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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记者 金祈 冯勇)一男子与“女友”同居4月有余,却没想到对方是个卖淫者。而更叫他瞠目结舌的是,女友竟然是个不折不扣的男人。
卖淫者称自己是同性恋
3月2日21时许,沈阳市大东区小津桥派出所的民警巡逻至大东区一舞厅时,发现在昏暗的灯光下,一对男女形迹可疑。
那名女子年纪在20多岁,身高在1米65左右,头上戴着金色的假发,看上去比较瘦弱。两个人低声嘀咕几句后,便走出舞厅向德增街的一栋居民楼走去。
民警紧随其后,见二人先后走进屋内。无论民警怎么敲门,里面就是不开门。在民警亮明身份后,刚才的男子才衣衫不整地将门打开。
“我没犯法,我是男的。”那名女子一句满不在乎的话语,令在场的民警和嫖客全都大吃一惊。
后来,经过对该女子的“检验”,发现这名表面看上去和普通女子没有什么区别的人,果真是个货真价实的男子汉。
据该男子交代,他姓孙,1982年出生,新民市人,从小就喜欢将自己打扮成女孩子模样。
大约在一年前,他从新民来沈,为了多挣钱开始化装成女人,在一些酒吧、浴室等地从事卖淫活动。
由于其在卖淫时的方法巧妙,竟然从未被嫖客识破过。这次是和嫖客以100元的价钱成交。
正在交易时,被警方逮了个正着,情急之下竟暴露出自己真正的性别,企图以同性恋作为幌子,逃避法律的制裁。
更令人惊奇的是,在4个月前,他还结识了一名英俊的男子,并和对方同居,也同样利用巧妙的方式瞒住了自己的“男儿身”。
“男友”不敢相信真相
“求求你,让我出钱将‘她’保出来好吗?”派出所内,一名身穿深色上衣,中等身材,戴着一副秀郎镜的青年男子,恳切地向派出所周所长哀求着。
他就是与孙某同居了4个月的“男友”,当他从警方口中得知和自己同居了4个月之久的“女友”不但是个卖淫者,而且还是个男人时,死活也不肯相信这会是现实。
据他讲,他原来曾和孙某在一家单位工作,孙某虽然长得并不十分好看,但却知道体贴人,常常在生活上对他嘘寒问暖,使他得以动心,两个人在结识两个月后便同居了。对方巧妙的隐藏方式,使他对其性别没有产生过任何的怀疑。
“我还是愿意帮助他,毕竟是有感情的。”对于孙某,他仍流露出一丝留恋。
他说等孙某出来后,他还可以和他做朋友。当记者问他,通过这件事,他是否会有同性恋的倾向时,他很坚决地表示不会。
周所长表示,虽然孙某是男性,但由于他的卖淫已构成事实,所以同样要受到法律惩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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