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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风铃记
1
风铃是贞洁的象征。
-------直觉说的
叶琴终于回来了,我却没有给她惊喜。她还在生气,不怎么跟我讲话。因为期末考试快到了,所以我来不及想太多和她之间的事情。一星期后,我们暂时搬回了各自宿舍,在那里挑灯夜读。每学期都有这么几天,要饱受精神和肉体的双重折磨。
志辉也和我一样,复印了一堆笔记回来,几乎能把自己埋上了,还买了一把蜡烛,大有头悬梁锥刺骨的架势。
面包和方便面也得准备,通宵达旦还需要粮饷。
小舟属于胸有成竹的一类,所以不能比;甄子属于死猪不怕开水烫的一类,也没法比。只有我和志辉最拿不起也放不下,平时大大咧咧,关键时刻就手软脚软,没一点英雄气概。说实话,连自己心里也犯嘀咕;真他****不象个男人。
这几天的平大也是最安静的,象个处女一样,十一点钟熄灯,熄灯后依旧烛火通明,足见得跟我和志辉一副德行的大有人在,宿管科明白百姓疾苦,查夜时大开方便之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会再因为谁点根蜡烛就朝楼上吼破嗓子。
熬夜的滋味是痛苦的,可有时也能苦中作乐,比如讲点黄色笑话,或者把某老师摆到砧板上,几个人分而啖之而后快。说来也奇怪,平时看到会头大三圈的教材居然能一气翻三五个小时不倒胃口,这也许能证明一个道理-----平常的不学无术都是因为没危机感。可说这些还有什么用呢?过了这段时间,生活又还本复原,不会有丝毫转变。
听到了吗?甄子的呼噜声一起一伏,显然不如他的琴声好听,害得我和志辉也一劲儿地犯困。
“早知道有今天,平时该用点功”。志辉悔罪似的趴在桌面上自言自语。
“这句话你说三年了。”
“我老把它忘掉,到这时才会想起来。”
“想起来有屁用,要是能死心塌地读书,你也不是你自己了”。
“这话我同意,一人有一人的活法,都二十一世纪了,就该个性化生存。既然是这样,去他****我不看这些傻逼理论了。”
“今天我听班里女生说一百零二页的图表必考。”
“哪一页?哪一页?你说清楚啊。”
考试的几天赶上天热,热得我都想脱光了答卷。最让人难以忍受的是期末考试的时间安排与高考一点不差,所以不得不重温噩梦,也不知道哪个鸟人出的注意。到这里三年了,还总是梦见高考没上线,醒了就一身露水。小舟和志辉说他们也会。
考完试下楼时,布告栏里不出意外地又张贴了一大张白榜,上面列着密密麻麻作弊者的名字,这个开除,那个罚款,最要命的还要电话通知父母所在单位,这一招可以媲美清代十大酷刑。虽然互不认识,却打心眼里同情,一句话―――同志们真够倒霉的。
全部考完后,我和志辉一致认为高数最悬,悬的意思就是只看卷面分必挂无疑,要是平时给老师的印象好些,说不定还有柳暗花明的机会。但是用脚也想得出来,我俩要是给老师留好印象除非思维掉过头跑。说起来,数学也算是历史遗留问题,我从上中学那天起数学就没考上过60分。我自己也承认没长学数学的脑袋。可志辉更惨,大学都快念完了,数学水平还不如他的工厂主老子,简直愧对他每天都背的外国名牌书包。
我俩只有学大禹治水,采取疏通的办法,志辉以前用过,屡试不爽。
教高数的老师姓石,因为其貌不扬,我们背地里叫他“人鬼情未了”。可见不扬之程度了,这也是导致我俩成绩惨淡的原因之一。志辉说要是有一天他做了校长,一定招募美女来教课,而且为集中学生注意力,全部穿成三点式或透视装,这样保证可以培养大批栋梁之才。他的说法我不很确定,可有一点毫无疑问,这么做肯定提高青少年贫血和心肌梗塞的发病率。
首先,我俩打了个电话给人鬼情未了。志辉说这叫投石问路。他在电话里一口一个石教授,叫得毕恭毕敬,不过也难怪,身在廊檐下就不得不低头,谁叫平时那么嚣张呢。
听到电话那边说:“好啊,那你们过来吧,可是千万别提东西。”
弱智也听得出来,这便心照不宣地达成了默契。还有人说教育界是全社会最后一块净土,说这话的 人真该撒泡尿浸死。
在送什么礼的问题上,我和志辉颇动了一番脑筋,最后总算得出一致意见,看人鬼情未了平时无精打采,脸色蜡黄还有些发白,一看就知道性生活不协调。所以我俩决定投其所好,给他买汇仁肾宝,给他老婆买朵而胶囊。只要把他补高兴了,多少分还不都是他秒笔生花的事。
人鬼情未了住家属院七楼,我和志辉爬上去时累得气喘吁吁。志辉按的门铃,开门的是他老婆,说实在话,他老婆长得不赖,典型一袖珍美女,可惜鲜花插在了牛粪上。我们换了拖鞋进屋,人鬼情未了正在沙发上看电视,见我们来了就把电视关了,还叫他老婆倒茶给我们喝。
先是一通寒暄,净是没一点屁用的话。之后,我俩把头耷拉下来,做悔恨惭愧和无地自容状。
“石教授,这次可真辜负您了,我俩高数考得特别糟”。
“那是什么原因呢?”人鬼情未了呷了一口茶,眼皮和声调一起上挑。
“贪玩,我俩就是贪玩,把大好光阴都浪费掉了。”我和志辉头耷拉得更低了,心里边已经开始破口大骂了。
“哎呀,年轻人学知识才是主要的吗,玩要有个限度吗,为了玩不要学习怎么行呢?国家建设 社会发展还靠你们哩。”要是他再说下去,一定是马列主义***思想和邓小平理论。
“石教授,您无论如何得给我们这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我俩保证洗心革面脱胎换骨。”
我在一旁听志辉说话,怎么听怎么觉得别扭,说得我俩跟强奸犯似的。他一边说一边把东西摆上桌面,神情和举止颇从容镇定。
“不是对你们说了吗,不要提东西。你们这是做什么吗?”
