪不得声音如此美妙。
他们看到我前几天写给法学院那个哥们的歌词后,觉得有点意思,所以来找我聊聊。
就是嘛,那个“迷死你我不管”哪有这么大的本事,害我白担心一场。我在心中想,松了一口气。
“听说你吉它弹得也不错?”那美眉看了看我丢在床头的旧吉它。
“玩玩的,哪能跟你们比?”我脸上都要快泛红潮了。
接下来我们闲聊了一阵,全是关于流行音乐的,当然他们说得比我多。这毕竟不是我的特长,我也就没有班门弄斧。
转眼就到了吃晚饭的时候,那个叫萧迎的美眉喊我们去吃晚饭。我说:“你们是客我是主,怎么好意思让你们请?”但心里头还是有点心疼的,这一顿一定会破费不少,称做出血也不为过。
萧迎说:“这次我请你,下次你请我吧。”
看来这个MM还挺大方的,长得又漂亮又大方的MM当然讨人喜欢。我不由得多看了她两眼。当然也没敢盯着看,她的男朋友就在旁边呢。我只是想记清她的容貌,以免在大街上相遇的时候记不起她是何方人士。
酒桌上他们说了来意,是想看看我还有没有其它的作品。果然是无事不登三宝殿。真可谓来者不善,善者不来。所以她才会抢着要请我的客。
我那些情歌,留着泡刁蛮要用,再说拿情歌给这个美眉,会让人误以为我对她有意思。只好给他们一首歌颂伟大祖国的歌词了。于是我便写下了一首歌词:
东方之约
不羁长江冲破万重巨浪,世纪的呼唤震荡东方的海洋。千年的文明褪成昨日的传说,深刻的痕迹已是百年的沧桑。
红红太阳燃烧少年的心,自由的鸽哨唤醒东方的黎明。流火的岁月再展雄狮的风采,黄色的肌肤你我依旧的青春。
满腔的热血拥有共同的主题,浇灌这方美丽的热土。所有的热情化作真挚的音符,倾诉对我中华的祝福。
东方之约,炎黄子孙,再铸成心灵的长城。东方之约,龙的传人,再留住我们共同的根。
一样黄色的脸庞,一样坚毅的目光,一样的血脉在流淌。一样沧桑的岁月,一样骄傲的目光,一样的自信写脸上。
这是我看到世界华商大会的征集歌词后写的,不过当时已过了截止日期,而且清楚地知道凭我的水平,要想得奖是白日做梦,所以一时激情写下后,就颇有自知之明地锁进了抽屉,密不示人,今日正好让它发挥余热。
虽然写得不算好,但也马马虎虎,一来不能太丢了武大的面子,二来也不至让他们觉得一顿饭吃得冤枉。听说现在一首好歌词要几千几万元,我这首歌词就算三流四流的水平,两三百块钱应该还值吧。
“挺大气的。”萧迎说。
送走了萧迎一行人,我们开始往回网吧走。
“我可不到胖子那里去。”远远看到胖子网吧的醒目招牌,我的心就敲起了鼓。
“怕什么,我问过他了,他交警队认识人,车子老早就拿出来了。”嚎狼说。
“反正我不去,他就是不说,他老婆也会骂我。”我急忙溜进另一家网吧。
晚上睡前,嚎狼突然说:“瘦狐啊,看不出你真的很有才气哎。”
“你小子藏得很深啊。”野火说。
“那个女歌手在看你的时候,两眼都放光。”嚎狼淫淫一笑。
我当然知道他们在打趣我,但我还是有点兴奋的――我倒不是什么性饥渴,而是有点恋爱恐慌症。青春岁月,大好年华,若是没有爱情做调料,当然会大失光彩,他日垂垂老矣之时,回首回事,定会不胜唏嘘,喟然长叹。
现在屈指算算,大学四年已快虚度一半,来日无多,再不抓紧青春的尾巴,只怕就要成蹉跎岁月了。
只是不知道这次能不能抓住刁蛮的尾巴?
来到约会的地点,刁蛮已站在那里等我。
她没放我的鸽子,已经让我很满意了,而居然先于我到达,更出乎我的意料。我和女性网友也见过几次面,次次是我先到,最长的一个让我等了十三个小时,从晚上七点等到次日八点。幸亏约好见面的地点是在网吧,于是我也就在网吧过了一夜,而在她到达后一分钟后就跟她说了拜拜,回宿舍见周公去了。
刁蛮没穿裙子,所以晚风轻拂中,飞扬的只是她的长发和衣摆。
咖啡馆里约会的确不错,不过我发现增加魅力不是我,而是她。悠悠扬扬的乐声中,朦朦胧胧的灯光下,一袭黄衫衬得她更加遥不可及。
她一天一个样,看得我心痒痒。
我从口袋里拿了纸和笔出来,在大腿上写着,刁蛮好奇地问我:“干什么啊?”
