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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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员
几凡失意仍能傲!
最初由 午夜飞行 发布 [B]江湖怎么有罪推定了 现在只有口供,连作案工具还没找到呢 在法院判决生效之前 广零散同学只是犯罪嫌疑人 目前连检察院都没移交呢 反对“媒体杀人”“先行判决” [/B]
荣誉版主
蓝鲸
最初由 没想好 发布 [B]快,快,快,把诉状送到我这海浩法院院长处,我亲自审理,人民是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别有用心搞破坏的人的,哈哈,别看我和广陵散交情不错,但我会公正审判的。 [/B]
海浩校长
最初由 leo_lxb 发布 [B]护士小姐又要遭殃了! [/B]
海豚
知了,知了
最初由 步川酷子 发布 [B]按规定,在本案的审理中,你应该回避了.... [/B]
...
最初由 步川酷子 发布 [B]对于检察院的公诉案件,我不知道该怎么写了... [/B]
最初由 sock 发布 [B]还没到检察院呢~~~~~~这么急有内幕~~ [/B]
最初由 步川酷子 发布 [B]是啊,仅犯罪动机和两人之间的瓜葛纠纷,就能整上一大篇,拉出一堆人了,比如为情,为财,或是受人唆使.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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