“您千万别误会,我俩只是表达一点心意,看您为了教书育人把身子骨熬成什么样了,您可得保重身体,好精力旺盛地叫我们知识。”
“这怎么行呢?”
“……”
“这不好吧?”
“ ……”
从人鬼情未了家出来,我好好吸了一口外面的新鲜空气,刚才的一幕像一场化妆舞会。从头到尾我都感到面红耳赤,可事实上,一切又似乎进行得自然而然。在眯着眼讨乞宽恕和绷着脸接受惩罚之间,我没法判断哪个才是虚伪的。
回来的路上,我俩如释重负。志辉跟我说:
“我的文盲老子一生只有一个心愿,就是希望我把书读好,他说有多少钱也不算光宗耀组,读好书才算,要是他知道我送礼这档子事,非气吐血不可。”
“想开点吧,不这么做的话,你还读着大一呢,那不是要把你老子气死。”我递了他一只三五烟说。
“我不是读书的料,我只能把我老子的心愿转嫁给我的下一代了。”
“那你下一代真是任重而道远,非熬成人鬼情未了那德行不可。”
“人鬼情未了?你不说我倒忘了,说不定那鸟人喝了补药,正和他老婆大干一场呢。”
那天晚上,我俩一边抽烟一边痛骂人鬼情未了,到睡着时总算解了心头之恨。半夜里我一觉醒来时,听见志辉在梦里笑,
嘿嘿,嘿嘿……
2
你还新鲜,他们瘦了。
我和志辉也准备回家了,我们是最后回家的两个。这个时候,平大里早已经人烟稀少,只听见乒乒乓乓的盖楼声。几乎每个假期回来,平大里都会起一栋新楼,可是都无一例外的难看,跟大厕所似的。
从这城市回到家要坐几天的火车,路经盆地,高原,山脉和丘陵,环境一点一点变化,感觉也一点一点变化。来来往往中,我仿佛是在两种世界间做一种摆渡。黄土黑沙的乡下,灯红酒绿的城市,对我来说,哪里熟悉哪里陌生是个问题,我甚至没法调节视觉上的色调差。
除此以外,毕业的日子越来越近了,有时那种踏入社会独自打拼的预感一下子窜到想象中来,说不请期望还是惧怕。回家的意义也不大一样了,从前是回归,现在似乎只是短暂歇脚的投奔。
我又想起了叶琴她爸的话,我知道自己必须拿出一些行动来处理,她是要出国的人了,美国西雅图,肯定就跟我小时侯在乡下想城市那样。反正我们不是一阶级的人了,不能再以同志相称。我得离开她,或者让她离开我,去拥抱她的美丽新世界。
我决定中途在l市下车去看看于雷。前一阵子他在信里说在学校旁边开饭店又赔了一笔,没脸回家,特别需要个人安慰。正好我现在心情也他****不好,说不定俩人到一起还能负负得正。
于雷,外号“人妖”,是我穿一条开裆裤长大的死党。叫他人妖是因为他长得人模狗样,连男人看了也动心,好在我对男人没兴趣。记得小时侯同样是拿一块钱去买糖,我买六块,他一准买八块。这事让我多年来一直耿耿于怀。于雷还有个优点就是能说会道,据说他考进l市的商学院后,用那张嘴和那副脸诱骗了不少良家妇女。
于雷是个拜金主义者,整天就想着怎么发财做款爷。从大三开始,他先后搞过学校舞厅,开过水吧和饭馆,自诩是大学生下海经商的先驱者。也许先驱者注定是要牺牲的,他的连续创业均告失败,赔钱事小,他心里肯定被打击得扭曲变了形,要是不过去看看他,寻死觅活也说不定。
火车在l市停车之后,我提了个包走出站台,老远就看见了朝我挥手的于雷。他看上去没什么变化,只是瘦了。他跟我说这都是操心操的,语气还带些悲壮。
嘘寒问暖了几句之后,我俩打的直奔商学院。我头一次来l市,处处都觉得新鲜,以为于雷能口若悬河的跟我讲上一通,可他一路上只顾着唠叨司机别绕远路,后来我终于忍不住问他:
“不过一年没见,怎么变得跟个女人似的。”
“有吗?”
“最悲哀的是你还没感觉到。”
“还不都是做生意闹的,什么人都遇见,不唠叨才怪。”说到这时他叹了口气,好象一肚子委屈。
随后,我们又聊了许多杂乱的话题,话题里总少不了女人,我知道这就是所谓的物以类聚,要不为什么茫茫人海怎么就我俩成了死党呢,他还说晚上要带我去开眼界,听得我白天都不愿过了。
吃午饭时,于雷领了一女生来,说是他女朋友,叫周莉莎,可周莉莎看上去像个未成年少女,除了没发育好以外,打扮也像个高中生,我琢磨不透他俩是怎么凑到一起的,这小女生一定有恋父情结。
周莉莎跟我打过招呼后就做下来吃饭,中间也没怎么说话,脸倒是一直绷着,我和于雷一边叙旧一边笑,她却不笑一下。后来趁我们说话的空她突然问我:
“这次来打算玩几天呀?”