“写情书给你啊。”
“什么啊?”她说,笑叱一声,“去,少肉麻啦。”
过了一分多钟,我把纸递给她,那上面写了一首诗:
霓虹初上 夜未央
无语俏立的你
衣袂飞扬
没看到你的脸庞
便已觉魅力无法阻挡
我宁愿化作夜风
能够在你身旁流淌
当然没好意思把诗的题目写出来,因为题目叫――爱未央。
其实这首诗我老早就在心里打下了腹稿,那是几个月前的某一天在公共汽车站台上等车时,看到一个MM俏然站立,风情万种,没看到她的脸蛋,心中已是春情荡漾,诗如泉涌。
当时我装出一副等得很不耐烦的样子,踱到她的侧面,用眼角的余光偷偷一瞥,啊呀,我的妈呀,只见她脸上斑斑点点,惨不忍睹,登时便欲昏去。幸好此时车子已到,急忙逃上车去,心中懊悔不已。
刚才在外面看到刁蛮的侧影,那一天的诗句又汩汩地流出,才把这一首小诗完成了。
她拿过去,看了起来。我看着她沉静的脸庞,微微垂下的眼睑,心里变成了吊桶,七上八下地晃悠。过了片刻,她抬起头,把纸递给我,淡淡地说:“诗写得很一般,字呢,就更惨不忍睹了。”
如同一盆凉水从天而降,我的心登时凉了半截。我不是苏黄米蔡,也不是唐祝文周,字当然写得一塌糊涂。但对自己的诗还是有点沾沾自喜的,却没料到被她一棍子打死。我愤愤地拿过纸,揉成一团,想丢到垃圾桶里,但打量四周,并没有垃圾桶。只得丢在桌上。
“好了,现在开始谈正事吧。”她把手放在桌子上,正襟危坐地说。
她刚才的第一招就大挫了我的锐气。看来这小娘皮对诗啊词啊不感兴趣,这可十分糟糕。
我想她最感兴趣的一定是钱,如果我是比尔·盖茨或者是李泽楷之辈,那倒不用愁了,问题我是穷学生。
也许是“欲泡刁蛮,宜用金钱。万事俱备,只欠存单。”可是我没有大把大把的存单。
白居易有一首很伤感的诗,叫做《琵琶行》,里面有一句很悲怆的话,叫做:“老大嫁作商人妇。”
风水轮流转,三百年河东,三百年河西,现在这世道是“老想嫁作商人妇”。
我现在好比是才尽的江郎,技穷的黔驴,垓下的项羽,滑铁卢的拿破仑。
赖在这里已经很没意思了,我站起来,端起杯子,喝啤酒一样地咕嘟一口喝干(好象味道还不错),然后对那小娘皮说:“对不起,我还有事,先走了。”向门外走去。
“别忘了,星期二下午。”她娇脆的声音在后面响起,隐隐约约夹着几分得意。
“知道了。”我头也不回地说,在心里狠狠地补充了一句:“八婆”――没有骂出来是因为还有把柄抓在她的手中,不敢自断后路。
完了,一切都完了。才一走出咖啡屋,我的腿就有点发软了。
川流不息的车辆,五光十色的灯火,在我的眼中已变得如此的惨淡。
只不过短短的十几分钟,心境却已有天壤之别。一切只因为我被她拒绝。被拒绝的滋味不好受,就算是一只狗被主人拒绝喂食,也会汪汪地叫上两声。所以我的心中十分郁闷,真想要大声狂叫,不,是狂啸。
想起自己一个QQ上的个人说明:“静看暴雨啸狂风,我本不羁自从容。长缨在手向天笑,回首但见万山红。”cool到极点。
现在情形却是:“车如流水马如龙,泡妞不成展怒容。欲想长吟恐惊世,低头但觉眼微红。”衰到家了。
我点了一根烟,象胖子老板那样地猛吸了一口,烟在我的喉咙里乱窜,有的直往肺里跑。烟丝咝咝地燃烧着。
燃着的是烟丝,烧着的好象却是我的心。
为什么只是短短的十几天,我竟会如此在乎她?也许这就是所谓的爱情吧,不期而至,来得莫名其妙,毫无道理。
既然来得快,那就让它去得也快吧。
我长出了一口气,吐出了吞下的烟雾――我还是第一次这么吸烟,以前我都是吸进嘴里就把它吐了――心里下了决心,放弃去泡这个小妞。
看着美丽的夜景,想着远去的爱情,冒出了一句:“美女在我的爱情面前转了弯。”我自哂地笑了笑,这句话还不错,要是拿它当题目写上一篇抒情散文,灌到情感论坛,定会赚得不少眼球。
那一瞬间,我甚至觉得自己很潇洒,颇有苏东坡“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的心境。
过了几分钟,刁蛮俏丽的身影出现在门口,看到我,她愣了愣,缓缓地走过来。
“怎么还在这里?”她问,一副好奇的样子。
“好歹是我约你出来的,就此拂袖而去,未免有失风度……”对她已没有幻想,也就没有了顾忌。谁怕谁啊,就是K她一顿,也不过只会到派出所去挨顿训,我捏了捏拳头。
“你刚才就已大失风度了。”她插嘴说。
我半尴不尬地笑笑,继续说,“……再说把你一个人丢在这里,万一有什么三长两短,我向谁诉苦喊冤去?”
