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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mingwe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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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这是真事?惩治了一个网上汉奸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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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14 14:12:00 |只看该作者
痛扃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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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版主

铁衣琴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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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14 14:17:11 |只看该作者
怎么蜀中也出这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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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马

哪个不服?!我cnm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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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14 14:29:56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江湖迷 发布
[B]小小马哥可怜真可怜
俺要骂你个孙子眼睛长在了PP上
装孙子就装吧 看在哪个地方
你这孙真傻到家 干嘛不来海浩 和你一样的孙这还有几个 [/B]


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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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14 14:30:41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takelook 发布
[B]黑客行为已经触犯法律
不知道网上公布个人信息是否触犯隐私权?

如你所说:“该不该受到惩处要由法律 规程等决定”
但公司该不该为员工私下的行为负责?
可公布单位,和单位电话已经对公司造成影响。而且公布个人信息也不是诉诸法律的行为。

个人认为,这种行为应该禁止,不管出发点如何。 [/B]


学习最“民主、自由”的美国,看看它们是怎么对待伊斯兰世界的,怎么在伊拉克宣扬民主的。

“民主、自由”是有限的,爱国才是无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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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14 14:48:52 |只看该作者
这种人,完全不值得大家同情他,完全是自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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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15 13:18:45 |只看该作者
sunxsunx
小小马哥犯贱
你呢 人贱不说 想犯却犯不出来
憋了半天 原来通身都是排泄物堆积而成
sunxsunx唯一让你爽的就是你口中的那陀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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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15 14:32:38 |只看该作者
张敏佳的行为的确令国人所不齿。应当受到大家的批评。本来大家有发表言论的自由,大家也有对言论进行评判的自由。法律并没有规定此类言论可获罪,那么它就是靠舆论来批评的对错问题。相反,那些在网上公开人家私人资料的人,才是触犯法律明确条款的人,正是这些人的行为,导致张敏佳公司遭受舆论压力。本来事情起于网络,也应该止于网络,大家只在网络上对这种观点痛加批判就是了。进而利用发布到网络上的个人隐私骚扰其所任职的公司,这本身也是法律所明文禁止的,以至于其公司受到舆论压力作出开除举动,虽然是无奈之举,但是劳动法里也找不到相应依据,人家是个人行为,不是履行公司职责所产生的社会效果。其公司其实也只能声明这一点而已,但是还是采取开除的措施,终于被打电话者所间接棒杀。整个事件好比是抓到一小偷,应该扭送公安机构,进行法律惩处,结果大家由于义愤,直接把小偷给打死了。所以,那些公布个人资料的人,和那些打电话骚扰其公司的人,由于其行为明确触犯法律,应到受到惩处。张敏佳的行为,没有相应法律约束,也只能在道德范围内受到舆论批评。其公司的开除决定是无效的。一个社会如果不是法律来主导而是每个个体都惧于大众情绪,就会出现媒体想杀谁就可以杀谁,舆论想叫谁死谁就不得活的局面,那么,这个国家是没多大意思的。一个人的个人行为,肯定于其所在公司没有任何关系,虽然我们的思维经常是这样的:清华出了个人向黑熊泼硫酸,马上整个清华好像全都是这种货色,这种思维或者习惯肯定是错误和有害的。CIH的作者如果在大陆,此公肯定只有干个体户这一条出路了,但是处于爱惜才华,有公司主动接受他,这样,既能保证他的才华得以发挥,又可以改变他的人格缺陷,不至于把才华用于危害社会上,多好的处理方法。大家采取止于网络的方式,对张敏佳的帖子大加斥责,即使此公不省悟也不至于再敢如此放肆,只能夹着尾巴作日本崇拜者了。如今,弄到这步天地,他会变成什么样的人,每个人都能猜得到。这种解决问题的方法不但没有解决问题,反而使更多的人受伤,意义何在?社会的宽容在于教育人,不在于消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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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15 14:34:19 |只看该作者
道德与法律那个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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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15 14:37:57 |只看该作者
谁都知道,人类文明行进到今天,唯独靠有效的法律才能框架住这个社会。道德代替不了法律。道德也越来越没有从前的威力了。虽然,道德曾经比法律管用过,但是从历史发展趋势看,一消一涨,自然规律。道德的作用越来越微的时候,就别再去指望道德。就应当顺势加强法律成为严格社会的国器。

论坛里的批评,只能够就帖子论帖子,也不要往人身上反套,给人定性。人是复杂的有思维的活人,有时候对具体事情看法有误,不见得对其他事情也有如此见解。谁能保证自己只做对的不做错的?所以,批评人家的帖子,最好不要动不动进行人身攻击。就是小偷,也有各种各样的情况造成他这种举动,不能是小偷都要砸死才好。惯偷以此为生,髓子里就一个偷字,判处死刑也是对的;有些由于各种原因所迫,不得已而身手,就应该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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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15 14:48:59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xug 发布
[B]谁都知道,人类文明行进到今天,唯独靠有效的法律才能框架住这个社会。道德代替不了法律。道德也越来越没有从前的威力了。 [/B]