我说:“说不准,看情况吧。”
“其实这破地方没什么好玩的。”
她的话让我吃了一惊,我朝旁边看了一眼于雷,他显然也听到了。周莉莎半路杀出的这么句话让我不知道怎么说下去了,过了一会她又说:
“你和于雷自打一小就认识是吧?”
“是啊,我们穿一条开裆裤长大的。”
“那你可要说说他,看他交了些什么朋友啊,不是借钱的,就是来蹭饭吃的,他还跟得了蜜枣儿似的。我说他他一句也听不进去。”
“说够了吗?不是来吃饭的就给我滚。”于雷终于忍不住朝周莉莎吼叫起来。
周莉莎立刻就号啕大哭上了,还把筷子甩到于雷脸上,后来她扭着瘦小的屁股走了,样子特滑稽。我看着她走出去心想,真不知道这女人是什么妖精变的,可不管怎样,我还是要站在周莉莎的立场上说话。
“你真有本事,女朋友也被你骂走了。”
“什么女朋友,我找她就为了弄点钱花。没想到她来这一套,老子不伺候了。”
“可是听得出来,她都是为了你好,这种人取了做老婆,一定持家有度。”
于雷不说话了,我俩就一劲儿闷头吃饭,快吃完时他突然说:
“你还记得杂货店的寡妇吗?”
“不就是给你烟抽让你摸她的那个骚货吗?”
“其实她是个正经女人。”
我此时瞪大眼睛看着于雷。
“除了她死掉的男人,她没跟别的男人乱搞过,镇上的人说她的话都是造谣。”
“你怎么突然想起说这些?”
“我觉得她可怜,他对我好可我对不起她,我这辈子对不起很多女人,小貂是第一个。”
“你还在想小貂?”
“恩,有时候想。”
晚上,于雷带我到酒吧里去找“公汽”,公汽就是随便和人上床却不收一分钱的女人。因为我俩都没钱了,凑一起也只够喝点啤酒,买几个国产套子。可一连谈了几个,对方都说起码要开三星级宾馆的房,于雷就和她们说:
“我们宿舍里能看满天星,还有草莓冰淇淋。”
对方答:“看你人五人六的才给你个建议,留着冰淇淋去看a片时吃吧。”
“没想到车票这么贵。”
“不用泄气,活人还能让尿憋死?”于雷好象还贼心不死。
“不被尿憋死,可能会被精虫憋死”。
“你坐这里等,我去打个电话很快回来”。于雷说着话,跳下吧台的椅子走了,不一会他兴冲冲跑回来说:
“你先要啤酒喝着,我去弄钱,弄到就回来。”他走了以后我就坐着喝酒,也不知道他搞什么名堂。大约过了两个小时,于雷回来了,呼哧带喘地满头是汗。他一见我面就摊开来几张百元大钞说:
“这次我可是舍生取义,四十出头的女人也接了。”
“原来你去做那个。”
“实在是不得已而为之。”
“你也不害怕被老女人榨干?”
“不会,我偶尔才献身一次,每做一次,我都把港台女明星的样子全部在脑海里过滤一遍。”
“她知道你是大学生吗?”
“知道,不是她还不感兴趣。她说让大学生干她,她生理和心理上才会有平衡感。”
“哎,要搁在十年前,别人得叫咱们天之骄子,可现在我们是没落的瘸腿贵族。”
“没错,可什么样的贵族都不能没女人,否则,蝌蚪会从鼻子里爬出来。”
于雷晃着钱对我说:
“为了不让蝌蚪们暗渍横流,我带你去这城市最红的红灯区。”
我们要去的地方叫扇子桥,一路上于雷声情并茂地描绘这城市名目繁多的色情场所,
“色情可是l市的经济支柱,不光业内人数多,而且形式也多,还能推陈出新。”
“最便宜的就是扇子桥下的擦皮鞋妇女,她们只穿一件大衣,里面是光的,五快钱,只要五快钱就可以划一根火柴从上看到下,可是不能用手摸,人家卖的是视觉刺激;高级一点的是夜总会的陪舞女郎,陪你跳一支曲子三十块,你可以用手在她身上做任何事情;要说最高级的还是星级酒店里的应召小姐,表面上都装得跟纯情少女似的,背地里编着号码让有钱的老色鬼挑选。”
“这里的鸡特别有职业道德,有一次我装成处男去光顾,居然骗了一个新手,临走时还包了个八十块的红包给我。”
“拿老女人的钱去找小女人,这叫‘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否则我心理一定不平衡。”
我一路上表面装得若无其事,其实手心都握出汗了。心脏好象收缩成了一小团,再怎么说也是头一回进色情场所,心里总觉得发虚,可是黑夜里的黑色像一支催情剂,我被扔到情欲的海里看不到岸了 。
经过扇子桥底下的时候,于雷朝着酣睡的一个乞丐扔了五块钱。他说乞丐没女人真可怜,一个人孤零零的睡桥洞,五块钱够他去划一根火柴了。希望他在能看到做梦做到的风景。
“大家都来狂欢,今夜真美好。”
几分钟后,我俩到了一条灯火通明的街上,于雷把它叫鸡市。他跟我打赌,要是他走上一圈没二十个女人上来拉他就输给我啤酒。结果他赢了,先后有二十七个浓装艳抹的老女人过来拽他的胳膊,最后我俩随一个矮墩墩的女人进了一间粉红色光线的发廊,因为她的报价低了二十块。 我和于雷每人挑了一个“小姐”之后,又随她们去到她们住的地方,那地方挺脏的,有股死鱼的味道。
在这个世界末日的晚上,我第一次体会了高级动物之间简单意义的性交。还因为手脚迟钝而受到那只大胸脯鸡的嘲笑。那女人像一艘油轮,让我有了晕船的感觉,我听到了汽笛声,甚至还隐约看到了我曾在地图上熟知的不列颠海峡。
有一瞬间,我很想整个人钻到那女人的下面去,让全世界的人谁也找不到我。真可笑,奴隶挥舞四肢叫喊着征服,可到底征服了什么呢?自己还是别人?肉体还是思想?
