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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经说过,我有一衣柜的深深浅浅蓝色的衣服。
这么说似乎很夸张,其实并不是衣服数目的多少,而是颜色的单一,蓝色最多,其余就是白和黑。鹅黄,淡绿都是工作后才开始接触的颜色,完全是为了必须形象亲切。我对于很多东西的执着都不像我的没有性格的性格 ——包括物品的颜色,头发的长短,喜欢的人的类型和歌曲书籍的风格。
听说这样不是太好,容易闭塞,容易和时尚,潮流无缘。但是是就像蜗牛背着的小小的家,旁人看起来毫不起眼,它却如珠如宝,生怕失去而永远随身带着,有些东西,确实微妙。
我常常和人说,希望你遇上一个人,像小蜗牛爱它的家一样爱你。
希望你被爱人揣在口袋里,藏在风雨里的外套下面。
我所以说起衣服是因为早上洗完澡,换衣服的时候不经意翻出一件很久以前买的上衣来。薄薄的雪纺料子,掐腰,小立领,滚着细致花边的衣襟,无袖,典型的用来配长裙的“淑女服”,我记忆里这是大学时代的东西,大概是最近季节交替,不知道从哪里又被重新翻了上来。我小心的拿起来,拎在手里看,在我记忆里最后一次穿这样的衣服,是去给一个人送行,我那时穿了一件雪白的长裙,软缎的面料,腰间有条细带子——一个小时后,人走了,梦散了,回来时裙子上一层薄灰,糟蹋的不成样子,这些娇嫩的衣服就像一个小女生美好的梦,勾勒的越是精细,越承受不住现实的锤炼——打开箱子,仔细的叠好压在箱底,——“哐铛”一声,一个时代结束了——换上牛仔裤和白衬衫,简单做人,实在穿衣,至少牛仔比雪纺耐磨。
刚才说雪白的长裙, 或者说出来很多人不信,我从小没有穿过短裙——我所说的短裙,是指长度只在膝盖以上的裙子。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大概在我脑海里,女孩子都是长发轻柔,群裾轻扬的——又大概是保守。
说到保守,我又想起泳衣,昨天有人问我会不会游泳,我说会,他又问穿什么样的泳衣,打趣说是不是有很多人看,我一本正经告诉他我穿的很保守,只是又暗自在这边脸红,突然觉得没有穿过超短裙和三点式也是一件很羞愧的事情似的。这就好象在彩发飘扬的时代还顶着一头黑头发满街走,虽然心里拿定了主意,但多少总显得那么不合时代。很多人都知道三十年代的旧上海,张爱玲的引人注目,除了文章外,就是衣服了,她总是穿的那么标新立异,大胆新颖——那是旗袍,经过她改良的旗袍——变阔了的衣领和袖口,或者绣上大朵抢眼的花,把裙岔开到大腿,用别人不用的颜色——旗袍,帮助兰心慧质的张爱玲成就了一种冷艳的忧伤,留给世人一缕繁华落尽后的苍凉,宛如古巴比伦用练金术成就的一朵玫瑰,静静的开在时光的深处,绚烂而绝不褪色。
一直对旗袍有一种景仰的喜欢,因为它线条简约,做工精致,对穿着的人的身材有着挑剔的限制,太瘦则无风骨,肥一分又显臃肿,只有身材适中,削肩纤腰,颈项雪白气质绝好的女子才能穿出它的美来。我不敢亵渎,生恐穿在身上不伦不类反辜负了这样好的衣服。只怕写到这里我又要被走在“时尚”前端的好朋友们批评了,只要穿出自己的味道,何必这么多拘束,可是我不敢,就是不敢,就像下雪天出门,发现路上全被厚厚的无暇的白雪覆盖,因而弄的脚不敢迈,鞋不敢落一样。真正美的东西本身,在我,有了一种不敢侵犯的尊严,一种于物质本身的尊严,和有生命的人的尊严一样,不容侵犯,不忍破坏。
我常常对自己说,你要尊重爱情,爱情也是一种无形的物质,也有它本身的尊严,如果你不尊重它,在爱里自私,掠夺,倾轧,颠覆,伤害了它美好的容貌,那么它一定也会惩罚你,回报你百倍的痛苦和悔恨。不要恨错难返,沫儿。
我关上衣柜,站在镜子前面看自己身上的衣服,浅咖啡色的薄绒套装,上衣裁剪的很合体,腰线收的恰倒好处。裤子是窄裤脚,干净利落。奶白色的高领毛衣,领口松松的很随意,同色的发卡把所有的头发卡在脑后,黑色软皮皮鞋,我对自己说,我穿的很暖和,很自在。
——而且耐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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