“放心,今天没下雨,没人会不长眼睛来撞我的。”她绷起了脸。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有谁能真正知道自己的命运?”我感慨了两句,“走吧,我送你回去。”
走了几步,烟已快到头了,我弯下腰去,把烟头摁熄,看看附近没有垃圾桶,只好拿在手上。
走到华师大门口,我站住了:“送君千米,终有一别……再见。”
她偏头嫣然一笑,说:“星期二再见。”然后朝里面走,长发在肩背上一起一伏,而我这颗受伤的心一边回味着她刚才那灿烂一笑的意境,一边却象《泰坦尼克》里最后被年老的“肉丝”抛下的“海洋之心”一样,带着无限的伤感、无尽的惆怅、无边的悲怆,慢慢地沉向遥远的某处。
她忽然站住了,回过头来,微微一笑,说:“这么早回去,我会很没面子的。”
我愣了愣,呆呆地看着她轻轻款款地走到我面前:“走吧,找个地方去消磨时间吧。”
我很想拒绝她的邀请,那会让我显得酷一点,帅一点,有性格一点,有个性一点……但是我却转过身,乖乖地迈步往前走。
我和刁蛮隔着二十厘米的空气慢慢地压着马路,迎面不时走来一对对的情侣,相互手挽手或是女孩拖着男孩的手。
真的想伸出手去拉着她的手,可惜我不敢。
我想伸出手呵
牵着你的手
就象那月亮呵
牵着那地球
脑袋中突然冒上这么两句狗屁不通的诗来,嘿,我还没走三步呢,看来我比七步成诗的曹子建还要high上三分。
“去哪?”她突然打断我做诗的雅兴。
要是在平日,有谁打断我的雅兴,我会大光其火。但今夜,我却是笑逐颜开:
“随你,除了医院、监狱和天堂,哪里都行。”
今夜的武汉有点不同,变得格外的妖娆。今夜的我有点头晕,晕得就象醉酒的武松。虽然旁边有只“母老虎”,但不需要我去为民除害,倒是需要我去爱。
“我们去蹦的吧。”她突然兴奋地说。
“好啊。”我高兴地回答,这倒不是装的,我喜欢蹦的,而且和这么漂亮的美眉去蹦,还是第一次。高兴之余,没忘记装出无意的样子,伸手去拉她的手,却被她有意地巧妙地迅速地躲开了,两只手隔着5厘米的空气交错而过,划出两道美丽的弧线。
我抓了个空,心里又是遗憾又是气恼。刁蛮却已满身活力地走在我的前头,那副神气活现的样子真让人恨不得踹她不大不小刚刚好的屁股两脚。
我伸出脚去――不是踹她,而是大步赶上她。
在的厅在门口看到一个垃圾桶,我把烟头丢了进去。
她看着我:“你不能少抽一点烟吗?”
“能啊,如果……你每天都打电话警告我一两次。”我说。
“你……想得美。”她转身朝的厅时走。我赶紧跟了上去。
其实我平时不大抽烟的,一包烟要抽好几天,而且大部分是发给人家抽的,没人的时候我通常几个小时不碰它。
的厅里人很多,音乐也很疯狂。
刁蛮的节奏感很强,动作也极优美,象受过专门的训练,举手投足间与在电视上看到的在舞台上活蹦乱跳的伴舞女郎也没什么差别,当然也好不到哪里去,否则早就去当舞蹈明星了。
说句老实话,我跳舞的水平不咋的。大概与平常缺少锻炼有关。
我的大学生活其实很简单,嚎狼曾经说过一句话,说要在课余时间找我,只需到三个地方,网上,场上,床上。
那一刻我忘掉了烦恼,忘掉了爱情,只是在尽情地享受着青春。
青春如此地美,怎能让它浪费。
近在咫尺的刁蛮有一种青春飞扬的美,这种美,不象轻舞飞扬的那种病态的美。
这一种美,从她的脸上、从她的身体上,无所顾忌地发出,健康,清纯,充满着活力。没有做作的娇柔,没有做作的扭捏。
她全身上下溢彩流光,虽然也有一点任性,也有一点刁钻,却更加地显得可爱。
这正是她身上最能吸引我的优点,我陶醉在这美好的夜晚。
美中不足的是直到把她送回宿舍,我也没找到机会开口求情。
“未战而屈人之兵”这一招已失败了,只有等待星期二的判决了。我骑着车子往学校赶,心里寻思着怎样应付她的索赔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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