离开那女人身体时,我最先想到了奔逃。快感是一块抹了奶油的脏抹布,让我的胃痉挛。可我并不怎么悲伤,我想起了去年冬天的一场大雪。
我还想叶琴,她流着眼泪看我。
她一句话也不说,只是看我。我想说句求她原谅的话,跟风说,跟大楼说,可它们是死的听不到。我就想去他****,我本来就不是好鸟儿。
清晨两点钟,我和于雷在回来的路上。脚步像酒鬼流浪儿。路灯把我俩影子拉得老长。天上的月亮是满的,她照着地上的一片森林。
“乡亲们哪,今儿咱高兴,都到我家喝酒去吧。”于雷模仿陈佩斯小品里的腔调在做秀。折腾了这么久,他还是精气神十足。
“那些鸡长得还不如你,跟她们乱搞你不觉得吃亏?”
“你说什么呀?这年代里按需交配,人人平等。我早预言了,人类会从这一步逐渐走向世界大同。”他接着唱道:“我的黑夜比白天多,不要太早离开我,世界已经太寂寞,我非要这样过……。”
“嫖妓万岁。”
“嫖妓有益健康”。
“找鸡有理,嫖妓无罪。”
我俩使出吃奶的力气吼着,歪歪斜斜的影子在地面上跳舞。
后来我俩回到了商学院,躺到于雷宿舍的床上。可能是太过兴奋了,我俩瞪着眼睛谁也睡不着,我问他:
“你想什么呢?”
“想小貂,特别特别地想。”
还是给你们讲一讲小貂吧。
小貂是于雷初中时的女朋友,那时我和于雷还是小流氓,小貂也喜欢跟着我们到处晃。她父母离婚了,她一直和她爸过。小貂有件事始终瞒着于雷,就是她上小学时,有一次被几个初中生堵在桥洞里轮奸了。后来这事传开来,人们都说于雷跟了只破鞋在一起。小貂就问于雷还愿不愿意跟她好,于雷闷了半天也没吭声。小貂因为这个跑了,再也没回学校。有人说她下了广东去做鸡。考上大学的那个夏天,于雷跑到广东去找她,说找到她就带她回来,不论发生什么事都养她一辈子。可最终连个人影也没找到。这些年于雷心里一直难受,全是为了小貂。
我不知道为什么说这段故事,也许我觉得它可以起一些说明的作用。
我的l市之旅,我的被撕成碎屑的贞洁,我的捂起的脸。
风铃声在夜色中响起,
我们哭泣着寻声而去。
纯洁之吻
1
有只鸟从城市上空飞掠即逝,闪烁成仰望的人们瞳孔里的斑点。没有啁啾,也没留下灰白色粪便。
我使劲想,你说我是那只鸟吗?大概不是,因为没人在意过我飞行的痕迹。我只是一条鱼,一只生活在鱼缸里心脏肥胖的鱼,以为有水草和鹅卵石的地方就是河流,所以游来游去,游来游去。
某一天开始,我把自己定义成这城市的入侵者。入侵者顾名思义,就是抢占本来不属于自己的地盘,我知道这想法带的火药味太浓,可实际上,我是自己跟自己斗争。入侵者总要付出代价,我迷茫的日日夜夜,我的黑白轮换的悲剧都是代价,不管主动还是被动,我都忍受和渡过着这一痛苦的过程。我想胜利的方式有两种??我征服了城市和我被城市征服,可失败只有一种??我站在草垛上看城里的月亮,带着羡慕或是憎恨的目光。所以我决定了,即使我只能做一只路过的鸟,也要在汩汩燃烧之后,掉下烧焦的羽毛。
八月底我返回平大,意味着我大学生涯的倒计时开始。按照平大里那句说滥了的俗语??大一情窦初开,大二风姿绰约,大三徐娘半老,大四明日黄花来讲,我已经是黄花了,所以我得趁着还没有花榭花飞做些该做的事情。
九月上旬,我找了一份推销壮阳药的工作,于是我走出了平大,来到街上。
我在大街小巷里穿梭,不顾炎热和疲倦,我始终表情愉快,用那种伟哥粉掺面粉的东西给这城市里的男人和女人带去福音。起初我还为做这种事挺难为情,可是当我看到那些丰满少女喜气洋洋地发送保险套时,我为了我以前的虚荣心而感到惭愧。如我一样的中国人总喜欢把脑袋夹进裤裆里过日子,事实上根本还分不清什么是坦荡清白,什么是丑陋无耻。我想我应该觉得自己高尚,因为壮阳药里包含了拯救人类的意义。
壮阳药公司的老板叫于莉,是个从北方来的中年女人,风韵犹存,就是脸上的乐谱多了一些,抹一寸厚的粉也看得出来。不管怎么说,一个人能撑起一家公司就证明了她的精明能干,至少,她知道怎么榨干你每根骨头里的骨髓。
“资本家都这样。”有过打工经历的志辉跟我说。
“可她算不上资本家。”
“她就是暴发户,这种人更是能把一分钱握出汗来,有你受的了。”
我听后觉得无所谓,反正还没体会过被人剥削的滋味。
那壮阳药的销量不错,后来还打了很多广告,电视上、报纸上、公交站牌上,几乎是铺天盖地,可以说在这城市掀起了蔚然壮观的壮阳大潮,甚至有人来信说把他们的风湿症都治好了,纯粹是壮阳壮糊涂了。
“前些年电脑热的时候我卖电脑,手机热的时候我又倒手机,现在中国男人都他妈不行了,我就出来卖壮阳药。”于莉说起话来倒真像个实实在在的暴发户,没什么经理董事长的架子。
“年轻人只要卖力做事,将来发财的机会多的是。”她接着又说。
“可我来工作不是为了发财。”我低声细气地说。
“我理解,在你们这个年纪上,心里边还有挺多花儿一样的理想,可是你想过没有?光有理想没钞票行吗?不行。上层建筑都是经济基础决定的,对不对?”
