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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地球上不是美女,说不定在火星上就是美女,我在丑男眼里不是美女,说不定在美男眼里就是难得的美女,我在女生眼里不是美女,说不定在男人眼里就是美女。
美女永远是主角,是主流,是餐具桌上的主菜,是画框里的油画,虽然有时候美女也会不幸成为牛粪里插着的鲜花,但也一定是有钱的牛粪堆上的花。
不美丽的女孩只能作配角,安静无声的站在美丽的女孩后面,是餐桌上可有可无的鸡肋,是托住油画的框架,是人们眼光扫过的点缀物,过目即忘,有时候不美丽的女孩儿也可能会得到英俊的丈夫,但那不美丽女孩儿的娘家估计是有钱有势的。
既美丽又没钱的姑娘,若和美女站在同一舞台上,世俗的裁判会跑过去,果断地用手指向场外,对这无财无貌的姑娘简短地说一个字:OUT!
出局!
从小我就怕被人喊“出局”,因为我不是美女。
中学时,如有英俊的男生注视我,我一定会惊慌失措,暗自怀疑,是不是鞋带松了?是不是牙齿缝里嵌着菠菜叶?是不是背上被人贴粘纸了?是不是背上有好多灰而自己没发现?
我最讨厌的书是《简爱》,因为如果你爱这本书,就等于你承认自己是丑女。
虽然简爱大声地对心爱的男人说:“如果上天给我多一点美貌和财富,我就让你难以离开我,就像现在我难以离开你一样”,可我们都知道,作者夏洛特小姐,最终都没有得到她真正爱的人,所以《简爱》这本书,说到底,是一个光辉理想,是一个美好幻想,是所有不美丽的女孩的信仰——我不美,可我也能做女主角。
其实压力倒不是来自男生的眼光,要命的女孩子们的本身。女孩子们无限度地崇拜美女,简直发展成同性恋的倾向——“哇!她怎么这么漂亮呀!”“完了完了,我要减肥,我要减肥!”
在我读中学时,学校里有个超级大帅哥是全校女生瞩目的人物,这男孩儿的女友是个排球队员,平时总是穿运动短裤,露出长长的腿,手上总拿串钥匙晃啊晃的,她的头发盖住一半脸,好像被人突然打了一耳光,来不及回神的样子,于是我们中学忽然冒出大量这类打扮的女孩儿。
男孩不久换了个女友,这回是个爱穿长裙的淑女,手里常常拿着本《飘》,这一优雅的形象很快就在我校风行开来,女孩子们拿着书装模作样地坐在排球场边,等待男孩子把球“不小心”地打到自己脚下。
这样的虚荣和不自信,现在回想起来真让我诧异,天大地大,美貌最大?虽然女孩子们一再被教育,心灵美比外表美更重要,可要是你外表不美,谁会有闲工夫来挖掘你的心灵?
许多年过去了,我的容貌没有变化,可我的眼界变化了,现在我不怕自己不美丽了,不是美女又怎样?我在地球上不是美女,说不定在火星上就是美女,我在丑男眼里不是美女,说不定在美男眼里就是难得的美女,我在女生眼里不是美女,说不定在男人眼里就是美女。
即使我在任何人眼里都不是美女,又怎样?
只要在我自己眼里,我是美女就可以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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