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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6 21:59:4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假设:俺坐在公车上,然后上来个抢劫的,他拿出明晃晃的尖刀,俺大发神威将他的刀打掉,飞出的刀却插到了别的乘客身上,要是更不慎此人不治身亡,这个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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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不如癞蛤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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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6 22:05:47 |只看该作者
兄弟没别的.
过失杀人罪,你要赔钞票D,然后就是判个5年徒刑并且缓期执行.要看你和死者家属达成的协议如何.

[ 本帖最后由 阿里路亚 于 2008-4-26 22:08 编辑 ]
哥,你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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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凡失意仍能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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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6 22:13:38 |只看该作者
二楼说的估计十之八九,法理和情理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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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08-4-26 22:31:51 |只看该作者
那好歹也要算个见义勇为从轻处罚吧
专家不如癞蛤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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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6 23:05:27 |只看该作者
慎重出手啊
低调做人,高调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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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豚

晚安吾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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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6 23:14:18 |只看该作者
要看法院认定,很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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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6 23:22:48 |只看该作者
找个好的律师,同时一口咬定不是自己干的,那么混乱的情况,谁知道刀子怎么飞出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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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6 23:52:17 |只看该作者
楼上建议不行啊,要是只有俺动手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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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7 00:00:52 |只看该作者
应该有罪
他拿刀是为了抢钱,而不是为了杀人或伤人,而你的行为却造成他人丧命或受伤,属于过失伤人或过失杀人,而且你作为一个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人,应该能预测到有这种可能性的发生
个人观点
文章西汉两司马,经济南阳一卧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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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7 00:29:21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skyworld 于 2008-4-26 23:52 发表
楼上建议不行啊,要是只有俺动手捏

那就说是罪犯扔的,所以要找个好律师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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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鲸

身高:体重=159:159(男)(35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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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7 01:21:10 |只看该作者
拿刀把强盗也给杀了。就说他把那个倒霉的乘客杀了,你就同样属于生命受威胁的状态了。这样你就可以名正言顺的防卫致死了。
曾经,俺叫乔四儿。
有个叫乔双的非要和俺比赛篮球。
俺没费啥劲儿就赢了个稀里哗啦。
乔双说赶不上俺一半,最多四分之一。
遂改名乔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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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7 01:51:35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yuechu 于 2008-4-27 01:21 发表
拿刀把强盗也给杀了。就说他把那个倒霉的乘客杀了,你就同样属于生命受威胁的状态了。这样你就可以名正言顺的防卫致死了。

一招不慎,俺就从过失变故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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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7 01:55:42 |只看该作者
搞定法官,顶多一个过失杀人无罪开释
我的梦中情人 有一头乌黑亮丽的长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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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7 02:14:05 |只看该作者
防卫过当,导致误杀他人,有罪。
但鉴于情况特殊,作出不追究刑事责任,但负民事责任,连带赔偿责任,协商赔偿金额,交钱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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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鲸

身高:体重=159:159(男)(35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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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7 02:17:18 |只看该作者
民事相关的就要看死者家属有多彪悍了
曾经,俺叫乔四儿。
有个叫乔双的非要和俺比赛篮球。
俺没费啥劲儿就赢了个稀里哗啦。
乔双说赶不上俺一半,最多四分之一。
遂改名乔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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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7 03:15:10 |只看该作者
嗯嗯,还是不要见义勇为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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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7 04:47:21 |只看该作者
要法理就不要有情理...人治还是法制自己选...
PG决定了脑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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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7 06:35:05 |只看该作者
自己选?谁能自己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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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7 07:03:30 |只看该作者
你仔细看看分析一下楼上的回复就知道是谁在选择.....不要推脱自己的责任...这是全社会所体现出来的..不是一个两个单元所能决定的...我不相信在其它国家少数即使是正确的就能坚持...哥白尼就是这么牺牲的....我们都在享受这种福利的时候确都在想办法把自己洗白....实际谁也逃脱不掉...
PG决定了脑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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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丑鱼

逍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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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7 14:53:59 |只看该作者
适用防卫过当原则,只要能够证实确属正当防卫——防卫过当,只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不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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