我听了她说的话,惊讶于她也知道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理论。
后来,我还帮于莉设计了广告牌的图案,发布以后效果还不错。画面大致就是一强壮男人的后背,背景是雪山牦牛,搭配的广告文案是“来自精神高原的呼喊”。广告牌很快遍及了城市的各个角落,一次上街我还不无荣耀地跟小舟说:
“那图案全是我的创意。”
“真像。”他说。
“你说我像画上的男人?”
“不是,你像那牛。”
我开始在呼吸早晨第一口空气时感到了希望的降生,我打算从这一步起,一步步迈进城中之城,要是再有什么坏情绪,我就冲它打个响亮的喷嚏。
时间延伸到几个星期以后,班主任知道了我经常旷课的事,跟着她就把我找去批斗。
时间:一个晌午 地点:系办公室 人物:四眼班主任和我
情节如下:
“你知不知道旷课是特别严重的事?”
“知道。”
“学生最该静下心来读书,你懂吗?”
“懂。”
“你倒是全明白,那为什么还违反校规校纪?”
“我不是读书的料,我在书本上学不出东西。”
“那你大学念个什么劲儿啊?不如退学算了。”
“我还要拿毕业证书。”
“哈,这么说你就为了毕业证书来平大受折磨,自欺欺人啊,亏你父母拿那么多钱来供你。”
我把头扭向一边,我感到她把话题扯远了。
“你这算什么态度?”
我仍然默不作声。
“你,你太不像话了,……”??我没想到她是这么轻易激动的人。
从系办出来,我鼻子一阵一阵地发酸。我突然觉得四眼班主任的话还是有些道理,我还念什么劲儿呀,退学算了。在平大的几年我除了瞎晃,什么也没干,我是一败家子儿,混丢了一千多个阳光灿烂的日子。
仔细想想,其实大学早就离我很遥远了,它只是我粘贴在胸前的一个标签。我试过,可我实在没办法像小舟那样每天钻书堆里还觉得其乐无穷。
毕业证书,有什么用呢?我能拿他来做什么呢?证明我读过大学还是本科文凭?真可笑,大学生早进入熊市了,街上看车的人都能嘲你啐上一口,然后加一句??“大学生,有什么了不起啊。”
“不管怎样,只要一年就毕业了,你还是应该坚持到底。”小舟劝我。
“多长时间对我来说也是浪费。”
“一年能学很多东西,甄子的吉他会越弹越好,我争取再拿几本荣誉证书,你也能在外面跑出一些名堂。每个人都有自己存在的方式,谁的方式都不是别人必须效仿的样本。”
“是这样吗?”
“不信你可以试试。”
小舟的话让我思路畅通了许多。那天晚上,我们就坐在阳台上听甄子弹琴唱歌,还为他的歌感动了一下。我要是个女生的话,肯定给他骗了。
那间阁楼我很久没去住过了,叶琴也只是心烦的时候才去。她打电话来问为什么最近老看不见我,我说我在卖药,每天累得要命。我们好像是隔得很远的俩人似的,明明我下楼走上几步就能看见她,可电话里一顿一挫的声音让我俩都打消了碰面的念头。有一天她把我叫出去跟我说:
“你不卖伟哥行吗?”
“你怎么知道的?”
“你别管。”
“那东西不叫伟哥。”我回答她。
“叫什么不重要,我不想被人说我男朋友是卖性药的。”
“总比卖身好。”
“你得替我想想。”她说。
“我挺累的,就因为几年大学我一直想得太多,做得太少。”
叶琴没再说什么就走了,那以后我们的关系终于进入冷处理阶段。其实对于和叶琴之间的感情,我曾幻想过一千零一次的完美结局,甚至那幻想在很长时间里成了我睡前的必修课程。不管我们曾经是否有爱情,那感觉都已成了一种依托,一种相依为命的怜悯。这已经足够我们往一起凑合,凑合成一对情人,可事到如今,空气里已没了情侣的味道,我们在各自现实的方向上背道而驰。
这也是我需要付出的代价吗?
烟火在天空里绽放一瞬,旋即幻灭成泪水里的晶莹,歌手在地下通道里孤独歌唱,赞美着鲜花和爱情,纯洁者以纯洁吻上城市脸庞,城市回报以冰冷之唇,谁在痛苦地试着转变?谁又在月光下对着镜子哭?
