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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百分百的时候,心血来潮的想去剪头发,然后就去了。中间收到他的短信,说已经在去广州的火车上了。没有告别,真是很偶然,碰巧我在剪掉头发。
一直就想写一篇帖子,叫做《最后约期》。一直不能成文,没有原因,只是恍惚间觉得这篇应该放在五月写,那是离别的时间,而且时间越长也许我越能把握结局和我的文字。当然这篇帖子无关爱情,或者界于友情和爱情之间。
我们认识的时候我刚刚着手做“流离失所”,开头只想给自己的文字造个垃圾场,免得所有的帖子都象公共厕所一样谁都可以近来随地大小便。我把地址告诉了几个朋友,他们分别在里面说了一些不闲不淡的话语以示鼓励,从此就不再进来,所以里面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是我自己的文字。直到有一天,我看到一个陌生的名字,他是自己进来的,我在Q上加了他,他和我在一个网站申请的分论坛,叫做“空行”。
用Q聊过两次之后,我见了这个据说写东西有思想的人,在一个酒吧里。他帮我要了B-52,我没告诉他通常我是不喝酒的。B-52是点火的。最上一层是发出淡蓝类紫的火苗的红牌伏特加,几秒钟后用酒垫轻轻一盖,微烫的伏特加一路温暖下去,接着是下层冰箱里刚出来的巧克力浆,由开始的微辣到后来发腻的甜,热酒在身体的管道中被冷冻的巧克力浆压抑然后顶上一股气体直窜上鼻腔,一阵酸后眼泪就淬然涌出。是要一口干的。当然这些都是他告诉我的,我对酒的认识只停留在能辨别出酒与水的不同。那次聊天给我的印象不错,当然然后我们还有几次见面,约定的和偶然的。
与其说我们因为网络而熟悉,倒不如说是因为短信。有几次连续说了两个多小时吧,用短信。平安夜的时候我们心情都不好,因为各自的事情。他说祝你快乐,我说这句话和我刚写的帖子名字一样---空洞。然后是彼此的沉默,我说你知道吗,有人说平安夜需要的只是一个亲吻。他说你还是个孩子,等我毕业的时候,Give you a kiss,a kiss with no reason。我说这个听起来好象是"枪炮与玫瑰"的Give me a kiss when you say goodbye.一个玩笑,成了我们半真半假的约定。
其实看过他写的文字,我就知道我不能爱上他。我始终认为文字更能反映人心灵的一角。我们的文风不同,但有一点是相同的--深深的无望,对生活,对自己。这样的两个人是不能在一起的,我愿意有一个写字很棒的好朋友。也许如果他不是在大四,我还真会爱上他,我只是讨厌离别,一贯的讨厌。
假期里他隐居了,去了一个手机没信号的地方呆着。我心安理得的过我的生活,足不出户,每天团在沙发上抱着猫反复的看电视,看到头疼,绝少和人联系,也很少上网。某一天他问我什么时候回学校,说他已经回去了,我想是要开学了,买了车票回来。忙完之后给他电话,他说过几天就要去广州了,这几天忙着做简历什么的。笑着说一路顺风,心里却象被什么东西撞了一下,紧缩起来。没有问他是否回来,什么时候回来。挂了电话,继续忙自己的事情,此后一直避免着联系,相安无事。
今天中午的太阳真好,经过百分百的时候,心血来潮的想去剪头发,然后就去了。中间收到他的短信,说已经在去广州的火车上了。没有告别,真是很偶然,碰巧我在剪掉头发。然后我想也许我该写我一直想写的最后约期了,不用等什么红五月,我一直很奇怪为什么中学时的歌咏比赛一律叫做“红五月歌咏比赛”,五月明明是个离别的季节,我真的很奇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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