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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这是真事?惩治了一个网上汉奸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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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13 20:12:0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爱卡网站有国内一流的汽车论坛,其间按车型、地区等条件,分成很多版块……8月8日的时候,四川的坛子里出了一件事――――
  因为中日球赛,论坛里讨论中日关系的帖子很多,
  一名叫做“小小马哥”醒目地发表了非常刺激民族情感的发言,帖子中表示自己家里的电器从来都是MADE IN JAPAN,自己经常去国外(表明是高人一等的高素质人才),日本人就是比人强(并解释说就是CHINA的译音,就该叫)等等不负责任的挑逗性言论,一半英文一半汉字(解释说因为写汉字不太习惯)……结果,Xcar四川分会刹那间翻盘极狠,一片大乱……但 是四川兄弟,还是让我刮目相看!该分会有几位骨干分子,以超级侦探的素质短时间内搜集了“小小马哥”在XCAR上透露的大大小小的所有线索,查明此人名叫张敏佳,是川航一名工程技术人员,并且包括电话号车号家庭住址等等个人信息全部在网上公布……几个小时 内,川航的电话几乎被打暴――全是要求惩办张敏佳,否则拒坐川航……随后,张敏佳发布帖子,严正说明自己的ID被盗,川航也用此为说辞回复所有抗议电话……事情没有到此为止,决绝的四川人搜集了IP及其它证据将此人行为通报公安机关相关单位,公安带走张到 警局问话,并与单位商谈……直到今天下午,张的道歉信登出来了,十分恳切,也有点让人可怜,可这一切都晚了,川航最终决定将此人除名……
  
  网络和现实好象很遥远,但是又会在某处相交。
  
  希望FQ们保持赤诚的爱国之心,同时增加理性思维,不再随意人身攻击;希望HJ从多个方面看中国,不仅仅是它的短处;希望不爱中国的人士隐藏好自己的IP,因为可能,自己掘了坟墓。
  
  网络上的你不是别人,那还是代表你。
转自:华夏茶馆


Originally Posted by john0401

小小马哥事件始末

中日足球对抗赛之后,XCAR论坛上上演了一出网络铁血除奸的大戏。汉奸言行实录http://www.xcar.com.cn/viewthrea ... ghlight=&page=1
小小马哥社区乞丐 财产 -872发贴 67注册 2003-11-2 来自 成都状态 离线
其汉奸言行如下:
日本队赢得无可厚非,就算判手球无效,那结果也是2:1。支那队还是输!哈哈哈,看到这麽多的支那球迷生气,FEEL GOOD 各位所谓的球迷或“爱国者”们,WAKE UP,中国永远不是JAPAN的对手。大和民族是亚洲人的典范。这一点,我在国外时深有体会。 我家里的电器几乎全是MADE IN JAPAN。 我倒要看看支那人除了会耍嘴皮子,还会干什麽?IT IS FUNNY COME ON MEN,认输吧。别输不起。WHAT EVER JAPAN WON!IT IS FACT!SORRY,我敲英文习惯了,用中文不太适应。BUT YOUR RESPONSE IS EXPECTED 支那人是有CHINA音译过来的,I THINK IT CAN DO 哦,对了,我忘了BEIJING人是出了名的耍嘴皮子冠军。CONGRATULATIONS!在中国,其他城市的人称BEIJING人为“京痞子”,AM I RIGHT?
不过24小时,XCAR的弟兄就把此人揪了出来
各位女士们,先生们,我们找到他了!!!!! [全部出来了,确认办公电话]
关于此汉奸的最新调查如下:

注册ID: 小小马哥

姓名: 张敏佳

出生年月: 1975-12-02

国籍: 中国

E-mail: zhangminjia@hotmail.com

汽车: FIAT XYN HLX 拉丁红 1.5排量

购车时间: 2004年4月10前后

购车地点: 成都众合汽车销售公司

购车方式: 中国银行按揭贷款

车牌: 川A-FM372

工作单位: 四川航空公司,工程机务部,

办公电话: 028-85393453


毕业学校: 不详,(原据说是北航毕业的,现已被北航同学否认掉了)


其他标志:川航的私车后面都帖有8个88888888的广告。红色的FIAT加8个88888888的广告,很好认。据说川航 XYN HLX 拉丁红1.5后面贴了8个88888888的订票广告的只有那一辆哈.可能还贴了车标

以上为最新最近情况,保证将不断更新.再次谢谢川航的朋友,希望川航的朋友更爽快一些,提供这个汉奸的手机号,移动的朋友也可帮帮忙

川航网站:http://www.scal.com.cn/
大家可以到那里留言抗议,或者打相关电话抗议!引起四川航空公司的注意!