2
班里有个同学说要租房子,我和叶琴商量了一下,把那间阁楼转租给他了。至此,我的同居时代终于告一段落。
收拾屋子那天,我和叶琴一块儿去的。她说那些锅碗瓢盆什么的都不要了,反正拿回去也用不上。我趁她没在意时藏起了一把汤勺,我想留作纪念。下楼时,我帮她提她的大旅行袋,她在旁边用手托着,我俩小心翼翼地走着狭窄的楼道,出来时我说:
“这包比你还重。”
“你怎么知道?你从来没有抱过我。”
她的话让我愣住了,我仔细地往回想,似乎她说得没错,我总是忘掉生活里的一些细节,可女人偏偏最在乎这些。
彻底搬回宿舍以后,我倒有了挣脱的感觉,挣脱的是我自己,是那间阁楼所维系的难舍难离的情绪。以后的每个星期六,我都以一个暗恋者的身份给叶琴买一束马蹄莲,然后叫花店的人送去。我知道这么做像个傻逼,可话说回来,做人不能一辈子清醒,也没必要把每件事都理解得清清楚楚,我就是想送些花给叶琴,所以我那么做了。
于莉有天晚上打传呼给我,约我到酒吧里喝酒,她声音里突然变得嗲声嗲气,让我浑身起露水。
我八点半钟起到了二环路边上的一间酒吧。于莉正坐在一张点蜡烛的桌子旁,她说还约了两个朋友,要我坐下来,边喝酒边等。
九点刚过,她的另外俩朋友来了,跟她一样都是半老徐娘,甚至连穿戴和脸上的脂粉厚度也很相似,要是灯光再昏黯些,我一定分不清谁是谁,于莉作介绍说这位叫汪姐,那位叫李姐,我一下子多了这些亲戚,感觉有些紧张,其实我倒情愿是亚姐跟港姐。于莉冲她俩说这是郝笑,我公司的。她们听了之后笑起来,大约笑了三分钟以后她们问我:
“你怎么取这么好玩的名字?”
我说:“这算不上好玩,我小时候,村里人都叫我土蛋。”
她们笑得更欢了,那个叫李姐的,甚至在弯下腰去笑时露出大半个肥胖的乳房。
我们聊了一些无聊的话题,我始终觉得没话说,又不好意思说走。于莉看起来兴致很浓,一劲儿地让我给她倒酒。从汪姐和李姐的暧昧皱纹里,我看出她们显然是夸张地想象了我和于莉的关系。那个叫汪姐的,盯着我前后左右打量,然后转向于莉肆无忌惮地夸奖我。她的嘴唇涂成紫青色,让我轻易想到了僵尸出笼。
后来,于莉嫌酒吧里太冷清,建议去个热闹地方。我们就换了个叫“235”的迪吧。那迪吧里人很多,DJ也不错。进去之后我们混在人群里蹦迪,汪姐也学那些小姑娘乱甩头发,险些摔在舞池里。每个身体每张脸,都像是被镭射灯打成碎片之后的拼图,闪得我晕头转向。
喝了不知多少酒以后,我似乎忘了怎么来的,又为什么来了。这只能算是种应酬,我想应酬也属于我接受城市和被城市接受的内容之一。然而可惜的是,我在酒精和音乐的双重麻醉下抛弃了最后一厘米清高,尽情呼吸着那股变了味的香水气息。我们有了共同的话题??男人和女人,享乐主义的性爱以及人们从道德门缝里偷窥的所有禁忌。
高傲、低俗、纯真、无耻、可笑、可悲、羁束、放荡、投入、恐惧、活着、死去。
大约一点钟时,于莉喝喇了,我只好打车送她回家。我们和她俩朋友在“235”门口分手,当时天在下雨。于莉上车吐了一次,我不停地给她喝水捶背,好一会工夫她总算安稳下来。
“今天真是谢谢你。”
“用不着这么客气,我该谢你请喝酒才对。”
“我是不是特别老?”
“啊?你说什么?”
“我是不是看上去比我年纪还老?”
“没有。”
“可她们说我脸上老,心也老。所以我就把你叫来,说你是我刚找的情人。”
在她说之前,我已经猜到一些了。我好像还不知道怎么去看待这种事情。
“我真羡慕你们这些上学的。”
“有什么好羡慕的?”
“你们年轻,年经是人一生最可贵的,像我现在这样多可悲,除了钱什么也没有,什么也没有。”
她唠叼的声音越来越小,后来靠在我肩上睡着了。在这个午夜城市,我对着这个丢了青春的可怜女人,像对着一张旧鱼网。
我仍然在上课以外的时间去推销壮阳药,每月拿到的薪水除了供自己生活,还能有一些节余。偶尔和叶琴通一次电话,三言两语之后气氛总是很尴尬。彼此都知道分手是迟早的事,可我舍不得,她也舍不得。我知道她们外语系准备搞一次文艺活动,叶琴每天都到体育馆里彩排。演出那天我去了,夹在人群里看她在台上演出,一点也不像她平时大大咧咧的样子。
有几次于莉开车到平大里找我,也不是为了工作的事,她就是闲了开车瞎转。周围一些人开始传我做了吃软饭的凯子,可我不在乎。我记得刚上大学那会儿,我不管做什么事都低眉顺眼,害怕出错,害怕被人指指点点,后来我才明白世上根本就他****没有美丑对错的定义。笑你的人也有可笑的地方,每个人都觉得自己活得跟人似的,其实人是什么呀?俩腿支个肚子叫人,可这世界上俩腿支个肚子的东西多了,随便说一样都比人纯洁。所以没必要为了别人的准则而活,更何况,那只是些不相干的人。
平大离市中心很近,站在七幢的楼顶上,可以看见那里巨大的百事可乐的灯箱广告,还有各种颜色的灯映衬出一片繁华地带,而毫无疑问,繁华会很快地向外辐射,相信不久以后的二环、三环乃至四环也会繁华起来。那么,我又将怎么追赶这繁华呢?
