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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批评文章使我要看的,比那些喊打喊杀喊夺权的文章要显得没那么大的火气,但是言辞之间的褒贬当让当事人如坐针毡。
不过话说回来,这样的文章也就是对君子不对小人,若是本来脸皮厚的,看过就和没看一样,或者根本就从来不看文章,工作以来接触的文字只限于“中发白一二三万”之类,那也就是废纸一张了。还不如喊打喊杀才能让人震慑。
开征新税 如履薄冰
本文见《财经》杂志 2009年第13期 出版日期2009年06月22日
以民众对财政开支的监督为起点,才可能控制各类税种及税率,从而经济民主才是真实的。以经济生活的民主化为基础,政治生活的民主化才是可信的
汪丁丁/文
随着金融危机的深化,政府税入必将减少。税入减少的速率如果太高,常可引发政府行为的骤变。关于大政府之命运与中央财政失稳之间关系的历史研究,可参阅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希克斯自认为反映了他最核心问题意识的作品——《经济史理论》。
任何一个政府都有官僚化倾向,并且很自然地要求它的各职能部门(以韦伯界定的“非人情化”的官僚之意义)尽快地“官僚”化。然而,韦伯界定的官僚化过程,以稳定的政府税入为前提。我们知道,世界充满着不确定性。导致政府税入失稳的事件,原则上不可尽数,经济周期、局部战争、自然灾害、社会转型、政治和社会心理的扰动……总之,在人类整体的演化视角下,“自由市场”机制的实质,就是以许许多多的较小风险,替代中央计划机制不可避免地承受着的、为数不多但足以让种群消亡的巨大风险。
良好的政府或“善治”(good governance)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应付“风险事件”——我将不再区分奈特意义上的“风险”与“不确定性”(在奈特看来,前者是可重复出现从而可预期的,后者是不可重复从而不可预期的)。
一般而言,社会整体心理状态的稳定性,即承受体制变革的心理能力,与情绪心理学家所说的“焦虑”(anxiety)成反比。人们对风险事件的主观敏感性越高,或者风险事件的客观规模越大,则风险事件引发的焦虑感,就越强烈,且迅速蔓延。关于焦虑引发社会及政治变革的历史研究,我建议读者翻阅美国汉学家孔飞力的名著《叫魂:1768年中国妖术大恐慌》,该书描述了清代乾隆年间一场席卷半个中国、延续数月的恐慌,其肇因却不过是无中生有的“妖术”。
焦虑感的本质之所以不同于诸如嫉妒和希望这样的人类情感,就在于后者是有指向的,从而是容易转移的,而前者是弥散的,从而是难以消解的。
众所周知,近年来,中国社会经历了许多足以使焦虑感蔓延至普遍程度的事件——自然的与社会的。就社会方面而言,30年的渐进式改革将我们带到一系列深层问题面前,既无法回避,又难以解决。这些深层问题导致了我们日常生活的普遍失稳——教育、医疗、就业、住房、养老……尤其是,当我们终于意识到这些深层问题都是最难以解决的问题时,我们的“理性预期”便足以引发对日常生活基本安全的焦虑。
如前述,焦虑感的特征在于它的“无方向性”。因此,当我们焦虑时,我们可以哪怕毫无根据地怀疑,我们日常生活任何一个方面的可靠性,并由此推测负责提供这一可靠性的政府部门及其官员的行为动机,尽管这是无根据的推测——导致了1768年那场大恐慌的推测,也无非是风声鹤唳而已。
于此时刻,我们的政府,尤其是中央政府中仍受计划体制思维方式主导的那些职能部门,和市场经济份额较小的那些地方的各级政府,应以古代儒家“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心态来治理我们的国家。
于此时刻,中央政府的一个最重要的职能部门公开声明,要征收或研究如何开征物业税,而且不预先广泛告诉民众这一税种的税负程度。这是不负责任的态度。
查阅物业税的历史,不难看到,这一税种的课征难度远远大于流通税和所得税。
惟其如此,当初,1696年英王威廉三世才不得不将物业税的“征税把柄”(tax handler)确定为“窗数”,导致了延续两百年之久的“窗税”(又称“玻璃税”)及由此而生的愤恨——因为它广泛地被认为是对民众接受光线和呼吸空气之权利的课税。
即便仅仅是计数每户的窗户数目,在征收过程中也还是诱发了大量的渎职及寻租行为,征税官员往往将户室墙灶的孔洞计入课征窗税的范围内。读者应想象一下,假如地方各级政府以物业税为主要财税来源,则与地方官员渎职与寻租的普遍及严重程度相适应的物业税征收过程,将会引发怎样普遍的愤恨?
尤其是在“经济敏感”时期,中国民众的就业机会和收入,受金融危机与贸易衰退的影响而降低,或预期有大幅度的降低,政府税入当然也会降低。但我们的政府绝不应在这一时期与民众争夺财富,哪怕仅仅是发布一项争夺财富的声明,也会引发强烈预期,得不偿失。
如果地方政府可将物业税的税负,维持在物业市值的千分之几的水平之下,例如,对自住房之外的第二套住房每年征收市值的千分之五,那么,一套市值100万元的住房每年的物业税额不超过5000元。对于拥有了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而言,这是可以承受的。
但中央政府在拟定及发布任何一项税收政策时,必须将地方各级政府的行为特征当作政策变量加以考量。否则,中央政府的政策要么会流于形式,要么就会引发与政策初衷相反的后果。
以上所论,早已是主流经济学的教科书原理。令人惊讶的是,我们政府的决策机构,尤其是经济政策的决策机构,居然对这些基本原理置若罔闻。这就让我们联想到中国政府以往发布的一系列公共政策,是否应置于公共选择理论的视角下重新审查其合理性?并且,在未来的十年或二十年内,中国政治的民主化进程是否应首先基于民众对各级政府财政开支的监督权?
以民众对财政开支的监督为起点,才可能控制各类税种及税率,从而经济民主才是真实的。以经济生活的民主化为基础,政治生活的民主化才是可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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