这厮害怕了,企图脱身,称ID被冒用
我是小小马哥,以下是我的严正申明:

严正申明

本人近日惊悉在WWW.XCAR.COM.CN上有他人冒 ... 国人的感情。 基于上述事况,本人特严正申明如下:
一、本人WWW.XCAR.COM.CN上注册的用 ... 次被人盗用过(怀疑是在网吧上网时被盗)。本人绝对未发表过上述网站中出现的恶意言论。本人与广大网友一样 ,对这样的言论感到无比愤慨和痛心,更希望能找出事件的始作俑者。
二、本人与千千万万同胞一样,对于中国和中华民族有一颗无比赤诚的中国心和朴素的民族感情。本人对作为一名中国人感到深深的自豪。对于日本法西斯历史上发动侵华战争,本人对日本法西斯怀有刻骨的仇恨。尤其是日本当局一直对历史采取回避和拒不道歉的态度,本 人更是对日本充满蔑视与愤怒。
三、对于中日之间的亚洲杯决赛,虽然中国队负于对手,但中国队面对强敌奋勇拼搏的精神令包括我再内的每个中国人敬佩与学习。本人平日接触足球类运动不多,但对中国球队的支持,是我义不容辞的义务。本人更绝无可能在网上发表攻击国家队的言论。
四、本人现就职于四川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从事工程技术工作多年,为人忠厚,与事无争,希望广大网友支持我讨回公道与名誉的行动,还我清白。
五、针对此事件对本人名誉的损害,本人将保留使用法律武器追究肇事者法律责任的权利。

特此严正申明
识破诡计br>成都白手帕关于小小马哥就是张敏佳的几点说明情况

当我们查到这个人的时候,他害怕了,说自己ID被盗了。。。

关于这件事的几点说明如下:

1,爱卡的ID是公开注册的,小小马哥是初级帐户,也没有多少爱卡币,根本不会有人去盗这种ID。

2,小小马哥在此事件发生之前,一直还在正常发贴,这一点,大家可以在网上查到。就是几天前,他都还在发贴。

3,此事件发生后,他消失了,以大家找不到他,就过了。也没见有人出来申诉过,直到我公布其姓名。他在此之前,完全可以注册新的ID来说明情况。但他没有,因为他觉得我们找不到他。

4,此人以前本身就是从事IT的,对计算机网络比我们大家都熟。

5,奉劝张敏佳站出来,勇于承认错误,你根本不知道我们怎么查到你的,从技术手段上来说,可以说是万无一失。不要作无谓的辩解,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找到你,你自己去考虑吧。

。。。。。。

结局
大家快看小小马哥的忏悔书!!!!最新消息已经除名了

爱卡管理员转发:张敏佳(爱卡网名:小小马哥)忏悔书

张敏佳(爱卡网名:小小马哥)id已经被封闭不能发言,其希望通过爱卡转发个人《忏悔书》。下面是忏悔书全文:

" 忏悔书

我,张敏佳(爱卡网名:小小马哥),诚恳地向被我的言行所伤害的每一位网友和国人忏悔和谢罪。
由于我的无知和愚蠢,我在爱卡论坛上发表了伤害广大网友和国人的恶意言论,它所产生的重大后果,使我意识到我已经做出了一件极为愚蠢、不可原谅的事。我带给广大网友和国人的精神伤害是巨大的。
昨天,由于恐惧和害怕承担责任,我天真地以为在爱卡论坛上发表一篇虚假申明就能平息事件,达到息事宁人的目的,欺骗了公司,从而达到掩盖事实真相的目的。但我这一可笑的行为,却充分暴露了我当时并未真正认识到事态严重性的侥幸心理和企图逃避责任的猥琐心态 。事实教育了我,使我真正认识到了自己所犯的严重错误,我决心不再逃避任何责任。现在我必须站出来,向广大网友、国人和公司做深深忏悔。由于我所处的错误立场和价值取向,使我竞在网上发出了污辱国人和有损中华民族气节的言论,这一愚蠢行为给我本人和我所在 的公司带来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和后果。
通过网上众多网友对我的批判和教育,使我真正认识到了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和我思想价值观的狭隘、阴暗。通过公司领导对我的严正教育,我深深认识到了我此种行为的荒唐和卑劣。我愧对每一位国人,愧对培养我的公司,更愧对养育我的父母。作为中华民族的一员,我为 我竟发出这样的言论感到无地自容。我已经在人们面前丧失了自尊,丧失了人格并有损于国格。网上每一位网友的每一句话都是对我的帮教、挽救,并使我的灵魂得到洗礼和再生。在此,我万分诚恳地向每一位网友、国人忏悔。我错了!
我现在最渴望做的就是全力配合公司有关部门、领导将事件的恶劣影响减至最低。我再次深深地忏悔和谢罪。我希望大家能给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我必将以实际行为洗刷耻辱。
忏悔人:张敏佳
2004.08.10

注:(爱卡管理员)
四川航空公司在通过国家相关部门及爱卡的配合,确认8月8日发言人即张敏佳本人后,已经对其进行了除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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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13 20:23:51 |只看该作者
汉奸倒不敢说!
但犯贱是绝对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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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象

资深老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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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13 20:38:15 |只看该作者
咎由自取。活该!
这个时候不知道死活,拿着一个火钩子去捅火山的盖,活该被烧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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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13 21:47:43 |只看该作者
以为自己不会被查出来,真是想不到,我为这些四川的兄弟自豪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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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鲸

你地!斯拉斯拉地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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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13 21:47:49 |只看该作者
没出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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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13 22:09:36 |只看该作者
应该为自己的言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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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14 00:16:58 |只看该作者
小小马哥可怜真可怜
俺要骂你个孙子眼睛长在了PP上
装孙子就装吧 看在哪个地方
你这孙真傻到家 干嘛不来海浩 和你一样的孙这还有几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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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14 00:26:00 |只看该作者
sb一个~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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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14 00:49:22 |只看该作者
真的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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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14 00:54:11 |只看该作者
四川的兄弟们真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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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14 01:29:09 |只看该作者
真实度有待确认!!
  有点虚..


    唉.孙子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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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龙王

超究武雄霸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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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14 08:32:06 |只看该作者
kao~T爆它的硬盘~打折狗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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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14 08:48:54 |只看该作者
大快人心,这种人就是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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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14 10:09:40 |只看该作者
这玩笑开大了,不过处分没法律依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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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14 11:37:54 |只看该作者
向爱国的川人,以及包括朝鲜战场上的四川英雄们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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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14 11:47:23 |只看该作者
这种黑客行为同样应该受到惩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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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象

戈壁绿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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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14 12:03:03 |只看该作者
还有这样的国人,该狠狠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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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14 12:52:51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xug 发布
[B]这玩笑开大了,不过处分没法律依据吧。 [/B]

个人行为严重危害公司利益 公司无权开除?
以上事件就法律意义来说 即便打官司 公司只赢不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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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14 13:04:19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takelook 发布
[B]这种黑客行为同样应该受到惩治 [/B]

俺不完全同意
该不该受到惩处要由法律 规程等决定
动机 行为 后果
该事件最终后果仅是小小马哥受伤 他伤害了很多人 咎由自取
此类黑客行为俺击掌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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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14 14:10:21 |只看该作者
黑客行为已经触犯法律
不知道网上公布个人信息是否触犯隐私权?

如你所说:“该不该受到惩处要由法律 规程等决定”
但公司该不该为员工私下的行为负责?
可公布单位,和单位电话已经对公司造成影响。而且公布个人信息也不是诉诸法律的行为。

个人认为,这种行为应该禁止,不管出发点如何。

最初由 江湖迷 发布
[B]俺不完全同意
该不该受到惩处要由法律 规程等决定
动机 行为 后果
该事件最终后果仅是小小马哥受伤 他伤害了很多人 咎由自取
此类黑客行为俺击掌示好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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