我喜欢在楼顶偶而坐上一会儿,在那环境下通常可以想起很多事情。比如,想起被水淹死的姑父??事发前两天,我俩还在一起喝酒聊天,他喝多了还硬说自己没醉;还有??叶琴曾怀过的孩子,如果他(她)有机会诞生在这世上,会改变一些事情吗?刚进平大时,我们用望远镜偷窥对面楼的女生,每天都到熄灯为止。我还记得绿色窗帘的那间宿舍里有个漂亮女生,可惜是个飞机场,有几次在校园里碰到,怀着于心不忍想问她名字,却始终没敢开口,我怕她骂流氓混帐,混蛋王八蛋。
平大北门外的一条街依旧灯火通明,照耀着不同名字的洗头房和发廊招牌。听志辉说那里全是做皮肉生意的女人,做上三五年之后,她们就能拿着挣到的钱回家乡做些营生,过平静无忧的日子。她们白天睡觉,晚上浓妆艳抹地出来工作,像守夜人,除了挣钱以外,客观地为这城市的性协调做着贡献。
呆着呆着,我便有了跳下去的冲动,只觉得这么死去是种幸福事,飘浮如同风里的一片叶子。我突然意识到生和死原来只有这么几层楼高的距离。只要屁股欠起,身体微向前倾,就能和死神跳贴面舞了。可是,我知道自己不会这么做,因为儒弱,因为那种幸福只是瞬息,而我还有生之留恋,我还没能亲吻到城里月亮的嘴唇。
3
许多只蚂蚁在我眼皮底下,驮着庞大的食物洞里洞外地蹒跚。他们或许是一个同姓家族,是另一个国度里的幸福人民。
十月,仍旧温暖的十月,我遇到了一些人和事情,并急于跟你讲述,可我用什么方法讲述呢?只有罗列,我就会这样。或许它们彼此之间不存在一种可以命名的逻辑,但至少有一样是相同的,它们成了我寻找生存思想的脉络。
人物一
卓颖,我高中同学,我俩一起考上平大,一起坐火车来到这城市。她读了中文系,学习不好也不坏,她属于少言寡语、老实巴交的那种人,有一次我问她“有没有人泡你?”,这问题把她吓坏了,瞪大眼睛似乎不认识我了。可能是因为所在系不同或者是性格差异,我们并不常往来,每次在平大里看见她,她几乎都是拎着零食在吃,我心想这么胖了还吃。尽管这样想,我还是非常羡慕她,觉得她至少能活得比较自我,比较快乐。有一次在一起时我们说起了未来,她作出憧憬状跟我说:
“等毕了业,我就想回乡下做一小学教师。”
她的想法把我吓了一跳,“你不留恋城市?”
“城市生活太复杂,还得在心里修起一条防线,何苦呢?我喜欢乡下的简单,只要简单过日子我就特别开心。”
“你真是大学生的楷模,这应该算什么?”我想了一下说:“算主动投身贫困地区的落后教育事业,为四化建设发光发热。”
“什么光啊热的,我倒愿意被人说成是优胜劣汰游戏规则里的逃兵。至于做个乡村教师的想法,纯粹是主观为已,客观为人。”
别管怎么着,有卓颖这类想法的人就是这时代最可爱的人,我要为她们鼓掌。
如果毕业时卓颖真这么做了,我可能还是会觉得她有些窝囊,可对她自己而言,她找到了幸福一辈子的理由,还有什么比这更重要呢?
