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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我所欲也,爱情亦我所与也,而者不可兼得,舍事业?舍爱情?
今天上政治课时,应同学们的要求,围绕这个问题展开辩论。在宽大的阶梯教室,当老师问同学们赞成先有事业还是先有爱情时。同学们大部分都举手表决先有事业。但是,当实际辩论起来就不是这回事了。出现了一个很奇怪的现象,女孩子几乎都赞成先有事业,而男孩子几乎都赞成先有爱情。
同学们围绕这问题辩论了一大通,各有各的说法。女孩子说应该先有事业,只有有了基础的爱情才是稳定的爱情。男孩子就说,如果要先有了事业基础才能结婚,那么,如果你一直都事业不顺利那你就一直不要结婚了。
女孩子又说,那你没有事业基础,没有积累一定的物质基础就结婚,结婚之后再来为柴米油盐之类而烦恼吗?这样的结合还有什么幸福可言。男孩子又说,事业,事业有一定的标准吗?人性都是这样的,你成了主管,就想成为经理,成为经理就想成为总裁,成为总裁又想成为懂事长。你有了一百万就想有一千万,有了一千万就会想有上亿,这种欲望是无止境的,那你什么时候能制止呢?
女孩子又说,一个人结婚以后,就有了家庭的绊索,一心两用,那还能成什么大事,像我们女孩子难道生来就是做家庭主妇的吗?男孩子又说,结婚之后虽然有了家庭的负担,但这不是一种绊索,家庭能给人温暖,给人动力,一个温馨的家庭正是事业的坚强后盾,世界上有这么多的家庭,如果他们都觉得家庭是绊索的话,他们还结婚干什么?那些人都去当尼姑,做和尚。都成为事业狂人,那人类生殖就成为危机了。
女孩子又说,大学也是事业的一部分,那你为什么要先上大学后结婚。为什么不先结婚后上大学。说出这句话时,这个女孩子已经说了很多了。只见一个男孩子说,这是年龄未到,国家规定男25周岁,女23周岁才能结婚,我可不能干违法的事。
这次辩论主要说了这四个方面,其余穿插就不说了。我认为这次辩论还是不错的,虽然是一次自由辩论,发言都没有什么格式和程序,但从同学们的热情上是看得出的,我们很喜欢这次辩论。事业和爱情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就在下课以后、有的同学还笑着说,事业和爱情要发展邓小平同志的‘两手抓,手都要硬”方法。也还有人说,要发扬辩证法,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我看造成女方和男方对立地看问题,可能是有这种思想吧:女孩子呢,想先有事业,结婚之后好把丈夫变为家庭主男,自己在外面为所欲为。而男孩子呢,就想先结婚,把妻子留在家里当保姆。自己在外面花天酒地。 (文—余化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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