咱们理解正好友有冲突,我觉得法律在制约社会,道德在维护社会,一个没有道德的社会,你期望一个没有道德的法官能做出公正的判决,我以前的老师讲过,社会要经历三个过程,人治-法制-人治。我有个mm在英国留学,回来说英国没有宪法,我很吃惊~~不知道是不是真的,这个mm不是学法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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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15 14:51:24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sock 发布
[B]我有个mm在英国留学,回来说英国没有宪法,我很吃惊~~不知道是不是真的,这个mm不是学法律的~ [/B]


英国是君主立宪制国家,所以此说法肯定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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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15 14:56:42 |只看该作者
道德失效,就要完善法律强制人的行为有序,有序的社会自然就会道德兴起,道德的作用就会变得越来越大,难道就可以放松法律周期下去?真正的君子还担心严苛的法律?只有保持严苛的法律存在,道德的约束力才会发展起来。如果,一个国家的法律得不到尊重,那么道德肯定一塌糊涂。两者互相混浊,便无晴日。法律是道德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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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15 15:00:10 |只看该作者
乱世用重典,矫枉须过正,就是一个道德势弱时的扶持药。法律的核心在于保持强大的道德影响力,而不是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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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15 15:03:44 |只看该作者
问题就在俺说过的,一个缺乏道德的法官怎么节制~~~这是个很现实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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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15 15:09:22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sock 发布
[B]咱们理解正好友有冲突,我觉得法律在制约社会,道德在维护社会,一个没有道德的社会,你期望一个没有道德的法官能做出公正的判决,我以前的老师讲过,社会要经历三个过程,人治-法制-人治。 [/B]


没有道德的法官可以在严密的法官法制约下作出符合法律的裁决。一个人内心到底怎样想,谁也不知道,法律首先假设每个人都是善良的,然后对诸多不善良的行为作出让人惧怕的惩罚,那么,没有道德的法官,如果作出不道德的事情,他要先考虑一下后果,法律会让他不得不作出合乎法律的决定。但是,纯粹靠道德,肯定是不安全的,因为违背以此道德的风险,同违背一次严苛法律的风险是绝对不一样的。

人治-法制-人治:可以这样理解,早期人类每法律,道德的作用是巨大的,可以有效地制约这个社会,渐渐地,人心复杂,道德作用下降,就必须靠法律来制约社会,人人都不敢违法时,社会素质上升,道德作用重新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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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15 15:12:10 |只看该作者
如果,法官乱判意味着自己生命的终结,给他多少钱会令他愿冒此等风险?

法官之所以敢乱判,就在于法律太温和了。得失有得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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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15 15:13:43 |只看该作者
如果,小偷抓住后不是关他两个周了事,而是进行鞭刑,那么,绝大多数人本来就不敢成为小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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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15 15:16:43 |只看该作者
法律太温和,执法机关也无惧,法律怎么会严肃。

如果,法律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刑讯逼供者一律枪毙(有点夸张,仅为举例),相信,肯定再不会有刑讯逼供之类的事情发生。道德是做不到的。如果,有此规定,公安人员能够文明执法,还担心这条法律吗?法律可以生成高水准的道德。

想一想,如果只规定不得对犯罪嫌疑人刑讯逼供。会有什么约束力。破一个案子那就意味着奖金滚滚来,怎么不令我想动手?如果,这首举起来,意味着划不来,那么就不会举起来的。

法律首先要假设人人都可能犯罪,以此作出发点来规范社会比较好。

任命你为法官,首先就假设你可能犯诸多问题,所以。法官法要详细地为你展示一幅血淋淋的地域场景,要你天天不得不认真工作,那么,你就是优秀法官了。你可能要抱怨这太苛刻了,如果你不是违法犯罪的人,还怕这个?没了这个,就不敢保你会在某一天被内心深处的魔鬼所操纵,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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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豚

随便贴大爵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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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15 15:33:08 |只看该作者

川航的回应 - tlbb 01:33:10 08/14/2004

原 帖 [ 0 ]


川航的回应
我给四川航空发信询问关于对其员工张敏佳(小小马哥)处理的问题,他们回邮
如下。 平板浏览 观望 2004-08-13 11:32:24 发表于搜狐焦点房地产网-谈房
论市-清城名苑业主论坛之七彩生活



尊敬的旅客:



您好!



川航得悉公司员工张敏佳在网站上发表对中日足球比赛的错误言论后,公司极为
重视。在第一时间内开始协请相关部门进行了调查,经过严密排查,事情查实并
迅速作出处理。


一、 此事纯属张敏佳个人行为。



二、 公司对张敏佳的错误言论予以强烈谴责。



三、 鉴于张敏佳严重违反了公司规定,决定给予除名处理。



川航是一个在四川乃至全国都知名的企业,也是在广大父老乡亲的支持与爱护下
发展起来的,我公司员工也同您一样充满爱国情义和民族情怀,我们决不容忍所
有有辱国格和民族的不良言行。在川航有一句话:我们在外国人面前代表中国,
在中国人面前代表四川,在四川人面前代表川航!


再次感谢大家的支持厚爱,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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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15 20:40:51 |只看该作者
我怀疑他翻在使用公司网络资源发表歪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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