人物二
孙庆东,跟我没什么特别关系,是我们下届国贸班的。他刚来平大时我接的他,以后有过几次接触。我记得他叔叔送他来时,叔侄俩像逃难的难民,一看就是清苦人家。可是后来,他算是彻底改头换面,吃的穿的全是公子哥的派头,还交了一群狐朋狗友,常在平大里瞎晃。我知道他是怕被别人看不起,所以打肿脸充胖子。我并非事儿逼似的写他,只是因为他这种心态跟我初中时一模一样,通过他我能看出当初我那一副德性。
人物三
葛振辉,我平大里的老乡,到这里才认识的。记得第一次开同乡会时给人印象最深的就是他,因为他一笑就看不着眼睛,而同乡会由始至终,谁也没看见他眼睛。他人特憨厚老实,连泡妞都不会。有一次我去找叶琴时,看见他正等一个女生,那女生跑下来之后,他冲着人家支吾了半天才说想请她看通宵电影,样子特笨。那女生摸了摸头说我妈不让我看通宵电影,然后就回去了。那是我听过的最没艺术性的托辞,我当时还笑他。
葛振辉学习很棒,每学期都拿一等奖学金。老乡聚一起时都说他将来一定最有出息。
国庆节放假那会儿,他遇到我说有很重要的事要去做,结果第二天我听到消息??他因为宣传***被抓起来了,判刑一年。
他爸千里迢迢地赶到这城市来,可是连葛振辉的面也没见到。临回时,他爸说家里为了葛振辉读大学已经借了两万多块钱,以后没能力再来看他了。
我们希望他在里边好好表现,争取早点出来,然后给他老爹老妈嗑一百个响头。
他真的是一傻逼。
人物四
汪寒,洛阳人士。认识他的人都叫他“诗人”。他在十月柔和的阳光里朝我走来,没看见红灯和带着箍铁青着脸的大娘,他的光头在太阳下熠熠生辉,比较符合我对诗人卓然不群的想象。
他看了我一篇刊在这城市一本二流杂志上的散文,然后就开始千方百讲地找我,他找到我时,我正在商场里促销摩托罗拉手机,还正在为十块钱跟一顾客争得面红耳赤。我想我一定让他失望了,他看起来像一匹来自北方脆弱的狼。
“你写的东西真是不错,真的。”他把末尾两个字的字音咬得特别重,他的黑镜框里还带着一些虔诚。
“现在的文学是掺了尿的啤酒,纯粹的东西太少了,可你写的是纯粹的东西,至少我觉得是。”
“你的文字里边有种凄绝的美,真的,用个画面儿来形容,就是东方不败,东方不败打令狐冲最后一掌时的感觉。”
……
“我爸九月份死了,我特别伤心,然后我把单位里活儿给辞了,我觉得该过点自由生活了。”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到这儿来,反正我会一直往下走。你说我是不是一傻逼?就为了写两句诗,两句诗而已。”
……
“我不想老在朋友那儿麻烦人家,所以我昨天上街擦皮鞋去了,就在督府路街口,我本想自食其力,但是我一双皮鞋也没擦成。一堆人跟我抢生意,为了一块钱,一块钱而已,怎么让我看到社会上这么多丑陋呢?”
“你也说两句吧,我一个人唠叨多没劲呀……”
他终于想起了我,可我却情愿一直听他说下去,尽管他说越多我越觉得他陌生,可至少他是纯洁的,我不用思考也知道他说的全部是真话。他说话的节奏很慢,还带些沙哑,感觉像一条羊肠小路。在这过程里,他吃了一大碗排骨面,抽了两支这城市的最低档香烟,还给我朗诵了他写的一首诗,叫《生死玄门》。他一边朗诵一边喷饭,我理解那是一种真正的抒情状态。他的激动声音响彻了整个面馆,周围人肯定都以为我们是精神病院逃出来的俩病人。可是无所谓,为了世人都厌恶的纯洁,我喊“去你****”。
后来我们买了啤酒,游荡在街上,我们还放声歌唱??“别上我,如果只是寂寞,如果不能长久……”
“我们是这一天一无所获的乞丐。”
“不对,我们是这城市放出的屁,一阵风,就能让我们魂飞魄散,魂飞魄散。”
“来吧,这季节里性冷淡的母蛇,你们都是我今晚的风月俏佳人。”
……
“你有女朋友吗?”
“有。”我本想回答没有,可是没说出口。
“干她,并且爱她。”他显然是喝醉了,可我觉得在他说的全部话里,这一句最像诗。
月亮,像用旧的金属壳子,像纯洁的悬挂着的诗人。
人物五
杨炜,从很远的地方来,独自闯世界。他开始只是甄子领来到7?305坐坐,后来大家成了朋友。他说有一次他演出时介绍自己说我是贝司手杨炜,结果台下听成了贝司手阳萎,闹了个大笑话。所以他后悔取了这名字,他说有一天要是混出了名堂,得另外取个艺名。他还说到那时请7?305的所有人到五星级香江宾馆吃鱼翅。“敞开了吃。”
杨炜来了便讲朋克,重金属那一套东西,他甚至还熟知中国民歌、美国乡村音乐、爵士音乐等与音乐相关的一切。我们都认为他很有才华,所以毫不介意他常来平大蹭饭吃。可是有一次我在平大外面看见他,看到的他让我很难过。
当时我和另外一同学在逛街,杨炜正站在百货大楼门前搭建的台子上表演。后面还有几个袒胸露背的小妞伴舞。他们头顶挂着条横幅,上面写着“月球牌保暖内衣秋季大赠送”,杨炜似乎唱得挺投入,还频频嘲台下挥手。台下围了很多人,个个表情呆滞。
我当时心里发酸,就像受了欺骗。我也说不清骗我的人是谁,只知道丢了一种心情,我所认为的那种高尚东西,在这台上没了高尚味道,而只能被当作一种哗众取财的道具。更让我难过的是杨炜竟向那个嘴巴涂得跟猴屁股似的女人大献殷勤,只为了卖两套内衣。
“这不是常来你们宿舍那位吗?他怎么混成这份儿了?”我同学问我。
“逼不得已吧。”我说。
几天以后,杨炜真的拉我们全宿舍人吃了一顿,虽然没鱼翅,可也够丰盛,他说他要走了,到另外一个城市去。我们都说佩服他身无长物浪迹天涯的本事。他说其实这没什么难,只要肯低下头说我是狗屎。
吃那顿饭时,杨炜一直涨红着脸,显得十分激动。看他那样子,我的情绪也一团糟。
也许吧,要在这城市里生存,首先要放弃一样叫尊严的东西,或者重新给这东西定义。别为做了一回孙子就心态失衡心灰意冷,做爷还是做孙子在这社会里没有定式。
我们是水泥丛林里的软体动物,天空和地面一样高远,这么可怜的处境让我们没法脚踏实地,也无法飞行。我们朝鸟类顶礼膜拜,可美丽的祖先也没法帮我们解脱,他指着经书上圣地的方向说:“去吧,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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